重生嫡女之风华绝代 (锦瑟五十弦)
- 类型:古代言情
- 作者:锦瑟五十弦
- 入库:04.10
老管家还想说些什么,那人就笑道:“我家公子也不是什么坑蒙拐骗的,还请管家放心,陶少爷跟着小人走了,必然让他完好无损地回来。”
陶沈点点头,于是老管家虽然不放心,却还是走了。
走进一间屋子,里面的布置不见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可是陶沈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不少,看着桌子上的一株素心腊梅道:“这梅花真好。”
洛风华一身男装打扮出来,笑道:“陶公子果然是好眼力,这梅花是一位长辈赠我的,当时并不觉得如何,后来才知道原来是千金梅。”
陶沈拱手笑道:“叫我陶沈就好,这果然是千金梅,从来只听其名,想不到如今竟是有幸得见其形。”
千金梅这名字俗气的很,却又相当直白地反应出了这梅花贵重的价值,一寸一千金,长一寸说少了都要七八年的光景,如今桌子上摆着的这盆少说有丈把长,不胜在长度,而是形态好,古朴有韵味,花开得有多好看洛风华是没看出来,不过价值还是相当可观的。
这是她十六岁生辰那天,庄家乱七八糟送来的东西中的一样,来人的态度甚是倨傲,说是叫洛三小姐多看看东西,长长眼,不要拿着美玉当成瓦砾随便抛掷,没的低了自家的名头,更辱没了别人家的东西。
洛风华彼时大概也知道庄子卿的玉佩流落在外之后,后来玉佩好像被庄子卿的三叔拿了,听见来人这样说,只是略一哂笑,就收下了,左右东西拿多了不烧手,何况还是庄子卿的叔叔。
而今日之所以选了这样东西,只是给陶沈一个暗示而已:千金梅这种贵重东西只有山阳出产,几乎被庄家垄断了的存在。
陶沈看着千金梅,越看越觉得好看:“这千金梅瓣尖颜色晕红如胭脂,而瓣心洁白如玉,花形端庄,姿态亭亭,恰如一位千金小姐,就像,”陶沈微笑道:“徐姑娘一样美丽。”
洛风华想不到这个陶沈话锋一转,竟然直接点破了她的身份,当下也笑道:“这也未免太小觑了我,在下家境一般,可也不是千金,至少得有个百八十万金。”
陶沈没有被她的话吓到,反而笑道:“辰国向西延借的银子也不过百万之数,看来姑娘果然是倾城之色,倾国之才,在下倒是失敬了。”
洛风华道:“不敢说什么倾国倾城,只是有一桩生意想要与陶公子一起商量而已。”
陶沈认真道:“我是商贾出身,从来不敢称什么公子。”
家里人或许会叫他少爷,可是从来不叫他公子,因为不是谁都能被叫公子的,不说家里家境如何,至少不是一个出身商贾的人所能担得起的。
士农工商,商人永远是排在末等的存在。
洛风华笑道:“这又如何呢?陶兄你文质彬彬,想来胸中才学自然不会少,何必纠结一个‘公子’?”
陶沈道:“别人或许不在乎,只是我当真在乎得很。”
如果他是个公子而不是少爷,他就不会如今还穿着布衣,也不会被人当众从宴会上赶了出来,更不会在进入帝都想要结识人的时候,屡屡碰壁。
他对于这些屈辱逆来顺受,并不是真的脾气有多好,只是生气伤心伤身,犯不着而已。
在某一方面做到极致,行商到他家这个地步,小觑他的人自然少了,可是那些有身份的人还是看不起他家,多少银子砸下去别人还是看不起你,因为你最终的社会地位就摆在这里,如此而已。
洛风华笑道:“看陶兄谦和如此,竟然还是有不能释怀的事情。”
陶沈看着洛风华身上的锦衣,笑得率真:“在下从来不是圣人,自然有所欲求。”
洛风华看着他,微微一笑:“那么,合作达成?”
陶沈正经了脸色,行了一礼道:“当为卿谋,望卿不负前盟。”
不然,当破产使卿付出代价。
后面一句话陶沈没说,不过表现得挺明显。
洛风华同样还礼道:“事情达成,当如君所愿。”
陶沈要摆脱商人身份带来的歧视,从小就有的歧视显然给了他不少打击,上官继府中的这次经历无疑更是让他凉透了心,洛风华能给他这些,而同样的,她要利用陶沈的金钱势力来为自己谋划。
西延商人进入辰国,无疑要遭受不少辰国朝廷明里暗里的打压,这时候,如果有陶家的人进行接头转圜,那么无疑将省掉不少麻烦。
晴心看着陶沈的背影,有些疑惑道:“小姐,这个人是谁?”
洛风华笑道:“有钱人。”
有钱人?能有多有钱?
洛风华似乎看出了晴心的疑问,补充道:“辰国最有钱的人。”
辰国首富。
晴心疑惑道:“他不是叫陶沈吗?”
她记不大清楚辰国首富是谁,不过好像是个三个字的:“陶知……遇……”
洛风华道:“辰国明面上的首富是陶遇知,陶遇知是陶沈的父亲,而实际上的首富却是陶沈,陶沈,姓陶,名沈,字非谦。”
晴心一瞬间有些不能相信的感觉,因为商人,又是首富,在平常人的印象中大约是个如商玄一样精于算计的人,或许还有些老,万想不到是这么一个有些傻,有些木的书呆子一般的人。
洛风华笑得有些后生可畏的感觉:“或许就是他们身边人都不知道,从很久以前,陶家很多事情都是陶沈决定的,到了今年春天,陶遇知差不多已经把陶家主要的事务都交给陶沈,自己给儿子打下手了。”
晴心曾经待过的品茗斋,包括后面的知否阁,都是换汤不换药,几乎都是陶家的产业。
晴心看着洛风华的表情,这种莫名地慈爱是怎么回事?
洛风华笑道:“陶沈有意思得很,以后生一个这样的蓝孩子,又呆又木,偏偏又聪明,又乖巧,也是挺好玩的。”
晴心:“……”
喂,小姐你快快醒醒啊,你比人家的年纪还小上不少呢,而且现在可是连姑爷的影子都没有啊!
可是晴心看着洛风华身上的衣裳,到底不曾开口。
洛风华穿着少年的衣裳,暗色的纹样细细地绣在了锦缎上,收敛了刚见面的精致锋芒,面容比之刚开始也多少有些成熟了,长开了,却同样眉清目秀,一双眼睛又黑又大,少年般的稚气,如今还见了活气,就像一汪水里开始能看见源头,变成了活水,于是天光云影,就见得了浮萍点翠的色彩。
可是年纪还是小,不管怎么看,落在她眼里,似乎总是个少年模样。
就像当天她站在她面前,虽然有些不耐,但却最终撑起了她所有的自尊和羞耻。
一道那样的逆光剪影,紫色的深沉如影随形,落在她的身上,印在她的眉眼间。
却始终,念念不忘。
洛风华想不到竟然能如此轻松地完成了这件事,也是陶沈实在好强,上官继实在太蠢,她对着晴心道:“把桌子上的这盆梅花给宋大人送过去。”
晴心道:“为什么是宋大人?”
陶沈对着这盆梅花多有夸赞,他们之间也才达成合作关系,不送给陶沈,为什么要送给一个宋大人?
洛风华道:“宋大人是好花之人,那花儿自然该送给喜欢的人。”
所谓的宋大人就是上官继宴会给上官继提醒身份的人,当中自然有洛风华的指使,一个名义上喜欢梅花高洁的人,做出这等事情来,自然可见品格也不过如此,但是这不是洛风华要管的。
反正他帮了洛风华办事,那么她就付出报酬。
一盆花而已,不过如此。
至于陶沈已经收到了洛风华的暗示,对于花儿的夸赞也不过是出于口上的礼貌,一盆花送给他不痛不痒,指不定能丢到那个角落去,合作关系也是相互的,她犯不着去讨好,还是算了吧。
洛风华随手翻了翻上官继的宾客名单,命运果然是个奇妙的东西,上官继没有起义之后,那么八竿子都不该和那些出身低贱的人碰面的,可是就她看这份名单,竟然看见了不少熟人。
兜兜转转,那些人的命运再度和上官继有了交集。
可是没有洛风华在身边指点的上官继,身处高位的上官继,为了自己的面子和未来考量,最终在短暂的交集之后,和这些相当有背景能力的人分离,而且那些人因为今日的耻辱,变成一把可能刺向上官继的利刃。
无心插柳,柳因为她的作弄却没能成荫,洛风华觉得自己的心情更好了。
心情一好,洛风华就猛地咳嗽了两声。
晴心看了她一眼,赶忙去拿了披风给她披上。
可惜风寒这种东西,得了以后就缠缠绵绵地赖在身上不肯走,不是多严重吧,偶尔就这么咳嗽两声,打个喷嚏来提醒她它的存在,扰人得很。
洛风华竟然也纵着这风寒,留着风寒迟迟不好,仿佛借机也能留住一些东西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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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端端的亲事,没来由地闹了这么一出,众人的心思都有些淡了,上官继面对众人的敬酒喝得毫不含糊,气氛却始终有些僵,动静闹得太大,面子上无论怎么都有些过不去。
于是又有人说,大好的日子,就连乞丐来乞讨都该给点吃食,收了人家的银子,却连酒都不给喝,做得实在过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