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姚没有应允,看着杨臻离去的背影,泪水簌簌的落了下来,怕是她要等的那个人,这辈子都等不到了。
回到府中,杨臻直奔大哥的园子而去。
花盆中的菊花开的正好,团团簇簇
的拥在一起,各种颜色好不热闹。
杨禹正端着个白瓷的小盆,把盆里的清水用手沾着,指尖的水珠被修长的手指弹到娇嫩的花蕊上,迎着正艳的太阳,剔透晶莹,美不胜收。
杨臻悄悄走过去,猫着腰唤了一声,“大哥。”
杨禹早就觉察到了杨臻的到来,手下的动作没有停止,只平平淡淡的问了一句,“听说,“我”又去逛青楼了?”那语气就仿佛随口问了一句,你吃了么一样。
杨臻语顿,挠着脑袋支支吾吾的说道:“那个……那个……”,心里却暗暗补充道,不光是“你”逛了青楼,而且是拉着你的亲妹夫一起逛了青楼,这事情听着,确实荒唐了些。
“今日便是与成翊约好回京复命的日子了,我身体已经好了许多,不如……”
“大哥~”杨臻学着长歌的语调撒娇道:“去京都这么好玩儿的事情当然得是我,你就留在凉城管管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吧!”
杨禹看着妹妹,眼睛里多了几分无奈,他知道阿臻是为他好,因为他这个不中用的身体,阿臻为他遭了不知多少罪。
见到杨臻意已决,杨禹也没有再劝说,“今日就是约定好启程的日子,这都日上三竿了你才回来,成翊已经等了很久了。”
杨臻无赖的嬉笑一声,“今天这不是还没有过去嘛!等我回去梳洗收拾,换换衣服就走。”
又要走,杨禹有些舍不得,叮嘱道:“虽然你喜欢独来独往,还是带个人和你一起吧,好有个照应。”
杨臻点头应了,立马就想起了张艺。张艺年轻机灵,虽然和她在一起时很没出息,但是没有她的时候也能够独挡一面,最重要的是,他不像林徐熊辉等人那么死板,和她一起鬼混的时候这不行那不行的,而且长的也跟个大姑娘似的,看着顺眼。
“嗯,那就张……”说了一半,杨臻又摆摆手否定了自己的想法,“算了,他都快残废了,带上他还不得伺候他一路,太麻烦!还是小六子吧!”
说罢杨臻打了个酒嗝,拍了拍杨禹的肩膀,“我回房间了,大哥再见!等把事情办完我就回来了。”
他不能现身送她,杨禹又叮嘱道:“月前我去了一趟外公那里,他很想念你,两年没有见你了,你有时间去看看他。”说罢又补充道:“去了京都也不要太胡闹了,万事小心些。”
提起外公,杨臻早有去看他的打算,但听到哥哥的左叮咛右嘱咐,简直不能再婆婆妈妈了,于是学着街上那犯了错的孩童口气,顽皮的说道:“娘~知道了~”说完就转身跑了。
杨禹无奈的一笑,把指间的水珠弹向她,却被杨臻轻盈的跳开,跑了出去。
沐浴更衣,洗去一身酒气和之前的烦躁。
杨臻梳弄着墨色的长发,呆呆的看着镜中的自己,因上了易容粉而变的和大哥一样有些苍白的脸,还有刻意加粗的眉毛,单看这张脸,莫说外人,连杨臻自己都有些恍惚了。
此生做不了她自己,做大哥一辈子的影子,她也是愿意的。
渐近中午,杨臻才牵着小狼去寻成翊。成翊知晓她迟到的原因,只冷冷的看了一眼。
杨臻迎着成翊的眼神轻嗤,有什么可抱怨的,他又不是没去,钱都是她付的呢。
长长的队伍出了城,杨臻和成翊骑着马走在前面。
成翊的马杨臻见过,是一匹毛色漆黑的骏马,一身皮毛油亮油亮的,在太阳光底下泛着光,昂头前行的模样,骄傲的如同它的主人一般霸道,一看就是万里挑一的好马。
杨臻鄙视,果然什么人跟什么马!小狼似乎感受到了杨臻的心意,鼻子里呼哧一声,表示赞同。
成翊斜着眼睛看了一眼,赞许道:“杨兄这马倒是很有灵性啊!”
杨臻脸上皮笑肉不笑,“多谢!”
“想必,也花了不少心思和银子吧!”
杨臻但笑不语,她这小狼是花了不少心思,但得来也纯粹是个意外。
五年前外公的山庄附近有猎人猎了一匹野马,那马奔跑的速度极快,性子刚烈,无论如何鞭打驯服都没有人能将其收服。
当时她与外公的徒孙曾路打赌,谁要是驯服了这匹马,就要为对方做三件事情。于是她和曾路偷了外公的银子,把这马买回了家。因为当时野马难训,卖马的花大价钱请了好多粗壮的汉子才把它抓住,却驯服不了卖不出去,一气之下卖马的就要把这马宰了卖肉,所以碰见杨臻这样愿意花钱买野马的,价钱并没有多要就给了。
杨臻和曾路废了半天劲儿才把那野马牵回山庄,栓到了山庄后的大马厩里。
之后两人便经常满脸乌青的蹲在一起,商量着如何驯服野马。
曾路的退出是因为被野马摔下来的时候,胳膊摔到了一块石头上,脱臼了。
杨臻其实已经算赢了,但是心里总有那么一股劲头,要赢的堂堂正正。
马儿野性难训,宁死不屈,杨臻不记得自己有多少次从马背上摔了下来,只记得那几天,身上的淤青就没有断过,外公问起时,还支支吾吾的说是走路摔的。
杨臻,野马,一人一马就这样僵持着,都不服输。
转机也是在一次驯服中,杨臻骑上了奔跑中的小狼,为了防止它把自己甩下来,杨臻伸手抱住了它的脖子,触手的却是一把猩红粘腻。
原来它身上被鞭打的伤从未彻底好过,从被捕开始,奔跑挣扎一次,伤口便裂开一次,只不过鲜血藏在棕红的皮毛下,不易被察觉。杨臻还以为自己日复一日的驯服有了成效,却原来是这马儿已经日渐虚弱。
动了恻隐之心,杨臻也不想再逞强了,就算最后被她驯服了又怎样,她自己都看不起自己。
第二十九章御风骏马
当夜,杨臻搜罗了外公山庄里大半的金疮药抱来,拨开马儿长长的鬃毛为它止血,几次被甩到一旁,还是跑上来继续,如此反反复复不知多少回,总算给马儿上好了药。
解了栓马的绳索,打开了马厩的大门,杨臻拍了拍马儿的屁股,对它絮絮叨叨的说道:“你走吧!以后不要再被抓到了!就你这性子要是被抓到,说不定再见你,你已经变成马肉汤了!到时候莫说金疮药,太上老君的灵丹妙药都不能把马肉汤变成马了!”
马儿重获自由,撒开蹄子哒哒的跑走了。杨臻蹲在马儿远去的路口托着腮,心里说不出的失落,又不知道到底为什么失落。
小小年纪唉声叹气的惆怅了大半天,杨臻起身往山庄里走去。
刚下了一个小坡,哒哒的马蹄声从身后传来,杨臻惊喜的回过头,看见一点棕红的身影从远处跑来,跑到她身前才慢慢停下,帅气的甩了甩背上长长的鬃毛,鼻腔里高傲的发出了“呼哧”的一声
杨臻摸了摸它的毛发,见它不走,小心脏高兴的简直要爆炸,心里认定,一定是自己对它的劝说起了作用,这马儿肯定是害怕了。于是拍了拍马儿的头,竖着大拇指义气的吹嘘道:“以后跟着我,我罩着你,一定不会让别人炖了你!”
马儿不懂杨臻在说什么,却能感受到她得瑟的模样,于是把头扭向了一旁,无聊的甩了甩尾巴。
推开山庄的后门,杨臻带着马儿进去,迎面便碰上了叉着腰吹胡子瞪眼的外公。
宗青峰本想教训一下杨臻,竟把他价格不菲的金疮药都用到了马身上,于是在后门等了半天,才看见一人一马悄悄进来,当看到杨臻眼中散发出的光芒,璀璨的如同浩瀚的星空时,心中的火气一下子淡了下去。
自那一刻起,宗青峰便知道,自己的这个外孙女,以后将会远远的超越她的父母,甚至更多的人。
刚得了小狼时,杨臻和曾路还在一起商议着给它起个御风闪电霹雳什么的霸气的名字。想来想去觉得都不太适合,最后杨臻愉快的决定,就叫小狼吧。
记得曾路还追问过,为什么叫小狼啊?杨臻的回答是因为可爱!曾路又问狼有什么可爱的?杨臻的回答便是一顿拳头了。
回忆总是件美好的事情,杨臻每每想起来脸上总是不自觉的带起了笑意。心情也变的大好,摸了摸小狼的鬃毛,朝成翊介绍道:“这是我的好朋友,它叫小狼。”
成翊轻笑一声,声音如同山谷的幽泉,“为什么叫小狼呢?”
“因为可爱啊!”
听到这个答案,成翊眉头上都带了问号,“狼有什么可爱的?”
杨臻眯着眼睛一笑,侧着身子靠近成翊,神秘兮兮的问道:“你有没有一个朋友姓曾?”
成翊思索片刻,摇了摇头,认真的回答:“未曾有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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