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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卿 完结+番外 (红心李子)



女子更是不愿家中的夫君去从商,古语有云,“莫作商人妇,金钗当卜钱。朝朝江口望,错认几人船。”谁也不想成为那城门口的望夫石。但这商队入城的时候,却是有不少的百姓悄悄注视着的,尤其是想去瞧瞧平日里见不到的骆驼。

“你瞧那只大骆驼,怎么没有两个驼峰呢?”自然没人注意那些商人长什么样,大多的都在讨论那几只大家伙。

“这你就不懂了,这骆驼有双峰的,也有单峰的。不过这种品种的还真是少见!”

颜宋也凑过拥挤的人潮上前看了看,果真那家伙长得还真是好看,桃核般的双眼,灵动地合上那长长的睫毛,只不过那脖子有些长,还有它身上的货物三三两两地挂在上面,看那家伙的样子也并不费力。

“小姐,打听过了,这些商人会在花雾客栈住下,阿冬已经订好了那边的客房,小姐可以随时过去。”

颜宋点头,脖子向上伸了伸,想要继续看清楚那商队其余人的样貌,想不到这人群一顿挤压,她一时没有找到着力点,身子如同失去重心一般向前倒去。好在此时,有人在后头拉了她一把。

她刚想回头致谢,谁知那人先开口了,“你也不注意点路,差点就要被那大骆驼给踩死了!”

颜宋有些吃惊,那双手依旧用力地拽着她的胳膊,她微微回过神来说道,“许公子,怎么会在这里?”

许漫修依旧是那一身书生打扮,只是这次换成一身的墨色长衫倒让她有些想起玉乾来。

“不是你说此次是为了江南五村的将来,既然是五村的事情,我自然不能袖手旁观。再说了,就凭你一个丫头能成事吗?”许漫修说着抱着胸,随即从人群中挤出去。倒是颜宋更在后头,有些摸不着头脑了。

花雾客栈是整个花城规模最大,但却也是鱼龙混杂之地,据说在花雾客栈的交易每日不会下十笔,因此商队选择在此处歇息是有一定的原因的。果真,还没等颜宋上前,身旁本是坐在座位上喝茶的客人都一拥而上。

“二哥!您给看看我这宝石坠子能不能卖个好价钱!”

“你给我起开!二哥您看看我的,这药材可是世上罕见,仅此一株啊!”

……也不知最后谁从腰间掏出一把匕首,直直就插进了那张木桌上,众人拿着自己的宝物皆后退了一步。

颜宋这才看清,他们不停在喊的二哥是何许人也,约莫着年纪尚青,却被这些个人都称之为二哥,可见在商队中的地位不凡。

“这——难不成就是他们的头领?”颜宋不禁怀疑那毛还没齐的孩子,还是一脸的稚嫩。

许漫修轻出一口气说道,“别看他年纪是有一十六,但这本事可多着呢!这花城里的人都叫他二哥,但他本名叫辰月,与他大哥并不是同母所生,更有人称辰月本是个狼孩,后来被辰家所收养,成了二公子。”

“你从哪儿打听到的消息?”

许漫修嘴角一撇说道,“也就是你,口口声声说着要请商队的人,竟连他们的底细都没有查清。”颜宋微微垂下脑袋,确实,仿佛兴致高涨,反倒忘记了查这些人的背景了。

“那——你方才说到的辰家又是什么?”

“这就更有说头了。”许漫修就如同街头那说书人一般,甩开了折扇说道,“辰家可是圣上唯一钦点的玉都皇室供货商,他们分支发达就连圣上见了也要礼让三分,你说这辰家能不厉害吗?”

“可……也不能让一个毛头小子来干这事啊!”

“辰月才不是什么毛头小子!这里头的人都是领教过他的厉害的,据说他一人能将活生生的一头狼扒皮抽筋,这能是一个十六的孩子做出的事情吗?”颜宋看着众人围着的那个方向,一个十六岁的孩子,怎可能能将一头狼杀死,但他方才也的确将那把匕首插入了木桌之中,还丝毫不费吹灰之力。

事情,仿佛并没有颜宋想的那样简单,因为这个商队的头领,实在让她出乎意料。

等到了晚上,这来拜访辰家二少的人也逐渐少了一些,辰月似乎有些乏了,撑着手靠在一旁打盹。而颜宋他们几人则还是坐在原来那桌等着晚膳,只不过,这客栈内的气氛仿佛与方才不同。

不知从何时开始,颜宋突然觉得这客栈的气流像是相冲,两方抵抗着像是随时都可能崩裂一般。果真,没过多久,身后的那一桌子人拍桌而起,随即从腰间掏出白晃晃的刀子,朝着打盹的少年刺去。

她根本来不及反应,这刚才从位置上站起,谁料那人的刀已经落在辰月的眼前。迅雷不及掩耳之间,那少年指尖划出一道长长的口子,那把刀竟然就停在他的眼眸处,丝毫动弹不得。

行刺之人想要将刀抽出,却发觉这少年力大无穷,根本已经被牵制住了。随即一个转身,刺客手中的大刀突然哐当落地,发出刺耳的响声同时,他的手指已经落在他的喉咙处。而此时,另一侧的人也围了上来,颜宋这才明白,这分明是预谋好的刺杀,目的是要将辰月杀死。

可就在此时,少年并未露出慌色,而是将手中那人一击打晕之后,接着桌子的力,随即一个飞脚将来者踢出好几米远。这怎么可能是一个十六岁的少年能够使出的力气?更像是江湖中的高手,果真,如同许漫修所说,这个辰月不是等闲之辈。

辰月身边本就有着三五个护卫,但他仿佛有了必胜的决心,示意他们都不要出手。这是一场实力悬殊的比拼,因为那些个刺客即便是合起来也打不过这样一个辰家二少。果真除了那个被击晕的以外,其余的都倒地惨叫,随后则立刻吞药自尽。看来,是些死士,可谁会买通这些死士来杀一个十六岁的少年?

辰月的眼和狼的很相似,虽然颜宋没有见过狼,但被他注视到的那一刻,她突然觉得全身的汗毛抖擞起来,像是被一只野兽给盯上,而那野兽手中的血一滴滴的从指尖滑落。而她只是站在原地,一步也不敢动弹。

正文 第两百零一章 上巳节(二)

但是,辰月的目标仿佛就是这个方向,她余光瞟向一旁的许漫修,他也露出了稍许难色,果真,他们是遇到麻烦了。

“你们……是何人!?”辰月手中并没有武器,但如何说呢,只要他想要,下一秒他们的脖子上就能架起一把大刀来。

颜宋此时倒不那么惊慌了,上前解释道,“我们,只是在这花雾客栈的住客。”

“真的如此?”辰月的声音并非是个孩子那样清澈,仿佛有些浑浊,但浑浊得又还算动听,说不上来的感觉。

“其实,我们也是想找二哥谈一笔生意。”辰月一听是生意上的事,那双本是犀利燃起熊火的眼,立刻稍稍暗淡下去。

他低声说道,“我没兴趣和个女子谈生意。”他这态度,倒像极了一旁的许漫修。

“自然不是和她谈,不知二公子可否愿意同我聊聊呢?”

辰月看向一旁的许漫修,上下打量了一番,看着人白面书生的样子笑着说道,“我也不和软蛋谈生意。”

许漫修的嘴角抽搐,这一举动倒是被颜宋尽收眼底。确实,倒还没人敢如此说许漫修是软蛋的。辰月已经准备上楼歇息,丝毫没有想要与他们商讨的意思。这首战,算是失败了,而且想要说服辰月,似乎更加难了。

颜宋这才发现,或许事情根本没有她想象的那般简单。明日,还是需要重新有一个计划。

咚咚咚!这大半夜的突然的敲门声惊醒了她,颜宋稍稍披上件外套,问道,“何人?”

“姑娘,我是白日见过的那个商队的人。”

她将衣服裹紧一些,接着问道,“有——有什么事吗?”

“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门外那人仿佛有些难以启齿,她稍稍将门开了一条缝,见门外的男子就是之前守在辰月身边的男子。

“您有什么事吗?”

“是这样,我们从边城那里一路赶来,这才有地歇脚,但姑娘也见着白日我家公子遇袭,这身上的衣服给蹭破了。也不知姑娘能不能……能不能帮忙给补补……”男子本是黝黑的脸上愣是能看出红色来,为难说道,“我保证!过几日给公子买一件新的,但这件能不能先给补补?”

颜宋倒是奇怪了,“难不成,你家公子就这一件衣服?”

“自然不是!只是我家公子,之前将衣服给了沿路遇到的一个小乞丐,就只剩下身上这件了……”颜宋想起方才少年那个瘆人的眼神,实在不能想象这样的一个画面,他低下身子将自己行囊内的衣物递给一个素不相识的乞丐,毕竟,狼是一个凶猛且又冷血的动物。

她稍稍点头,将衣服拿了过来,“明日我会给你家公子送去。”

她低头看着这一件青色外衣,上面还沾着白日里那些人的血渍,已经结块,她小心拿着皂角搓了搓,湿了一小块,看上去很是难看。只不过,方才他身上沾染上血迹,衣角撕扯开,他仿佛都没有察觉。好在她在罗府的时候,什么活都干过,就是寻常的这些缝缝补补,她都不知道做过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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