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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夫晚成:纨绔太子妃 (夹不起丸子)



她松开手,环视一圈:“不会,等你一死,我就离开这里。”

他想笑,却发现笑不出来,只能盯着头顶的烈日,将心底的悲伤掩掩藏。

“你想让我走吗?”她忽然问。

他立刻道,“当然不想。”

她笑了笑,也看向头顶湛蓝的天空:“不想让我离开的话,那就努力活着,活得越久越好。”

他诧异转首,难以置信地看着她。

她却已经转开了视线,抬步迈入了面前的二层阁楼。

望着簇新的家具,艳丽的雕梁,斗拱的檐廊,好似曾经那惨绝的一幕,从来都不曾出现过。

好似从一开始,一切都是这般模样,好似那些切肤之痛,也只是一场幻觉。

其实,人类有时候,真的很健忘,总是好了伤疤忘了疼。

此时此刻,她站在这里,站在这个最熟悉也是最陌生的地方,曾经的那些怨怼不甘,似乎也慢慢的淡了。

云绫曾说过,她这辈子最后悔的事情,就是认识了骆正诚。

在容蓟开口问她之前,她也反问过自己,她后悔吗?是不是当初没有认识容蓟,没有爱上他,如今的所有伤痛悲戚,那些反复折磨自己的锥心之痛,就都不会发生。

也许吧,但是,她心里有个声音,坚定地告诉她,没有什么好后悔的,人这一生,会犯很多错误,会失去很多东西。

但既然这条路是自己选择的,她就会毫不退缩地走下去。

更遑论,谁也不能保证,若时光倒流,另外一条路,就真的是正确的。

所以,珍惜当下,接受当下,才是最重要的。

“你先回去吧,别陪着我了,这里我比你熟悉。”她迈上廊桥,转过身,对还傻站在原地的他摇了摇手。

他迟疑了一下,才道:“那……我明天再来看你。”

“明天恐怕不行。”

早知道她会拒绝,或许已经习惯了,他澹然一笑:“那好吧,我……”

“后天吧,后天我有时间,你要是来得早,我们就一起吃午饭。”说完,快步走下廊桥,消失在了视野的尽头。

他望着她离开的方向,唇角缓缓勾出一抹欢喜的笑意。

她会留下,会一直陪着他。

老天对自己如此仁慈,他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

“春天不洗脚,处处蚊子咬,夜来把掌声,不知死多少。”

热闹熙攘的一品居内,时不时传来一阵哄笑。

曾经红极一时的《梁山伯与祝英台》不知何时,被替换成了别的戏剧,虽然偶尔还会演出一两场,但不像之前那么频繁了。

虽然梁山伯和祝英台的故事被替换了,但之后安排的戏剧也很有意思,比起化蝶的悲剧,如今的演出更轻松更讨喜。

“一山不能容二虎,除非一公和一母!”

台下又是一阵哄笑。

苏墨钰坐在二楼某个角落,摇着扇子,也笑得见牙不见眼。

第394章 希望

梁山伯与祝英台的故事虽然好,但实在是太悲情了。

人生本就如此艰难了,干嘛还要看这种苦情的戏剧,既然一品居是以娱乐开怀为主,那自然要让人开心的来,开心的走,整日搞得愁云惨淡,不知道的,还以为在举办丧事。

现在多少,每天都乐呵呵的,对面有一桌的客人,乐的都滚到桌子下面去了,他们旁边的客人,也笑得眼泪横流,一个劲地狂拍桌子。

比起前段时间,现在的一品居,才能真正称得上是享乐之地。

多亏她绞尽脑汁排的这些表演,一品居现在的客人,又比从前多了一倍,真是每天都数钱数到手抽筋。

此刻,大堂中央的舞台上,一油头粉面的公子哥,将手里的雨伞递给面前娇滴滴的姑娘,温柔道:“下雨了,这把伞给你,千万别着凉了。”

姑娘感激地接过,“多谢公子,你把伞给了小女,你怎么办呢?”

公子哥潇洒一笑:“没事,我乘马车。”

台下一阵哄然,有人笑有人骂,都快吵一锅粥了。

苏墨钰捂着脑袋,正打算离开,让这群人慢慢吵去,忽然从身后传来一个声音:“小公子?”

她愣了一下,转过头去,看着站在自己面前的一男一女:“你们是?”

女子欢喜地揭下头上的幕离:“小公子,真的是你!”

她身旁的男子,也随即取下头上的斗笠:“真的是公子。”

女子捣了他一下:“什么公子,要改口叫小姐了。”

“是是是,小姐。”

苏墨钰大张着嘴巴,难以置信地看着面前两人:“雪樱,若白!”

“没想到我们真能在这里碰上小公子。”雪樱开心道。

一旁的若白提醒:“阿樱,不是要改口叫小姐吗?”

雪樱反应过来,连忙捂住嘴巴:“哎呀,习惯了,也是改不过来。”

苏墨钰微笑道,“改不过来就不改了,我还是听你叫我小公子亲切。”竹青那孩子,不也一直叫自己少爷么,反正只是称呼而已,怎么顺口怎么来。

“那就继续叫你小公子。”雪樱也是不拘小节的人,称呼什么的,只要顺耳好听就行了。

苏墨钰上下打量她,发现她脸上和手上的疤痕,比以前浅多了,更重要的事,她竟然可以走路了,实在惊讶,“雪樱,若白把你照顾的真好,你能重新站起来,真是太好了。”

雪樱唇抿一笑:“其实,这也不全是若白的功劳,是我们运气好。”

“运气?”

“是啊,我们……”

若白拉了她一下,“阿樱,我们不是答应那位那位族长,不会把这件事说出去吗、”

雪樱剐他一眼,生气道:“小公子又不是外人!”

苏墨钰知道两人为难,她也只是随口问问,“既然已经答应别人了,你还是不要说了。”

“别听他瞎说。”雪樱热情地握住她的手,在她对面坐下:“小公子在我的心中,永远都是最亲的人,没有不能对你说的话。”

若白也在对面坐下,看着雪樱,满眼都是/宠/溺。

“我之所以能重新站起来,是机缘巧合下,遇到了一个村庄,那个村庄的人,长得都和实际年龄不符,五六十岁的阿婆,就和二十几岁的少妇一样,实在神奇得很,后来我才知道,是因为她们一直服用一种名为精鹿目的药草。”

苏墨钰忽然想到什么:“与实际年龄不符?此话当真?”

“自然当真,这种药草形如鹿角,色如白雪,可保持脏腑鲜活清透,令人容颜不衰,甚至还能治百病,驱百毒,你瞧,我不是重新站起来了?虽然样貌不能恢复如初,但我已经知足了。”

苏墨钰有些激动,反手握住她的手:“你能告诉我这个村落在哪里么?”

“这……”雪樱有些为难:“我答应过那个村子的族长,不会她们的位置告诉任何人。”

如果那个精鹿目,作用只是维持容颜的年轻,她必然不会多问,但听到能驱百毒,也许这是一个机会,一个可以治愈容蓟的机会,她不能放弃。

“求你了雪樱,你只要告诉我大概的位置,我自己去找。”

雪樱咬着唇,很是为难。

若白道:“小公子可以告诉我们,为什么一定要找到那个地方吗?虽然精鹿目可令人容颜不衰,却并不能达到长生不老。”

“我明白,我只是想用它来救人。”

“小公子要救谁?”

“救一个……一个我在乎的人。”她祈求:“拜托了,这对我很重要,我可以对天发誓,我对永葆青春和长生不老一点兴趣都没有,若是我有一丝一毫的邪念,就叫我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哎呀,小公子何必罚这么重的毒誓,你是雪樱的恩人,对于你的为人,我再清楚不过,你想知道,我告诉就是了。”雪樱见她竟然发毒誓,又急又慌。

苏墨钰由衷道:“谢谢你们。”

“这个村子,就在……”

听了雪樱的大致描述,苏墨钰按照记忆,画出了一幅地图。

看样子,这个所谓与之隔绝的村落,离京城并不算太远,骑马赶路的话,来回也就四五天的时间。

“我有点事,要先离开一阵,你们现在一品居休息一天,明儿个,我请你们吃饭。”苏墨钰揣好地图,急急忙忙地离开了。

“小公子……”望着她火急火燎离开的身影,雪樱忽而忧伤地唤了声。

若白将她揽入怀中:“阿樱,别想太多。”

雪樱顺从地靠在他的胸口处,闭上眼睛,“一切都变了,什么都变了,京城变了,一品居变了,你和我,还有小公子,都变了……”

“是变了,这世上,哪有一成不变的事物。”他拥紧她:“这几日赶路,你也累了,好好休息,别累坏了。”

雪樱将脸埋进他的怀中,点了点头,不再多言。

苏墨钰一路急赶入宫,这辈子,她都没有对任何事,有过这般急切的心情,整个人又紧张又欢愉,又担忧又兴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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