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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女要翻天:腹黑相公,来种田 (乔七七)


  该圣女万万想不到她竟然会被人活捉,羞愤得一张白如雪的脸变成了红苹果,她不说,贝赟干脆下了药,药一下该圣女什么都招了。
  原来伊尔贝尔教之所以如此强盛是因为该教武功好,该教的武功是继承的一位世外高人的绝学,刚才这帮人就是去祭奠这位高人了。
  而且该教还研制了一种跟腐脑丸差不多的毒药控制着人,武功高再加上有毒药,所以这几个小国不得不臣服在伊尔贝尔教的压迫下。
  套问出这些秘密,贝赟立马把该教定义为邪教。
  邪教,那就应该被消灭,贝赟拽着童三郎打上了该教的总部,一通打砸抢,然后一把火把这个建筑群给烧了。
  统治西边几个小国数百年的伊尔贝尔教瞬间被这俩人给灭了。
  几个小国的皇室得了自由了。
  邪教灭了,贝赟开始研究解药,于是暂时在其中一个小国住了下来,这一住就是半年,经过半年的相处,他对这里的风俗和伊尔贝尔教内部的事有了更多了解。
  其实这位名为九凤的圣女也是个受害者,她本是平民家的女儿,结果被伊尔贝尔教的人买过去当丫鬟,后来当时的圣女和男人私通,于是该教重选圣女,她被推上位了。
  当上圣女之后她也被喂了药,然后送去该教的圣地就是那个世外高手的故居学习武功,她天赋高,将这位世外高手的武功全学会了,成了该教的第一高手,但她拿不到解药。
  解药在教主手上,全权由教主一人掌握,别人并不知道此药的原料和配置秘方,她尝试过威胁教主,结果等动手了才知道她体内早被下了三重毒,只教主一人可解,教主死了那她也会跟着死。
  于是她只能继续当圣女。
  按照该教的规矩圣女超过二十五岁就要换人的,她已经二十八岁了,但一直占据着圣女之位。
  知道了这个九凤的经历,贝赟只有俩个字:傻蛋。
  武功最高却被人钳制多年,蠢死了。

☆、第1774章 回大齐

  嘴上骂着别人傻蛋,但贝赟在行动上却是帮助这个傻蛋良多,他动手研制解药,为九凤解毒。
  九凤这个人也是年纪幼小是误入邪教,被带歪了三观,行事和正常人不太一样。
  按照乔小麦的话说,这人身上也有着兽性,和贝赟一样,并不怎么拿人命当回事,不过也不至于滥杀无辜,心情不爽了会去找皇室要东西,会亲手殴打教主,还会跑出去疯狂的对着自然界打砸抢。
  贝赟心情不好了会拿别人开刀,以看别人凄惨为乐,九凤心里还留着一丝良知,不爽了跑出去对着花花草草土丘什么的出手,并不滥杀无辜。
  冤有头债有主,有仇找仇人报,而不是报复社会,很好,非常好。
  这一点儿倒是和乔小麦有些相似,乔小麦以前不爽了会疯狂的破坏东西,但她不会武功,只能依靠大力气破坏。
  基于此,乔小麦觉得九凤这人还可以,至少保留了做人的底线,比贝赟强多了。
  相处的时日久了,某一次又插科打诨时乔小麦建议贝赟干脆和九凤凑一起得了。
  九凤二十八岁,这在古代是妥妥的大龄女,贝赟更是大龄男,年龄上相近,而且武功上也相近,经历上也相近,这个九凤简直就是为贝赟量身打造的。
  乔小麦这话惹来贝赟的白眼,他喜欢的是贝灵素那样的世家天才少女。
  才不是一个傻蛋。
  再说了,他的经历已经够苦了,他再找一个经历坎坷的,两个凑一起熬中药吗?
  同类人很难在一起的,他要找一个能让他尝到甜头感受到温暖的。
  乔小麦听了他这一番要求,只送了俩字给他:呵呵。
  放眼所能踏足的大陆,真的很难再找一个比九凤更合适贝赟的了,隐居的大世家哪有那么容易找?
  贝灵素这样的正是因为少所以才显得珍贵,若是烂大街了,那还能称得上是天才吗?
  乔小麦对贝赟好一番嘲讽,贝赟也没当回事,继续慢悠悠的研究他的解药。
  等再启程时,他已经把九凤体内的毒解了。
  九凤和贝赟没啥矛盾,相反贝赟还是她的恩人,而且经过这半年的相处她挺喜欢乔小麦这一帮人的,她表示想跟着车队一起走。
  一起走就一起走,多一个高手也没什么不好。
  于是车队又开始在几个小国中周游,其实乔小麦这时候已经找到棉花了,但为了做做样子,也为了寻找更多的棉花,她和童三郎继续在几个小国巡游。
  棉花,乔小麦只见过白花花的棉花,没见过棉花未长成和开花时的模样,所以一时间没能认出来,等认出来之后她表示这种花很好看,要带回大齐。
  而且结出来的果实跟羊毛似的,应该能纺织,要多收集一些。
  贝赟对此并不感兴趣,任由她折腾,于是车队里的车辆慢慢增多,增多的那些车子上装的几乎全是棉花。
  在这几个小国晃荡一圈,乔小麦童三郎一行人踏上了归途。

☆、第1775章 贝赟成亲

  路途难走,车辆又多,这一走就是半年。
  有几个高手在,路途上没遇见什么险境,一行人安安稳稳的回了京城。
  回到京城之后,杨晔贝灵素的第三个孩子都出生了,他们嚷嚷着自家孩子寻不着亲事,让乔小麦童三郎赶紧造人。
  乔小麦童三郎摇头拒绝,说不生就不生了,有顾臻顾心两个人就够了。
  他们向杨文霄杨昊展示了棉花的功能,看得杨文霄杨昊双眼放光。
  棉花可直接填充到衣服里御寒,还能纺织成棉线织布,好处多多。
  这么一来,大齐百姓的保暖问题终于能彻底解决了。
  乔小麦童三郎做了一件好事!
  做了有功于大齐和百姓的事,得赏赐。
  可赏赐什么呢?
  杨文霄杨昊都挺犯愁,童三郎已经是异姓王了,乔小麦已经是公主了,他们也不缺金银,赏什么呢?
  赏无可赏的杨文霄杨昊两人一合计,封顾臻为小逍遥王,封顾心也太平公主,他们只能封顾臻顾心了。
  乔小麦童三郎两人对此并无意见,爵位什么的还真不在意,他们目前在意的是另外一件事:贝赟要成亲了。
  一直坚持要找贝灵素那样世家天才少女的贝赟最终选择了九凤,九凤这个人经历也挺坎坷,但还算是人,有底线,而且经过和乔小麦长时间的相处,身上的戾气几乎全部消失,整个人成了一个普通的热爱生活热爱美食的人。
  九凤成了正常人,对贝赟这个救命恩人还挺好,送美食送衣服,嘘寒问暖。
  这种行径其实比贝灵素更贴近,贝灵素不做饭不做衣服,虽然对他很关心,但几乎所有事都是指挥别人做的,现在有一个人愿意亲手为他做这些,挺新鲜的。
  其实他并不是一个注重口腹之欲的人,他喜欢吃乔小麦做的东西是因为乔小麦做的东西对他身子有益处,现在有另外一个人愿意为他洗手作羹汤,这种行径带给他的是心灵上的温暖。
  心灵上的温暖对他这个刚进化成人的孩子来说非常重要,于是他也不挑剔,给他做他就吃,不管味道好坏。
  然后做着做着九凤就先找他告白了。
  九凤这个人心里也苦,但她心大,不把仇恨记在心里,特别是那种已经报了的仇,她更是很快就忘。
  忘记过去的苦,只感受现在的美好,热爱生活热爱周边的人,甚至还心疼贝赟这个当了多年畜生刚进化成人的孩子。
  心疼。
  除了贝灵素之外竟然有人真心实意的心疼自己。
  当人可真好啊。
  当畜生时人见人打,人见人杀,现在成了人,除了贝灵素之外这么快有人真心实意的心疼自己了。
  傻。
  不过傻就傻吧,只要真心待他就好,他也不喜欢太聪明的,太聪明的心里的弯弯绕绕太多,相处起来心累,九凤大大咧咧的什么心思都写在脸上,这样的挺好。
  贝赟一个刚进化成人的孩子也要成亲了,周边一群人为他举行盛大的婚礼。
  按照乔小麦的话,当初贝赟进化成人没给他举办成人礼,是她和贝灵素这些做长辈的不对,现在贝赟成亲,那就把婚礼和成人礼一起举办了吧。


  ☆、第1776章 乔清和醒了

  对于乔小麦的打趣,贝赟高高兴兴的接受,反正是给他送东西给他操办婚礼,他喜欢热闹。
  于是京城里又出现了百里红妆的盛景,乔小麦贝灵素特别是贝灵素不缺东西,贝赟由当初那个杀人不眨眼的畜生走到现在着实不易,她带着送女儿出嫁一般的心情贝赟九凤准备聘礼和嫁妆,同时还在京城门口大摆流水宴。
  而杨晔则是让童三郎动笔将这一盛景画下来,并为贝赟立传。
  杨文霄年纪真的大了,杨昊琢磨着可以开始写书立传了,这个活计自然要交给童三郎来做。
  在给杨文霄写之后先给贝赟写一下,以贝赟的传奇经历,足够在史书上占据一席之地了。
  童三郎应下,等热闹的婚礼过后,日子平淡了下来,他开始动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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