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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皇归来 (苏雪若)


  “不用。”
  “奴才对您忠心一辈子。”
  李贞端起茶杯:“这是你的本份。”
  ……
  她还能说什么?她还能怎么报答?人格分裂的王爷就是难伺候。
  丁小六被逼急了,只能可怜巴巴地仰头看李贞:“殿下,您想要奴才怎么报答你?”
  想要怎么报答?当然是亲亲、抱抱、摸摸、xx、xxx、xxxx……李贞内心已经上演**,将丁小六扒光衣服,ooxx,xxoo,反复ox,但是面上依然冷静,面瘫脸,禁欲色,瞅他一眼双腿直打晃。
  脑补了一番,李贞的思绪有些收不回来,右手握空拳放在嘴边咳嗽两声,将跑去**的神智揪回来,抬眉看向丁小六。
  眼前的小少女瞪着一双含着雾气的凤眼,长长的睫毛颤啊颤,怯生生可怜兮兮地瞄着他,红润的小嘴翘嘟嘟,像是抹了蜜,看得李贞特别想去尝一口,看看上面是不是真的抹了蜜。
  呜呜呜,他的小六儿怎么生得这般好看,眉毛好看,眼睛好看,鼻子好看,嘴巴好看……哪里都好看,最好看。
  李贞是越看越喜欢,越看越沉迷,最后实在受不了,特别想去摸一摸,但又心有顾虑。他垂眸想了片刻,想出一个好主意。
  他对她招招手:“你先过来给我倒杯茶。”
  丁小六连连点头,殷勤地上前,不料刚迈出一步,就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身体失去平衡,猛地朝前扑去——
  前方正是齐王殿下!
  她就像一只失控的圆球,砰得一下刷在齐王怀中,脑袋贴着他的胸膛,双手抓着他的腰。
  完了,完了,要死了!
  丁小六着急地起身,双手撑在椅子把手上,想要站起,可惜齐王突然伸腿踢了她脚一下,她本来就站立不稳,又被他踢一下,还没等站起来呢,就又摔了回去。
  天要亡我!丁小六差点哭出来,手忙脚乱想要站起,偏偏今天手脚特别不好使像跟她作对一般,就是起不来,连连摔在齐王身上好几下,最后她都绝望了,差一点就赖在齐王身上不起来。
  反正她已经蠢笨如此,几次摔到齐王身上,冒犯殿下,小命估计保不住了,还不如大方一点,死就死,说不定还能穿回去呢。
  她破罐子破摔地趴在李贞身上,一动不动。
  李贞低头瞅她一眼,扯了扯嘴巴想要笑,又马上憋住。然后按住她的脊背将她紧紧压在怀中,故意冷声质问:“丁公公,你是想要谋害孤?”
  “不是,不是!”被齐王压得太紧,丁小六连摇头都不能,只能费劲抬头,试图用无辜的眸光显示自己的清白,“殿下,是奴才蠢笨走路不稳,摔倒了,请殿下原谅。”
  “走路不稳?”李贞蹙眉,目光狐疑。
  “真的,真的。”丁小六立刻解释,“奴才四肢不太好使。”
  “不好使?”李贞疑问了一句,就开始上手摸她的胳膊,从肩膀一直摸到手指尖,一寸寸轻轻拂过不放过每一处,摸得她鸡皮疙瘩都起出来。
  夏天衣服本来就穿得薄,丁小六因为胸前裹着布条,怕被人发现,不好吃单穿外面一层外衣,但又怕热,就把里衣的袖子去掉,改成背心。所以,她胳膊上只有一层薄薄的内侍服。
  这件内侍服是念云那领来的,料子极好,但也极轻薄,就是稍厚一点的蚕丝布。齐王的手一贴到胳膊上,手心的热度立刻就穿透蚕丝布抵达肌肤,那般烫,又是一寸寸划过,丁小六脸都被烫红了。
  隔得单薄的布料,她可以清晰感觉到齐王粗糙的掌心,以及带着薄茧的指腹。
  李贞两个胳膊都摸完了,还要去摸腿:“孤看你双臂并无伤痛,抬腿给孤看看。”
  还要摸腿!丁小六脸蛋瞬间红成个大番茄,吱吱唔唔:“殿下,殿下,奴才刚才就是腿软,不妨事,不妨事,奴才能起来。”说着嗖地站起,一蹦跳离齐王半尺远。
  李贞已经摸了丁小六双臂,解了心里的瘾。在离宫这几日不如在府中方便,他不能在夜入香闺,已经好几日没抱着软乎乎的小六儿睡觉,难受得紧,如今解了馋,不想再难为丁小六,也是怕吓到她,就挥挥手:“下去吧,下次别毛毛躁躁的,我是心软才饶你,换做别人早把你叉出去杖毙了。”最后他还不忘给自己脸上贴金。
  果然丁小六听了,又是一番感激,嘤嘤嘤,殿下对她真是太好了!

  ☆、28.立威

  王家郁卒地踢了床柱一脚,目光恨恨,也是他倒霉,本想着趁着赵德福和丁小六不在,好好巴结王爷,在王爷跟前显示显示自己的能耐,谁料齐王这几日早出晚归,根本就不给他献媚的机会。好不容易白日里不出去,却召见了丁小六。
  看丁小六那货全须全尾精神焕发地从主殿出来,就知道王爷没有责罚她。
  想到这,王家心头恨恨,这死小子运道还真好,初到王府就得齐王青睐,如今惹了这么大的祸事居然也能全须而退。
  真是命好!
  心情不好的王家在房间里踹床踢墙,将穿脏的里衣扯出好几个大口子,到处撒气。他也就敢拿这些死物撒气罢了,还不敢弄出动静,像个闷头疯子。
  刘洪涛进屋就见王家正砰砰凿墙,他无语地翻了个白眼好心提醒:“小心把手凿破皮,就不能伺候王爷了。”
  王家还算理智尚存,闻言,收回赶紧收回拳头不敢再砸。
  “你有点耐心。”刘洪涛劝他,“咱们到王爷跟前伺候已经强出他人许多,你别太心急了,慢慢来,谁还能一口吃成个胖子。”
  “凭什么丁小六能,我就不能?”王家不甘心,大家都是一块到王府的,丁小六也没比他多长一只眼,怎么她就一步登天,管着自己。
  刘洪涛比他看得透:“许是她运气好,运道这个东西没法说,你就别气闷了。快到午饭时间,咱们一块过去,今天厨房炖排骨,你也知道那些人都是饿狼投胎,去晚了连骨头都吃不上。”
  他们近身服侍齐王的内侍伙食比其他下人要好很多,隔三差五就有肉吃。不过又因为他们近身服侍王爷,怕身上和嘴里带着肉腥气熏到主子,所以用膳时从来不敢吃饱,能吃个6、7分饱已是难得,厨房给他们准备的膳食就那么一点,就没有够吃的时候。
  刘洪涛今年17,王家比他大一岁,都正是长身体的时候,6、7分饱根本顶不住,中午吃完饭,经常不到晚上就饿得肚子咕咕叫。
  偏偏晚上那会齐王回来,正是他们忙碌的时候,等服侍齐王换衣用膳完毕已经是戌时中,人都饿得头晕眼花了。
  是以午饭就显得格外重要,关乎到晚上的饿肚子问题,然而午饭又显而易见的不够吃,所以就得早点去,去的早了才能多吃。
  听刘洪涛提起排骨,王家腾地跳起,直接往外跑:“快走。”
  俩人到达厨房附近专门给他们用膳的屋子,其他人还没到,俩人对视一眼赶紧盛可冒尖一大碗米饭淋上香喷喷的排骨汤,手上运筷如飞,唰唰唰专往排骨上盯。
  等其他人到,他俩已经吃得差不多,靠在墙角摸着肚子直打嗝。
  后到的易鸽看不上二人,骂了句饿死鬼投胎。易鸽以前是管着他们的,后来因为服侍齐王穿鞋时碰疼了齐王的腿,被齐王厌弃,就退下来。
  虽说他现在不如以前,但到底积威犹在,刘洪涛和王家二人不敢惹他,甚至刘洪涛还上前给他盛了碗米饭讨好。
  后来的几人坐下吃饭,王家坐在窗前吃西瓜,刘洪涛则围绕着其他人帮忙盛饭递水。
  易鸽只用一碗米饭,吃了两块肉就放下筷子。他现在虽然不能近身服侍王爷,只管着王爷卧房的扫撒,仍时刻自律,不许自己多吃,以免有机会服侍王爷却露出不雅之态。
  吃完米饭,他也来到窗边吃西瓜。
  其他内侍瞧见后,失落道:“前些天我看到王爷让人抬回两篓番梨送到厨房,王爷不爱吃番梨,咱们这又没有其他主子,我还以为咱们也能吃上一口番梨呢。”
  易鸽蹙眉:“有西瓜吃就不错了,还敢肖想番梨?那东西精贵,主子们都吃得少。”
  闻言,方才说话的内侍低落地垂下脑袋:“我就是随口一说,而且那天我看见丁公公吃了,一大盘子呢,既然丁公公能吃,那咱们也能尝上一两口吧,我长这么大,还没吃过番梨呢。”
  丁公公吃了?听见这话众人都起了心思。
  如果大家都吃不到,他们也就不说什么,但是既丁公公能吃,凭什么他们不能吃?大家都是服侍齐王的,虽说身份上有个高低不同,但是同属一个阵营,他们也不求多吃,丁公公吃‘肉’,给他们喝点‘汤’就行。
  知道王家胆子大敢和丁小六不对付,就有人将主意打到他身上,故意道:“王家,你不是和丁公公一块进齐王府的吗?想必是关系好,你去问问,咱们能不能吃番梨。”
  王家抬头看了那人一眼,冷笑:“我倒是能去问,但是不会带你那份,你要是想吃,自己去问。”说完扔了西瓜皮,迈步向外走去。
  刘洪涛赶紧撵上,问他:“王家,你不会是真去问吧?他们明显不安好心,故意叫你出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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