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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家大小姐 (寂寞无香)



“嗯,咱家的要晚收几天。”大牛,凤翔兄,随口应着。

“咱家的红薯苗儿也出来了,就是还没爬秧子,咱是等收了玉米棒子再直接插秧子呢,还是现在就移苗儿栽到地里去?”

林大牛就把目光转向当家人——林葱儿那里了。

可是这庄稼地里的活儿,林大小姐一丁点儿不懂啊!

“我就琢磨着越往前赶越好,别的,你们自己看着办。”

当家人一锤定音,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林大牛很仔细的计算了一下:“那咱从明儿开始就移苗儿,还能再浇一遍水,等收完玉米,红薯也该爬出秧子来了,正好再插一茬儿,一早一晚的把童车赶出来,我的拉面手艺也该熟练了……”

总之很满意,一切都在向计划中的理想境界发展。

林葱儿已经在心里拿定了主意:“哥,你还得做件事儿,明儿进趟县城,帮我置办些东西。”

第一百零一章姐弟

这一夜注定又是难眠,表示自己不用看护,把父兄都赶走睡觉的林大小姐,油灯燃烧到黎明。

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她听了冷郎中讲到战场上兵士们口含一口酒忍痛的故事,下了决心要为他们做些什么。

把当下只经过蒸煮程序酿造的浑浊的水酒,蒸馏出高度的纯净的酒液来,不止口感上更为辛辣过瘾,如果再勾兑出含量为百分之七十五的医用酒精来,那么,送到战场上去,肯定能挽留回不少兵士鲜活的生命吧?

难得林大小姐热血沸腾一回,却发现脑海里只有点儿参观酒厂时所见蒸馏器的印象,再跟记忆中残存的那点儿化学知识结合,可谓绞尽了脑汁……

右手勾勾画画涂涂抹抹,总算,思路整理顺了,把蒸馏器分为两个部分,一个是蒸馏锅,一个是冷凝器。蒸馏锅的作用是将原酒加热变成蒸汽,冷凝器的作用是将蒸汽冷凝变成液态的酒。

林大小姐懂得蒸馏的原理,酒精的沸点比水低,酒水混合物中,酒精含量越高,其沸点越低,因此在加热的过程中,酒精首先蒸发,需要由一个密封的管道进入冷凝器,蒸汽遇冷凝集而成酒,达到分离和浓缩酒精的作用。

记忆里见过的连体蒸馏酒器,整个锅体是由铜制成的,具体原因林大小姐不能说的头头是道儿,但是,铜具有很好的导热性,铜对原料酒的酸度具有良好的抗性,还是了解的。

那就选铜原料。

辛苦一夜描画出一个铜锅的形状,锅体为圆壶式,锅底向内凸起以便利于排空,由于以后将铜锅直接用火加热,因而锅底应有一定的厚度。

冷却器相对容易制作,只要让管道通过冷水再流出酒液就好。

铜锅,连接管道,就是这道工艺的重中之重。

只有经过测试,这套小型设备得到成功,才有可能等以后做大法儿。

“把银子多带点儿吧,顺便再采买些米面猪肉回来,要上十坛酒,可以拣最便宜的买。”

林葱儿嘱咐完林大牛,开始哈欠连天。

“我给你们做好饭就走,这几天都委屈些,多吃几顿拉面。”林大牛很不好意思的说,想做买卖,那首先得把手艺练好不是?自然,要先在自家操练。

“没问题,”林葱儿笑了:“反正我跟来福还可以喝羊奶吃鸡蛋,尽管练。”

那头本想杀了吃烤羊排的母羊,因为仍在产奶,侥幸获得了新生,目前,在林家有两个人捧场,另外两位男士,对此味道敬谢不敏。

不过,林大小姐发现,其实林有财这老闷葫芦,对厨艺一道也是有天分的,你稍作指点,他经手的食物滋味儿便不错。

尤其是在面食上,男人手劲儿大,先天比女人就强些,林有财出手又比林大牛还利索,抖起拉面来简直无师自通,很是让林大小姐开眼界。

来福睁眼就要接着玩木头块儿,也不用人管,摞高楼推高楼自己拍手笑。

“哥,在县城再找找卖漆料的铺子,拣鲜亮的各色儿都买些。”

林大小姐又想起件事儿来,叮嘱林大牛。

“还有,万一遇到什么危险,保自己的小命儿要紧。”

“放心吧,哥知道轻重。”

踌躇满志的林大牛,驾着牛车离开了。

“我今儿一点儿都没觉得疼,把来福放家里吧,你自去忙你的。”林葱儿对林有财说,家里的活计一大堆呢,喂牛喂羊喂鸡,照看红薯苗儿玉米地,还要加工一辆大型号童车,老闷葫芦很辛苦。

“嗯哪,我把衣服洗了就出去。”林有财笨拙的揉搓着木盆中的衣物,他在洗衣服一道上天分差些,大人孩子的全混到一起揉搓,包括林大小姐的一个细棉布大褂儿。

很想很想指点几句的林大小姐,竟然只张了张嘴,没说出口。

这老汉,肯给儿女洗衣裳,自己还能抱怨些什么呢……

对待来福,就更有耐心了。

“我们搭个房子好不好?”

伤残人士把自己安放在草席子上着实不容易,但是,在这样的角度跟来福一起做游戏,小孩子非常喜欢。

曾经同样年幼的林大小姐,就是与众多的玩具一起度过的童年时光,所以,她懂小孩子的心思,尤其懂寂寞的孤单的小孩子。

他们要的其实不多,有个大人陪在不远的地方,让他偶尔抬起眼来能够看到,就很开心。

就像此刻的林来福小朋友,学着姐姐的动作在搭建房屋,很容易就投入进去。成功了,就抬起小脸儿看看姐姐,得到一句表扬便乐的要飞起来;失败了也偷眼看看姐姐,小嘴巴一瘪一瘪的,发现姐姐还在草席子上忙着勾画,根本没注意到他的失败,又很庆幸似的,接着搭建……

相处的久了就会成为习惯,知道姐姐暂时残疾,不会抱他,小来福什么事儿都知道得自己去做,比如小小的方便问题,甚至还懂得给姐姐帮忙,比如递个木拐。

“来福真乖!姐姐最喜欢你了!”

“来福真棒!来福最聪明了!”

“来福一次也没有尿裤子,好厉害哦!”

……就在这些毫不吝啬的赞美声中,姐弟两个度过了一个愉快融洽的上午。

“中午饭来福想吃什么?姐姐给做。”

“福——背吃——”

“不吃?那可不行,小孩子要长不大的。”

“背——吃——背吃——”,小家伙急的眼泪都要冒出来了,姐姐怎么听不明白来福的心声呢?

比吃还重要的东西哩!

林大小姐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一直到林有财进家,姐弟两个还在比划着力图沟通。

“背吃——姐姐背吃——”。

“谁有那本事啊?还敢让姐姐被吃掉?”

还是林有财父子连心,响起跟儿子一起在小清河捞鱼虾的时候,这小子也是说“背吃”,于是一句话,替儿子说清楚了。

“来福要背诗!那天背的那个鸭子鹅——”!

林有财说到了“鹅”,小来福当即也回忆起来了,拍着小手叫:“鹅鹅鹅——”

第一百零二章初学认字1

宁肯不吃饭,也要姐姐陪着背诗的娃儿,了不得啊!

莫非林家祖坟上头真的冒了青烟儿?还恰恰好应验在村东头老闷葫芦家里?

好玄幻的是吧?

那再随手写几个大字儿,指给来福认识认识,会有怎样的结果呢?

这次不能信手涂鸦了,得按照大圣王朝的繁体字,一笔一划的书写。

瘸着腿吊着一支胳膊的林大小姐,发现自己越写越上了瘾,黑炭棒龙飞凤舞的,不但在纸上写了几个大字,灶房墙面上、老树根上、秃木墩上、各个房屋门口,全涂上了人物与物件的名字。

林来福不知道姐姐在发什么疯,只看见她单脚跳来跳去,嘴里念念有词,手里还胡乱涂抹,就艳羡的不行了,小家伙跟在重伤员后面走走爬爬,间或累了在地上坐一会儿,一只听话的哈巴狗似的。

“OK!”

林大小姐比划个愉悦的手势,丢下碎成渣渣儿的黑炭棒,回过脸来看看小尾巴。

“OK!”

林来福照单全收,声音手势完全模仿的一模一样,小孩子都是天然萌的,做什么姿势出什么怪腔儿都可爱。

“喏,这几个字是‘林凤翔’,哥哥的名字,这几个字是‘林凤舞’,来福的名字,写在这儿,就是说,这屋,是你们两个住的。”

“福——屋——”。

“林凤翔,大牛哥哥,林凤舞,来福……”

不管小孩子是怎么理解的,林大小姐顺着屋子一路讲下去,当然了,宋香儿住过的屋子,免谈。

最后挪到了林大小姐的小土屋,矮矮瘪瘪的屋门上,大小姐的木拐一指,小来福忽然蹦出一个字音:“林——”。

木拐第一个指向的文字,可不就是“林”吗?

林姐姐愣住了,木拐再指一遍那个字,问:“念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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