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他之所以留停进庄子,为的就是黄氏母女,毕竟,他这远走送嫁,一走就是大半月,留黄氏母女这个破绽在,始终有些不放心。
“回王爷的话,那药一直在用,只是……许是量太小,到看不出什么做用!”管事小心翼翼的回。
“嘶……”楚昭皱眉,心中有些烦燥,挥手,他吩咐道:“罢了,先将黄氏母女带来见本王。”他且要瞧瞧,探探这女人的底。
“是,王爷!”管事忙就声,退后两退,转身便去唤人,结果……好半晌儿,他又连摔带滚的回来,满面心慌,“王爷,不好了,那黄氏带着女儿跑了……”他冲进书房,大声喊着。
“什么?跑了?你这废物,孤儿寡女,一对软弱女人你都看不住,本王还要你做甚?”楚昭厉声喝着,一脚将那管事踢出两,三米开外。
“王,王爷饶命,饶命啊……”管事‘嘣’的一声撞在墙上,却顾不得喊疼,只是翻身跪地,连连叩头求饶。
“还不快派人去给本王追!!”楚昭怒喝!!
“是,是,奴才这就去,这就去……”管事连滚带爬的起身,踉踉跄跄的跑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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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外,一路跑了足有十里有余,黄氏脸色惨白,手里柱着不知从哪捡来的树枝,脚底鞋都磨破了,一步一个血脚印,她喘着粗气,死死抱着怀中半昏半睡的苏樱,“妈,妈妈,那,那些人,我,我们甩掉了吗?”
“好半天没瞧见了,许是摆脱了!”老妈子背着包袱,惶然的回头张望,苍白的发丝俱都散乱。
“好,好,跑出来便好……”黄氏满面狼狈,眼泪一直不停,伸出颤微微的手,她解开绑着苏樱的绳子,苦笑着道:“妈妈,我实在走不动了,樱儿,我,我便把她脱付给你了,求你,你看在仕明的份儿上,将她养大,莫,莫要告诉她身份,只让她当您的孙女儿,平安一生就是了!”
“您,您抱走吧!”她把苏樱递给老妈子。
“夫人,您这是说的什么话?咱们逃出逃出来了,难道就要倒在这当口儿……”老妈子老泪纵横,抬眼去望,便见不远处有一座农庄,不由大喜,使出最后的力量,一把扶住黄氏,她道:“夫人,您瞧,那里就有人家,咱们,咱们去讨碗水喝,歇息一会儿在上路也是好的!”
“这……咱们这身份,人家会愿意吗?莫要连累了人家!”黄氏抿了抿干裂的嘴唇,颇为不抱希望。
“总要试试的。”老妈子低声劝着,在她的坚持下,黄氏无奈,只得艰难的挪动着脚步,往那农庄的方向而去。
幸而,她们的运气到是当真不错,那农庄的守门婆子心肠甚软,听了老妈子一番似假似真的话,竟真的动了侧隐之心,将黄氏三人放了进来,热饭茶汤的伺候着,又安排她们妥善的住了下来。
对此,黄氏和老妈子只感天谢地,觉得遇到了好心人,却没注意到,这诺大一间农庄中,伺候她们的小厮那若有所思的眼神。
庄子中,楚昭的人一所无所获的回归,眼见天色不早,若在不赶路,怕便要耽误和亲的行程,楚昭实在无奈,只得仔细叮嘱了管事和诸多侍卫,令其四处搜寻黄氏母女,随后,便翻身上马,一路扬常而去了。
心中满是担忧,楚昭踏和亲之路,而黄氏母女,却留在了‘好心人’农庄中,休养生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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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日,毓秀方才辞别大周氏,一路回到院中,方才踏入院子,便见晚翠匆匆赶上来,“姑娘,效外庄子管事前来求见,说有要事禀告……”
“效外庄子?是哪一家?”毓秀挑眉,有些不解的问。
“回姑娘,是临近桃花村那家。”晚翠低声回。
“桃花村?哦……是挨着昭王府别庄的那家!”毓秀略一回忆,便想了起来,虽不知管事所为何事,却还是点头道:“那好,你唤管事进来回禀吧!”
不管是何事,只凭着那庄子临近楚昭别庄,便值得她见上一见了。
“是,奴婢遵命。”晚翠领命,翻身出院。没一会儿,就领了个四十来岁,白面微须的中年男子进院。那人一进门,面见毓秀便跪地叩首,“奴才郑顺见过姑娘。”
“起吧!郑管事求见我,所为何事啊?”毓秀虚抬手,俯视着问他。
“回姑娘,昨日奴才庄中进了三个形容狼狈的妇人,自称祖孙三人,遇了匪难……奴才观她们行状可疑,便派人试探……”郑顺刚黄氏母女来历一一道来,最后道:“那三个妇人,恐怕和昭王府有些关系……且,那带着女儿的女人,自称苏黄氏,奴才觉得……”
正文 第一百四十四章:罪不及妻儿
“苏黄氏?”毓秀念了出来。
是那个黄氏?苏夫人?
若是她,毓秀倒是不陌生。那些年她在深宫之中,后宫女人要做的事无非就那么几件,朝中大小的宴会,或是逢年过年,与大臣命妇见面。那些年苏仕明备受楚昭恩宠,她作为后宫之主,当然要与她一心。那时钟赢已经娶亲,她见面最多的女眷不是自己的亲眷嫂子,反倒是这黄氏,她时长见。
因着和苏仕明理念不同,她速来不喜苏仕明,开始对他妻黄氏也并无甚好感。但黄氏为人却并无任何错处,胆小了些,木讷了些,坏心眼是真的没有,否则若真是心机深沉之辈,即便楚昭让她多与黄氏来往,她未必也能忍下来。
“守门的老妈子说,见她着实可怜,人也生的老实相,又带着一个小闺女,落了难得样子,就让人进来了——奴才想着既然可怜遭了难,可她身上的首饰珠宝都还在呢,哪里会有土匪落下这样的东西?”郑顺抬头,对毓秀道,“不然奴才将她们几个都赶出去?”
毓秀摆了摆手,“这倒是不必了。”从昭王府里出来的,十有八九就是那黄氏了。
“郑管家,我去趟别院,备好马车”,她突然这样道。
郑顺应措不及,“连夜就去,现在吗?会不会有点太晚,小姐明日去也可以?那三人还……”
“就现在去。也不必知会她们三人,我只看一眼。”
看她态度如此坚定,郑顺也不再说什么,他来时坐的马车,如今毓秀要去别院,便将马车让了出去,自己在外头赶车。
天色本来就晚,别院离得又十分的远,去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了。毓秀穿一身灰黑色披风,晚翠还跟在她身边替她合好了披风,“本来天色就晚,如今夜里又冷,小姐还要出来,冻坏了身子夫人可要心疼了。”
毓秀只觉得另一个大周氏跟在自己身边,“穿厚些就没事儿了,好晚翠,这事儿回府别说。若不是重要的事情,我也不会这么急赶过来。”晚翠是大周氏的小耳朵,自己这儿出了什么事儿都要往她娘那儿说,因此毓秀也一直不敢把些重要的事情告诉她。
一是怕她心里多想,大周氏也担心,二是晚翠本来就单纯,也没必要让一个单纯的人心里装上这么多事儿。
黄氏与那老妈子还没睡,这天发生了太多的事儿,苏樱一个孩童没心没肺的,到睡的熟了,心里装着那么多事儿的大人又怎么睡得着,黄氏担忧的摸着苏樱的头发,“日后也不知该怎么过才好?”
老妈子将油灯拿了过来,“船到桥头自然直,夫人也别太担心了。”
两人正说着,外头却突然有敲门声,黄氏这几天本就心惊胆战,听了敲门声忙紧张的握住老妈子的手,她反拍了拍她的手,“没事儿,刚来的时候那老姐姐说要夜里凉,着人拿被褥呢,想来是送过来了,老奴去接着。”
黄氏松了口气,点了点头,放她去开门,自己则又回头照看起了苏樱。
老妈子开了门,本以为是今儿早上见的,却没料外头是那个管家,而他旁边则站了个年轻貌美的女子,外头是个不起眼的披风。但她在苏府也做了几年的下人,贵胄也见了不少,光看那衣领子就晓得里头的华贵,“小姐是?”
郑顺指着毓秀,“这是我们家小姐。”
老妈子忙行了一个礼,毓秀笑着摆了摆手,“没那么多礼的,只是听管家说了你们,来看看。怎么样,住的还习惯吗?”
黄氏是见过毓秀的,苏仕明仕昭王门客,有次宫宴的时候她被苏仕明带去了,虽然只是在最末等的,甚至快和宫女们挤在一起。可宫里头的宫灯毕竟不一样,隔的老远她都能瞧见那女子华贵的容貌——便是眼前这个,钟毓秀。
黄氏有些不安的看着她。
“既来之,则安之。”来了也就是看看,也不出她所料,果然是黄氏。
“这里地方偏僻,别人也寻不到这处来,你和孩子安安心心住着就是。”毓秀看着床上的苏樱,苏仕明有罪,但她还什么都不知道,“你们早些休息吧,我不打扰了。”
黄氏看她似乎没有问话的意思——曾经听苏仕明说过,钟家一直与昭王作对,而当时那事儿她多多少少知道一点,她以为这钟家小姐要问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