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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王有喜了 (魔情夭夭)


  其实是因为,洛王秦钰曾告诉他们两个,这个摊子的馄饨,是京城里头最好吃的一家。
  秦仲和先皇馋,又不好意思去吃,毕竟两个人在京城里,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所以只好假借了“体察民情”的由头,两个人都穿着便装,一路低着头过来。
  旁边有个姑娘排出了三文钱来,朗声问了一句:“掌柜的,能加汤不?”
  那小二虽然是没有听过这种要求,但是那声“掌柜的”实在是让他听得心花怒放,所以就赶紧答应了那个姑娘的要求。
  秦仲“扑哧”一笑,旁边的姑娘抬起头来,看了他一眼。
  如同春日里头花瓣上薄薄的积雪,如同夏日艳阳未起时荷叶上的露珠。
  秦仲从来没有看见过这样好看的一双眼睛。
  后来秦仲想,自己爱上胡萧萧,应该就是初遇时,那惊鸿一瞥吧。
  先皇秦岐倒是没什么感觉,一直在低着头吃,吃了好几口,方才匀出时间来同秦仲说道:“小钰说的不错,这家的馄饨确实挺好吃的。”
  如果换成是往日,秦仲一定会笑,整个京城,再到整个秦国,估计也只有秦岐会管长得一脸义愤填膺的,被边关的人用来吓唬小孩的秦钰叫小钰了。
  可是秦仲却没有应秦岐的声,他一直在目光灼灼地看着胡萧萧。
  秦岐伸出手来,在秦仲的眼前晃了晃,然后顺着他的目光,看了看自己身后的那个姑娘。
  看起来挺普通的,没什么过人的地方,吃起饭来的时候,还有点狼吞虎咽,完全不像是个姑娘。
  秦岐微微蹙了蹙眉头,“我说,我好不同意出来一趟,你不会打算看姑娘吧。”
  秦仲这才收回了视线。
  胡萧萧也觉得自己没有刚刚那么尴尬了。
  原本她是打算多添几碗汤的,毕竟她身上就剩下这三文钱了,可是在秦仲灼灼的目光注视下,胡萧萧却没敢多添,原本打算添七碗,结果才刚刚添了三碗。
  可是当胡萧萧再次举起手来,唤了一声“掌柜的”,打算再来一碗汤的时候,那小二却一脸不耐烦的拿着大勺在自己的锅子里搅了搅。
  “你这姑娘!是来寻我开心的吗!什么掌柜的!你现在就算是叫我大老爷也没有用了!你看,你再喝下去,我锅子都要让你喝干了!”
  胡萧萧还是眼巴巴地看着那口锅。
  她和茯苓分开的时候,分了茯苓不少的钱,现在想想,真是后悔,穷家富路,茯苓好歹是留在了晋国,怎么说也算是茯苓的家,而自己却是远从二十一世纪而来,不管在这个世界上的哪一个角落,都算是旅人。
  还是秦仲忍不住,从怀里摸出来一小块银子来,递给了那个小二,让他再给胡萧萧上一碗馄饨。
  那小二自然是忙不迭接住,想着自己今天真是发了大财,才会遇上秦仲和秦岐这么两个出手阔绰的人。
  待到胡萧萧吃完之后,秦仲和秦岐也吃得差不多了。
  秦岐起身,招呼着秦仲走,秦仲却忍不住看向胡萧萧。
  胡萧萧还在盯着那个小二看。
  说实话,这个摊子给的馄饨分量委实不算少,这么两大碗下去,秦仲都觉得饱得很了,难不成这个姑娘,还没有吃饱?
  秦仲将胡萧萧从头到尾打量了一下,看起来……她也不胖啊……
  秦仲忍不住问了一句:“姑娘可要走吗?”
  秦岐白了秦仲一眼,却是偷笑一声。
  这个恒王爷啊,最是个痴人,从前喜欢吴道子的画,哪怕是赝品呢,只要仿得好一点,都是要忙不迭收回家去的,喜欢古玩的时候,那就更是天天蹲在市场上,左挑右捡。
  谁都知道,要是能有幸迎合上了恒王爷的喜好,那这辈子都是衣食无忧了。
  秦岐冷眼看着,恐怕这恒王爷,是看上眼前这位姑娘了。
  要是那姑娘无处可去,保不齐秦仲当即就会让人在恒王府给她收拾出来一间屋子来。
  “我在等着他找钱呢,”胡萧萧眼巴巴地看着那小二,见那小二一脸迷茫地转过头来,就赶紧说道,“别以为我不知道哈,刚刚他给了你那么大一块银子呢,打量我是没看见还是怎么着,快点找钱!”
  胡萧萧盘算了一下,那银子剩下的部分,估计够她去找个客栈好好睡一觉了。
  “算了……”秦仲朝那小二摆摆手,然后对胡萧萧说道,“不知姑娘是否是囊中羞涩?在下身上还有些许钱财,姑娘要是用得到,可以先行拿去。”
  秦岐抱住了胳膊,得,这是又痴了。
  身上还有些许钱财,秦岐猜着,跟着自己一起出来,秦仲这身上,怎么也得带个千八百两的?
  胡萧萧微微歪头,看着秦仲问道:“怎么?这是想用钱来诱惑我?”
  秦仲下意识想要解释,却不知道要如何开口。
  他压根就没有想要折辱胡萧萧的意思,只是单纯地想要帮一帮她,眼睛这样干净的一个姑娘,肯定是个好人才对。
  可是谁知道,下一秒,胡萧萧就绽开了一个笑容,起身拍了拍秦仲的肩膀说道:“那你可算是诱惑对人了,不过提前说好了哈,我估计以后能还上的可能性不是很大了。”
  她在现代学的那些本事,基本到了这里,都没什么用了,胡萧萧心痛,想着自己当初要是去学个土木工程,学个人力资源管理,会计啥的,说不定早就就业了。
  “姑娘只管拿去用就是了,萍水相逢即是缘分,这些银子,还请姑娘不要嫌少才好。”
  果真不出秦岐的所料,秦仲探手入怀,直接把自己所有的钱都给摸了出来。
  胡萧萧接过来,看了两眼,又把那张面值最大的一千两银票给推了回去,“这个你拿回去吧,我没什么用,也不娶媳妇啥的。”
  胡萧萧弯着眼睛笑了笑,秦仲下意识接了过来,又忽然觉得不太好。

  ☆、第684章 到底秦宜在哪里

  第684章 到底秦宜在哪里
  胡萧萧最后还是被秦仲给领了回去,因着这事,秦岐嘲笑了秦仲好长时间。
  秦仲和胡萧萧在馄饨摊前分别了之后,又在别的地方遇见过好几次。
  搞得胡萧萧都不好意思了起来,秦仲也觉得奇怪,忍不住问了自己身边的人,是不是有人悄悄去跟踪了胡萧萧,然后怂恿自己也去胡萧萧去的那个地方,每天都能“偶遇”
  然而事实上是,秦仲每天想去哪里,完全都是自发的。
  只是很少有姑娘会像胡萧萧一样,喜欢逛青楼,听小曲,看舞蹈。
  唯有一日,秦仲去了梨园,听了半天的戏,都没看见胡萧萧的身影。
  后来胡萧萧才告诉秦仲,她在自己的家乡听过唱戏的,所以不是很感兴趣。
  那时候的秦仲在胡萧萧面前,只有点头的份,她所说的每一句话,秦仲都不会怀疑。
  所以秦仲也就忘了问了,你的家乡到底是在哪里,居然连个青楼都没有。
  由于时常遇见,两人的关系也慢慢好了起来,从一开始遇见只会点头问一下“原来你也在这里啊”,到现在已经会问一问,昨天晚上吃的是什么饭了。
  秦仲生怕唐突了胡萧萧,可是又想和胡萧萧说话,于是就天天捡着些无关紧要的问题问来问去。
  那天,秦仲又问过了胡萧萧三天前的早饭吃的是什么,胡萧萧终于忍不住,一脸歉意地说道:“不好意思啊,我的确是花得不少,估计这一段时间内也不可能还上你的钱了,要不你看,我帮你打点工?”
  秦仲带了胡萧萧回家。
  胡萧萧本来以为,她可以帮着秦仲记个账或者是盖个房子什么的,可是进了恒王府才发现,她完全就什么也不知道。
  记账那种东西,她只是看过,真要用起来,连个所以然都说不明白,偌大的恒王府又不是天天只买几斤菜,庞大的收入和支出各项都要记得清清楚楚。
  至于盖房子,胡萧萧就更不会了,且不说她没有学过建筑和土木,就算是学过,现在都是老匠人,房子也大多都是榫卯结构,她根本就看不明白。
  于是胡萧萧就安然地在恒王府做了个米虫。
  她原本以为,自己来古代这一趟,是看不见自己想要看见的那个人的,谁知道阴差阳错,居然又有机会了。
  在胡萧萧进恒王府之前,就已经告诉过秦仲,她有身孕了。
  当时秦仲是有点惊诧的。
  纵然秦国的民风还算是开放,但若是未婚生子,那也是伤风败俗的一件事情,是要去浸猪笼的。
  于是秦仲告诉她,如果她怀的是个儿子,那自己就可以让她入住恒王府,宣称她肚子里的孩子,其实是自己的。
  对于秦仲的这个建议,其实胡萧萧没有感觉到多么惊诧。
  在来之前她已经知道了,而且就算是来之前不知道,来了这么长时间,也该听说了。
  大秦皇族,是不留女儿的。
  秦仲找了个千金一科的圣手来给胡萧萧把脉。
  那个大夫说,胡萧萧怀的确实是个男孩无疑。
  秦仲这才松了一口气。
  他是很希望胡萧萧能留在自己的身边的,但是如果她怀的是个女儿,那她肯定不愿意的吧,毕竟大多数的母亲,都是不希望伤害到自己的孩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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