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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归隐 (小蛮无细腰)


  家里东西本来就少,再加上从来没住过人,也就没什么可收拾的。
  房子离那条从村外留过的小溪,不过二三十步的距离,刚才用的水,就是琉夏自己拿来一个桶去提回来的。
  可是琉夏想着今后要吃水,这附近又没看到有水井,所以王猛来的时候,琉夏就问他,“请问我们以后要到哪里挑水吃啊。”
  王猛回头望了一眼背后的溪水,说道,“不就是那里,而且你们运气好,离小青溪近。”
  琉夏一时语塞,她看着溪水,倒也觉得清澈干净。可是让她饮用溪水,她又本能觉得那有点脏。
  王猛说着话,就抱着一捆干枝柴进了屋子,他在客厅里看了一看,才找准厨房的位置,抱着柴进去,将柴放在灶膛对面的墙边,穆滨城也抱着一捆柴进来。
  王猛看到穆滨城把柴放下,几番欲言又止,最后还是忍不住说道,“穿这种衣服干活,恐怖不太方便。”
  事实上,王猛觉得自己要是能有穆滨城这样一身好衣裳,是绝对舍不得穿着去抱柴的。一定是压在箱底下,只有在重大场合才会舍得拿出来穿。
  所谓重大场合,比如上县城赶集买东西,比如去给儿子的先生送束修,比如村里有人结婚办喜酒。
  停了这话,穆滨城笑着说,“等我们安顿好了,我再做几件适合的衣服。”
  这一点穆滨城先前也没有注意,他虽然一直在军队中,生活过得也并不如何精细,可是由于身份原因,军官的盔甲中,配的也是舒适透汗的丝质里衣。
  听他这样说,王猛有一点责怪自己一时口快。就算不用他老爹特意提点,他也能看出,穆滨城是并不在乎这身衣服的。
  要知道,王猛其实也是第一次进这间屋子,从前村长都不让他到这里来。因为村长看到那白瓷的碗,还有那三个铜盆,村长估算价值十来两银子,他觉得让儿子看到这些不好。就怕他管不住嘴往外说,要惹是非。
  而王猛今天第一次到这来,就很震惊了,青砖铺地。就连县城里,除了极个别的几个大商铺,都很少有人敢这么干。而他没有看到浴室里平滑的青石板,青石要磨成石板,那不知要耗费多少的功夫。
  所以这房子乍一看朴实无华,实际造价高达八百两银子,那搭建二楼的木板,可都是珍贵的楠木。
  不管王猛怎么想,紧随其后,琉夏就抱了几把稻草进来。干树枝柴只有两捆,剩下的就是大半车稻草。
  看到琉夏抱进来的稻草,王猛觉得自己今天是要被这两口子给气死。
  他对琉夏说,“稻草是给你们铺床的,这几把用来引火就算了吧。”于是琉夏也只能悻悻的将稻草放在柴的旁边。
  穆滨城解释道,“我们不用稻草铺床,等下我要到县里去买些应用的杂物,到时会买棉絮回来铺床。”
  稻草铺床穆滨城知道,他还知道农村的稻草妙用很多,除了铺床还能做屋顶,还能编草绳,编草鞋,当然还能用来烧火。
  昨晚他们睡的床下就铺着稻草,只是有席子压着,所以琉夏并不知道。
  实际上村子里除了少数几户人家,多数人的屋顶都是稻草铺的。男女老幼,除了少数穿布鞋,少数不穿鞋,大部分都穿着草鞋。而刚才那两捆柴,也都是用草绳捆好的。
  可是穆滨城同样知道,稻草铺的屋顶每年都必须换新,还需要时不时的修补,同理草鞋很容易坏,草绳也容易断。而稻草铺在床下,用不了几个月,就会被压碎,到时候还得换新的。
  穆滨城觉得,虽然决定融入乡土生活,也没必要跟自己为难。没几个月就要换一次稻草,楼上楼下的,也很不方便。
  穆滨城说不用稻草铺床,王猛也不可能再将它拉回去,依旧抱进厨房给他们当柴烧。
  东西放好之后,琉夏他们两个也只能给人家到声感谢,就送王猛走了。因为家里连水都没有,也不能留人干坐坐着。
  等人走后,琉夏说,“我们烧水来洗澡吧。”
  穆滨城答,“好。”
  两人说这句话的时候,都没有任何的旖思,因为他们都觉得自己身上粘腻难受,整个人都仿佛是一团移动的臭气。
  于是琉夏负责引火,穆滨城负责挑水。
  两桶水下锅,就是一整锅水。穆滨城又接着去挑水,她天生就力大无穷,挑水对他来说是很简单的事情,等挑满一整缸水,锅里的水都还只是温热。
  等水烧热了,他让琉夏先去洗,琉夏早就迫不及待了,此时又觉得盛情难却就没忍心拒绝。
  穆滨城看到的却是,琉夏的整个脸上洋溢着喜悦之气,仿佛在一场大战役中,取得了关键性的胜利。
  只是穆滨城看到琉夏的脸庞,他也不经眉眼带笑。
  可是当琉夏将两桶水提到隔壁浴室,却傻眼了。
  香胰子,洗澡巾都有,可是她只打算冲澡而已,却没有小的桶。
  这大夏天的,谁也没心情用那么大的浴桶沐浴啊,冬天是享受,夏天就是找罪受。一桶桶的提水,就能热出一身汗,倒水的时候还得出一身汗,那澡等于白洗。
  当然李家的小姐可以夏天沐浴,琉夏当初就是为小姐提水的十几个丫鬟中的一个。
  最后琉夏还是洗了澡,还把几天没洗的头发也洗了。
  她用布巾裹着头发,提着两个桶回到厨房。灶膛里火已经息灭了,穆滨城老大个人,正坐在凳子上委屈的等着她。
  琉夏说,“你等会儿记得买两个桶回来。”因为她用挑水的桶洗了澡。
  “好。”穆滨城平静的回答道。


第20章 鼹鼠
  “等会儿,你跟我一块儿去城里。”
  此时穆滨城刚刚洗完澡,穿着一套薄丝白里衣,披散下来的乌黑长发,正慢慢的滴着水,将背后的衣衫都浸湿了一大片。
  琉夏看着他这样子,虽然任然觉得惊心动魄,不过好歹经过几天的近距离相处,各自目睹对方的吃喝拉撒睡。所以当他面对这副结实的胸膛,这张因为把头发放下来,所以越加温和俊俏的脸,琉夏也终于能够以一颗平常心来面对了。
  甚至更进一步,琉夏对穆滨城调侃道,“你这样子要求别人做任何事情,就算是赴汤蹈火,只怕有大把的人愿意。”
  穆滨城要琉夏跟他一起进城,也是怕他回来晚了,琉夏一个人在家会饿肚子,毕竟家里可是一粒粮食也没有。
  却听到琉夏如此说,穆滨城不禁失笑道,“你这人,安安静静的时候,还像一个美貌佳人。一说话,就是一个黠促鬼,若不是你运气好,遇到我,只怕这世上是没人肯要你了。”
  琉夏心想失策,老是被这副外貌所欺骗,对方可从来不是冷峻寡言的风流公子,于是正色道,“我还得洗衣服,这衣服现在都发馊了,再在放一放还不得发恶臭。”
  “你洗吧,我去砍几颗竹子做晾衣杆。”
  琉夏想到家里果然连一个晾衣服的地方都没有,只能说,“那你去吧。”
  穆滨城上楼去找了一件外衫穿上,看到琉夏已经蹲在浴室里开始洗衣服了,就到厨房里面去找柴刀,找了一圈发现只有薄刃的菜刀,并没有砍柴刀。
  既然没有,就只能另想办法。
  穆滨城其实带着一把宝剑,那是精铁百炼钢锻造的利刃,剑鞘和剑柄上都镶嵌着宝石。其实这把剑虽然锋利,死在剑下的亡魂确是寥寥无几,除非需要砍下敌将的首级。冲锋陷阵的时候,跟本用不上它,乱战之中,还是刚猛的钝兵器更能杀伤敌人。
  穆滨城惯用两柄加起来重达八十斤的铜鞭,别看一边四十斤的分量不重,然而挥动起来,只需轻轻沾到人身上,对方立即就是骨碎人亡。
  穆滨城在战场之上,从来都是悍勇无比的,与其悍勇相对,他又不似一般的猛将那般的莽撞,所以他是一个天生的帅才,可惜这太平天下里,并不需要一个会打仗的人。
  那把宝剑,严格来说只是一把礼器,在大将军需要光鲜亮丽的出场时,就会佩戴在腰间。
  穆滨城当初之所以带着它,而非自己惯用的铜鞭,就是为了提醒自己,国家不需要大杀伤力的武器了,它只需要一把光鲜亮丽的礼器。
  砍柴当然不能用宝剑,而且一路上,宝剑也都是包在布条里,刚才已经被放在衣柜底下,被衣服压着了。
  所以在厨房找了一圈,穆滨城就想起昨晚被琉夏收起来的匕首。
  但是穆滨城在卧室里找了一圈,却没有找到,可他们自己带的东西不是全都放在卧室里吗,怎么就找不到呢。
  他只能下去问琉夏,“你昨天捡的的那把匕首呢。”
  “哦,被我藏在衣柜底下的缝隙里。你拿了匕首,把其它的东西给我放好”琉夏扬起脸说。
  穆滨城看着手里的这些‘其它东西’,包括琉夏的钱,还有那些自己给他的珠宝。想到当初去给琉夏在枯井里取东西的场景,穆滨城觉得琉夏简直是个到处挖洞藏宝的小鼹鼠。
  忙乎了两刻钟,散发着香胰子味道的衣服,终于被晾在了竹竿上。
  其实琉夏早就把衣服洗好了,主要是穆滨城的晾衣杆迟迟没有做好。本来找刀就浪费了很多时间,后山上生长竹子的地方,倒是离得近,只是砍了竹子,还得把枝桠剔掉,回来后还得用布条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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