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侍郎夫人也就坐了一会儿,家长里短地寒暄几句,逐个问候了府里的人安,叮嘱了安若兮几句,不外乎孝敬婆婆,尽心服侍相公一类的老生常谈,便同老夫人和安若兮告辞离开。
诺雅从窗缝里见到,那个傲慢无礼的仆人紧跟在安夫人身后,昂首挺胸,稳健阔步,没有一点作为仆人的谦卑与恭谨,倒是更像是一个侍卫或打手。
一直煎熬,坐到日头偏西,府里下人禀报说百里九回府,诺雅方才暂时逃过老夫人的魔掌。
自从百里九从一念堂搬出去,住进书房里,就经常夜不归宿,听说,他与醉梦楼的花魁瑾娘又旧情复燃,夜夜笙歌,耳鬓厮磨。这好不容易良心发现,主动回府,老夫人自然忙不迭地将诺雅赶出来。
说实话,诺雅有点心疼将军府的银子。这败家老爷们放着自家府上两个如花似玉的婆娘置之不理,闲着发霉生坏水,偏生白花花的银子塞进别人的腰包里,想想就肉疼。
老夫人也生气,一口一个“狐狸精”地骂,旁敲侧击地问过她关于百里九的隐疾。林诺雅觉得,这都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的事情,所以就极没有义气地将百里九出卖了:“九爷生龙活虎,攻气十足!”
听说老夫人立即将秦、安二人又叫到跟前苦口婆心地说了一顿,颇有些恨铁不成钢。
二人也委屈,俗话说“近水楼台,向阳花木”,天天百里九的影儿都见不到,怎么勾引?英雄无用武之地啊!
老夫人故伎重施,找各种理由寻百里九回府,简直操碎了心。
百里九只要一进将军府的门,就成了一块腥肉,消息灵通的秦、安二人像蚊蝇一样围上去,寸步不离,赶都赶不走。大冷天的,衣服也越穿越少,领口愈来愈低,一个劲地往他怀里蹭。直到两人全都感染了风寒,涕泪横流,不得不消停。
林诺雅觉得那叫一个解气!
☆、第七十八章 关于孩子吃奶的问题
关于醉梦楼的花魁瑾娘,诺雅听元宝吹牛的时候说起过只言片语,听说那是一个胸大腰细屁股翘的尤物,绝对真材实料,大胆暴露外加风骚,是个男人见了都会血脉偾张,丢魂落魄。不过话说回来,人家穿得暴露,那是诱惑,没货的人东施效颦,只能呛眼睛!
诺雅低头看看自己的身材,虽然勉强也能称得上曲线玲珑,但是与人家的叠嶂起伏比较起来,可就顶多算是丘陵地带了。所以,她决定晚上好好犒劳犒劳自己这一天的辛苦,顺便补补发育有点不良的“某处”。
林诺雅挽起袖子就干,做了一个长寿果炖雪蛤,一大份红烧花生猪手煲,全都炖得烂烂糊糊,汤稠汁浓。再烫上一壶小酒,两碟小菜,神仙不换。
诺雅一块猪脚还没有尝出滋味,就听到院子里有脚步声,桔梗迎出去恭敬地请安。
“你们姨娘呢?”是百里九不请自来。
“正在用晚膳,需要给爷您添一副碗筷吗?”
百里九一边摆手一边撩帘进来:“已经吃过了,你下去吧。”
桔梗静悄地退了下去。诺雅视若无睹,闷头啃得有滋有味。
百里九也不客气,大咧咧地在她对面坐下来,见她不搭理自己,只顾埋头苦吃,径自开口打趣道:“听闻古人有三大乐事,红酥手,黄藤酒,满城春色宫墙柳,我生平除了心仪满城春色,最好的就是这红酥手就酒,看来今日托夫人的福,可以过把瘾了。”
诺雅白了他一眼,啼笑皆非:“这样歪解流传千古的《钗头凤》,陆游与唐婉若是泉下有知,岂不死不瞑目?”
“你又不是陆游,怎知他念念不忘的不是唐婉做的红烧猪手呢?”
诺雅不冷不热地讥讽道:“那陆游是重情重义之人,哪里像你,纯粹只是个香香嘴。”
“香香嘴儿什么意思?亲一个?” 百里九向来好学多问。
“巴蜀地区叫吃客,吃货的意思。” 诺雅不屑于同他计较,丢了滑不溜湫的象牙筷,指尖翻飞,猪蹄啃得飞快。
百里九丝毫不以为耻,辩驳道:“像爷这样英明神武,风流倜傥的,才能叫做吃客,否则,顶多也只能算作饭桶。再说了,爷还不屑于同那陆游相提并论。老娘一句话,就休了自己的糟糠之妻另娶,令她郁郁而终,才是真正的寡情薄意。”
这话诺雅听着倒是熨贴,冷哼一声算作认同。
百里九是在海棠湾吃过晚膳的,不过是被老夫人念叨得心烦,跑过来躲个清净。如今见她吃得香甜,不由也食指大动,抢过诺雅跟前的长寿果炖雪蛤,尝了一口,甜而不腻,味道还可以。
诺雅眼皮也不抬:“你若是吃不下就不要勉强,浪费了我的长寿果。”
百里九就是喜欢诺雅呛自己,他不怕她绷着脸跳着脚生气,就怕她对自己像前些时日那样不冷不热不吱声。
他上下打量诺雅一眼,格外不怀好意,悠悠地反击回去:“你是应该好好补补,否则一马平川的,别人还以为我有断袖之癖呢。”
诺雅一使劲,将猪脚上的一块骨头咬成两半,眯着眼睛讥讽百里九:“那你抢我的汤做什么?难不成你也想补?波澜壮阔的体型可能也适合你。”
百里九一脸的为难:“你先天不足,我挺担心以后我们的孩子没奶吃,所以要未雨绸缪。”
诺雅脸上一红,“呸”了一声,却是中了他的圈套:“若是你想父代母职,包揽以后奶娘的活计,我成全你,天天炖给你补身子。”
百里九一本正经地摇头:“夫人想哪里去了,关于以后孩子吃奶的问题,我只是顾虑请奶娘花费太多,还要管饭不划算,不如就炖点汤水喂宝宝比较好,也不浪费夫人的厨艺。”
奶奶个熊猫的,这话从百里九这个败家老爷们嘴里说出来,怎么这样不是味儿呢?林诺雅气得一把抄过他跟前的汤碗,口不择言:“这汤给你喝,那才是浪费我的厨艺,不划算。你还是回醉梦楼找你的奶娘去吧,否则那银两才是白花呢!”
百里九一怔,方才回味过来诺雅的意思,乐不可支。
“我敢担保,锦娘若是听到你这样形容她最引以为傲的胸器,会找上门来算帐。”
诺雅虎着脸,低头啃骨头:“她敢明目张胆地登堂入室,我就敢煎炒烹炸一锅烩。”
百里九不怀好意地凑到近前:“先杀后煎,还是先煎后杀?我可以帮忙,尽管吱声,还是咱俩关系比较近。”
一块油汪汪的猪脚骨向着他面门之处飞过去。
“无耻!流氓!”
百里九一把抄进手里,不急不恼,仍旧嬉皮笑脸道:“这猪脚最补,我觉得还是夫人多吃些好,就不必跟为夫谦让了,就当是为了我以后的幸福生活。”
简直狗嘴里吐不出象牙,这百里九从来就没有正经过一刻钟。
林诺雅觉得他太荤了,听他说话就腻,顿时没了胃口,气哼哼地拽了一旁的帕子擦手,手心,指尖,擦得仔细。
百里九突然就探身过来,一把捉住了她的手:“你手心怎么了?受伤了?”
诺雅把手抽回来,轻描淡写地道:“今天在海棠湾站着好好的,莫名其妙就膝盖一软,摔了一脚,把手擦破了。”
“真笨,都这样大的人了。”百里九嗤笑道:“站没站相,坐没坐相,怪不得母亲让你去学规矩。”
诺雅想起今天那无缘无故的一脚,心里有气,忍不住提起那个仆从:“那安府的规矩我也没见有多好。带个奴才出来,满脸凶相,不知进退,还那样大胆。见我摔倒,不上前搀扶也就罢了,还死盯着我看个没完没了,没见过这样无礼傲慢的奴才。”
百里九对于安侍郎夫人进府做客,不带丫头婆子,反而带了一个仆从,感到奇怪:“那仆从是个什么样子?叫做什么?回头我找机会帮你出气就是。”
诺雅自然有些不好意思,觉得自己小题大做了:“也没什么的,我就是看他古怪,右眼角还带着伤疤,满脸杀气,不像善类而已,也没有怎样招惹我。”
“带着伤疤,莫非是个侍卫?”
诺雅摇摇头:“仆从青衣打扮,听安侍郎夫人唤他‘安重’。”
百里九沉吟片刻,漫不经心地同诺雅玩笑几句,就起身急匆匆地回了书房,将元宝叫到近前,低声吩咐:“速去安侍郎府打听一下,他们府里有没有一个眼角带伤疤,看起来极是凶狠的仆人?喔,对了,名叫安重。”
元宝不知道主子何意,仍旧按照吩咐照做,不消一炷香的功夫,就返了回来,向着百里九低声禀报道:“侍郎府的确有一个名叫安重的,不过并非是此人,而是一个年约五旬的干瘦老仆,专门负责饲马,极少出府。听说今天安侍郎夫人出门的时候,倒是有这样一个人,一身仆从打扮,驾车从门口将她接走,侍郎夫人并未带任何随从或仆妇,独身一人。”
“那侍郎夫人回府的时候,可有人送回?”
“有的,”元宝应声:“依旧是那个人将侍郎夫人送回府,两人还在车上交头接耳一阵,然后才独自驾着车离开。”
“果然其中有猫腻,安夫人此行并不简单啊!”百里九摩挲着下巴思忖半晌,叹气道:“我们在琳琅阁里布下的局怕是已经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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