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侍妾翻身宝典 (百媚千娇)


  薛老头在身后急得直跺脚:“你给我回来!”
  诺雅也只莞尔一笑,并未将薛老头的顾虑放在眼里,丝毫也不担心,行得从容。
  刚刚进入山路,就听到身后马蹄声急,骤如雨点。她就知道,定然是黄德兴得了风声不肯罢休,带人追赶上来。她舒服地伸了一个懒腰,坐起身来。正好,前面应该就都是羊肠小径,自己也该卸下马车,轻装简行了。
  三匹快马齐齐越过诺雅的马车截断了她的去路,马上三人居高临下地怒瞪着她,威风凛凛。
  黄德兴骑在马上,整个人瘦成竹竿,弯着腰虚不禁风的样子,令诺雅觉得那马背之上是蹲了一只成精的黄皮子,连大马猴都算不上。泡泡看他更是窜眼,“嗡”的一声从车厢里站起来,跃跃欲试。
  “小丫头,没想到吧?”黄德兴冷冷一笑,望着她的眼光里冒出点不一样的东西,令人浑身发毛。
  “送君千里,终须一别,送到这里就可以了,你回吧。”
  “西天的路太漫长,多送一程也是应该的。”黄德兴满脸淫笑:“不过,爷我还真舍不得,看起来细皮嫩肉的。”
  诺雅嘴里叼着一根草,眯着眼睛吊儿郎当地看他们:“西天之路,的确漫长无比,难得你们三位徒儿有这番孝心,可以给师傅捉个妖精解闷儿。”
  “呀呸!”黄德兴恨恨地吐一口:“小爷我一剑就能送你上西天,费那劲做什么?”
  “就凭你们几个?”诺雅十分不屑:“我记得适才你的狗腿子还要多些,还不是一样被吓得屁滚尿流?”
  “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我劝你还是乖乖束手就擒的好!”黄德兴狞笑道:“老实交出御扇,爷高兴了,兴许还能饶你一条性命。”
  这样大的口气,那就是定然有所依仗了,诺雅转头去打量黄德兴身后一言不发的那两个人,全都黑巾蒙面,只露出一双阴鹜的眼睛在外面,整得挺神秘。
  诺雅从袖子里掏出黄绫,冲着黄德兴晃了晃:“想要的话,就尽管自己来取。”
  黄德兴望一眼她身旁跃跃欲试的泡泡,转身对着二人道:“有劳二位了。”
  他说话还挺客气,彬彬有礼,看来不是寻常的狗腿子了。
  那二人依旧不说话,拔出腰间佩刀,在马背之上足尖一点,就飞身而起,向着稳如泰山的诺雅同时扑了过来。
  行家一伸手,就知有没有,诺雅一见那架势,就知道这两人功夫不错,不是哄人的花架子。她害怕泡泡不是对手,慌忙喝止住了,将手一挥,两道暗器就向着两人面门之处飞了过去。
  暗器带起的疾风令两人不敢小觑,慌忙顿住身形,伸刀去挡,只听“噗噗”两声,肉香四溢,竟然是两只仍旧冒着热气的肉包子。
  两人受到了愚弄,一个拧身,重新向着诺雅扑过来,动作协调一致,配合也默契。诺雅一个鲤鱼打挺,从车厢里跃起来,抄起自己赶车所制的马鞭就卷了上去。她并未将两人放在眼里,因此马鞭之上也只贯注了一成内力,辫梢被两人手里的佩刀削成数段。手中也只留了一截竹棍。
  看来,自己也要准备一样趁手的长兵器才好,那样对付这种三流货色就不用被逼得上蹿下跳的了,安然坐在车厢里,不就将两人打发了?
  她瞅准两人手里的佩刀,虽然不配自己这样的气度和美貌,但是也勉强能看,尤其是看适才那锋利程度,应该有个好钢刃。她手中竹鞭迅疾如电,就向着其中一人手腕之处点了过去,身子却像泥鳅一样,轻易就躲过了那人手中佩刀的攻击。
  那黑衣人人明显是猝不及防,没有想到,诺雅竟然有这样的身手,只觉手腕一麻,手中佩刀就脱手而出,被诺雅夺在手里。
  另一人见状,不敢轻敌,收手一招黄河落日,自诺雅头顶之处,直劈而下,看样子有几分蛮力。诺雅不急不慌,抬起手里佩刀刀背,就横着迎了上去。自下而上,那是对付蛮力之人的大忌,但是她想试试自己如今的气力究竟恢复了几成。
  只听“呛啷”一声,兵器交鸣,震得她耳根“嗡嗡”作响,那人手中佩刀断为两截,整个人被震飞出去,跌落在一旁灌木丛中,犹自还不敢置信,自己竟然一招落败。
  诺雅心里顿时乐开了花儿,小试牛刀,没想到自己竟然这样厉害,怪不得当初会有那样显赫的名头,看来也不全是沾了天煞的光。
  二人明智,知道实力相差悬殊,定然不是对手,对视一眼,转身上马。连个招呼也不打,丢下黄德兴自己,就窜了出去。黄德兴这才缓过劲儿来,意识到危险,调转马头就想逃。
  诺雅是想也不想,捡起掉落在车厢里的一截断刀,就掷了出去:“留下一只手臂做纪念吧!”
  耳边一声惨嚎,远远地传过来,她不用回头,也知道,那黄德兴肯定已经少了几斤骨头几斤肉。
  她极不情愿地下了马车,卸下马套,只余马鞍辔头,然后回转到车上一把将懒洋洋的泡泡揪下来,收拾自己行李。一路上她添置了几件换洗衣物,再加上干粮和水囊,打包好统统挂在马背之上,最后捡起那把刚刚缴获的佩刀,没有刀鞘,只能寻一块包袱皮,打算包裹起来背在身上,免得过于招眼。
  只一眼,诺雅看出了一点门道,再用手掂量掂量,那佩刀有些不对,并非是江湖上寻常的佩刀,其样式与分量与大楚侍卫所用的佩刀一模一样,不过侍卫的佩刀上按照所管辖部门不同,都有不同的标记。
  这把佩刀不属于哪个府上,也不属于京中锦衣侍卫,成色比官制还要精良几分,在刀背上有一个圆的印章样式的标志,比鸽蛋大不许多。圆圈中间是个奇怪的字,极为生僻,诺雅并不识得,上面一个宝盖,下面一个“天空”的“天”。
  若是这把刀乃是官府所用的话,那就说明,黄德兴是在官府里面有后台,所以才敢在邯郸城里作威作福这许多年。自古以来,官匪勾结的事情多了去了,诺雅丝毫不以为奇。
  只是,她怎么从来没有听说过大楚有哪个衙门,是这样的标记?
  诺雅索性不再想,将佩刀裹好,背在身上,翻身上马,一路狂奔。她并不怕黄德兴再带人追上来,只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尤其是自己现在还在尽量躲避着杀手阁的追杀,还是尽量少泄露行踪的好。
  泡泡追随在身后,也是一路撒欢,跑得气喘吁吁,逐渐有些体力不支,诺雅方才慢下来,觉得有点不对劲。

  ☆、第四十六章 邯山中的猫腻

  这条路诺雅前不久才刚刚走过,按说不应该迷路才是,但是现在她发现,有些陌生了。
  她记得上次从这里路过,这只是一条不宽不窄的羊肠小径而已,道路原本并不窄,极是平坦,但是两侧全都被丛生密布的杂草和灌木占领了,狭窄的小路应该是这里的山民常年进山打猎砍柴留下的,所以她才会提前弃车骑马。
  但是现在,她已经行了许久,按说早就进了绵延的邯山脉,但是这条路非但没有变得狭仄难行,反而,道路两旁杂草被清理了个干净,好像愈加平坦了,可以容纳一辆马车通过。
  这里不是官道,来往的人也不多,按理来说,官府不会花钱来修缮这里才对,那么,难道是自己走错路了?
  她想找一个附近的村民来打听打听,结果行了半晌也没有遇到一个行人。路旁的猎户人家也是空空荡荡,没有人居住,早就废弃了。
  整座山显得都空旷起来,那就更奇了怪了,附近的住户都去哪里了?
  诺雅凭借上次记忆,继续前行,天色昏黑时才看到一个猎户打扮的汉子鬼鬼祟祟地从山上下来,警惕地四周打量,手里还提着一个鼓突的布袋。
  “大哥?”诺雅驱马上前,一句话吓了那汉子一跳,将手里的布袋一丢,慌里慌张地拔腿就逃。跑出两步又觉得不对劲,扭过头来看着诺雅,狐疑地上下打量:“你是谁?”
  诺雅见那人孔武有力,却胆小如鼠,觉得好笑:“我是赶路的,想跟大哥您问个路。”
  那人方才长舒一口气,上前捡起地上的布袋,机警地四处张望一眼,道:“吓我一跳。你问什么路?”
  “我记得以前这里是一条通往河南洛阳的山路的,不知道对不对?”
  汉子点点头:“就是这条路,径直往南走就是。”
  诺雅方才放下心来:“猛然一看路变宽了,还以为走错了呢。”
  “路是变宽了,可是更难走了,小伙子小心些吧,以后尽量走官道,别图近了。”
  诺雅不禁有些奇怪:“为什么?”
  汉子摆摆手:“劝你听着就是,别问那么多为什么。”
  这人越是不说,诺雅越好奇:“我在来的路上留了一辆马车,你若是告诉我为什么,我就把马车送给你。”
  马车对于穷苦人家,可是一笔不小的财富,那人猛然来了精神,看看诺雅牵着的马和辔头,半信半疑道:“当真?”
  “左右多说一句话,对你也没什么损失不是?”
  那汉子犹豫片刻,抬头看看天色,方才开口道:“是黄德兴那流氓勾结官府,承包下了附近的几个山头,将这里的住户全都赶走了,说是山里有一种矿,将路修好好开采出去,平素闲杂人等是不让进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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