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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女重生记 番外完结 (饭团桃子控)



沈泽饮了一口酒,豪气的回答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李世民一听,蹭的一下从大石头上站起来,“可是我们不在其位,如何谋其政?治国平天下,也得有国有天下。”

两人对视一眼,两眼亮晶晶的,心里眼里,全是默契!

没有国,没有天下,咱们一起造出一个来,不就有了吗?

正是少年时,指点江山,激扬文字!觉得自己就是一个盖世英雄,无所不能。

两个少年,越说越是投契,也不知道是遇知音,激动的,还是喝酒上了头,那脸红扑扑的,竟然有了几分醉意。

正在这时,一阵腥风袭来,李世民双眼圆睁,大吼一声,“哥哥躲开,有大虫。”

沈泽背上惊出一声冷汗,那个猎户说的竟然是真的,这山里头当真有老虎,大约是他们带来的肉太香,将那老虎引出来了。

他急忙就地一滚,翻手就拔出了腰间宝剑,对着那大虫刺了过去。他是躲开了,可是李世民不是恰好直面大虫了吗?

却见那李世民手握长剑,嘴巴抿得紧紧的,一脸严肃!见那老虎扑来,大吼一声,迎面刺去,然后就势往那大虫的肚子下一钻,长剑顺着那大虫的肚子,直直的划拉了下去,险些将它开肠破肚,喷了满脸的血。

沈泽见状心急万分,两人与那大虫大战三百回合,遍体鳞伤,总算是虎口脱险,侥幸得了一条小命。

两人对视一笑,纷纷脱力了,往那大青石上一躺,以猛虎为枕,继续喝酒吃肉起来。

沈泽取下自己腰间的玉佩,扔给了身旁的李世民,“你我共饮美酒,是为同甘,以命相搏,是为共苦。女为悦己者容,世为知己者死。他日世民为天下主,沈泽为宰,令百姓有粟可食,稚子有家可归,开创太平盛世。”

李世民抚掌大笑,然后从自己脖子上取下一个玉佩,挂在了沈泽的脖子上,两人三次击掌,“以此为誓,永不相忘。”

说完,又郑重的将沈泽给他的玉佩,贴身佩戴了。

两个少年酒壮人胆,竟然也不清理地上的血迹,就一人一条腿的,拖着那大虫,一路下山而去。刚走到山脚下,就看到那个猎户正提着酒筒,往家走。

“哎呀,我的天!你们真的遇到大虫了!当真是英雄出少年!快来我家清洗一番,不然怎么进城啊!”

李世民摆了摆手,“改日改日,这是我姐夫送的聘礼,我得赶去送给我阿姐呐!”

沈泽在一旁听着,裂开嘴笑了。

第一百四十三章 噩梦开始(三更)

沈泽与李世民又在晋阳胡乱的游玩的三日,几乎搅和得那城中的母鸡都不敢下蛋了,这才依依不舍的辞了家,准备回范阳书院里去。

两人上了马车,好不悠闲。

沈泽用修长的手指捻了一块桂花糕,却被李世民抢了过去,塞进嘴里,“我娘真是的,非让我带一个小丫头,长得也不算很好看,名字倒是不错,叫朝华。这带了女子,就不好骑马了。”

沈泽却是笑而不语。世家子弟到了一定的年纪,母亲就会给他准备通房女奴了,这个朝华就是如此。

“不过是一个婢女,你若不喜欢,换一个不就好了。”

两人说着,就听到车外朝华问道:“公子,前头有一个茶寮,可要下车休息一下?”

他们已经走了很久了,是该歇歇让马也喝口水了。

“如此也好,就去饮杯茶吧。”

一行人下了马车,发现那茶寮里已经有一男一女二人了,正就着蚕豆喝着酒。

那女子一身戎装,大约是军户。那男子腰佩大刀,又风尘仆仆的,看上去是个游侠。

一见二人,那游侠便热情的走了过来,“二位兄弟,在下赵义,这是我妹子鲁萍,相逢即是缘分,一起饮杯酒啊。我一个人饮酒,正是无趣。”

李世民本来就是好交友之人,当下来了兴致,于是四人同坐在了一张桌子上。

在今后的无数个日夜里,沈泽都不由自主的在想,当年若是没有在那个茶寮歇脚,那是不是就不会有今后的噩梦了?可惜,没有若是。

四人喝得正是痛快,突然之间,一阵刀兵之声四起,他们竟然被一群山匪包围了。沈泽暗中蓄力,想要暴起脱困,却发现自己竟然手脚瘫软。

他大喊一声,“酒里有毒。”

赵义一听,怒道:“你这个黑店,竟然勾结山匪,想要劫财。”

那山匪叽歪了一番,拔刀就砍。因为他们人数众多,一时之间,沈泽和李世民竟然力有不逮。

更让他们意外的是,那赵义与鲁萍的功夫,竟然相当不弱,威猛之势,甚至超过二人。

还有那朝华,也是有胆气的,与山匪打了个难舍难分。

李世民饮酒太多,几乎昏昏沉沉的看不见了。沈泽把心一横,一把将他扛上了马,砍断了缰绳,且战且退。

突然那鲁萍大喊一声,“你们中毒太深,我没有饮酒,还能挡得住,你先带他走。”

沈泽冲着她一抱拳,就带着李世民绝尘而去,心中羞愧不已,只是他的眼睛也开始模模糊糊了,只隐隐约约的看着赵义鲁萍和朝华,好似慢慢的重叠在一起。

他寻了个山洞,刚将李世民从马上拉下来放好,自己也两眼发黑,晕了过去。

等再次醒来的时候,却发现那三人已经回来了。

鲁萍手中正拿着一颗明珠无聊的抛着玩儿,一见二人醒来,欣喜的跑到沈泽身边,“沈公子,你醒了,喝点水吧。”

沈泽看着他们一身破破烂烂的,全是伤痕,刀刀见血,便歇了心中的怀疑。

对自己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羞愧不已。

也不怪他疑心,素未平生,哪里有人就那样好,舍命相救了,如今看他们一身伤不似作伪。

“沈忠呢?怎么不见他?”沈忠是沈泽的书童,一直陪着他,如今不见了,他心中便有了不好的预感。

果然,鲁萍红着眼睛摇了摇头,“山贼太凶猛,我们且战且退,沈忠自请断后。我们三人跑到山崖边不小心滚到一个墓里去了,这才脱了身。你看,这是从幕里取出来的明珠。”

沈泽喉头哽咽,不再说话了。这时候,李世民也幽幽转醒了。

听说了前事,十分感激。众人又在山洞之中躲藏一夜,李世民问赵义道:“赵兄武艺如此高强,怎么不投身报国?大隋正需要这样的义士才对。”

赵义一听,有些羞愧,“说来惭愧,我空有一身本事,却连自己也养不活,就算是想要报国,也无门路。只好当个游侠,惩恶扬善。”

接着他又说了些江湖事,众人才经历了生死大战,关系又是亲近了几分。

赵义一路将二人送到了范阳地界,这才提出告辞。

“赵兄,实不相瞒,我父亲乃是太原唐国公,这是我的名帖,你拿了去寻他,自然会给英雄一个用武之地。”

赵义推辞不过,这才接了,往晋阳去了。

沈泽和李世民回了青山书院,又遣人去收敛了沈忠,对其家眷加以抚恤,这才安心下来,认真做学问。

岂料没过多久,青山书院就发生了一件天大的事。

原来那鲁萍并非普通的军户女,而是手握雄兵的鲁国公唯一的嫡女。她从小就跟着父亲四处征战,当作男儿养!一举一动,都是豪气冲天,如同游侠。

她带了三百烈火流云军,将那书院的大门堵了个彻底。

沈泽正与李世民练箭,只听得山门一阵嘈杂。一些好事者纷纷跑上山来,大声喊道:“沈泽沈泽,有小娘子上门来寻你啦!你惹下了风流债,可别不敢认啊!”

沈泽一愣,对着李世民苦笑道:“我与你日日同进同出,你还不知道我?哪里有时间惹是非。”

两人刚走到门口,就看见鲁萍跳着脚,冲着他们拼命的招着手!

“沈小郎,我来讨债啦!你欠我一条命,说,要怎么还?”这话一出口,她身后的兵油子们都哈哈大笑起来。

其中更是有人喊道:“救命之恩,自当以身相许。”

沈泽皱了皱眉,这鲁萍当真是粗鲁不堪,他还是第一次见到有女子,站在人家大门口谈婚论嫁的。

“泽已有婚约在身,多谢小娘厚爱。救命之恩,应当以命抵命,沈泽的命就在此,随时等着小娘来取。”

鲁萍眼眶一红,显然没有想到沈泽小小年纪已经有婚约了,而且原意偿命,也不想娶她。

她在茶寮初见沈泽,惊为天人,当真是一见沈郎误终身!从此是茶不思饭不想的,哥哥们再三逼问,她才吐露了心声。

他们说,“你是将门虎女,你爹是鲁国公,这天下有什么男子嫁不得。尽管去,若那沈泽不从,就那大家伙把他掳了来。”

于是,她就带着三百精兵上门了。

“阿萍不要你的命,只愿嫁与沈郎为妻。”

第一百四十四章 错上加错(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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