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流终于将这小舟送到了她眼前。他们之间只有三尺之距,叶黛暮只要一个跳跃便能跳上他所在的扁舟。然后她正对上了那男子的眼眸。好一双美目,如琉璃,如秋水,如寒星。他不过是漫不经心地瞟了她一眼,便令她惊心动魄,难掩绯红。
可是他的眼神看上去多么的熟悉,有些,不,十分地像喵喵。他总是那样站在高处俯视着她。然而不一样。他的眼睛里并没有她,仿若是无意瞥见了一只蝼蚁,冷若冰霜,却如天神。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并不是蔑视她,只是像看见路边的花,山上的雪,冬季的树一般,无视了她。
叶黛暮不知自己在伤心些什么。这个男人既不认识她,也并无不妥之处。她这短短的人生之中不知道遇见过多少鄙夷她的人,那些恶毒的目光,竟比不上这冷淡的眼神,更令她难过。她应该是愚蠢的,在这片刻之间,经历了希望和失望。
那个人有什么义务要对她这的愚蠢负责呢?被他的眼神燃起希望,然后被深深地伤害,都不过是一场可笑的独角戏。蝼蚁死于秋肃,难道要责怪掌管西陆的蓐收吗?可是,可是为什么不甘心呢?
但那是理所当然的吧。喵喵已经死了,这世上不会再有同样的灵魂,会在寂静的深夜里安抚她的悲伤和痛楚。
不过,那花灯上的字确实丑了一点。只习了一个月的字,她到今日还握不稳笔,这字怎么好看得起来。这诗确实也蠢,她自己作的,不同音律,不懂押韵,连对仗也没有搞懂,不过是将辞藻都堆积在了一起,如何说的上是好诗呢。
叶黛暮静下心,望着那男人随手将自己的花灯放回水面,又被河流送到更远的地方去了。“公子,该回去了。”姜瑛紧着时辰,生怕错过了门禁,不住地催促道。叶黛暮无声地叹了口气。不过是个过客。“走吧。”
渐渐远离了人群,叶黛暮才发现越靠近皇宫的地方越是肃静。冷得如同仙宫,当年禁锢了嫦娥,今日竟轮到她小小的凡人了。眼见就要达到预定的地方,一束寒光,惊醒无酒自醉了一夜的叶黛暮。
“陛下,小心。”姜瑛一手将她护在了身后。
她还是那个危机四伏,随时会丧命的女皇。叶黛暮一下子清醒了。她不该逗留那么久的。她也不该出宫的。甚至,她不该相信任何人。她有什么资格去爱一个人呢。她不过是个注定要死在皇位上,受人摆弄的傀儡罢了。
拦截的人有十人之多。姜瑛不得不分出一只手,将叶黛暮护在身侧,人数太多,身后已不再是安全之所。刀光剑影之中,叶黛暮比之前遇见的所有刺杀,更靠近死亡。有一柄弯钩甚至割开了她的袍袖,血慢慢地渗透锦袍,将浅黄染就成了嫣红。
叶黛暮觉得手臂痛得心悸,可她不敢吐露一丝一毫的叫喊,因为在杀阵之中最忌分心。姜瑛此刻还没有意识到她受伤了,不然,他必然没有这般镇静。
姜瑛抱着叶黛暮一个回旋,手中的长剑砍入了一个刺客的脖子,血喷如注,他面不改色地抽剑,反手,又挡住攻击过来的刀。叶黛暮此刻还有心情想,要是这一幕拍成电视剧,大概是美得一帧一帧的入画吧。呃,手臂好痛。
能在十人的杀阵中还护得住她,叶黛暮终于了解这个总是板着脸的将军是多么的有本事了。但可惜,还并不能破眼前的死局。因为又一波刺客到了。叶黛暮简直要绝望了。对面的人越来越多,可是她却不会有援军。
是的,只有她不会有人来救。因为没有人站在她这边,她是孤立无援的扁舟,被这狂风巨浪一冲,便要船翻人亡。叶黛暮觉得头晕目眩,连这脚底下的实地都变成了虚无缥缈的云烟,她快要撑不下去了。
凭什么要她死,凭什么她要死,凭什么,凭什么,凭什么!
一个巨大的狼牙棒砸在了她脚边,若不是姜瑛快一步,她就准备做个瘸腿的皇帝吧,前提是她还能活着回去。暗镖在黑夜中越发的难以察觉,转身避开一支,姜瑛替她挡了一支,还有一支却藏得最深,直直地奔向叶黛暮的眼睛。
够了,瘸腿了还行,要是瞎了,她还当什么皇帝,直接把自己吊死算了。等等,这力道,恐怕会穿过整个脑袋,那死相不要太难看。叶黛暮脑子转的快,但事实上,她没有任何办法避开来,甚至是用手臂去抵挡也成了一种超乎常理的奢望。她不够快。不,是她太弱了。
就在叶黛暮以为自己必死无疑的时候,一颗石子突然地出现在她视线里,竟将那暗镖打偏了方向。是谁?
光实在是太过灰暗了。她连自己袍角都看不清,可是当那一袭白衣出现的时候,她意外地发现,今夜的月光竟是如此的皎洁。狂风大起,绿竹猗猗,竟有一瞬间叫人失了神。姜瑛却抓住这一瞬间,将叶黛暮抛了出去。“跑!”
叶黛暮不敢置信,姜瑛竟会做如此莽撞之事。连来人是敌是友都没有分辨,便将她交付给他人。但是她在落地的时候,立刻就地滚了一圈,快速地向来人跑去。她没有别的选择。希望他真的是有匪君子。
若真是有匪君子,那她终不可谖兮,也不过是凡人之识,没有什么好被嘲笑的。希望她没有选错。奔跑的时候,风扬起了她披散的发,看不清近在咫尺的男子究竟是以什么样的神情,高举起长剑,猛烈地劈下。
“陛下!”
☆、第拾柒章 不归人
第十七章不归人
那是她从未见过的景象,似乎不像人间之景。夜、人、剑,寒光闪花了她的眼睛,将死神错作天神。那张举世无双的面容仿若被霜雪雕刻而成,此刻却露出了难得的一丝情绪,从那双瞳眸里,她看见了癫狂的猩红。
“陛下,还请恕罪。”就是这样的话语被他说起来也十分的随意。叶黛暮觉得自己好像又被抛起来了。男人的胸膛很宽广,有着一股特殊的气味,啊,是水汽的味道。叶黛暮发现他的靴子是半湿的。
河水,那河上的偶遇,也并非偶然吧。叶黛暮从不觉得自己女扮男装不会被人认出来,因为她的长相不够英气,当然也够不到女人漂亮的标准。庆幸这个朝代女人能拥有继承权,行走在外穿个男装而已,不会被人抓去报官沉塘。
剑与重器碰撞在了一起,巨大的响声似乎就在她的耳边,一下子打断了她的思绪。这个男人的剑用的很好,手指上的厚茧显示了男人并非真的如长相那般,随心所欲便能得到一切。他习武。
但他应该不是江湖之人。他的衣服是进贡的绸缎,非世家子,不能裁衣穿戴。那么他会是哪个家族的呢?不是徐家。他和皇太后不像。不是姜家。因为他手臂上没有被铠甲伤到的痕迹。剩下的她就排除不开了。但应是本宗。这通身的气派寻常的分宗也是培养不出来的。这大概是气度的关系。
想着,叶黛暮的思维又转到其他地方去了。若是能顺利回去,也该让人教她用剑。起码在这种情况,她可以自保就好。好像又想得太贪心了。上一次,上一次用剑的时候,她还把重鹰当劈柴的斧子用呢。总觉得地底下的列祖列宗都要恨铁不成钢地上来揍她一顿了。不过,想来她这力气应该也能学上一两招防身吧。
男人单手握剑,另一只手推了她一把,避开了重锤的攻击。真是奇怪,不是刺客嘛,带这么重的武器感觉没什么美感啊。恩……作为被刺杀的人这么想好像有点傻。避开了攻击,男人又立刻将她扯了回去,转手杀了一个欺身上来的刺客。长发被红色的丝带系了起来,在剧烈的动作中划出一个圆润的弧度,很是好看。犯花痴的叶黛暮觉得自己没救了。
似乎曾经有人说过,执剑的男儿才是这世上最叫人忘不掉的美景。叶黛暮见过很多人舞剑,刺客的剑是藏在暗中的杀机,姜瑛的剑是万人莫敌的英勇,而这个男人,这个将她护在怀里的剑却像流水。
时而如同溪水温柔婉转,时而如同瀑布狂躁叫嚣,时而如同汪洋有吞噬一切的气息,但无论是什么时候,这似水的剑总能将她保护的滴水不漏。痴迷地望着男人挥剑。是的,叶黛暮终于认同那句话。这个男人执剑之时,确实是梦中之境,最美的梦也不过如此吧。她被剑光笼罩着,急躁的心此刻却沉静下来了。
他确实算得上是一个剑客,起码对上这么多稀奇古怪的刺客,他都没有落于下风,剑术不凡。若不是人数实在是多过头,他也不会被困在这里。当然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她。又拖后腿了,叶黛暮有些心酸的想。
“幼安,陛下就交给你了。”姜瑛的声音响起的同时,男人挥剑砍伤最近一人的手臂,便毫不犹豫地抱起她,头也不回地奔走了。这一刻叶黛暮就知道自己错了,错的离谱。姜瑛必定认识他,不,他们必为知己,能为之死。
只有知己才能如此相互信任,执剑的人是难以背对着危险逃走的。叶黛暮也尝过那滋味,恐怕比任何东西都更容易叫人上瘾。可是这个男人竟然在危机中仍然不发一问,对姜瑛报以绝对的信任。也只有“知己”二字才配得上这段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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