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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宠冠六宫 (春溪笛晓)


颜舜华收拾好行李,轻车简从地来到程应星家。一进门,颜舜华迎面遇上个白衣少年。少年约莫十二三岁,长得很俊,唇红齿白,十分清秀。
颜舜华总觉得有些古怪。她也不怕生,开口问好:“哥哥,你是先生的儿子吗?”
少年愣了愣。母亲跟她说了,这两天会有个女孩儿住进来。
据说这女孩儿聪明至极,竟将难倒父亲的难题解开了。更重要的是,这女孩儿是沈云初领来的,说是他家表妹。
听父亲说,沈云初家中已打算让沈云初与他表妹订下婚约。婚姻之事,逃不开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沈家已有这般打算,她该放下的。
少年捏了捏拳头,眸光落在颜舜华身上。饶是同为女孩,她也觉得这小女娃实在娇俏可爱、惹人疼惜……
少年正想着,沈云初已帮颜舜华拿着行李进来。见少年站在那儿,沈云初温言问好:“永旭,你过来了?”他揉了揉颜舜华的脑袋,“这是我表妹晚晚。晚晚,这是先生的侄儿,叫程永旭,永久的永,旭日的旭,你叫他永旭哥哥就好。”
程永旭?
永久的永,旭日的旭?颜舜华莫名觉得这名字有些熟悉。她眉头跳了跳,想起了另一个名字:程咏絮。
程应星有个女儿,自幼好强,能文善武,名叫程咏絮。
通州城破,鹿鸣书院被毁,程咏絮被鞑子掳走。她没有放弃求生,寻机逃了出来。当时无人愿到通州来任职,她改换男装毛遂自荐当上通州州丞,立誓不再让通州落入鞑人手中。
程咏絮女儿身暴-露之后,引来不少风言风语,她丝毫不曾放在心上,在沈云初的支持下继续以州丞身份留在州府。
当时大晋上下风雨飘摇,朝廷里谁会管她是男儿还是女儿?她终归还是以女儿之身将通州守到了最后一刻。
原来是她啊。
颜舜华恍然了悟。
难怪她刚才觉得有些古怪。虽然程咏絮早已习惯男儿打扮,但到底还是个小女孩,举手投足会流露一点女儿态。
颜舜华挺喜欢程咏絮。她笑眯眯地喊:“永旭哥哥!”
程咏絮心头一跳。明明颜舜华喊得甜甜的,她却觉得这小娃娃好像看透了什么。
程咏絮压下复杂的心绪,伸手摸了摸颜舜华的脑袋,领颜舜华和沈云初去找房间。
珠圆、玉润手脚麻利,很快将颜舜华的行李整理好了。
眼看这边已经没什么需要忙的了,颜舜华把沈云初往外推:“云初哥哥,你也该去收拾你的住处了,你得住书院里呢。”
沈云初无奈地说:“好。”
沈云初一走,颜舜华就拉着程咏絮说话。
程咏絮还是个半大少女,心里那点别扭很快被颜舜华的热情化解。她心中本就有不同于寻常女子的志向,对沈云初的感情不过是情窦初开时朦朦胧胧的好感。如今知道沈云初已有婚配,索性斩断了念想,安心招待起颜舜华来。
程咏絮自幼得程应星教导,颜舜华的许多疑惑她都能轻松答出。越是相处,颜舜华眼神越发明亮,看向程咏絮的目光满是崇拜。
程咏絮忍不住揉了揉颜舜华脑袋。
这小女娃儿真是又聪明又可爱,怪不得沈云初把她当宝贝一样宠着。
颜舜华就这样在程应星家住了下来。
书院的生员都穿着白衣白袍,珠圆给颜舜华也改了套小孩子穿的。颜舜华每天高高兴兴地穿上,扎着两个包包头、背着小书包去书院那边旁听。每日程应星起身去书院巡查,身后都缀着个小尾巴。她亦步亦趋地追着程应星跑,小胳膊小腿的,却脸不红气也不喘,脚步迈得比程应星还稳健。
没过多久,整个书院都知晓有这么个小生员。
颜舜华才七岁,还不到讲男女大防的时候。起初还有几个古板的夫子不愿意让她来旁听,后来察觉这孩子不是来玩儿的,而是真真切切地在听自己讲学,也就慢慢接受了这个特别的“学生”。
“老实说,瞧见她端端正正坐在那里听讲,讲起课来好像特别有劲。”这是有些夫子说的原话。
长得可爱本就讨喜,更何况颜舜华聪明伶俐,有时别人答不出的问题她能不假思索地回话。
更别提背诵和练字了。
有了这么个“小同窗”,不少生员都比从前更勤快了。
没办法,一个七岁小娃娃都学得那么好,你都十几岁的人了,却连个问题都答不上来,像话吗?
一时之间,书院之中连放课后都是埋头苦读或者认真讨论的生员,整个鹿鸣书院仿佛被注满了勃勃生机。
颜舜华住在程应星家,对这一切一无所知,只当这是鹿鸣书院风气好。
程咏絮和沈云初却是住在书院里的,他们能清晰地感受到书院新一年的变化。
瞧见那罪魁祸首还每天兴致勃勃地旁听和抢答,程咏絮和沈云初都有点哭笑不得。
而程应星每天捋着胡子从窗边走过,逐一巡查。见每个生员都精神抖擞地听夫子讲学,他满意不已。
这小娃娃果然是自己的福星啊!不仅让他没了被老友举荐的烦恼,还让书院的生员们都知耻而后勇,拼命地学、拼命地赶。
当然,也不是每个人都是这样想的。
书院之中有一批人是家里捐了学田进来的,也有几分小聪明,学业不至于跟不上,但从小锦衣玉食惯了,不太习惯书院清寒的生活。书院不允许带仆从,他们便重金诱一些家境贫寒的生员伺候他们衣食起居,继续过衣来张手、饭来张口的生活。
颜舜华入了书院之后,愿意帮他们做事的人少了很多。
这批人之中有个挑头的,叫潘成金,他是昌州人,年级也才十三。潘家十分富裕,算是昌州首富,他喜欢给头发擦油,擦得乌黑闪亮,衬得耳朵边上的黑痣也像在泛着光。
潘成金一直看沈云初不顺眼,觉得沈云初假惺惺的。可他又对程咏絮很有好感,觉得程咏絮正是夫子所说的“谦谦君子,温润如玉”。
颜舜华进了书院,要么是和沈云初在一块,要么则是和程咏絮在一块。
起初潘成金见她是个小女孩,也没怎么放在心上。后来发现有了这么个家伙,自己很多事都得自己亲自动手了,永旭贤弟也不理自己了,顿时有点不满。
潘成金命人去挖来一盒蚯蚓,说要钓鱼。等那生员一走,他就悄然把蚯蚓扔到颜舜华常坐的桌底下,准备好好吓一吓颜舜华!
颜舜华抱着书包和程咏絮一起走进屋,走到座位旁脚步一顿,乐了。地上那些蔫了吧唧的蚯蚓横七竖八地蜷在那儿,瞧着可怜得很。
别的小女孩怕这个,她可不怕。
颜舜华瞄向旁边的程咏絮。
程咏絮自然也是不怕的,但她生气了。
她一看就知道这是谁的手笔。
能进上舍却又顽劣不堪的家伙,除了潘成金就没别人了!
程咏絮绷着小脸,转向潘成金,说道:“你立刻把这些蚯蚓清走!”
潘成金笑嘻嘻:“春天到了,蚯蚓就爱到处跑,你为什么叫我清?永旭贤弟,你可不要血口喷人。”
程咏絮说:“你若是不把它们清走,以后就别贤弟贤弟地叫我,我才不和你这种人称兄道弟!”
颜舜华心里咯噔一跳。坏了,潘成金这人看着就是吃软不吃硬的,程咏絮这样和他呛声,潘成金会听才怪!
果然,潘成金脸皮抖了抖,说道:“自从这小娃娃来了,你就只顾着陪她玩儿!谁稀罕!”
颜舜华用纸折了个小盒子,正拿小木棍把蚯蚓一条一条挑进去。见程咏絮和潘成金快吵起来了,颜舜华招呼程咏絮:“永旭哥哥,我们把蚯蚓拿回去给先生钓鱼!夫子快来了,你也来帮帮忙!”
其他人闻言都过去帮忙捡蚯蚓。
程咏絮顿了顿,也转身去帮忙。
潘成金一个人站在原地,脸色一阵青一阵白。
潘成金那批人只有他进了上舍,其他都在中舍或下舍。他神不守舍地上完半天的课,才去找其他人说话。
另一边,有个生员在下课后一脸窘迫地向颜舜华和程咏絮道歉:“蚯蚓是我挖来的,我不知道他会做这种事。”
等听这生员说完事情原委,颜舜华才知道书院里竟还有这样的事。
这就是所谓的“勤工俭学”吧?
颜舜华对潘成金这种做法倒是没多大恶感。
有钱,肯花钱,好事嘛。
颜舜华看向不远处的潘成金,感觉像瞧见了一块金灿灿的金子。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入V了!
三章合一!这章特别胖!谢谢大家支持!
因为下午有点事,没有及时和编编联系,所以v晚了!!么么么么!
*
谢谢大家这几天的地雷(づ ̄ 3 ̄)づ
怪笑k扔了1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6-09-01 11:3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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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3章 22.21.20.1

《宠冠六宫》
第二十三章
鹿鸣书院分为上舍、中舍、下舍。
下舍是刚入书院的,学的都是基础的内容;中舍与上舍学的内容差不多,只是上舍教得更深入。中舍每个月都会进行考核,考核通过才能进上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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