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家与明家有些交情,征谨小时候身体不好,被送到明家练些武艺强身健体。
“那时候,征家伯父伯母刚去世。征家偌大的家产都在他手上。”
“他想设计征谨调戏我,然后再误打误撞拦下他,事后在利用征谨的愧疚及名誉,暗示他拿钱来堵嘴。”说到这,明嫮哈哈大笑,笑的眼泪都出来了,“他大概没想到会有报应吧,阴差阳错,我跟征谨有了夫妻之实。”
千叶抿了抿,心里惊涛骇浪,真是……好一盆狗血。
“得知我怀孕后,你不知道他脸色难看的好像吃屎一样。”
“他假仁假义的说不会嫌弃我,暗地里却琢磨着怎么从征谨那里讹钱。”
“知道我怀孕后,征谨来见我。”明嫮并不肯见他,那时她不明白为什么会弄成这样,要恨,当时却不知该恨谁,知道她不肯见他,征谨便再也没出现在她面前,甚至连消息都很少有,只有每个月送来的金银证明这个人还存在。
“出事后,我便跟沈言说合离,沈言不同意。等知道怀孕后,我便执意回了明家。”明嫮一鼓作气的说下去,她怕晚了,自己就没有那个勇气。
“后来,我才知道,征谨当时察觉不对,便将计就计,却不知道沈言手段太过卑劣,弄巧成拙,为此,出事后,他给了沈言八万两白银,得知我怀孕后,又送了两千两黄金给我。”
“怀孕的时候,沈言时不时便来看我,我当时自觉无颜见他。”明霁当时便劝道,打了孩子跟沈言回去,只是她生性要强,不肯,一是因为自己出了这事,二是因为她隐隐察觉到沈言的秘密。
“他每年都会消失一到三个月,带着那些金银不知去哪里,特别是我怀孕后,他消失了三个月,回来的时候,身上不止有女人的胭脂味道,还有荷包手帕等东西。”事后,她去沈家暗查时,甚至还发现一件薄纱似的肚兜,上面绣着红色的牡丹。
女人在这方面都是敏感的,丈夫的心在不在自己身上怎么会不知道,所以当初出事后,她隐隐松了口气,这样就不用自欺欺人吧,也不用在所有人面前装什么恩爱了。
“你满月后,被明霁交到沈言手中。”
“沈言拿你换了一万两。”后来她才知道,征谨当时已经走投无路了,家产什么已经被沈言榨干。他武功一般般,却拼了命在她怀孕做坐月子里凑齐了一万两交到沈言手中,换回了孩子。
“拿到银子后,沈言后脚就派人追杀征谨。”大概是母女感应,她当时特别想孩子,听到孩子被交到沈言手里,便想着晚上去偷偷带着孩子离开。
“结果却听到他跟沈家管家说,征谨已经没有利用价值了,要做的干净一点。”
可惜,征家看着有钱,前前后后,只拿的出十几万两。又暗恨,本来只是做一下戏,谁知道真让征谨跟她有了夫妻之实,末了狠厉道,征谨必须死。
“最后,我听到他说,我手里有征谨送的两千黄金,得想法子拿到。”九月的天,她趴在屋顶,心中渐生绝望。
“我回去揍了明霁一顿,然后就开始找你。”
“这么多年了,我只知道你们最后出现翠屏山,我买的消息说,当时,征谨为了摆脱后面的追杀,一股脑的扎了翠屏山深处。”那是她最后一次听到他们父女的消息,从此他们就从她的世界里消失了。
“我真的很想你。”明嫮泪眼模糊的看着她,“我想亲自去找你,却不敢,我不知道沈言是不是还盯着你我。”
千叶递过一张帕子,明嫮眼睛都亮了,她胡乱的一抹眼睛,哽咽道:“这些年,我跟沈言打擂台,当年的近二十万两银子,我已经拿回了近十万,因为我有他的把柄,他又杀不了我,所以只能忍气吞声。”
“这也是他为什么急了,他本来想绑架江湖中人,勒索银子,后来意外发现金矿,就改了主意。”他没有动明霁,因为觉得可以拿明霁跟她换一笔银子。
“快吃吧,面好坨了。”千叶没说什么,只是把面碗推到她手边,把自己切得牛肉拨了半碗给她。
“嗯嗯。”雾气遮住了她的眼,明嫮心里酸疼的厉害,她捧起碗大口的吃面,尽管面汤有些混了,面条有些坨了,她还是觉得这是她吃过最好吃的一碗面。
明嫮抱着她,抱得紧紧的,甚至勒的她有些疼,“千叶,谢谢你肯见我。”
“所以,岳母跟沈庄主以前是夫妻,但是岳父却是那个征前辈。”舒笙想到那天明嫮对刀震说,沈庄主要交到她手上时的眼神,好恐怖!他抖了抖鸡皮疙瘩,躲在被子,只露出头来,张嘴要千叶喂他吃早饭。
千叶端着粥,面无表情的看着他:‘阁下几岁?’
“不知道啊!”舒笙一脸我失忆了,你看着办吧。
千叶没好气的喂了几口,然后就不耐烦了,塞给他:“爱吃不吃!”
然后舒笙就眼睁睁的看着她抱着一个大肘子啃,他咽了口唾沫:“大早上啃这个不嫌油腻吗?”眼巴巴的看着她,恨不得流口水。
第二百四十章
“呵呵!”千叶冷笑:“不好意思,现在是中午。”
啃太费事了,千叶摸出她珍藏已久的匕首,唰唰,全部片成片,然后浇上酱汁拌上米饭,吃的不亦乐乎。
舒笙可怜巴巴的看着她:“千叶,我也想吃肉。”然后千叶就给了一片,一片!
“你怎么这么小气。”舒笙委屈巴巴的含着那片肉然后细嚼慢咽。
“谁叫你不吃早饭的。”千叶迅速的干掉一大碗米饭,然后意犹未尽的掏出一大盆卤鸡爪,慢悠悠的啃着。
舒笙一见,迅速的喝完粥,爬起来,扑过去,一手一个,左右开弓。
两个人坐在外间的桌上,对着一大盘鸡爪啃得不亦乐乎。
“这是谁家卖的,这么好吃!”舒笙咬了一口,虽然有骨头,但是很软糯,嘴唇一抿,骨肉就分离了。
“哼哼!”千叶得意的冲他一抬下巴。
“哇!”舒笙鼓掌:“女侠,你真是太了不起了!不过,你今天怎么想起来吃鸡爪了。”
“心情好,出去的时候正好看到一家卤摊进货,我就叫他们处理好了,在炸一下卖给我。”她回来之后,直接放锅里卤了两个时辰,这会吃正好。
要让她自己弄,她干脆就扔掉。
金泽来的时候,就看到他们夫妻俩正围着一盆鸡爪啃得兴高采烈,他比划了一下,那盆得有灶上的铁锅那么大吧。
“你们俩还真是一点都不急!”金泽有点气,他为他们急的冒火,可他们倒好,闲的啃鸡爪,他冷冷哼了一声,大马金刀的坐下,抓了一把手里啃,“你们一点都不急啊!”
“什么事我们都不知道,怎么急?”舒笙空出一只手端起酸梅汁喝了一口。
“也对。”金泽砸砸嘴:“有别的吗,吃这个不尽兴!”
“刀震向秦王请命,调千叶去杀蛇!”
舒笙一怔,皱眉:“他这是想干嘛?”
金泽摇头,“别看我,我不知道。”
“该不会是知道千叶厉害,肯定能斩杀那条蛇,然后再借此为千叶向秦王请功吧。”
“然后,他再说,我也立功,建议封我个官做。”舒笙若有所思:“文武不相和。朝廷虽有女官,不过多是在后宫,但金矿这么大的功劳封个女将军什么的也不是不可能。”
但文武相和是朝廷大忌。也就是说,这招还真是进退两难。舒笙露出一个饶有趣味的笑,真以为我怕他啊!
金泽皱紧了眉头,替他们担心,想到刀震的心思,他不由头大,骂道:“这都什么事啊!我看就是吃饱撑的,太闲了。”
“行了,我知道你的好意,有什么好生气的。”舒笙拍拍他的肩膀,正好千叶端着两大碗菜来,一碗白斩鸡,一碗两个红烧肘子。
见到肘子,金泽眼睛一亮:“哇,千叶你真是太贤惠了。”要知道他们一路一路疾行,别说肉了,能吃一碗热乎的都不容易。
“我就不客气了。”他不好意思抓起一个肘子就大口的啃。
千叶:“要酒吗?”
“不要了,一会还得回去呢,我是打着来给你们传秦王命令的旗子下来的,别落了把柄。”他抓起一个大馒头,啊呜就是一口,一个大馒头,他四五口就下去了。
“你这么吃不觉得口干嘛?”千叶把馒头跟肉往他面前推了推。
“习惯了。”金泽埋头一顿苦吃,吃着吃着,忽然抬头说道:“要不,你们直接走吧,我就说你们一大早走了,没遇上!”
舒笙听到这话有点感慨:“虽然不需要,不过还是想说这个主意不怎么好。千叶一早去买菜,再说你刚刚进来,怎么可能没人看见,秦王不一定会罚我,但是你,刀震肯定得给你教训。”
“可是刀震那里?”金泽想说,你既然不想做什么官,就直接走吧,金矿的事一出,你要是再进去掺一脚,那可就不好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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