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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宠小医妃 (绫绫九)



那人弓起身子,行了一礼,道:“在下方忆,是青花戏班的班主,夫人可还记得?”

宋氏自认同青花社素无交集,摇摇头,云淡风轻的笑了笑,回道:“班主怕是认错人了。”

“十二年来,夫人的样子一直没变,我不会认错。”那人的语气十分笃定:“十二年前的花朝节,我还是一个叫花子,以乞讨为生。若不是碰上夫人,受到夫人的恩惠,在下只怕现在还沦落街头,更说不准早被冻死了。

蓝清越说完话,自嘲的笑了两声,语气却没失了恭谨。

“花朝节?”宋氏一怔,重新回忆起来。

她去的花朝节,也仅仅只有那一次。

仿佛那时候从凌波阁出去时候,半道上碰上个花子。那花子浑身邋里邋遢,喝的醉醺醺的。一个重心不稳,撞到她身上。

莫长青顺时就变了脸色,将她护在身后,愤怒的抬脚,将那花子踢倒在地上。

那花子一吃痛,酒瞬间就醒了几分。急忙趴在地上,赔着不是。

莫长青却不依不饶,又要对那花子拳脚交加。她一时于心难忍,就劝道,长青,他并非有意,便饶了他吧。

然后,又从身上拿出一个荷包递给那花子,语重心长的劝他,瞧你好腿好脚的,做个花子着实可惜。拿了这笔钱,赖好去做个营生。

一晃十余载过去,若非有人提起,她倒忘记了。

“这些年来,我一直在找夫人,想对夫人亲声说一声感谢。功夫不负有心人,竟真被我碰上了。”方忆的眉间带着温润的笑,激动之情溢于言表。

夜色笼罩四周,微风轻轻将宋氏轻柔的话语,吹了过去:“只是举手之劳,不足挂齿。”

那一点银两,于她于莫家而言,微不足道的就如同地上的一颗沙砾。

所以,这件事情她原先就不曾放在心上,也从来没有想过有朝一日,能再次碰上。

“于夫人来说,是徒手之劳。但对在下来说,却是救命之恩。”

十二年前的花朝节,他倾家荡产,又赶上仇家追债。走投无路,意志消沉之下,他决心一死了之。便用乞讨来的最后一点银两,换了几口酒来壮胆。

所谓借酒浇愁愁更愁,虽然只喝几口,便已经醺醺然,步子也跟着踉跄起来。而去河边的路,碰巧需要经过凌波阁。

正值花朝节,凌波阁的人流,多如牛毛。而他一路跌跌撞撞,免不了撞上许多人。

你这叫花子,不长眼。

脏兮兮的,会不会走路。

骂骂咧咧的声音不绝如缕,而他只是笑,疯狂的笑。将死之人,又何须在意这些,直到碰上她。

她对着他弯眉一笑,温柔的将荷包拿给他,轻声细语的道,你拿了这些钱,去做个好营生,总比一辈子乞讨的好。

他醉眼朦胧的眼里,映出她巧笑倩兮的脸,那一瞬间,他只觉得天女下凡。便连头上身上,被人打的地方,也突然不疼了。

他拿着荷包,就此愣在了原地,直到她走出很远。他才意识到,没问她的府邸在哪。日后若他富贵,一定要当面谢她。

只是,那天人潮涌动。他来回奔跑着,认错了许多人,却再也没见过她。

这一别,便是十二载。这十二年来,那个荷包他从未离过身。

甚至因为,他经常拿出来睹物思人,荷包上的纹绣,也被磨得旧了。还有些线头,在遥远的岁月里,变得易脆。

“正因为夫人当年的那笔银子,在下还了债,也创立了这个戏班。”

方忆回思着往事,喉头一热,从怀中掏出一个荷包递给宋氏。

荷包上的海棠,是她亲手绣上去的。那时候,她的绣工还称不上好,是以纹路并不清晰。

只看一眼,宋氏便觉得自己的心脏柔软起来,竟有种恍若隔世之感。心中的落寞之情,也愈加明显。连一个叫花子,也能不忘她的恩情。

可莫长青呢,她一时怔忡,却也不伸手去接,只道:“班主能有今日,我也欣喜。银两之事,不必再提。”

说话间,便同方忆作了别,抬脚跟着流动的人潮走了。

方忆站在原地,呆呆的望着宋氏的背影,直到完全被夜色吞没。

一身青衣的男子,循着他的目光望过去,轻声问他:“班主,她就是这么多年来,你要找的人?”

“不错。”方忆点点头。清越声音,随着晚风一点一点吹散。

立即立即就要新年了,空气里开始有各种各样热闹的气氛。天气是真的冷,手很僵。感谢在百忙之中,还能抽出时间来看文的读者。你们的每一次点击,每一个收藏,每一句评论,对我来说都是莫大的温暖。谢谢啦,旧话重提,求订阅,么么哒。

第六十二章下场

宋氏回了芙蓉园,却瞧不见云秀,不免心中疑惑,便问房中的几个小丫鬟,道:“云妈妈呢?”

“好像方才同红莲一同出去,一直不见回来。”一个着蓝衣的小丫头端来茶水,仔细回忆道:“我瞧着厨房里的粉蝶也不见踪影了呢。”

粉蝶,倒是个顶陌生的名字。宋氏默念了一句,摇摇头道:“兴许是看戏了吧。”

她宽慰了一句,方才久坐,此刻也觉得困意上来了,连连打了好几个呵欠。

雀儿劝她:“夫人先休息吧,我出去找找娘亲。”

宋氏点点头,嘱咐她:“外面风大,你披上披肩,再提上个灯笼。”

“是。”雀儿抓过披肩,立即往外跑去。

才走至门口,便同莫白薇一行碰了碰正着。灯笼一照,看清了人脸,雀儿一脸喜色,道:“夫人正念你们呢。”

几个人鱼贯而入,莫白薇走在最前面。一见娘亲,她便觉得自己身上的寒意消失了。她轻轻抱住宋氏,问她:“戏可好看?”

宋氏点点头看着女儿,温柔一笑,道:“青花社,果然名不虚传。就是那戏文,唱得我心里难受。”

“都说了是戏文,娘亲可别往心坎里去了。”莫白薇轻拍娘亲的手,劝了一句。

“说起来,我今天还碰上个故人。”宋氏的眼角带了笑意。

莫白薇一惊,问道:“故人?”

“不错。”宋氏点头,笑道:“只见过一面,昔年他落魄之时,我无意之间救助过他。如今,他竟成了青花社的班主。”

“哦?”莫白薇一愣,上一世倒未听起娘亲说起过这件事。不过,也在情理之中。

上一世莫子玉满月酒之时,莫府里也请来了戏班,不过并非大名鼎鼎的青花社,而是名不见经传的小戏班。

毕竟青花社名声在外,不是谁有钱便可以请来的。唯一的要求是,打动人。

打动人这件事听起来容易,办起来便难了。

是以,要得到青花社的青睐,必须要有与众不同的东西。

也不知道这次是谁,靠了什么手段,请来了青花社。

瞧着莫白薇发愣的模样,宋氏轻刮着她的鼻尖,问道:“薇儿,也没见着你们去听戏。做什么去了,这会儿才回来?”

莫白薇一恍神,犹豫了良久,便觉纸是包不住的火的,倒不如现在告诉娘亲,她便一五一十的说了。

刘氏到底没死成,也多亏她学医有成。当即立断,用纱布包了刘氏的头,又命人熬了些药喂刘氏喝下去。明儿一大早,一定会清醒过来,这点自信她还是有的。

她可不能便宜刘氏,一死了之,她要留着刘氏的命,要她一点点偿还她自己犯下的恶行。

宋氏听完她的话,眉头便皱了起来,愤然道:“我瞧着那刘氏,是个极温柔善良的人,倒没想到居然藏着这么险恶的居心!”

“我方才还担心,娘亲会给刘氏求情呢。”莫白薇表一脸忐忑不安。她太了解娘亲的心性,心软,善良,以德报怨。

宋氏叹口气,眸光里罕见的带了几分愤怒,道:“刘氏杀了我孩子,我怎会原谅她。薇儿,也是怪娘亲软弱大意,叫旁人钻了空子。”

说到后来,宋氏的眼圈便发了红,似乎是想起往事。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刘氏到底没落下好下场!”

第二天一早,刘氏之事,便在府里传了个遍。各个园中的下人都开始凑在一起窃窃私语,议论个不停。

你听说没,三房的二夫人,心肠毒辣令人发指。

小少爷摊上这么一个娘亲,真是不幸。

消息不胫而走,红儿忐忑难安的将消息说给老祖宗听时。老祖宗正喝着早茶,闻言雷霆大怒,当场就将茶碗放在桌上。披上了披风,急匆匆赶去了清风园。

莫长青精神恍惚的同她问好,喊一声娘。

她看着儿子一夜之间,像老了十几岁,眼窝深陷,形容枯槁。半是心疼,半是责备。

发生这一切,也是怪她看错了人。若是她当初不逼迫儿子,纳刘氏为妾。

悲剧,恐怕也不会上演!

她面色铁青的命人,带了刘氏过去。彼时的刘氏,头发散乱,衣衫不整。一双眼眸暗淡无光,露在衣外的手,微微发黄。已然不是那日,刘氏同她说起,要请戏班子来神采奕奕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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