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个夏日的午后,我和他一块儿坐在田埂边上,小酒馆的外面,听他弹吉他。
那一天的阳光很好很明亮,我侧过头看他,他却低着头,脸上没有笑容。
我预感到了一些什么,但我什么都没说,自顾自的笑,仿若未觉。不久后,果然有几个人从一辆马车上跳了下来,说了句什么,我没有听懂,看着丹尼尔,但眼眶却开始有点发红。
丹尼尔没有回头,低着头继续自顾自的弹。
他唱的又是一首我从来没有听过的歌,和大家爱唱的歌曲旋律大不相同,我听不懂那种语言,却隐约记得玛丽和伊莎都曾教过她一些。我认真的侧头看着他,看着他的唇形,竟隐约听懂了其中简单的一两句。
——我害怕知道的太多,爱情就会染上身
——我有些秘密说不出口………再和你对话,无法停止的旅程
——心里的事情……我的故事
听懂的只不过是断断续续的只言片语,但我眼里的泪水却再也止不住。我知道,他要走了,就像我一直预料到的一样,但这并不是预料中的场景,因为我百般设计练习,只为了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能够洒脱的微笑着说再见,然而真到了这个时候,我却发现,一切练习都是白费。
即使再怎么不愿意,这首曲子也很快的就结束了。
我看着他将吉他放在田埂边上,迎着金灿灿的阳光站了起来。
他说,对不起,吉蒂。
然后他转过身,低声道,“Hallo,kitty。”
“Goodbye,kitty。”
我看着他的背影,在阳光下默默流泪,他没有说要留下,我也没有傻傻的挽留,我们就像最理智的两条铁轨,在相交的时候相依偎,相伴而行,在分岔时悄然分头,表现得不喜不悲。
那一刻,我庆幸他转了身,看不见我哭泣的模样。
那一刻,我庆幸我的眼泪让我视线模糊,不至于让他最后留给我的,是那一个飘然离去的背影。
我知道,这一年,这一个人,将是我一生里最难忘的故事和过往,从此,我也成了一个有故事,有曾经的姑娘。也许我会为此心伤,为此难过,为此流泪,为此再也看不见其他的曼妙身影,但我不后悔。
马车轱辘轱辘的走远了,我坐在那儿,抱着那把吉他,终于痛哭失声。
那把吉他是丹尼尔亲手制作的,和其他人的很不一样,我摸着那琴弦,一点一点小心的拨弹,却怎么也模仿不出他的声音。
离别那年,我收到了一本书。
是丹尼尔寄过来的,作者的名字很特别,叫做:漂泊的人。
第二年,第三年,之后的每一年,都有这么一本书会孤零零的躺在门外的信箱里。在那些书里,我了解了一个人的人生,一个人全部的流浪和旅程,然后,我的心,忽然无比安静。
在我二十六岁的时候,我望着窗外细细的雨丝,收到了最后一本书。
那本书没有名字,翻开来,是一页一页的画。
上面有一只粉红色的猫,叫做吉蒂,还有一只蓝色的猫,叫做丹尼尔。吉蒂穿着粉红色的蓬蓬长裙,头上戴着粉红色的蝴蝶结,丹尼尔穿着蓝色的衣服,手里拿着一把吉他。它们的背后都长着一双翅膀,互相依偎,模样亲昵。
——从前,有一只猫咪叫做吉蒂,她遇到了另一只猫咪丹尼尔……
翻到最后一页,我看见了两只背道而行的猫咪,它们全都神色落寞。男猫咪丹尼尔走过了千山万水,就像以前一样游览风光,但是胡须再也没有翘起来过。最后,男猫咪的背后没有了翅膀,他走上了寻找吉蒂的路途。
往后翻,是好几页的空白,就像留出来给人随意填写的结局。
——吉蒂,你还在等你的丹尼尔先生吗?
看着这句话,我捂住嘴,眼泪再也止不住。
“Kitty!Kitty!Kitty!”
远方,传来了这样的呼唤声,我闭上眼睛,一边流泪,心却变得明朗了起来。
我知道,这一次,再也不是我的幻觉。
抹掉眼泪,我站在贝尔庄园的门口往外看,一个人正风尘仆仆的朝我走来,露出最明媚的笑脸。他摆着手,用他的招牌姿势大声喊道,“Hallo!Kitty!”
他回来了,我知道,这一次,他再也不会离开。
一阵风拂过面颊,盘旋不断,吹起了我的裙角。我看着他,露出最青涩的笑容,迎接他,就像他从未离开。
你是漂泊的人,于是我等你厌倦旅程。
番外--关于丽迪雅
“丽迪雅,丽迪雅小姐!”叫了两声还没得到应答,伊芙鼓了鼓腮帮子,伸出手摇晃着丽迪雅的肩膀。
这是在一场上流社会的舞会上,能够参与的,都是学校数一数二的风云人物,至于这风云二字,自然是和她们本身的家世、样貌有关。虽然丽迪雅小姐足够美丽,但她的家世却并不足以得到邀请,不过很奇异的,布朗小姐却给予了她极大的荣耀,亲自递上了邀请函。
站在如此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场所中,看着无数贵气逼人的小姐先生们或优雅品酒,或微笑交谈,或流畅舞动,头一回参与的丽迪雅不由得看呆了。
她捏着自己的裙摆,大大的眼睛里浮现了一抹自卑。
还没等她回过神来,两位布朗小姐就走到了她的身边,大布朗小姐优雅的朝她举了举杯,笑道,“你果然也沿袭了你们贝内特家特殊的传统?丽迪雅小姐。”
小布朗小姐的目光从上而下的看着丽迪雅,最后目露一丝深意并夸张地和她的姐姐道,“姐姐,我们已经见到了三位贝内特家的小姐了,论样貌来说,还是简小姐要更加温柔美丽,论气质来说,还是伊丽莎白小姐要更加大方得体优雅。”
丽迪雅的脸色一变,还不懂得隐藏心情的她,当场便想大声辩驳。
就在这时,一只纤长的手忽然出现在了丽迪雅的面前。她愣愣的抬起头看向对方,一下子就呆住了。
那是一位很英俊的男子,举手投足间满是英伦贵族式的优雅,唇角那恰到好处的微笑透漏着丝丝引人入胜的诱惑,让丽迪雅的心脏倏然加快,脸也不受控制的泛起了桃粉。
“美丽年轻的小姐,您是否愿意与我共舞一曲。”
这是她听到他说的第一句话,那么动听的嗓音,仿若最迷人的油画,充满着色彩,却因为布满了层层递进的深浅,这才有了更丰富的美丽。
她仿佛受到了神的旨意一般,虔诚的将手伸出,搭在了他的大手中。
这就是他们的第一次相遇,虽然他在舞蹈中一言不发,并在舞曲后快速离开,那么短暂,但她依然在多年后觉得,那是她年少时候,做的最完美的一场梦。
后来,她才知道,原来那位是半落魄的贵族先生,名字叫做,汉森休斯顿。
他社交手腕极高,总能游刃有余的与人相处,亲疏有别,礼貌妥帖。他是她见过的最最优雅的男子,也是她第一次发现,原来与乡村里那些少年比起来,这样成熟的优雅的英伦派绅士,才是她心目中最完美的另一半,才能给予淑女最妥帖,最舒适的感受。
后来,当她发现绅士们的优雅,细心的照顾并不是能够给予每一个淑女的,她开始希望自己成为拥有那一切的人。这是她的贪念。
而与之对比起来,她仿佛一只丑小鸭,就是这么突然的,她忽然有了成为天鹅的妄想。
自那以后,她开始发愤图强,学习一切礼仪,用比别人多十倍的努力。
就像伊莎姐姐说的,呆在同一个地方,并自以为拥有了一切的那种眼界,在拓宽了之后,便会拥有一个全然不同的自我。就像伊莎姐姐说的,得到和付出一直都是平等的,一位淑女,必要为了自己的将来而努力成为一个真正的淑女,不然的话,她们将得不到尊重,更得不到一份好的生活,体面的外表。
这个时候,她还不懂什么爱情。
就这样,在学院的日子一天天的过去,虽然艰苦,虽然她也时常偷偷躲起来一个人流眼泪,但是她总是能够在脑海里浮现两双眼睛,这让她立刻变得清醒。
一双是淡淡的看着她,优雅却不让笑容深入眼底的休斯顿先生的双眼,一双,是伊莎姐姐充满认真、鼓励、信任、还有一丝严厉的双眼。两双眼睛都是那么漂亮,拥有着各自的美丽和优雅,还有让她信服,鼓励、激励她前行的力量。
两年后,她终于以自己的优秀,堂堂正正的作为学院里最优秀的淑女之一,拥有了自己的邀请函。
那是她第二次见到休斯顿先生,这一次,她以全新的面貌,终于得以朝他自然的微笑。
不过,他显然已经不记得她了,只淡淡的点了点头,看上去彬彬有礼,一派优雅绅士的模样,但其中的疏淡不难发现。她发现,这位先生似乎变得更沉默寡言了一些,但她却不知道为什么。
舞会开始,她悲哀的发现,这位先生实在太受欢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