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于镠,倘若被他的臣子所杀,那是不是很讽刺呢?
孟羽听完这一切后,已经震惊的说不出话来,阿史那耶该不会说谎,若真是这样,当年的一些疑点也都能解释得通了。
第134章 白白胖胖,呵
松开阿史那耶的衣服,后退了几步,孟羽略有些担心地看着自家少主。
万俟殊只是嘴唇微抿,可看似毫不在意,那漆黑的眼底却酝酿着可怕的情绪。
转身,施展轻功,一瞬间便消失在原地,孟羽没有跟上,虽然他心里很担心少主一怒之下杀回帝都,可少夫人还在么,少主该不会丢下她一人,看着笑得一脸疯狂的阿史那耶,眼下,他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
另一边,景七夕正在给小狐狸补绿褂子,它这几日可是在外好一番野,绿褂子的材质虽然都是上等的丝线,可却也经不得它这般折腾,这不,背上破了个小洞。
此次前往北疆,她确实给小狐狸准备了好几套备份的绿褂子,可那日却被雪狼给撕咬得面目全非,只剩她贴身放着的一件。
小狐狸对绿褂子情有独钟,一日不穿,便浑身都不对劲,也不可能将破掉的绿褂子丢了,所以,她只好翻找出绣花针。
幸而当初为了给殊殊换一个不那么掉份的绣袋,她跟绣娘师傅学了好一阵子,这会儿补一个小洞,倒绰绰有余。
小狐狸就坐在凳子上,淡蓝色的眼睛好奇的看着景七夕穿针引线,开开回回重复的动作,身后的大尾巴可劲儿地摇着。
景七夕离它近,都能感觉到带着狐狸味儿的微风。
缝完最后一针,在末尾处打了个结,拿起剪刀轻轻一剪,线断,又将绿褂子上的零碎线头修剪了一番:“好了,饼干,我……”给你穿上。
还没说完,景七夕便觉得一阵风过,下一秒,就被人抱住,是她的夫君。
只是,景七夕敏感地察觉到他的情绪有些不对,他就这么抱着她,什么话也没说,紧紧的。
景七夕安静地任凭他抱着,手中的绿褂子掉到了地上,小狐狸“嗖”地一下跳过去叼住,抬头看了眼抱成一团的两人,拖着它的宝贝离开了。
过了一会儿,万俟殊才放开她:“七七,”
景七夕看着他眼中一闪而过的杀意,应了一声。
“我该报仇么?”
报仇?景七夕眼里闪过一抹深思,殊殊可是从哪儿听说了什么?难怪他这么反常,是知道了万俟侯被害的真相吧。
那么,他也该知道一切都是皇帝的阴谋,她觉得,殊殊心里在动摇,是顾忌着淳于镠的身份,他是一国皇帝,倘若突然死亡,国必大乱,最终,受苦的还是百姓。
她的殊殊,看似冷漠,心却很柔软,靠在他的肩上,和他十指相扣:“殊殊,无论你做什么,我都会支持你,”
哪怕是杀了皇帝,覆了整个天下,只要有你在,七夕便无所畏惧。
且算算时间,离新皇登基的日子不远了,那淳于謬安逸的日子也要到头了,他欠殊殊一家的,她都会讨回来!
万俟殊伸手摸着她的脸,仿佛要将她刻印在心里一般:“嗯,”
这一声回答,景七夕猜不出他是做了何决定,只是把玩着他的大手,寒冬已过,冰雪消融,春天已至,离开了那么久,他们也该回帝都了。
一个月后,
景七夕穿着浅蓝色长衫,抱着小狐狸跟万俟殊站在一起,如一对璧人般。
这一个月来,每晚万俟殊都会亲自给她换药,悉心照顾下,她肩上的伤已经好了,只是那牙印却留在了那儿,她不是没有想过将那印记消去,可她觉得,那是她和他之间一起经历的证明,几番思索下便留着了。
阿史那耶作为敌方主帅,不能轻易处理,是需要押送回帝都的,那东夷人必不回善罢甘休,一路上的截杀肯定是少不了的,是以,由孟羽亲自押送,而她和殊殊则走另一条路。
战事稍微告一段落,一些将领也能借此机会回乡,可今日三哥却告诉她,他要留在北疆,
“三哥,你真的不跟我们一起回去么?”
景子常看着她,眼中满是宠溺:“不了,东夷虽没有大患,可那北辰国依旧蠢蠢欲动,你们都回帝都,总得留个人在这儿守着吧,放心,我也在这儿生活多年,已经习惯了,倒是你,身体不好,还好贸然跑到北疆来,以后可不能这般任性了,”
景七夕点点头:“那你保重,”
景子常笑着应了一声:“积雪已化,这一路倒比来时容易些,你和将军此行不可暴露身份,否则必会招来刺杀,待一切尘埃落定,我就回去。”
兄妹俩又说了一会儿,景七夕这才看向何望之:“何参谋,我三哥便交由你照顾了,他这人虽睿智,可生活上却是有些乱七八糟,”
关于何望之猜出她身份的事,她已经知道了,所以也就没有隐瞒,这人是三哥的好友,信得过。
何望之听完她的话,嘴角一抽,这当他是子常的保姆么?说来,在生活琐事上,他跟子常两人是半斤八两,关于她所说的照顾……呵呵。
心里这么想,却是不敢说出来的,这位毕竟是将军夫人啊,没看见一旁的那尊杀神么?若他敢说一句不,下场怕是会不怎么美好。
“少夫人放心,我一定会将子常养得白白胖胖的。”
景七夕:“?”好像有什么不对。
景子常:“……”白白胖胖,呵,何望之,你很不错。
这么个小插曲后,夫妻二人再加一只小拖油瓶踏上了归途。
北疆毕竟很偏远,与附近的镇子隔了好几座大山,当初来的时候,景七夕坐的是马车,再加上有公输衍这个出色的“马夫”,一路倒是十分平坦,只是这返程,却没有马车了。
他们夫妻二人共乘一匹马,行至陡峭的山崖时,万俟殊会抱着她施展轻功跃过,风吹过脸颊,低头望着那忽而大忽而小的山林,这还是她第一次如此看风景。
天气渐暖,景七夕便在镇上买了些布料,给小狐狸小狐狸做了几件单薄的绿褂子,很合身,就是有些丑,原谅她确实在女红方面没什么天赋。
只是,某将军眼中的渴望毫不掩饰,她有些哭笑不得,想到之前那被他走哪儿带哪儿的丑绣袋,她决定还是去锦玉坊给他买几件。
虽说认识普通百姓并不识得雪狐,可为了保险起见,在离开北疆之前,景七夕还是让樊医师做了些不伤眼的药水,将小狐狸的眼睛变成了普通的黑色。
这么一来,那一身雪白扎眼的狐狸皮被绿褂子给遮了一大半,眼睛又不再是淡蓝色,不仔细深究,倒和普通的狐狸没什么分别。
因为不赶时间,他们夫妻二人一路甚是悠闲,有种度蜜月的小感觉,反正景七夕心里是很高兴的,这种平静逍遥的日子,不正是她一直所追求的么?
半月后,他们来到了蓬州。
为了隐藏身份,万俟殊换上了楼雪寻的装扮,一身青衣,头戴白色斗笠,遮住了那惊人的容颜。
景七夕直接那一身少年郎的装扮便可,反正她平日里甚少外出走动,识得她的人不多,且如今她又化作儿郎,除非是与她熟悉之人,否则,还真察觉不了。
一青衣斗笠,一水墨长衫,一绿油油的小宠,这奇怪的组合,在颇为繁华的蓬州引得行人频频侧目,到底是因为好奇,看了一眼,没什么特别的,又都去做自己的事了。
在客栈订了一个厢房后,景七夕便抱着小狐狸打算去去书铺淘几本有趣的书。
万俟殊在订了房间后,便出去了,至于去做什么,景七夕也没有过多的询问。
人嘛,总是有些小秘密的,夫妻间也不例外,不说别人,就她,都还有大秘密瞒着殊殊,只要不是出去偷吃什么,她都不会在意,不过,她的小呆瓜这么单纯,怎么可能会背着她偷吃,公输衍那样的还差不多。
(躺着都被补上一刀的某妖精表示不服,以前花心是因为不爱,逢场作戏,如今有了喜欢的,在乎的人,他比谁都专心好吗!)
说起来,都过去好几个月了,百晓生的《奇闻杂谈》该出新的一期了吧,书虫瘾一犯,她顿时就迫不及待了。
书铺的人倒不多,小老板坐在柜台撑着脑袋打瞌睡,手里沾了墨汁的毛笔拿反了也不自知,一张白白嫩嫩的脸上东一块,西一块的,瞧着甚是滑稽。
景七夕觉得有趣,淡淡一笑,便走到一边去找书,还别说,这铺子虽小,可书的种类繁多,该有的都有。
《奇闻杂谈》虽是没什么营养的杂书,可却也颇受追捧,摆放的位置不偏,没一会儿,她便找到的。
如她所料,这些日子出了本新的,拿起来翻阅着,百晓生那一如既往诙谐幽默的措辞让她倍感熟悉,记录的这些故事也很吸引人。
在她看得入迷之时,一个蓝衫书生走了过来:“想不到公子这般气质脱俗的人,居然也喜欢看《奇闻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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