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公子请留步,”说着,提着裙摆朝着他走过去,边走边道,“我乃四皇子妃妹妹,如今暂居安国侯府,公子可是心仪景小姐?”
本不欲理会的公输衍闻言,脚步一顿,嘴角满是戏谑,转身似笑非笑地打量着郑诗双:“哦?心仪又如何?”
初见公输衍的面容,郑诗双表情一僵,眼中满是迷恋,这张脸,她自是见过的,只是,以往,无论她如何示好,这人从不正眼瞧他,若说将军是天山的雪莲,美好圣洁,那他表示妖艳的罂粟,举手投足间,都让人迷了眼。
“弄夜公子,没想到你也来了这帝都,”
关于公输衍的身份,郑诗双自是不知的,是以,如今,她也只当他是江南的花弄夜。
面前这人仅仅只是看着她,郑诗双便觉得心如小鹿般跳个不停,双夹忍不住浮起一抹红晕。
本以为景七夕的奸夫是个平平无奇之人,没想到,居然是她求而不得的花弄夜,一开始撺掇撮合的心思,此刻竟是消失得无影无踪,凭什么,两个她先后看上的男子,都被那景七夕迷了去,哼,她若得不到,那女人也别想!
“若心仪的话,诗双便要劝公子别再在她身上浪费心思,我与她从小一起长大,对于她的为人,再清楚不过,经常带着陌生的男子回家不说,一个闺中女子,还去青楼荒庙那些个地方,虽说如今嫁与了将军,可到底是个不安分的,我也是为公子着想,切不可被她的表象所惑。”
句句情真意切,若一般人,指不定都要相信了她这番说辞,可公输衍是一般人么?
一手无间道,将二皇子耍的团团转,有着这般心计谋略之人,郑诗双这种女子的心思,怎会猜不出?
伸手抚摸着红围巾,上面夹杂着那女子身上淡淡的清香:“她是那般女子又如何,我心甘情愿。”
说完,便不再理会郑诗双,转身离开。
她那番处处为他着想的话,就这般被他轻飘飘的一句给否决了?
郑诗双恨恨地跺脚,景七夕,咱们……来日方长!
又花了几日,景七夕才重新织好了一条围巾,围巾的边缘处,她特地绣了一个“殊”字,不仔细瞧,还真发现不了,将围巾装好,便交给唐诛,让他送去北疆之地。
唐诛身兼重任,自是不可能亲自去,是以让两名手下连夜赶赴北疆,自然,他近期的小册子一道送了去,他可是个尽职尽责的好属下,少夫人接触过什么人,做了什么事(除开洗澡如厕),事无巨细,一一都记载下来。
景七夕在院中呆坐了会儿,觉得阳光甚好,便起了给小狐狸洗澡的心思。
差人送了热水和暖炉,便将小狐狸给捉了过来,许是意识到景七夕要坐什么,它倒是挣扎得厉害,只是,最终还是被扒了那一身绿皮。
除开被小马挂遮挡的皮毛,四肢包括小脑袋都染上了些许黑墨汁,乍眼一看,竟似斑点狗,试了试水温,差不多,便将整只狐都丢了进去,小狐狸在水里扑腾了几下,原本蓬松的毛,此刻都紧紧地贴在身上,再没了之前那般可爱的模样,显然,小家伙还是爱美的,有些不满地“啾啾”叫了几声。
“你且乖乖的,我早些给你洗完,”说着,景七夕又在它身上抹了香香,五指开会揉搓着,很快,小狐狸身上便起了许多泡泡。
有些许飘到它鼻尖,伸出小爪子一碰,泡泡破掉,又飘来一朵,又戳,渐渐地,小狐狸像是发现了趣事一般,两只小爪子戳着泡泡,一时间,倒是给景七夕增加了些难度。
索性,那墨汁并不难洗,片刻后,毛发上的黑斑点便渐渐褪去,只是,盆里的水却是污黑一片,给小狐狸清洗了几次后,景七夕不敢耽搁,将它放在火炉边,那些软毛巾给它擦水。
小狐狸这会儿倒是享受了,四肢摊在软垫上,眯着眼,享受着女主人的服务,时不时发出“啾啾”的声音。
经过一番折腾脱胎换骨的小狐狸,又变得雪白一片,穿上另一件干净的绿色小马挂,身上散发着淡淡的幽香,蹲坐在路边的石雕上,蓬松的大尾巴摇啊摇的,来往的仆人都被这小模样萌得频频回头。
饼干大爷觉得它的颜值又提升了,且它十分享受这种众人仰慕的感觉,也因此,自那天以后,它又多了个爱好,洗澡!
景七夕虽然并不知道小狐狸为何隔三差五便跳到她怀中撒娇卖萌求洗澡,不过,自家小宠这般爱干净,她还是乐见其成的,所以,对于小狐狸的要求,她也没有拒绝就是了。
一进入冬日,素来有极寒之地之称的北疆,大雪封山,整个山林仿若沉寂了下来。
大宁将士穿着厚重的棉服行走在雪地里,发出“噗嗤噗嗤”的声音,留下一道道整齐的脚印。
“景兄,将军那戴的围巾,该是夫人织的吧,”何望之眼中满是艳羡之色,“没想到令妹这般贤良淑德,心灵手巧,倒是让我也有了些许成家的心思。”
对于同僚的话,景子常自是与有荣焉的,他的妹妹,是这世间最好的女子,只是,他这个做哥哥的还从没收到过妹妹送的围巾,倒是让将军抢了先,心里总是有些郁闷,看那为首之人的眼神,满是怨念。
不过他也没真想让小七给他织,毕竟,围巾这类贴身的物品,在这中州大陆上,只会是夫妻间相赠。
看来,小七这次是真动了情,不然,照她的性子,是万不可能给将军织围巾的。
山间时不时吹来的寒风,从衣领处钻入,冷不丁地打了个寒颤,这鬼天气,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浩浩荡荡的队伍延伸到深山中,万俟殊走在对于前方,因为大雪覆盖地面,无法骑马,是以,所有人皆背着行李步行。
对于自小被浮屠阁一众阁老训练长大的万俟殊来说,这雪路对他来说没有丝毫难度。
只是,风却是很讨厌,他脖间的围巾被吹得飞扬,伸手正了正,又被吹歪了,随行在胸前打了个结,这下,风吹不动,满意地拍了拍围巾上的雪花,半张脸隐没期间,属于女子的馨香萦绕鼻尖。
孟羽默默地看着少主的动作,不语。
待行至一山头后,万俟殊纵身一跃,跳到了一棵枯树的枝头,白色的衣摆随风舞动,他就那么默默地站着,仿佛与天地融为一体,一时间,竟有种不似凡人的错觉。
往下俯视,山下的景色一览无余,纵是一片白茫茫,可还是让他注意到了那些许不同之处。
“所有人,原地扎营,待命。”
“是!”
自从上次按照将军的指示,端掉了东夷的几处据点后,士气大震,几场大雪后,将军又下令三分之一的精英部队整装待发,入山,这种时候,本不是进山的好时机,可既然将军这也说了,他们自是信服的,一天一夜,他们才来到这接近山顶的地方。
有些饿了,士兵们便从包袱里拿了些干粮,因为天气的原因,早就冻僵了,一口吃在嘴里,也不好咬,稍不注意,还会把牙给磕到,不过,驻守北疆多年,他们早已习惯了这种生活。
景子常和何望之围坐在一块岩石边,手中的饼吃了大半,咬一会儿,揉揉下巴。
他自小在衣食无忧的景家长大,过惯了锦衣玉食的生活,当初因为将军年少的那一战,激起了他的斗志,毅然背起行囊,远赴北疆。
一开始,确实遇到了各种挫折,日子过得也很艰难,曾经多次想过要不就这样回去好了,可他心里始终憋着一口气,
第106章 万箭齐发!(二更)
站在军队中,穿着再普通不过的衣服,于不起眼之处,看着那高处之人,一双黑眸平静无波,却带着不送抗拒的威严,所有人看向他的目光都都面带崇敬与炽热,他也不例外。
见识过在战场上大杀四方的将军,他早已歇了回家的心思,此番离开,他也只是个逃兵,懦夫,即使回到家,依旧做他那养尊处优的少爷,他心里也会后悔。
纯粹的武官他并不适合,是以,他最终选择了做将军麾下的参谋,时刻伴他左右,助他征战四方!
渐渐的,他尝遍了各种苦,忍受了各种累,虽说已经习惯,可到底因为从小的娇生惯养,对于这冰天雪地的粗粮,还是咬得牙齿生疼。
何望之将身侧的水解下来递给他:“要不加点热水?”
这水壶表面有一层貂毛,有保温的作用,即使过了一天一夜,水依旧有着温度。
景子常摇了摇头,不可能次次都这般,他既然身在此处,那便和别人没什么区别,有些事,他必须适应,否则,就没了待在将军身边的资格。
既然拒绝了,何望之也没勉强,将水壶重新挂在身侧。
孟羽也注意到了这边的情况,眼中闪过一抹赞叹,不愧是少夫人的哥哥,他们这些武夫,自有内力护体,天寒地冻对他们的影响着实不大,至于这些冰冷的干粮,从小就已经习惯。
可景三少他却是知道的,十七岁从军,在那之前,一直过着少爷般的生活,且景老爷夫妇对孩子也很是疼宠,从来没有让他们受过什么委屈,吃过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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