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景七夕听见这熟悉的声音,拿书的手一顿,站起身,将书放在椅子上,身子不着痕迹地一侧,挡住景承翰的视线,“你怎么来了?”
说着,走过去亲昵地挽住他的手腕。
大哥快三十了,尚未娶妻,作为长子,加上在经营方面的天赋,景爹几年前就将偌大的家业交托给他,然后携娘亲苏氏到闽中一带游玩了。
景家是江南一带的商业大家,家业甚是庞大,要管理好一切事务,大哥肩上的单子可想而知,也因此,大哥总是有些不苟言笑,当然,作为一名商人,其腹黑程度是不可低估的。
按理来说,大哥每天都很忙,这会儿怎的有空来寻她?
对于景七夕藏书的小动作,以及故意岔开话题的行为,景承翰无奈地摸了摸她的头发:“这是方才卢太守家小姐派人送来的帖子,约你后天去梅园赏花,我看你每天待在家里,也闷了,正好出去走走,多接触些人群。”
景七夕接过帖子,随意翻来看了眼,然后点点头:“我知道了,不过,大哥不会放下重要的生意不做,专程过来就是为了说这吧?”
景承翰笑了笑:“那些生意哪有我家小七重要,不过,最近江南这一代有流寇出没,你出门要当心。”
“这不是有天儿在吗?”景七夕指了指小丫鬟。
别看她模样蠢萌,有些傻白甜,实际上却也是个带功夫的,虽说比不得那些所谓的武林高手,可对付一般的混混流氓,那是绰绰有余。
“嗯,”天儿是三弟找来的,功夫自然不在话下,人也信得过,“到时候我让你六哥送你去。”
“小姐,你真的要去那梅园赏什么花吗?”景承翰离开后,小丫鬟忍不住出声问道,“那些附庸风雅的聚会,你不是一向不喜吗?”
景七夕不知从哪里摘得一根狗尾巴草,逗弄着脚边的小黑猫:“我可不是去赏花,而是赏人,大哥亲自送帖子,说明那太守之女是个值得结交之人,我总不好拂了哥哥的意,再说了,最近身体好不容易痊愈,是该出去走走了。”
她是景家幺女,上有六个哥哥,对她甚是疼爱,只不过,上天都是公平的,给了她父母哥哥的宠爱,却拿走了她的健康,从小,她就体弱多病,稍不注意,就会发烧咳嗽。
幸而家里从小就用灵芝人参一类的药中珍品为她调养身体,才让她的情况稍微好转一些,不过,也正是因为此,她鲜少出门,也基本没什么朋友。
大哥该是觉得自己这般年纪,总该有一两个交心的朋友,所以才让她赴太守之女梅园之约的吧。
小丫鬟点点头,小姐也确实该多接触一下外面的人,整天闷在家里,虽说有活泼好动的六少爷陪着,可终究单调了些。
景七夕摸了摸小黑猫的脑袋,然后站起身;“走吧,我们出去一趟。”
小丫鬟接过帖子收好,看了眼冲小姐“喵喵”直叫的小黑猫,摇摇头,然后跟了上去。
江南是个富饶之地,大大小小的水渠交错,船运发达,各地的商人都喜欢到这儿来做生意,因此,也带来了许多外地有趣的东西。
“小姐,我们这是要去哪儿呀?”
景七夕看着小丫鬟耳边那一簇呆毛,随着她的走动,一窜一窜的,甚是好笑,也没有提醒:“去铁匠铺,上一次让林叔打造的一套烤具,应该做好了。”
再隔一些日子,就是六哥的生辰了,晚上在后院做烧烤,他应当会很开心。
“你胡说,我阿爹那么厉害,不会有事的!”
听见这声怒吼,景七夕抬眸望去,只见一小团子愤怒地将面前一个趾高气昂的小孩儿猛地推到在地。
那小孩没料想到小团子真敢动手,被另外两个小孩儿扶起后,看了眼被碎石蹭破皮的手,心里一怒:“小乞丐,你居然敢推我,上,给他点颜色瞧瞧。”
小团子双拳难敌四手,不一会儿,就被压倒在地上。
“天儿,”
小丫鬟闻言,走上前去赶走了那三个小孩儿。
景七夕走过去,看了眼一张小脸变得脏兮兮的小团子,朝他伸手:“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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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菌整个寒假都去浪了,所以更到这章让大家先睹为快,等闭关存稿结束后继续,跪求小天使们来一波收藏,一旦更新后就会第一时间知道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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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命定的初遇
小团子也知道是面前的姐姐帮了他,站起来后,看着她,腼腆这脸道:“谢谢,”
景七夕微微一笑,用手绢给他擦了擦脏兮兮的小脸:“为什么推他?”
突然这么一问,小团子眼睛瞬间红了:“他骗我说我阿爹死在山上,不会回来了。”
听这孩子断断续续的讲述,景七夕这才知道,小团子的阿爹是附近的猎户,为了维持生计,隔几天就要上山打猎,自然,因为家里有个年幼的儿子,猎户每次都会在傍晚前回家,可前天进山后,猎户到现在都没有回来,自然,大家都在猜测他可能出了意外。
看着小团子湿漉漉的眼睛,景七夕从钱袋里拿出几个铜板:“拿着,去买包子吃,然后乖乖回家,姐姐跟你保证,你阿爹今晚就会回来。”
小团子闻言,眼睛一亮:“真的?!”
景七夕点头:“真的,快去吧,姐姐还有些事,先走了。”
小手紧紧攥住三个铜板,小团子看了景七夕一眼,然后迈着小短腿,噔噔地朝最近的包子铺跑去,显然,小家伙是饿极了。
“小姐,你刚刚不是骗那小孩的吧?我觉得那猎户三天都没回来,估计是凶多吉少了。”
景七夕回头看了眼小丫鬟:“天儿,你家小姐我何曾说过假话?”
天儿见景七夕一脸笃定地模样,心里半信半疑,也对,小姐从来不说假话的。
主仆两人走远后,刚刚目睹这一幕的商人忍不住问道:“这是哪家的小姐,居然驱赶莫家的小孙儿?”
一名卖字画的书生开口道:“那是景家七小姐,虽然样貌并非倾国倾城,可那性格却很好,”
那刚从荆阳城过来的商人接着道:“可是这江南首富景牧景老爷家的?”
书生点点头,商人忍不住吸了一口凉气,虽然说他初来江南,对这里并不熟悉,可那景家他却是知道的。
要知道,在这个时代,商人的地位其实很低,可是,这景家却是个例外,一般人轻易不敢招惹,个中原因,自然是景老爷那几个优秀的儿子。
二儿子景子昂和四儿子景姜维是朝廷命官,颇受皇帝重用,三儿子景子常是安国将军手下的参将,地位也极高,虽说常年不在江南,可毕竟身份地位在那里,还真没几个人敢轻易得罪。
“这景家不是只有六个儿子吗?什么时候有了这女儿?”
刚写完一副诗句的书生放下笔,惋惜地叹了一声:“七小姐从小身子骨弱,很少出来走动,景家对她也保护得极好,你不知道也在情理之中。”
离开的景七夕并不知道书生和商人的这番对话,她和小丫鬟拿了烤具后,就回景府了。
“我回房间了,你把这套烤具拿到厨房放好,先别让六哥知道。”
以他的性子,恐怕会等不及拉着自己烤肉,百晓生新出的那本《奇闻杂谈》她还没看完呢,可没时间给六哥烤肉。
“是,小姐。”
小丫鬟离开后,景七夕就去了后院将落在那里的书拿回了院子,门口台阶处晒太阳的小黑猫听见动静,动了动耳朵,然后走到她脚边,亲昵地蹭了蹭。
这只小猫是她一年前在垃圾堆捡回来的流浪猫,五哥给它看过后,就一直养在她的院子里,一年过去,被好吃好喝供着,倒也长了不少肉,比之前那般可怜兮兮的模样好了许多。
“铃铛啊铃铛,你是不是又去莲池偷吃二哥的小金鱼了?”伸手点了点小黑猫的脑袋脑袋,胡须上都还沾着一片光亮的鱼麟,偷腥也不知道将证据销毁干净,“还好二哥在帝都那边,以后可不能这么野了,”
莲池中放养的小金鱼可是皇帝赏赐的东夷贡品,观赏性极强,外面是买不到的,真真当得起价值连城,虽说景家不差钱,可她还是有些心疼了。
“喵~”
就知道撒娇,也不知道跟谁学的,景七夕暗叹道。
逗了会儿铃铛,她走进房间,坐在书桌旁,接着看《奇闻杂谈》,这百晓生文笔倒是十分和她的心意,字里行间隐隐有些现代人的风格,对于能写出这般有趣书籍的人,倒令她生出了见他一面的想法。
是的,她并非这里的人,她本是魏七夕,一个大学刚毕业,找了份稳定工作的职场新人,不过睡一觉,醒来,便成了如今的景七夕,在这里生活了十多年,她也渐渐融入了这个与现代大不相同的时代,唯一让她放不下的,便是外公和妈妈。
许是有些疲劳,不知不觉中,她趴在桌上睡着了,再次醒来时,已是深夜,身上锦被应该是天儿给她盖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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