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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性神医 完结+番外 (君羽落)


  事实证明,烈王挺有先见之明,夺嫡越闹越凶,诸子或废或死,惠王给生生气得只剩一口气,命悬一线时还得立个储君,免得辰国大乱,便立了最合适的烈王,嫡子继承王位名正言顺,哪怕能力不足,就辰国朝堂的情况,诸公子也闹腾不起来。
  彼时就没人看好这个当闲散宗室胜过君王的辰君,但烈王却打了所有人一耳光。诚然,他不聪明,也文不成武不就,历代辰王里问谁资质最差,非他莫属,但他也有一个优点:疑人不用,用人不疑。
  邦交朝政托付张不易,军政托付云湛,烈王自己很完美的履行了一个橡皮印章的责任,两位权臣说什么他就干什么。也不是没被小人挑唆的疑心过两位权臣,但烈王还有另一个优点:自我反省,哪怕脑子当时没转过弯来起了猜忌之心,这份猜忌的维持时间也不会超过十二个时辰。
  碰上这么个君王,对于臣子而言无疑是大幸,至少云湛与张不易可以尽情发挥自己的才干。
  奈何......张不易磨了磨牙,烈王薨逝时他与云湛允了烈王会辅佐新君,当时他想着,新君自小就是个聪明伶俐的,想来能超越烈王,成为更加伟大的盛世明君。现实却狠狠扇了他一巴掌。新君很聪明,也确实资质过人,但......不管多么聪明的脑子,只要被屁股给控制了,智商便会下降得连弱智都不如。
  云湛死后,张不易便有种预感,二十多年前在离国上演过的悲剧将在辰国重新上演。不同的是,二十多年前离国的那一场大戏,列国弹冠相庆,辰国亦为弹冠相庆之国的一员,而这一次辰国却是被弹冠相庆的一员。
  察觉到新君弄死云湛后将目光挪到了自己身上,张不易想也不想的挂印而去,新君不是烈王,烈王于他有知遇之恩,是他的知己。做为士,他可以为知己九死而不悔,但知己的儿子,呵呵,哪凉快哪呆着去。
  可,这偌大的江山是昔年他们君臣三人合力创造,真的要毁在那头猪的手里吗?扪心自问,他甘心吗?
  烈王与云湛已逝,日后黄泉忘川之地,君臣再会,他又要如何解释?
  抬头望着亘古不变的青空,张不易合上了深邃的眸子。
  而他自己,真的甘心就此埋没一生吗?
  前往高陵的马车上,阿珩问云洛:“你不是来劝他毁朝堂的吗?这样就可以了?”不至于吧?辰王两顾茅庐的时候,张不易就跑了,云洛就走这么一趟,连劝告的话都没一句,能行?
  “我与辰王不同,辰王想用他,也疑他,他要真与辰王回去,定有鸟尽弓藏之日,我大兄的前车之鉴可是在那摆着呢,他自然不愿理会辰王。”
  “那怎么就愿意答应你了?”
  “他没答应我,也不会答应我。”
  阿珩:“......既如此,你走这一趟图的什么?”
  “什么都不图,顺路而已,他愿意回去,我赚,他不愿,我也没损失,没他,这条路我仍会走下去。”
  阿珩发现自己对云洛这个人竟无言以对了。

  ☆、第二十一章高陵

  高陵紧挨着燕环山与牧云原,是典型的山地地形,有三多:多山、多林,多猛兽。
  踏入封地,道路好走了许多,对于自己的封地,云氏一族经营得素来是用心的,道路极发达,以高陵城为中心,宽阔的直道辐射到了每个里。这简直就是奢侈,列国之间,直道顶多连接各个城邑,城邑更往下的聚落与乡里便只有小道可走,正式的道路却是没有。而高陵地区的道路,阿珩瞅了瞅,是非常标准与严格的辰国直道。
  列国修建直道的法子大同小异,唯辰国略有不同,夯土、糯米汁、细沙、卵石、碎石、条石......十几种材料层层堆砌,虽然造价高昂,但也有个好处,修好之后,只要按时维护,可以用个千儿八百年。高陵地区修建了这样庞大的道路网,只怕云氏一族几百年在这片封地上就没干别的事了。
  虽然道路发达,但这并不代表高陵就繁华,相反,这里人烟稀少。高陵侯的所有封地加起来约方圆三百里,在别的国家,这样一片封地不算什么,不乏大贵族的封地比国君的直属土地还大的,但在辰国......云越变法,老氏族与贵族的利益被打压到极致,每一寸封地都必须用鲜血去换,而能够传多少代人更是需要无数的鲜血维持。云氏一族能在辰国有这么大一片封地,并且传承至今,堪称奇迹。就是......整个封地的人口加起来也就两万左右,而这两万还是将云洛带来的虎贲给算进去的关系,若是不算虎贲军,整个高陵的人口也就千户左右。一户人口通常五、六口人,千户也就五六千人,这封地......除了一个服字,阿珩不知该说什么。
  踏入高陵,还没看到高陵城就先见着了若干狼虫虎豹......被虎贲锐士顺手猎了加餐。
  虎狼之师,还真是虎狼之师。
  不过阿珩还是将注意力更多的放在了高陵的地形上,山地地形,除了木料就不能生产别的东西了。实则不然,还可以种植草药,只要规划好林木与草药的种植密度,两者是可以相得益彰的,在自然环境里生长的草药药效可是非常好的。且如此,一块地可以有两种进项,无疑是一种好事。
  阿珩咬着笔杆将适合在高陵种植的草药给单独列了出来,她此次出来带了不少种子,在药庐的苗圃里种植了不少,但还剩下许多,正好派上用场。准备到了高陵后就找胥吏帮忙,结果......高陵城与其说是城,还不如说是一座军营,阿珩找了半天也没找到胥吏,最后还是云洛给了她答案。
  “我又不收租税,要胥吏做什么?”
  不收租税的贵族?阿珩愣了下,虽然自身出身卑微,但阿珩打交道的贵族还真不少。在贵族在正常价值观里,奴隶是牲畜。当然,这是一种普世观,哪怕是庶人黔首,也觉得奴隶是牲畜。只是贵族比庶人更上一层楼,在贵族的眼里,只要不是与自己一样的特权阶层,那么都与牲畜工具无异,死了便死了。
  阿珩至今还记得一件事,那是她三岁时的事,彼时父母还在,在唐国境内行医,可生意不怎么好,吃了很久的野菜,阿珩吃得眼睛都要绿了,加上冬季将至,清便在山里设陷阱捕猎,猎到了一只雪白的肥兔子。那只兔子长得很可爱,但那不妨碍清烹掉它给女儿加餐的决心。但那只兔子的运气不错,一个贵族女郎见到了兔子,很是喜欢,觉得清心性残忍,竟然舍得吃掉那么可爱的兔子,要用一袋米换兔子。清想也不想的拒绝了,冬季将至,吃肉比吃素更能抗寒,然后......清差点被活活打死,没死还是因为他是医者,会治伤,加之羲和氏恢复能力过人。
  哪怕兔子被带走时贵族女郎还善良的把那袋米留给了清,可一袋米根本不可能救命。治伤是需要吃药的,而药很昂贵,很长的时间里,看病是贵族才能享受的权利,天下医者十之七八是贵族豢养的家医,生下的本身就是贵族。庶人黔首得了病,受了伤只能用熬着或用土药凑合。清之所以能够以奴隶之身得到胜过君王的尊重便是因此,他不是贵族豢养的家医,做为铃医四处行医,开的药也是田间乡野寻常可见的东西,让庶人黔首不必为了治病而倾家荡产,从而有病不敢找医者。
  当年那件事,阿珩还记得在清回家说了怎么回事后自己痛骂那个贵族女郎后阿母说的话:“这不能说她坏,只能说是天真的残忍。在贵族的认知里,他们才是人,奴隶是牲畜,庶人是贱民,是比牲畜略高等一些的工具,却仍不是人。不论是牲畜亦或工具,都不是人,从来都不是对等的存在,她自然会觉得可爱的兔子比人重要。就好像你,你会觉得兔子的命比猫的命哪个更重要?”
  无关善恶,只是认知不同而已。
  阿珩一直很好奇,老娘你究竟怎么长大的,哪有人能这般平淡诡异的去分析这种事的?
  不过挺有道理的就是,而阿珩也是那时起对贵族略有些概念,贵族是与普通人不同的生物。再后来,见识得更多,也明白了贵族的普世观。因此哪怕没有经营过封地,阿珩也知道,贵族在自己的封地是怎样的嘴脸,租税高得哪怕别人全年劳作也吃不饱穿不暖,时不时就要卖儿卖女,而这也是人族繁荣的奴隶贸易的货源,除此之外贵族更恨不得封地里所有人口都是自己的私奴,可肆意剥削压榨。
  云洛却说高陵不收租税,阿珩很是怀疑自己是否听差了。“不收租税,那你们吃什么喝什么?”
  “云氏在都城有几间商铺,足够吃喝了。”
  几间商铺也就维持几个人的贵族生活而已,对于一个贵族世家管什么用?然想想别的贵族世家直系旁系分支全加起来成千上万的人口的,再想想云氏一族每代都不曾超过十个的人口,阿珩竟无言以对。
  “若是有盗匪呢?一个胥吏都没有,谁管?”
  云洛反问:“你在辰国这些日子可曾听说过盗匪?”
  阿珩想了想,还真没有。
  “在辰国当盗匪,被抓住了可是要连坐一串人的,且辰国以前每年都要派军队剿匪,盗匪早被清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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