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歆想了想,道:“去东溟的龙族地界,看看他们敢不敢追来。”
大荒列族,也就龙族还能与羽人一较高下,要避风头的话,东溟是最合适的,不过接下来只怕要吃很长一段时间的海鲜了。
华歆继续道:“在东溟呆个一年,我的伤应该好得差不多可以动了,届时再回来。”
姒姝低落道:“可燧人氏与部落联盟已不复存在。”
华歆闻言,失神的望着燧人邑的方向。“没关系,我会废墟上重建它们的。”
“你不当巫医了?”姒姝知道,华歆虽是个吉祥物,却也是个天才,再加上活得太久,这家伙几乎什么都会,什么都精通,只是因其热爱巫医之道,世人也就只知道这家伙医术无双,别的却不太清楚。可实际上,哪怕不做巫医,做别的,华歆也能做得很好,只是那些都不是她所热爱的东西。
华歆星眸黯淡的道:“嗯,不当了。”
平淡的声音似绝望的悲鸣,又似沉寂的死火山。
姒姝沉默,不知是否她的错觉,她觉得,似乎有什么在方才的瞬间死去了。
恍然间,姒姝忽的想起了很久以前母亲说过的一句话。
“大巫祭她呀,一点都不适合当大巫祭,尽管她能当好,可她的魂却是属于巫医之道。”
☆、第十四章惨无人道
清晚年整理了自己一生的行医体悟与所得,希望将其著成医书,流传后世,供后世的医者参考。可惜,出师未捷身先死,这个任务最后落在了阿珩身上。想要整理好清那半个屋子的资料,没有老道的医道经验根本做不到,很多东西根本看不懂,何谈整理?医书可不比野史杂谈什么,可以随便瞎编,这玩意有一点疏忽,病人就该准备后事了。
清死后,阿珩花了三天的时间明白了彼时的自己根本没有能力整理那堆东西的道理,干脆花了小半年时间将所有资料给记进了脑子里。不理解没问题,整理不了也没问题,等以后理解了,懂了,再来整理,事倍功半之余也不会遗祸后世。
若是早年的阿珩,肯定一字不差的抄上去就行了,孩童时的阿珩,学医纯粹是为了兴趣,无关医德,清的大道理,她听进去的同时,心里也在翻滚着至少一百条的反对意见。且她孩童时若有半点医德可言,离王也不至于变成她与差不离斗毒的小白鼠。然而人会长大,会改变,不论缘由为何,阿珩都已抛舍了幼年时天真的残忍。
在城墙上抄写医书时,阿珩考虑到自己这些年给不同的人看病,并不是每个人都能买得起药,药材是极珍贵的东西,只有贵族才能在生病时想要什么药就有什么药,庶人黔首却是别想。同样的问题,清早年也遇到过,也因此,清后期时,方子上的药材基本是乡间田地里很容易找到的植物,珍贵的药材能不开坚决不开。
阿珩比清更进一步,因着地域的不同,有的地方很珍贵的药材,在别的地方却可能是最普通的药材。如红景天是治高原反应的良药,在中州,非常珍贵,在北荒却是喂马的饲料。鉴于此,阿珩在抄医书上的方子时,每个方子的后头都跟了篇幅极大的注解,注明其中哪些药材可以用哪些药材来代替,需要注意一些什么。如此,同一个药方,只要不是生活在鸟不拉屎的贫瘠之地,大部分人便是没钱,也可在自己的周围采集需要的药材。
为了防止别人认错药,阿珩还特别将自己写出的每一味药材的外形画了出来,并注明生长环境、味道、气味......等特征。
季越人刚开始还尝试背下来,到后来干脆让自己熊孩子取了简牍与笔来,阿珩一边写写画画,他便在下头跟着抄。
云洛来瞧了一回,惊讶于季越人那近乎虔诚的态度,季越人是什么人?多年前的大疫,冒险进入疫区寻找瘟疫缘由,扑灭大疫的医者之一,也是最后活下来的七个医者之一。也是因此,季越人在洛邑的名声口碑极好,阿珩声名狼藉还能在洛邑开好药庐且有客人,季越人功不可没。王公贵族忌惮季越人,哪怕他只是个黔首,可他名声不比任何贵族差,没有贵族敢害他。而庶人黔首相信季越人,季越人替阿珩担保,庶人黔首便相信阿珩。
不过,云洛一直以为就阿珩那破名声和性格,同别的医者都没法有交情呢,是个人都受不了这家伙随时随地可能拿身边人试药的毛病。
云洛原以为季越人不知,谁知试探的一问。
季越人不以为然的道:“你说的这些我都知道,我以前也是她的药人。”
云洛不由回忆了自己四年前那险些自尽的一天一夜。“你不怪她?”他当年可很长一段时间都想杀了阿珩,只是之后发生的事情太多,当他再想起阿珩时,已然冷静,加之阿珩隐居了,不好找,这才相安无事。后来再相见,他又需要阿珩的医术,更不可能把人给杀了。
季越人想了想,答非所问:“传言你与她有婚约,是真是假?”
云洛微怔,颌首。“她二十五岁后若未嫁,便得嫁给我。”
季越人闻言无语:“你们怎会有如此婚约?”泱泱大荒万年,绝对不会有比这奇葩的婚约。
“自是因着她想嫁的不是我。”
“不想嫁还会答应婚约?”季越人大奇,阿珩有多凶残他是晓得的,不愿意的事,谁也强迫不了她。人生于世,有着种种牵绊,因牵绊而脆弱,而强大,而身不由己。阿珩却不然,那个女人,在三七出现前,季越人一直觉得阿珩是无敌的。因为她没有牵绊,一个连死亡都觉得是世间亘古之美的人,你要用什么方法才能威胁打败她?
“我大兄帮过她一个大忙。”
季越人无法理解,阿珩会有什么需要别人帮忙的地方,她只要顾好她自己,便没别的问题了。
“你如何识得她的?竟忍受得了她的性格。”云洛很是敬佩的道。
季越人:“......一刚开始也并非如此。”早先时他是挺想天下医者除了阿珩这个医德严重变质的败类的。
季越人至死都不可能忘记初见时阿珩在干什么,以及阿珩对他做了什么。
乱世之中,白骨路于野是很正常的事,而五年前大疫肆虐,更是遍地尸骸,有人看到了,要么不管,管的话也是将尸骨掩埋令逝者入土为安,而阿珩......物尽其用四个字被她实际行动诠释得淋漓尽致。
天气连日阴沉,黑云低低的,仿佛随时都会压到头顶。
季越人疲惫的跋涉着,同行的医者相继倒下,唯有他还活着,或许也只是暂时的,他很快就会一同追到黄泉。他离开辰国已有三月,沿途也碰上过别的医者,都是来沧水寻找瘟疫源头的,想要治病,必须了解病根。但这一次肆虐的大疫,根本没有医者看得出来那是什么,因而只得奔赴疫区,弄清源头,方可对症下药。
可是,沧水,瘟疫最早的爆发地啊,谁敢进?
季越人也是直到瘟疫在辰国蔓延开来,族人至于十之一二才下定决心前往沧水,与他一般的医者虽少,并非没有。可进入沧水流域后,便不曾再见到一座安然无恙的城邑,所有的城邑不是空了便是化为了焦土。没有食物,加上豺狼虎豹横行,本就寥寥无几的医者相继倒下,最后只余他一人带着死去同伴的食水继续前行。
怀里的半块饼子季越人舍不得吃,这已是他最后的粮食,若是吃了,他就完了。走了这么久都不曾见到有人烟的村落城邑,想来,接下来也不会碰上什么人烟了,粮食很重要,不到万不得已不能吃。
暮色四合时季越人也没寻到可供休憩的安全地方,夜间活跃的狼群发出了哀嚎,再不找到可以安全过夜的地方,他今儿可以考虑葬身狼腹了。
此夜此景,且饥渴交加,忽的看到原野上的一堆篝火,季越人压根没去想那会是什么人就本能的寻了过去。事实上,他的意识已然昏沉,只余求生本能,否则但凡有一丁点理智残留都不会过去的。
空气中弥漫着浓郁的血腥味,血腥味之重,仿佛有过百的人族被屠杀,否则无法有如此浓重的铁锈味道。可如此血腥味,却没有引来任何猛兽,很不合理。中州虽是九州中开发度最高的地域,可这个最高也只是相对而言,实际上,中州......猛兽比人多。而这几年,大疫肆虐,死者逾千万,繁华的城邑化为废墟,荒野里的豺狼虎豹就更多了,更有甚者,连荒废的城邑都成了兽群的巢穴。
猛兽的嗅觉可比人厉害,如此浓重的血腥味,相信猛兽隔着几十里也能闻到,早该闻着味来了,然而,这片原野上连只耗子都没有。
季越人被生生吓醒了,他所看到的不是屠杀过后的惨烈,却比屠杀过后更恐怖。
满地都是支离破碎的血肉白骨,季越人呆呆低头瞧了瞧,这方面是被人给剥离血肉,且血肉被一厘一厘切割后的情况,他这是跑到凌迟的刑场了?
“你看这肝,啧,好硬,这家伙生前肯定是个酒鬼,且是天天饮酒的那种。”
季越人超朝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篝火边坐着一大一小两个人,大的约莫十来岁,着白色丝制的深衣,衣服与面容俱是整洁无瑕,令人产生一种错觉:这里不是生命禁区的疫区,而是繁华都邑,否则怎会有如此整洁的士族少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