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华歆见到的第一个巫,年纪很大了,头发胡子都白了,这很难得。巫多不得好死,很多巫的时候都很年轻,有的可能都尚未成年。眼前这位,年纪这么大,定然是很有本事的巫。华歆是这么想的,也就这么嘀咕了出来。
巫蒲扇般的手掌摸着孩子的额头,闻言,轻笑:“我活得久并非因为我很有本事,而是因为我是巫医。”
华歆有些昏沉的问:“巫医?那是什么?”
“是巫的一个分支,主修巫医之道,是很有用处的一个分支。”老巫收回了手掌,取了野姜与些许药材熬了一罐味道怪异的浓汤给华歆。
华歆的脸都绿了。
天下人都知道巫喜欢在吃食里加些特殊的调料,尤以巫医为甚,华歆虽年纪幼小不清楚这些,却也看清了老巫之前吃的食物里加了蝎子蜈蚣,然后熬汤时也没少加特殊“调味料”。
老巫笑呵呵道:“将这汤饮了,再睡一觉就痊愈了,不饮的话,可是会死的,以后再也吃不了食物,也无法再玩耍了。”
发烧是真的会死人的,蛮荒纪时,一百种疾病,至少九十九种半能置人于死地,为何说最后一种是一半?自然是因为最后一种的生还率是一半一半。
华歆见过许多被疾病折磨死的人,因而饶是汤水诡异,仍旧心一横,眼一闭,一口饮尽了汤药。
这滋味......酸甜苦辣咸全加起来的大杂烩都没这般精彩绝伦。
华歆深以为,经此一汤,她以后再也不会挑食了,这世间不会有比这汤药更难喝的东西了。
虽然味道精彩绝伦,但效果很神奇,翌日华歆醒来的时候便发现浑身都舒坦了,虽仍有些虚弱,但体温已然恢复了正常。
华歆很是惊讶:“好神奇,真的好了。”
老巫自豪道:“那是自然,巫医便是专门为了各种疾病而发展起来的。”
华歆憧憬的道:“我也想当巫医。”
“哦,当巫医做什么?”
华歆道:“当了巫医,以后就不怕生病了,也不会死了。”
“生老病死是人之常理,就算你能让人不生病,你也无法不死。”
“没关系啊,不生病,不会随随便便就被疾病给折磨得死掉,我就很满意了。”
没错,蛮荒纪元唯一与震旦纪元唯二的伟大医者,最初时的目的只是活下去,让自己活得久一点。
见了华歆的模样,老巫想了想,将自己抄录的一卷医书赠给了华歆。
书籍不论在哪个年代里都是极珍贵的宝贝,尤以蛮荒纪为甚,蛮荒纪时的人族还没有文字,简牍之上描绘的都是图画,那是最早的文字。也因此,蛮荒纪时的文盲几乎没有,图画文字,只要不是瞎子都会画,会写。可将知识画成书籍却着实考验人的刀工与记忆力了,不是每个人都能将图画画好的。
华歆欣喜的收下了木简编成的书卷。
书简里记载的内容一般不会太多,图画若要画得好,面积也不会小,内容自然也不会多。但华歆所得这一卷,内容很丰富,描绘了六十余种草药,唯一的问题是,每幅图都刻得极小,自然,老巫的刀工不错,刻得虽小,却也巨细无遗,显然是微雕高手,就是苦了看书的人,眼力不够好根本看不清。
华歆是孩子,眼力自然是顶好的,因而没多久便看完了,并且寻来了相对应的草药,再抓了只兔子一一试药,很符合描绘。
书籍很好,就是内容太少,这么点内容,华歆很快就学会了,并且倒背如流。
为了了解更多的草药,华歆开始深入森林里寻找没见过的植物摸索药性。
蛮荒纪时的西荒,气候温暖湿润,茂密的森林覆盖了整个西荒,十数人合抱的古木比比皆是。如此古老的森林,植物资源很是丰富,靠着自己的摸索,华歆渐渐也有了一定的医术造诣,她养的兔子也不知死了多少茬。
虽如此,但华歆离巫医的道路仍旧遥远,巫的门槛很高,巫医也一样,门槛设得高些,能力便强些,如此,存活率也大一些。
九岁时,华歆随着族里的儿郎去燧人部族的核心部落,那里是燧人氏所有分支的发源地,也是人族部落联盟的核心所在。想要成为巫,必须去此地参加考核,通过后便可进入巫殿学习,学习数年后,学得好便可成为巫。
华歆通过了考核,很高兴的走在燧人邑的街道上,心情甚为轻松,还专门用药材换了布匹。时人穿的多为兽皮,布匹是非常珍贵的东西,养蚕、抽丝拨茧、纺线、织布,工序极繁琐,也因此很是昂贵。但过些日子要去巫殿报道,华歆觉得应该穿得好一点,第一面总得给人留个好印像。
换了布匹便是寻人做件衣服了,华歆自己是不会做的,这些年她的精力都放在探索草药上了,防线织布什么的......真心不擅长。不过她不擅长,不代表别人也不擅长,部落里会裁剪衣服的人很多,有些手艺特别好的族人便是以此为生,华歆打听了手艺最好的寻了过去。
华歆来得迟了点,已经有客先上了门,华歆瞧了眼客人的衣服,上头绣着精致的......骷髅头与鬼火。
部落联盟自然不知燧人氏一个成员,也有别的成员,判断一个人所属的氏族很简单,看看那人的衣服上绣了什么图腾,若是没有图腾也无妨,不是每个人都喜欢在衣服上绣图腾,但有一点是一定的,那人身上一定有所属氏族的图腾刺青,燧人氏的图腾便是火焰。
在身上纹上图腾是每个氏族的族人在成年时都要经历的,华歆身上没有,因为她尚未成年,日后想来也不需要,巫是不属于任何氏族的,因此是不用纹氏族图腾的,只需要纹巫殿的图腾即可......显然,只要是人,身上都逃不了刺青的命运。
鬼方氏族,名声不太好,这个氏族是神裔氏族的一支,喜好玩弄尸体以及阴灵......也因此,鬼方氏族的子弟过境,自动清场的功效极其强大。这人衣服上有鬼方氏族的图腾却没达到那效果,并非鬼方氏族的名声突然转正常了,而是他的衣服上除了鬼方氏族的图腾,更有巫殿的图腾。
显然,这是一名巫,比起鬼方氏族,巫的名声无疑好多了。
华歆打招呼道:“您好。”
这名鬼方氏族的族人是一名男性,胡子一大把,头发灰白,也不知多少岁了,见华歆与自己打招呼,初时并未在意,但看了一眼后便挪不开目光了。
华歆的模样生的极好,整个燧人邑就找不到比她更好看的同龄人,至于非同龄人,也能瞧出,待她日后长开了,没几人能与之媲美。
别误会,鬼方老人看挪不开目光与华歆的美貌有关却也无关,他今日出来时有听人说巫医一脉发现了一个好苗子。不仅资质过人,且生得极美,日后完全长开了,定是世间一等一的绝色,说不得燧人氏死敌羽人王朝所谓的第一美人都能比下去。
华歆来时,老人还在想这事,人间最悲哀不是正好占了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一条,而是后继无人。不一定是亲生骨肉,没有血缘的弟子与义子义女也可以,只要能继承自己的衣钵就行。很显然,巫医一脉的老不死已然寻到了衣钵传人,后继有人,可自己......不提也罢。
不知将这根苗子掐灭了,巫医一脉会不会气个半死。
老人最后还是打消了如此不厚道的想法,别人寻了多少年才寻到这么一个合适的孩子,自己一下子就给废了,巫医一脉立时就能杀上门找茬。且自己日后若是寻了传人,定会有同样的待遇伺候。最重要的是,这种做法不仅杀敌一千自损八百,还影响部落联盟的内部稳定。大荒列族,人族最弱,再窝里斗,等着灭族吧。
三日后华歆送走了即将远行的部族儿郎便换上了新衣服去巫殿报道了。
燧人邑位于西荒内海辋川海北部,环绕着辋川北海岸,覆压百里。在远古时代,修建起这样一座城邑是极为艰难的,人族能够修建起这样的一座城,也是因为这是人族唯一的城邑。且,燧人邑与其说是城邑,倒不如说是多个部落聚居地构成的大杂烩,一点城邑的感觉都没有。可这已然是人族最好的城邑(也没别的人族城邑对比),燧人氏的祖先草创,诸氏族耗费万余载营造,最终有了如今的燧人邑。
巫殿位于燧人邑的一座山上,且方圆十里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
没错,燧人邑里有山。
这很正常不是吗?方圆百里的城邑,怎么可能没有山川河流?部落联盟的核心成员便生活于燧人邑的山川河流边。其实,要将燧人邑理解为农村也是可以的,就是面积大了点,分布松散了点,数十万人口分布在方圆百里的范围里......真不好说这是城邑。
不过,华歆非常理解燧人邑的这种松散分布格局。
原因?自然是这座城邑里的大部分居民都是高危存在。
华歆来到巫殿的第一日,还在门口,都没来得及登记报到就中毒了。
巫殿里有个家伙做□□实验,一个没留神,毒气扩散,然后......就不用说了。
这样的存在在巫殿不止一个,且,巫殿不止巫医一脉,还有别的分支,每个分支都有这样的高危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