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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性神医 完结+番外 (君羽落)


  啧,还没见到人,阿珩便觉得,公子泽很有意思,不愧是王族子弟。
  阿珩在一株檀木林下见到了公子泽,为何用株来描述林?自然因为那是一株三千年的檀树,独木成林。优雅高贵、仪容不凡的青年于树下抚琴,琴声悠远,却没有一点真正的感情。阿珩忽然有点同情那个人了,碰上这么个城府深到连抚琴都不会流露出半点真正感情的人,啧......这是倒了十辈子的血霉吧?不过也不说是倒霉,王族子弟的血本就冷的,在他们选择了为王权而活的那一刻,那血便冷如铁。只有活腻了的人才会沾上那些家伙,那家伙就算最后被坑死了,阿珩也只能说,死不足惜。
  这世间有一些人,永远都不能信,信了就得做好失去所有,包括生命的心里准备。
  琴声悠然,阿珩虽非乐者,却也喜欢听音乐,但她更喜欢听无忧那头邪灵抚琴弄笛,尽管无忧抚琴弄笛大部分时候都是为了杀人,并且弹的曲子没几个正常的,但她的音乐有一个可以抵消所有缺点的优点:情感饱满。
  每一支曲子,无忧在演奏时都用了十分的心与情,因为琴者用心,所以听无忧抚琴会令人心情愉悦,甚至有时心里戾气重得想要杀人,听她抚完一支清心调,所有戾气都会消失。而公子泽的琴,琴技很好,不算无忧那样的非人生物,公子泽的琴技堪称举世无双,然而琴声里没有心,阿珩听了没一会便忍不住打呵欠。
  铮!
  甩了甩脑袋,阿珩将一只脚踩在了琴弦上,白衣青年的琴曲再也无法进行,尽管什么都看不到,仍旧抬眸看向阿珩的方向。“我的琴声很难听?”
  阿珩坦诚回答:“很好听。”
  “那为何如此?”
  阿珩更加坦诚:“你的琴技很好,然琴声里没有心,乏味得紧。”
  公子泽一怔,说他琴声乏味的,阿珩不是第一位,不论是他的母亲亦或那个人都如此说过。
  琴技虽好,可惜无心,乏味。
  自然,萱夫人到底顾着儿子的面子,没把最后两个字给说出口,但那个人却没这个顾忌,百无禁忌,想什么就说什么。
  公子泽说:“苏神医很直接。”
  阿珩笑。“我又不是你的臣民,没必要对你虚以委蛇。”在需要时,她也会撒谎骗人,虚以委蛇,但不需要时,她干嘛要让自己不舒服?自然是自己怎么舒服就怎么来,至于别人是否舒服,跟她有一枚铜锱的关系吗?
  看着理所当然的阿珩,公子泽默,活了二十二年,他就没见过阿珩这般的奇葩,不算那个人的话。这两个人虽然年岁相差巨大,但某些方面很像:自己活得顺心才是最重要的,别人顺不顺心,与我何干?
  “芾儿与玺儿还在商於之地。”
  阿珩道:“那还真是没用,这么久都没摆脱商王。”
  公子泽:“你可知他们在商国会有什么危险?”
  阿珩道:“肯定死不了,你这般看我做甚?我不否认我随手利用了公子芾,但他没有因此而早做准备,是他自己的问题,就当长个教训呗。”
  “商王不敢伤害他们,不代表别人也会。”
  阿珩淡定道:“我不认为有谁能动得了他们。”公子芾虽然不像她一样吃饭睡觉身上都随身六斤以上的毒,直到这两年与云洛同居,怕毒死云洛才勉强改掉了睡觉时身上也大包小包的毒的习惯,但没跟云洛睡一起时,身上的毒肯定不少。而公子芾,做为一个宗室公子,他虽有警惕性,但还没变态到阿珩这份上,身上没带多少毒,可阿珩闻得出来,那俩熊孩子身上有不少蛊。
  公子泽简直对阿珩无语,这女子活得有够肆意的。
  阿珩摸了摸袖袋,将话题拉回本来的目的。“你还治不治眼睛?”
  公子泽微怔。“你能治好我?”
  阿珩不悦的皱眉。“你可以侮辱我的人格,但你不能侮辱我的医术。”
  公子泽:“......你觉得医术比人格重要?”
  阿珩想了想,道:“不是比人格重要,是比什么都重要。”
  公子泽大为好奇。“包括你的情人?”
  阿珩默然须臾。“我不知道。”
  公子泽:“......”不知为何,忽然想同情云洛,也佩服云洛。此女子的心志显然不受任何外物所影响,但阿珩的心里却分不清云洛与医术孰轻孰重,因为都很在乎,所以分不清,若是不在乎,那就根本不存在分不清的问题。
  阿珩的手指从袖袋移开,道:“我走了。”
  公子泽道:“你不是要为我治眼疾吗?”
  阿珩道:“可我看你一点都不着急,那我也就不着急了,反正瞎了的人不是我,我没感觉的。”
  公子泽说:“你真不像一个称职的医者。”
  阿珩理所当然道:“医德与医术是两码事,没有人规定医者必须两者兼顾。”
  虽然没人规定必须两者兼顾,但那不是因为不重要,而是因为那是基本的常识,谁会专门明文规定这种常识?很遗憾,阿珩这种人,踩边缘线踩惯了,不论是常识亦或情理,只要没把她给束缚得死了,她铁定能并且会钻漏洞。
  医德与医术是两码事吗?对于任何一个人或非医者而言,答应都是:怎么可能是两码事,必须是一码事。
  在阿珩的认知里,医德与医术完全是两种东西,可共存,也可只存一者。
  公子泽说:“我没看过长生方。”
  “那你的长生方是如何得来的?”
  “收买了一名仆人。”
  “那仆人死了吗?”
  “不曾。”
  “他在哪?”
  公子泽报上了一个地址。
  阿珩很满意。“治眼疾,我随时都可以开始,你呢?”
  公子泽道:“今日可否?”
  “可。”
  公子泽的眼睛是先天的,阿珩推测,这应该是在娘胎里的时候母体被人下了毒。这本没什么,三七也是这种倒霉催的情况,但三七的运气好,他老娘不想活了,又正好碰上了阿珩,因此得以健全的出生。公子泽没有三七的好运气,所以身体在母体时被毒素侵蚀,虽未死,却也付出了不小的代价。最为显眼的便是眼睛,生下来就什么都看不到。
  阿珩细细解剖过很多人的眼睛,了解眼睛的结构,也做过一些实验,一个人的眼睛如果看不到,要么是眼球表皮出了问题,要么就是眼球里的一层晶体出了问题,再或者眼球整个出问题了。
  阿珩觉得公子泽属于后两者,如果属于前者,那个人不可能解决不了,至于是后两者中的那一个,那就得当面看看才知道了。也因此,阿珩今日特意上门拜访,确定了一件事:公子泽的运气真的很不好,他不是眼球里的晶体出了问题,是整个都出了问题。
  所幸,她对此有所准备。
  因为不确定公子泽是那种情况,她干脆做了两手准备,这也是她的习惯,为病人治病,必须方方面面都考虑到,包括药方如果没用,那么该如何应对。不过多手准备并不代表就会用上,比如曾经的疫疾,阿珩便做了多手准备,但只用了第一个方案,若是失败,她会毫不犹豫的放弃那些病人。
  阿珩在公子泽的府邸里弄出了一间干燥干净的小屋子,一边用烈酒清洗即将用到的工具一边问公子泽:“你怕疼吗?”
  公子泽瞅着阿珩正在清洗的柳叶小刀。“你准备如何做?”
  “需要在你眼睛上割几刀。”将眼睛整个挖出来换一对新的,后半句阿珩没说出口,不想赌王侯贵族的人性。
  “麻沸散?”公子泽记得这种由清神医创造,近些年因为阿珩而变得满天下皆知的秘方。
  阿珩笑道:“不,麻沸散虽然不疼了,却会麻,还是不舒服,我研制了新的止疼药,黑甜汤,能让你像做了一个梦,不会疼,也不会麻痹。”最新改良的黑甜汤还没找活人试过,这个病人来得真是太好了。
  公子泽颇为佩服,麻沸散、黑甜汤之类的东西,这世间有几人能研制出来?文明的每一步都是无数的心血。
  公子泽说:“我不想失去对身体的知觉。”
  “那没关系,我们不用就是了,不过你要是疼得自尽亦或是活活疼死了,可不能怪我没提醒过你,因为过程很长。”
  “我能承受。”
  阿珩很遗憾,黑甜汤又没试药的人了。“那你先写封遗书,表明你若是死了,与我一点关系都没有。”
  公子泽闻言,道:“我是青国的嫡公子。”
  “我知。”
  “若我死了,不论是否你所为,只要牵涉其中,青国都不会放过你,我写了遗书也无用。”他是青国嫡公子,阿珩是奴子,出身悬殊得不是一点半点,他有个三长两短,阿珩必然殉葬。
  阿珩轻叹:“所以我最不喜欢给你们这些贵族治病啊,一个不留神就把命给搭上了。”
  “你对自己这般模样信心?”
  “我对自己很有信心。”
  “那你便没有必要忧虑。”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这世间没有意外,所谓意外,不过是人心或人自身的疏忽。”
  阿珩对公子泽刮目相看。“你脑子病的不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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