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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性神医 完结+番外 (君羽落)


  她是医者,且医术不错,这些日子救了很多人,因此首领会给她几分面子,但日后胡人与齐人再开战,载是祭旗的第一人选。
  最先与齐人交手的不是胡人,是更南边的羯人,公子旦率领大军与羯族在辽阔的北荒草原上大战,打的都是闪电战,狭路相逢勇者胜,败者自然倒霉。但齐人比羯族略仁慈,北荒的游牧民族在南下劫掠破城后,除了年轻的女子,其余人都会杀死。而华族不会如此,华族的将领会在胜利后斩尽所有高过车轮的男子,妇孺则充为俘虏,回去之后卖给奴隶贩子,会是一笔不错的收入。
  公子旦大军所过之处,除了血流得黑土地抓一把就能挤出鲜血来的尸体,连根人毛都没留下,羯族实力大减。
  阿珩与载都知道,后者的麻烦不远了。
  游牧民族内部之间部落仇杀也很严重,为了获取更多的生存资源,繁衍部落的人口,北荒诸部之间也没少起冲突,只是这些年先是被齐武王赶到了苦寒的北荒,再是北荒气候苦寒,就算将所有资源都给抢到了手里,能养活的人也是少之又少。也因此,迫于局势,也迫于环境,北荒三族之间近些年都不怎么动手,若不是被齐人灭了,就必须联手。
  羯族落败,胡人与戎人参战是迟早的事。
  大军出征自当祭旗,不论是华族亦或四夷皆如此,并且认为祭旗的祭品越好,便越容易获得神的庇护。阿珩对此持保留意见,什么是最好的祭品?自然是活人,人可比牛羊有灵性多了。人祭人殉什么的,在阿珩看来,都是惨无人道的,虽说人都有一死,但死得这么无聊,绝不会更惨了。且就算奴隶不算人,是牲畜,拿奴隶祭祀等同于以牛羊牲畜祭祀,无所谓有无人性,便说这种血腥祭祀的本身,完全不符合最初的神话里关于神的描绘。阿珩依稀记得老娘说过,世间一切祭祀,刍狗祭神,三牲,尤其是人牲,祭的是魔。
  不论阿珩如何看人牲制度不顺眼,她都反抗不了现实,现实是,祭旗时肯定有人死,不是甲便是乙。
  春去冬来,在北荒已近两年,阿珩渐渐适应了北荒的气候,只要不是太冷,咬着牙也能活动几步,只要能动,阿珩便会让自己每日走几步,用这种方式让自己的腿部肌肉不萎缩。
  月照海的雪才融化时,一支商队渡海而来,带来了大量的盐、粟米以及......上等的青铜。
  青铜也分很多种,按着不同的配比度冶炼出的青铜可以用于不同的地方,而最重要的一种便是铸造兵器,商队送来的便是可铸造武器的青铜。
  载险些气死。“叛徒。”
  阿珩不以为然:“没有忠诚,何来背叛?”
  商队中人的长相,都很高大,应是中州北地之人,也可能更北或西。阿珩看到了商队的主人,是一个看上去不超过而立的青年,青年的模样与阿珩有几分相似。不是长得像,事实上,两个人长得一点都不像,阿珩的姿色平平,五官除了一双亮若妖鬼的眸子没有一点特色,而那男子却不然,姿容绝艳,宛若神祇临世。但细看便会发现,两张姿色完全不在一个层次的脸有着共同点:五官异于常人的深邃,肤色白皙却不是华族贵族那种很久不晒太阳的苍白,而是天生的白皙。
  让阿珩断定男子并非华族,至少不是纯华族人的证据是男子的眸子,宛若深埋千年的琥珀。华族的眸子以黑褐为主,阿珩的纯黑色眸子虽少见,却也不是没有,但琥珀色的眸子......华族人绝不可能有。
  都不是华族人,那就更不可能是齐人了,不是齐人又怎会对齐国有忠诚?没有忠诚又何谈背叛?
  载气结。
  载很是厌恶那个商队主人,但阿珩不讨厌,不管是谁,她都是不喜欢也不讨厌的。但商队主人却不是,他对阿珩有着一种异乎寻常的好奇,最重要的是,他的知识渊博,让阿珩想起了自己的父母,也因此,初见时是不讨厌不喜欢,没三日阿珩便对自称白虎的男子有了好感。
  载对白虎更厌恶了,因为白虎想撬他的墙角。
  闲聊时,白虎提起了他有个比阿珩大几岁的弟弟,性情好,也体贴,因此想为他向阿珩提亲。
  提亲一般应该找当事人的父母,但阿珩的老爹老娘都去黄泉了,加之阿珩年纪虽小,却很有主见,因此白虎直接找上了阿珩。
  载很生气,尽管定亲是被公子旦给逼的,他一千个一万个不想娶阿珩,但这并不代表他就高兴看别人娶阿珩,至少此时此刻是不高兴的。
  阿珩没理会载的心情,而是有些诧异的问白虎:“一般不是应该为子嗣提亲吗?”哪有人越俎代庖的为兄弟提亲的?
  “我并无子嗣。”
  阿珩讶异。“贵庚?”按着她对人族的了解,白虎这年纪,不敢说一定抱上了孙子,但儿女必然成群。
  “三十有四。”
  阿珩的目光有些狐疑。
  白虎的脸色有一瞬的无语。“我很正常,只是我的妻子回娘家了,只剩我一个,自然生不出子嗣。”
  “年年回?”
  “只回了一次。”
  “回来了?”
  “至今未归。”
  阿珩委婉的道:“你这与和离何异?”
  “我从未承认她写的和离书有效,我一日未再娶,她一日未再嫁,我与她便一日还是夫妻。”
  阿珩:“......你没有姬妾?”就算没有妻子,也不过是生不出嫡嗣,但庶嗣却是不需要妻子就能生的。
  “我若有别的女人,她就永远都不会回来了。”
  阿珩大奇:“你觉得她还会回来?”都拖到三十几岁了,显然不是一年两年的事。
  白虎叹道:“不到生命终结,谁会知道结局呢?等下去,至少还有希望等到她回来。”
  阿珩对白虎彻底刮目相看,她发现,自己似乎爱上了这个男人,而不论是否爱上这个男人,她都毫不犹豫的拒绝了白虎替其弟的提亲。
  没等阿珩认真的去了解白虎的来历,载便出了事,北荒与齐国再次开战,这一次胡人也将被卷进去,因此决定诛载祭旗,而载......刺杀首领失败,不日将被祭旗。
  载的匕首上有毒,阿珩被请去为首领治病,她把首领给解了毒,然后趁人不注意时带着载跑了。
  茫茫北荒,草比人高,这里是草的海洋,一个人藏进其中,如同一滴水藏在海里,纵使胡人满草原的追杀也没能找出两个人。
  载很不解。“人又没死,至于这般疯狂?”
  阿珩闻言随口道:“谁说没死?”
  “你不是解了毒吗?”
  阿珩反问:“有谁规定解药里不能下毒?”
  载:“......你不是不能杀人吗?”
  “别人自尽了可不能算我杀人。”
  载默然。
  半个月后阿珩开始考虑要不要让胡人抓住,草原太大,四面八方除了上头是蓝天,其余方向全是绿色,就是当地人也不敢说自己能认得路,何况两个生长于中原的华族人。只是,胡人的首领前不久才自尽,若是抓到了自己,一刀将她腰斩了都是仁慈。

  ☆、第十一章乱世之因

  阿珩没骗三七,过了云水之后的地区真的多河流,多鱼虾。云梦大泽就在旁边,商於山脉以东全在云梦大泽的广义范畴里,自然多鱼虾。
  尽管不是很满意,但考虑到车队真的走得极慢,慢得快赶上蜗牛爬了,原因?阿珩在市人。
  人口买卖是这个时代最赚钱也最热的贸易,贵族的奴隶永远都是不够的,不管是田地里的田奴亦或是府中服侍的奴隶,甚至奴隶训练的死士、战奴,都是多多益善。尽管一入奴籍,子子孙孙永世都是奴隶,但市人的价格却是非常低廉的。
  公子芾很是无语。“苏神医,青阳有人市,你若想要奴隶,待回了青阳,我赠你一千名奴隶可好?”
  “不好,人市的奴隶虽多,却都是训练好的,价格太贵。”
  公子芾疑惑:“训练好的奴隶很省事不是吗?总比你买个奴隶回来还要先教它如何伺候主子好。”
  “问题是我要的奴隶不是用来服侍的,训练好的奴隶对我没有用。”阿珩道。
  人市上的奴隶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伎人,也是最昂贵的,少则数枚金铢,多则......有钱也买不到。伎人训练好之后是用来赠给那些王侯贵族取乐的,白日可以欣赏伎人的歌舞,晚上可以暖床,更赏心悦目,伎人都是精挑细选长得美的女奴,且自小就开始培养,据说最顶级的伎人可谓解语花,能令王侯贵族神魂颠倒。不过再怎么神魂颠倒也终究是玩物,年老色衰之后定然曾经多耀眼现今就多凄凉。
  自然,事无绝对,阿珩就知道一个例外,云洛的母亲,云离的正妻便是女奴,且是做为伎人来培养的女奴,容色极为出众,心肠与手段也格外狠,十岁时,得知主人要用自己的家人做为人牲,便处心积虑的在祭祀之前弄了毒.药,将主人全家给毒死了。可惜的是并不是每个人都如她一般认为人殉有问题,奴隶自小被灌输以为主人付出一切为荣的观念,哪怕主人要将自己作为祭祀用的人牲,那也是荣幸,谋害主人这种事是大逆不道、悖逆天理、十恶不赦的,犯上的奴隶尚且要处以极刑,何况弑主的奴隶。因此云洛的老娘虽然救了家人,却没得到理解,在她准备了好一切,并弄死了主人一家,打算带着家人逃离时,她的家人却将她抓了起来去认罪......不过她运气很好,苍凛彼时追杀一个方士路过,因为不知道那个方士究竟藏哪个角落里了,便顺手一把毒将全城人都给毒死再慢慢翻找尸体确定那个方士在不在,因而无意中救了即将被处以烹刑的弑主女奴。她一直被关在地牢里,不见天日,更无食水,所有人都中了毒,她却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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