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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重生:第一天后 (紫衣天下)



她是可悲的,人活着的时候从未想过成为这样的一家人。人死了,才开始幻想渴望。

为什么人都一样,往往在失去后,才懂得珍惜?

程文君看也看了,谈也谈了,最终仍是没有要走的意思。他想住下来,住在自己敬爱的大哥曾住过的地方。

“王爷府这么大,嫂子都不肯施舍我一席之地?”

他说这话的时候,并没有可怜兮兮像个流浪者恳求好心人的收留。反而有自己的傲气,哪怕他将这骄傲藏着掖着。

“随意。”罢了罢了,谁叫他是程世凌唯一的弟弟,他要干嘛就干嘛吧。

王爷府也不是属于她,她也是个住客而已,无权决定。

“是我对不起他。”

留下这句话,她便去隔壁小屋唤来程成,好让这两个从未见面,异父异母的兄弟见见。

起初程成并不乐意,她一顿好说歹说,程成终于受不了她的唠叨终于答应去。

他和程文君相聚,她便上街买菜做饭。

现在这种安稳的小日子,她以前总渴望,等今天终于实现了,却觉得少了什么。

大概又是内心那种得到什么,什么就不重要了的情绪在作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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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说,程世凌这个经纪人没找错。程文君仅用一个月的准备时间,就将流艺澜这个原先还普通不过的普通人推了出去。

在她甚至还没有一场演出经验的时候,鹿城大街小巷已经贴满关于她的宣传海报。

一种与其他广告完全不同的宣传。

第74章 ;赶到明城参加生日会

程文君的宣传方案,显得与众不同,色调也是经过精挑细选。这个时期,大多数是黑白排版简约的几个字。

在这些平平的宣传里,流艺澜的那份显得如此别致。

新鲜的事物总能成功引得人们的注意,海报贴出来的时候,蝶澜花此名,几乎成为所有人必谈的名字。

蝶澜花是流艺澜的艺名,取其名中末尾的字。程文君原本要她叫欣云,被她一口回绝。这个名字听起来太普通,文绉绉的,她并不喜欢。

辰君爵曾说过,安兰芝这名字不适合她。流艺澜,才有她的味道,她想保持自己原有的味道。

如果一个人改头换面,舍弃自己原有的东西,只为迎合现代社会的种种,那么她就是可悲的,比将死之人还可悲。

宣传她的海报不仅鹿城有,其它城镇同样布满印有她名字的海报。

程文君说过,一个歌星最注重的就是有人喜欢。有可能的话,尽量将自己推出去,越多人知道她的存在,她就拥有更多机会。

歌星没有固定的演出时间与地点,喜欢她的人越多,那请她去商演的地方就越多。

那些崇拜者和二十一世纪的粉丝那样,他们往往愿意为了看自己喜欢的偶像一眼,做出颇高的消费。

她之前在东城的那首天后,不少鹿城的人也听过。在看到她的海报,人人相传其歌声的美妙,为她进入圈子打下很好的基础。

她的名气出来后,不少地方邀请她,都被程文君一一回绝。他说出道的第一个场合颇为重要,能为她将来铺路。

选择好的话,一夜成名。

程文君每个地方的宣传都不一样,比如东城。他知道她曾为了救辰君爵驻唱过,所以东城有不少人知道她的底子。他用这点做宣传,让东城的人瞬间认知此星。

明城…

明城的宣传她从不去打听,程文君也没有要说的意思。

程文君为了调足明城百姓的口味,拒绝在海报上展现她的真面目。加之宣传名字仅有澜这个字眼,那里的人定看不出端倪。

程文君在明城的宣传很是与众不同,如他所预料,流艺澜在明城的海报一经推出,就成了他们眼中的迷。

不清楚的事物,夸得又神乎其神,人们往往对这样的事在意。她的热度在推出后的几星期不但未退,反而越演越烈。

直到两个月后,程文君终于应下一位大老板的活。谈演出的时候,流艺澜并不在场,他事后才告诉她。

要去之地,是明城…

“我不去!”

知道大老板从明城来的,流艺澜满口拒绝。那个地方,她躲都来不及,怎么能主动回去!

“你非得去。”

程文君的态度坚定,以往他为流艺澜安排事,她不认同后他便不会再提及。今天对这事,看来是没有商量的余地。

“程文君,你没有命令我的权利。”

“我知道你在忌惮什么,你大可放心。大老板不邀你抛头露面,希望你能去明城一趟,在他小儿子的生日会上出现,给他小儿子一个惊喜。他的小儿子非常喜欢你,所以才邀请你去满足儿子的心愿。你以为我真的是为了钱,才应下这件事的?”

“真只是为了这事?”她保持怀疑。

“你就是太多心,你是我亲手打造出来,又是我的嫂子,我能把你往火坑里推?真要这样,我大哥就算爬也要爬起来亲手杀了我才是。”

他总称流艺澜是嫂子,她与程世凌并无夫妻之实夫妻之名。但每次他提到程世凌,她总没办法再说下去。

“那就这样吧,只去参加生日会,宴会完成立即回鹿城。”

“一定!我马上安排。”

程文君的马上的确是马上,不似别人,说马上的时候还需精心准备或拖延。

他的马上,快得像早安排好了一切,只等她点头。

程文君请了个妇人专门照顾流七皖,加之还有程成这老小孩,所以她出趟远门,倒是放心这里的情况。

程文君没有跟着一起去,做为当事人之一,且还是牵线的那个,他不去显得有点说不过去。偏偏关键时刻,他有事要办。所以跟来的,是辰云绝。

说实话,自从被他一声不吭‘卖’给程文君后,她对这个人实在不大乐意过多交流。

辰云绝大概也明白,所以一路上只顾认真开车。该吃饭的时候就停下找地方吃些东西,夜晚来到除非找不到人家,他睡在外面,让她待在车子里休息。

几天下来,直到到了明城,两人也没真正说上几句话。

终于到了明城,流艺澜显得有点不自然。她努力将程文君给她买的帽子延边压低,根本不想看这个久未回来的地方。

这里毕竟是她重生后的第一个地方,且是安兰芝土生土长的城市,说不怀念,肯定是假话。

她之前在明城太招摇了,认识她的人不少,她不希望被认出。

“开快些吧。”

按时间算,今天刚好是大老板小儿子的生日会。

辰云绝都是算好了的,程文君在临走前千叮呤万嘱咐,一定要在今天到达,否则生日会就没有意义了。

辰云绝按程文君给的地址行驶。他去过很多地方,唯独没有来过明城,因为母亲不允许。至于其中缘由,他并没多问。

流艺澜在这里生活过,对这里的地理位置还算熟悉,所以担任起导航,指挥辰云绝往哪哪开。

在她的指引下,倒没走多少冤枉路,没多久便抵达指标位置。

辰云绝将车开到举办宴会的酒店前。有人下来迎接,他甚是热情。

“是澜小姐吗?”

流艺澜轻点头,保持优雅。

“这边请这边请。”

来人领他们上楼。从外观来看,这位大老板的分量的确够大。能租用得起这种大酒楼的人,岂是普通富人。

“确定是这?”

进去后,流艺澜忽然觉得可能走错了地方。

这个大堂的装扮很喜庆,看起来不像生日会的装饰,倒有点像西洋婚礼的装饰。

小孩子的生日会,怎能是这种样式?

第75章 ;预谋的婚礼

“没错没错,便是这里。我们大哥只包下其中一间屋子,这儿的大厅被其他人包下,据说有场盛世婚礼。男方真是有心,要我是那女子,真真的羡慕。”

听他一个大男人说这种话,着实好笑。但她并没有笑出来,当面笑话人,实在无礼。

他的话,不无道理。

路经大堂时,那里的精心装饰是用了心的。且不说他是男人,作为女人的她,如果身处其中,定觉得自己是最幸福的人。

不知哪家姑娘,真是幸福。

带路男子走在前方,大概怕扰了这桩婚事,所以带他们走的是偏路。

他没有带人去所谓的生日宴会,而是把人带进一间安静至极的屋子。

这哪有半点生日会的样子,达官贵人的生日,不都是热热闹闹的?流艺澜不解的问:“大家还没来吗?”

那人不知从哪拿来个大盒子,将盒子交给她,说道:“大家到齐了,就差姑娘你了。”

“这是?”她不解的接过盒子,本以为会沉甸甸的东西,却出奇的轻巧。她打开盒子,眼前呈现折叠整齐的白色婚纱。

有一段话曾这么说过,每个女人都渴望穿上婚纱的那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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