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外风大,还是车里歇着吧。”陶叔低声劝着,“小侯爷和少夫人嘱咐,我一定会把你平安舒服的带回阳城。”
芳婆咳了声道:“看来也是没良心的夫妇,婆子还想坐着闪瞎眼的乌金马车回阳城嘚瑟嘚瑟,想不到,还不如杨牧请我来时那辆马车风光。果然是嫁了人,就忘了婆子我。”
陶叔干笑着,看了眼芳婆满是褶子的老脸,叼起烟杆道:“芳婆有所不知,这家大业大,出门就不能显山露水,出了湘南城,天下觊觎薛家的妖魔鬼怪还少?没了紫金府庇护,沿路声张,咱们还能活着去阳城么?早连人带车抢个精光。小侯爷出门也就是单骑尔尔,不是委屈芳婆,是为了咱俩好啊。”
芳婆动了动眼珠子,瞥眼又看了看车里的陈设,探出头又道:“听你说的,你也不是第一回驾这车接人送人,总不会你家夫人出门进京也坐这?上一次,你驾车带着谁进出紫金府啊?”
陶叔好笑这乡野婆子的聒噪,不过谁让自己也是个喜欢唠嗑的人,府里丫头嬷嬷个个拘着,颜嬷和自己相识多年,但嘴巴紧的跟用线缝住了似的…车里这老妪是少夫人唯一的亲人,应该也是个靠得住的主,一路要能和这婆子随便聊聊,倒也能打发光景。
“当然和芳婆你一样,也是顶顶要紧的人物。”陶叔吐出口青烟。
“哦?”芳婆来了兴致,“我看薛家人丁也不多,还能有别的亲戚?”
“谁说就得是亲戚了?”陶叔摇头,“我也不知道,夫人吩咐,我照着做就是。”
“切。”芳婆啐了口,“还以为你得辛夫人器重,真能知道什么,原来啊,和那些小婢也差不多。”
陶叔人过中年,又是紫金府多年的老人,要的就是个体面行事,这婆子看自己的眼神满是不屑,还把自己和府里小婢相提并论?陶叔心知不能多说,但还是起了些火,非要堵一口这嚣张的婆子。
“接这人可不容易。”陶叔慢悠悠道,“差点死在我车上,多亏我一路照应,一日一盅参汤续命,这才存着一口气熬到府里。”
“接个要死的人回来做什么?”芳婆追问,“紫金府丧事也管?”
“夫人把麒麟参都拿了出来。”陶叔想起辛夫人压箱底的宝贝,怎么就舍得拿出来给那必死的女人吃了呢,“你知道麒麟参么?”
落下的车帘掩住了芳婆脸上复杂的神色,“不知道。”
陶叔早猜到这婆子能知道个鬼,耸了耸肩道:“千年人参已经难得,麒麟参更是集三千年长成,形如麒麟,效似灵丹,垂死的人只要服下,能续十日性命,我家老侯爷过世前,都没舍得拿出这东西。”
芳婆冷笑,“续命尔尔,又不能死而复生,十天一过还不是得死?照我看这麒麟参也没什么用处。”
“嗨?你这婆子…”陶叔也算见识到这嘴臭的老妪,狠蹬马鞍急道:“要不是这麒麟参续命,少夫人也来不了紫金府,还会嫁给我家小侯爷为妻?你啊,该谢谢这麒麟参才对。”
——是她…芳婆老目凝住,陶叔带回的那个奄奄一息的人…就是薛灿的母亲…是她…
左等右等不见芳婆吱声,陶叔故意慢下,“所以说,这马车坐的还不是顶要紧的人物?小侯爷流落在外的娘亲,还有少夫人的入殓师父…一日为师终身为母,哈哈,倒也是有缘。”
——“她来了就死,我走了可要活。”芳婆阴沉道,“别拿我和死人比,晦气。”
第104章 摇光女
——“她来了就死, 我走了可要活。”芳婆阴沉道,“别拿我和死人比,晦气。”
“你也嫌晦气?”陶叔哈哈大笑。
沉默片刻,远处山谷上传来渐近的大片马蹄声, 哒哒齐鸣震飞了前头翠竹林大片的鸟雀。
芳婆伸头去看, 只见壮观的马群踏起可以遮盖天日的尘土,直朝身后的湘南城驰骋而去。芳婆双目放光, 马群各色,马蹄有力, 阵阵嘶鸣直冲云霄, 芳婆已经许多年没有见过这么壮丽的场面, 今日再见,犹如隔世。
马背上的陶叔沉着看着奔向湘南的匹匹骏马, 他深吸了口烟杆,脸上刀刻般的纹路动了动, 扭头见芳婆也看的目不转睛,哑声道:“没见过?吓到了?”
芳婆哼了声,垂目道:“这么多马进城做什么?怎么?薛家还做马的买卖?”
“不是。”陶叔哀然默叹, 语气仍是淡定自若, “夫人一向爱马, 喜欢,买些也无妨。”
“这粗粗看去也有千八百匹,也忒多了。”芳婆缩回车里,“到底是财大气粗的辛夫人, 喜欢什么就都搜罗了来,我这种乡下婆子,哪里知道贵人们的心思。走喽。”
陶叔深吸着气,扬起马鞭直朝翠竹林疾驰去,“芳婆,夫人和小侯爷夫妇对你真是好的很,他日,你一定会知道的。”
——他日,你一定会知道的。
芳婆忽然想到什么,那些马…若是挑选买马,为了选出最好的马匹,马必无皮鞍无铁蹄,可刚刚驰骋而过的马群…似乎每一匹都鞍蹄齐全,看着不像是因爱马挑选…要是马背上再多个人,怎么都有点儿上阵杀敌的意思?
听说自己要离开,栎容都没开口留自己一声…阿容是舍不得自己的,但…
莫不是…紫金府有大事筹谋?
——我叫薛灿,家中湘南紫金府。
——我的主人,紫金府小侯爷是也。
那晚,隔壁屋的芳婆也听见了这句,她悄悄推开窗户,她看见了两个人影一前一后阔步离开,前头那人的背影,像极了曾经的故人,他们有着近乎一样的身姿,英武高大,他们连声音都有几分相似,低沉里带着让人沉沦的微哑,有着难以抗拒的力量一般。
紫金府小侯爷?
辛婉啊辛婉,你哪里生出过一个儿子?薛少安患病多年,怕是女儿都是拿命生出来的,儿子?除非他不想活了,才会真的和旁人弄出个孽种。
芳婆仰面望着斑驳的天花板,往事历历在目,她还记得自己为栎老三做的最后一单买卖——那是几个糊花了脸的少年,其中还有个年龄不大的少女,最小的,看着还是个孩子,病的迷迷糊糊额头烧的滚热。
时间太紧,栎老三片刻就要启程,湘南,为什么会在这个档口送几个神秘少年往那里去?芳婆想问,但她知道,栎老三做这行多年,自然知道什么活计能接,什么是千金万金都做不得的…栎老三收了黑衣人的黄金,一是为财,二…也许是他也甘愿为这群人踏上未知的路吧。
芳婆记得,自己只是理顺了这几人的丧衣,又把几人的发髻弄得齐整了些,他们的脸是故意糊花,芳婆没有动作,但她看得出,这几个都是眉清目秀的俊俏坯子,就算一身脏衣花脸,也掩盖不了他们与生俱来和常人不同的贵气。
芳婆隐约可以猜出他们是什么来历,不,是已经知道——姜都才破,太子虔和独子姜未都以死殉国,听说姜未率一群少年设伏杀了关易,这几个疲惫不堪衣裳带血的…不是姜都亲贵的孩子,就是几个幸存的少年勇士吧…
天大地大,为什么偏偏要去湘南?辛婉,因为辛婉是紫金府的人,普天之下,还有哪里比得过紫金府的庇护,也只有辛婉,可以说动…芳婆眼珠凝住,也只有辛婉…可以说动那位黑衣男子,让他捧出金叶子砸出来栎氏义庄的一条路。
寻常贵族孩子,值得辛婉费承担这样的风险?要是败露出事,可是灭族的死罪,辛婉显赫富贵,也舍得搭上夫家所有?
除非…芳婆又细细看过每一个少年的脸,那生病的还小,一定不会是,女娃子也不可能,余下的…芳婆指尖半悬,几欲落在那英俊少年的脸上,但她竭力克制住自己,拿白布掩上少年的脸。
姜未,他一定是太子虔的儿子姜未。姜未,应该没有死。
辛婉啊辛婉,你嫁去湘南这么多年,早已经和母家没了往来,国破关头,你却又参合了进来…你是太忠,还是太傻。
就好像是,也只有你这个傻女人,才会不顾自己的幸福,山高水远嫁给一个要死的男人。但十几二十年过去,他竟然还顽强的活着?这又是不是,傻人有傻福?
栎老三一定能看出了这几具尸首的来历,他一个老江湖,哪有什么瞒得过他的眼睛?栎老三同情姜国,也是该死的伐姜,让他一两年都接不到一笔买卖,饿瘦了宝贝阿容。
这买卖,当然得做,还得做的漂漂亮亮,让鹰都好战的戚太保将来有一天气的呕血才好。
芳婆送出打理一番的尸首,黑衣人惊喜看去,啧啧赞道:“都说芳婆妙手,果然不假。”
——“要不是时间太紧,岂止如此?真正的妙手,你还没见识呢。”
芳婆只希望,栎老三一定要平安回来,自己和阿容,还等着他带去买衣裳呐。
太子虔,你的儿子姜未,真是要谋出大事了么?你的儿子,定是有不输你的雄才伟略,他深藏复国大志,心怀强国之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