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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户家的小娇娘 (乱莲)



“那怎么行?”

莫小荷退后一步,连连摇头,她就算再瘦,也有八九十斤的分量,下山最忌讳重心不稳,而且她也没那么娇气,坚决不让顾峥受累,她推拒道,“夫君,我能自己走。”

顾峥还保持一个姿势,坚持背着自家娘子,二人一起走,他不放心,还得拉着她一起,耽误工夫,不如他背着,以他的脚程,中途不用歇息,很快下山。

“你不重。”

顾峥的黑眸幽深,直视莫小荷的眼睛,认真道,“以前打猎,我背着野猪下山,野猪至少也有百十来斤。”

他能轻轻松松背到镇上,毕竟有武功底子,虽然很多时候被他忽略了。

莫小荷一脸黑线,立即无语,脑海中闪现趴在顾峥后背的模样,然后再一闪,又变成长着獠牙,一身黑毛的丑陋野猪,竟然把她比作野猪,真的不是故意的吗?

“哼,上去就上去,那你背着我吧,正好我懒得走路。”

莫小荷一个助跑,骑到顾峥身上,用小手捶打两下他的后背,他没看到那个瞬间,顾峥眼中的得逞的光芒,他的面目不再刻板严肃,而是多了一丝狡黠。

林中的湿气,混杂泥土的芬芳,被雨水洗涤过,树叶更绿了,没有一丝尘埃,晶莹剔透,顾峥肩膀偶尔擦过矮树,上面的露珠噼里啪啦,溅了莫小荷一脸。

路过墓地附近的野葡萄丛,莫小荷摘了两个粒,还有些酸,约莫半个月以后,才能成熟。

下雨天,村民们也没有歇息,仍旧在田间地头忙着,看到夫妻二人组,都会停下来打招呼,或许是送的礼物有了用处,村里人对顾峥态度缓和一些,也能搭几句话。

“小荷,干啥去啊?不如借个牛车?”

有村里好心的大娘,见二人要出村,忙上前问一句,从村里到镇上,下雨天还不知道走多久,她虽然觉得丑猎户娶到了村里一枝花是上辈子修来的福分,却对这么宠娘子的有点看不过眼,心里琢磨,莫小荷这样,有点欺负人。

“不用,我下山的时候脚扭了,夫君带我去镇上看伤,他走的快。”

农忙时分,田间不能缺了牛,莫小荷嘿嘿干笑两声,对于给她特殊关注的大娘,胡诌个解释,她可没有欺负顾峥,他这个人看着忠厚老实,却是腹黑的,没准哪句话,就被绕进去,她吃亏上当无数次。

顾峥每一步都很稳,一步一个脚印,伏在他宽厚的背上,莫小荷伸着头,趁着无人的时候,贴了顾峥的脸,然后又不老实地把他的耳珠含在嘴里,她发现,他的脸色,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变红。

“夫君,放我下来吧,前面是沙土地,不会脏了鞋的。”

莫小荷闹着要下来,不远处的尽头,是镇上一条街道,拐几个弯就能到打铁铺子,她不怕别人,就怕表哥李河念叨的功力,而且他是个大嘴巴,传扬出去,没准一个镇都知道了。

刚到打铁铺子,大舅娘文氏和李秀就从里面迎出来,二人也顾不得下雨,拉着莫小荷的手好一顿打量,要不是她住在山里,二人找不到地方,早就冲过去了。

“小荷,你爹娘呢?以后还回来吗?”

“小荷,这半年,我赚了几十两银子……”

母女二人关注点显然不在一个地方,李秀拉着莫小荷进房间,把顾峥晾到门口,她真不是故意的,到现在还没接受表妹已经嫁做人妇的事实。

“我爹娘还要一阵才能回来,不过听说族里要迁移,他们可能会搬到大越颍川。”

莫小荷回头,对着自家夫君做个手势,才放心跟着李秀进门,以后爹娘不在,她只有娘亲李氏那边的亲戚还有堂姐莫大丫要走动。

“就是你给我出的花样子,喜铺掌柜特别喜欢,而且卖的好,他就请我一直做绣活。”

李秀刺绣不错,那是和村里人家对比,她是很少有的手巧之人,现在为了刺绣,她已经不做粗活,以前洗衣裳等活计,都落在她娘文氏身上,为了让她养手,怕磨花了细细的丝绸料子。

半年多时间,几十两银子进账,丝毫不比李河赚的少,她想多赚一些钱,把买铺子的钱还给莫小荷。当初说好,表妹莫小荷投了银子,然后拿抽成,可从来没拿过,这么说是变着法接济家里。

亲兄弟,明算账,李秀想,不能占表妹的便宜,这么久,她一直惦记这件事。

“表姐,你也别太累了,仔细花了眼睛。”

镇上绣坊的绣娘,没日没夜地做活,一般人二十来岁,眼睛就花了,看不清东西,还有人因此瞎了的。

“我知道,我晚上不做,怕看不清楚,分不好线,也不想费灯油。”

李秀抿嘴一笑,带着几个小雀斑的脸上,表情鲜活很多,她能赚钱,赚很多钱,有了点底气,人也开朗多了,和从前畏畏缩缩的模样差距很大。

文氏插不上话,暗叹自己老了,她主要还是关心莫小荷的亲事,之前只说定亲,没想到这么快就办了仪式,她这个做舅娘的,都没亲眼看见,有些遗憾。

“我和表哥说过,他没转达吗?”

莫小荷抽了抽嘴角,表哥那么聒噪,在关键问题上就卡壳,一点不给力,她只好变为复读机,把和李河说过的又重复一遍。

“边城第一美人,有多美?”

李秀托着腮,少女心冒着粉红的泡泡,以大吴人的习惯,永远有一个谜之关注点,他们对美人完全没有任何抵抗力,好比此时,李秀眼睛变为桃心状,脸颊粉嫩,默念,“比女人还要美的男人,究竟有多美?”

“这个……”

莫小荷翻了个白眼,作为表姐,不应该关注下她的洞房花烛吗?风头都被那兔子精徐雁回抢走。果然,在大吴,美人永远受到特别待遇。

“嘘,我有他一张画像。”

做了个噤声的动作,防止表姐尖叫,莫小荷指了指门外,自家夫君还在,若是知晓,会吃醋,那她就没好日子过。画像有两张,一张是自恋的兔子精送给她的,上面镀了一层金粉,莫小荷留下,主要是看中金粉的价值。另外还有一张,是她根据自己记忆画出来的。

“我画的那张可以送你。”

二人彼此给对方一个眼色,有默契地偷笑两声,莫小荷又找到出嫁之前的感觉。莫家祖传秘方就是好用,现在看,李秀比她大一岁多,胸前的曲线,还没有她明显。

门外,顾峥正在帮忙劈柴,在铺子里有个棚子,下面放着柴禾,都已经被雨水打湿,劈开,天晴的时候能很快晒干,他话不多,一直帮忙干活,看得文氏不住点头。

嫁汉嫁汉,穿衣吃饭,莫小荷那样的闺女,就得找个勤快人,从细节就能看出,顾峥品性错不了。

当初传出莫家要归族的消息,文氏也曾经忧心过,莫小荷身份地位水涨船高,可毕竟是个村里的丫头,自由惯了,若是真嫁到大户人家,学习规矩,又要面对男人三妻四妾,小荷的性子怕是要闹出事。

最后证明,文氏自己爱操心,想的多,莫小荷是个有注意的,心里明白着呢!

“表姐,你等两天了吧?”

莫小荷喝了一口姜汤,被辣得直流眼泪,为了驱寒,她一口饮尽。等会她想先去看看莫大丫,送点东西,探听下情况,然后再和大舅娘一起去外公外婆那,二老知道消息,定然是盼着。

“可不是嘛,那天我哥回村里说了后,我一晚上没睡着。”

晚饭后,文氏就和李秀收拾东西来镇上,等了一天,没动静,今儿一大早下雨,李秀很失望,以为莫小荷又不能下山,还要多等一天。

“进山后还要走很远,山路不好走,是夫君背着我下来的。”

莫小荷忍不住炫耀,她家夫君那么好,必须让亲人们知晓,不能总用外表去衡量一个人,认为嫁人受了很大委屈,其实,真正受委屈的那个人是顾峥,多了个她这个拖油瓶。

“表姐,走之前听说大舅娘在给你相看人家,有一户人家很合适来的,后来怎么没动静了?”

李秀马上十七,在村里这个年纪的闺女,要么是爹娘特别疼宠,想多留两年的,要么就是生活压力大,留着人在家里帮忙分担家务活的,剩下的基本都嫁人了。

“那人不行,不是本分人。”

李秀叹口气,娘文氏看中那户人家的原因简单,男方爹娘很本分,脾气秉性不错,又勤快,肯定不是磋磨儿媳的人,她嫁过去就能享福,可却忽略了看男方品性。

“我去镇上卖绣样子,看到他鬼鬼祟祟进了一处挂着粉色灯笼的人家。”

提起这件事,李秀红了脸,她心中狐疑,多方面打探,才知道,挂着粉色的灯笼,是暗地里的窑子,里面的姐儿,要比花楼便宜。

又不是有钱人家,有点银子就去那种地方消遣快活,李秀非常反感,她死活不同意亲事,最后在文氏追问下,才哭着说出原委,所以这门马上就要板上钉钉的亲事黄了,理由冠冕堂皇,八字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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