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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户家的小娇娘 (乱莲)



她到底是个厚道人,没好意思用邻居大娘的原话。

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男人丑到惊天地,泣鬼神云云。

一个乡下老太太,词汇量不少。

“正要和你说呢,不出意外,我会嫁给他吧。”

莫小荷坦坦荡荡,荷花的银簪都收了,就表明她坚定的决心。

表姐,是要过的第一关。

“怎么可能?”

李秀瞪大眼睛,清秀寡淡的脸上,多了几分可爱。

就凭姑姑家的条件,十里八村的小子,随便表妹挑选,怎么也不可能找个山野莽夫吧?

“是不是大娘老眼昏花,看错了人,她说你和一个……”

那人眼角有疤痕,丑了些,但是李秀觉得,过日子,关键得找个知冷热,顶天立地,能折遮风挡雨的男人。

如果是她做出这样的选择,家人不会惊讶。

问题是,表妹莫小荷和她不同,她一直以为,表妹会嫁给读书人。

“他很好,而且他救了我。”

不管是谁,用轻视的语气或者眼神来说这件事,莫小荷心里都会不舒服。

如果真说配上配上,也是她配不上他。

至少,遇见有人掉到河里,救人的时候,她一定会犹豫。

好像有BUG,小莲回去检查检查。


第014章 有名字了

秋雨过后,残叶被泡在雨水中,漫山遍野,正是蘑菇疯长的时候。

李家人结伴进山,为冬日里储备一些蔬菜,大家一致决定,不带莫小荷进山。

山上荆棘遍地,她那么娇贵的人,若是被刮伤了皮肤,就不好了。

莫小荷想进山的热情,被一盆冷水浇头,来个透心凉。

都怪前身,明明就是村里人家的闺女,却总清高地自以为是,以为自己是大户人家的闺秀,瞧不起土气的村人。

李秀没有同去,在家里绣花。

有学问的人就是不一样,表妹画了几张绣样,无论是蝴蝶还是蜻蜓,栩栩如生,那眼睛就像活了一般。

李秀不懂学问,很少和表妹交流,没想到她有这样的技能。

绣好最后一针,做了处理,李秀对手帕爱不释手。

她第一次知道,原来绣样对绣品的影响这么大。

只可惜,这个帕子是细棉布做的,卖不上价,若是用绸缎,被有钱人家的小姐看上,松松手,就给能几百文。

几百文啊,那可是够一大家子吃用两三个月的。

李秀望着绣帕叹气,女子没有不爱美的,她想留作纪念,想到能换铜板,她默默打消了这个想法。

家里缺银子,若是大哥李河成亲,还要盖两间新屋子。

爹娘在农忙出门帮工,勒紧裤腰带攒银子呢。

除去盖房,还有给大哥娶媳妇的聘礼,而且自己这两年会定亲,嫁妆也要准备上。

这么一算,家里捉襟见肘。

“谁来了?”

门口的鸡叫声突然高亢起来,李秀把针线放在小箩筐里,顺着窗子张望。

“咦?那是什么?”

莫小荷眼尖,在门口大树的石凳上,看到一个油纸包。

她站起身,拉着表姐走出去。

“咦?好像是肉。”

虽然被包裹着,但是李秀大老远的,就闻到一股子香气。

莫小荷眸子里闪过了然之色,快速打开纸包,里面是一只烤好的山鸡。

金黄的色泽,外焦里嫩,她不争气地吞吞口水。

带过来的山鸡和猪肉,大舅娘做了几顿。

家里人多,外公外婆,大舅一家都让着她,让莫小荷很不好意思。

炖的一大锅山鸡,她吃的最多的是土豆,土豆入了味,还是很鲜美的。

她想把好吃的,留给亲人。

“这不会是谁放错了吧?”

李秀看着烤鸡,惊疑不定,这种事儿,从来没发生过。

到底是谁,这么粗心大意?

“表姐,收下吧,等大舅他们下山,正好吃个新鲜。”

又是同样的方式,谁送来的,不言而喻。

被人在心里惦记着,莫小荷说不出的窝心。

顾大哥是怕给家里生肉,大舅娘舍不得做吧?

毕竟烤鸡放的时间不长,直接就可以吃,不然就放坏了。

“这不好吧,还不知道谁送的。”

李秀犹豫地看着手上的油纸包,低头嗅嗅,一脸迷醉的表情。

这么香,肯定比镇上广福斋的烤鸡还要好吃吧?

“是顾大哥。”

莫小荷在表姐面前,也不隐瞒,她和表姐说了内心的想法。

李秀虽然惊讶,却是支持的。

女子能嫁给救命恩人,以身相许,也是一段浪漫。

“我出去一下,去去就回。”

算算日子,莫小荷来李家村也有好几日了,爹娘一直没托人送信,不知道爷奶那边是否还那么坚持。

什么镇上死了老婆的员外,谁爱嫁谁嫁!

慌忙地整理下耳边的碎发,莫小荷快步跑出去,一双美目,四下张望。

远远的,有一个穿着青布衣衫高大的背影,正在渐行渐远。

莫小荷顾不上什么,迈开腿,大步向前跑,边跑边招手,大喊,“顾大哥!”

“恩,顾峥。”

猎户回过头,弯下身子,对着莫小荷认真道。

他有名字了,是他在给莫家送山鸡的时候,她的爹爹起的。

莫景山说,峥,峥嵘岁月,希望他历尽沧桑,也不要失去本心。

那天晚上,他失眠了。

他想,或许莫家人,对他也不是那么的反感,是认可的。

“顾峥大哥!”

莫小荷反应过来之后,顿时眉开眼笑,她为他高兴。

若结为连理,以后,她的家人,也是他的。

他不再是孤身一人,住在深山中。

顾峥很少和人打交道,除非打了猎物,到镇上换铜板银子,他的话很少。

大多时候,他是沉默的,耐心倾听莫小荷说过的每一句话,并牢牢记在心底。

每个夜晚,他也会想起她,觉得一切很不真实。

“你来了,为什么不上门呢?”

莫小荷不喜欢他总是默默地付出,至少也应该让家里人看看,他是怎么对待她的。

省得有眼皮子浅的人,以为她魔怔了。

除去相貌,他有值得诟病的地方吗?

长相是天生的,以此来疏远,打击一个人,是非常不厚道的事儿。

顾峥放在现代,绝对是标准的模特身材,宽肩窄臀,倒三角,胸肌,腹肌,肱二头肌发达。

莫小荷可以发誓,她从来没见过这么有型,有男人味的!

男人,就该顶天立地,那种清秀的书生,手无缚鸡之力,君子远庖厨,自认为不食人间烟火的娘娘腔,有什么好的!

生活,就是过日子,讲究的是柴米油盐酱醋茶。

现代的时候,她班上的男同学,都是病娇体质,隔三差五的发烧感冒,比林妹妹还林妹妹。

说话的时候还要掩口,美其名曰,这是婉约派的艺术气质。

“我要出一趟远门,大概两个月回来。”

顾峥深深地看了莫小荷一眼,以前一个人,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怎么都无所谓。

现在,他的世界再也不是一个人。

那么,他要为他们以后的生活考虑。

娶了她,就要一辈子对她好,让所有的人都知道,她没有看错他。

此行凶险些,却潜藏着巨大的商机,考虑再三,顾峥点了头。

特别感谢下,帮助小莲起名字的热心书友们

想来想去,用顾峥好了,如果用顾子峥,多少有点文艺范儿,一个猎户,最好爷们点

咱们男主是凶猛的,还不能太俗气,小莲为名字愁白了头发

真心感谢各位江湖救急,最后从中间选了一个,顺便改改,O(∩_∩)O哈哈~


第015章 进镇

男人做事,有自己的考量,莫小荷不想干涉太多。

但是这个年头,银子哪是那么好赚的?

顾峥走之前,特地打了一只野猪,分成两半,一部分给送到莫家,剩下的,又扛着走过两个村子,送到莫小荷的外婆家。

这下,大舅娘文氏眉开眼笑,家里终于不缺肉了。

这么多猪肉,比一大家子一年吃的还要多!

莫小荷曾经唠叨过想吃猪蹄,顾峥记在心里。

野猪的毛发很硬,不好剃毛,他是用镊子一根一根拔下来的。

干干净净的猪脚,无论是酱着吃还是熬汤,味道都是顶顶好的!

因为半扇猪肉,无论是莫家人还是李家人,对顾峥的印象稍微有所改观。

特别的莫小荷的大舅娘,以过来人的身份点评。

猎户虽然长相差些,但是知道疼人,小荷嫁过去,或许也没有众人想象的那么糟糕。

家里不缺肉,文氏做菜会放几片,比以往油水多,莫小荷吃得心满意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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