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时砚把手里空空的酒杯放下,“我口渴。”
陈嘉言:“……”
严蕊:“……”
他说完,不管在场众人不可思议的眼神,抬了抬眼皮望向阮之之,漆黑的眼睛里还是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可下一秒说出来的话却让阮之之瞬间就清醒了一大半。
“你今天晚上的酒,我都替了。”
酒吧里的灯光闪烁迷离,映在他脸上一闪一闪,明明灭灭,好看极了。
阮之之花了将近十秒钟的时间才消化掉他话里的意思,明明是想要拒绝的,然而考虑到自己万一醉得太厉害可能连回都回不去,话到嘴边还是硬生生地变成了一句“谢谢”。
对方挑挑眉,顺势回答:“不用谢,只要记得你欠我一个人情就好。”
其实阮之之生平最讨厌欠别人人情,不过她抬头看了一眼桌上接近十瓶的啤酒,慎重考虑了一下,还是觉得这个人情非欠不可。
说来说去,都怪自己酒量不好。
时砚果然没有食言,一整个晚上,阮之之所有该喝的酒,他全部爽快的喝完了。爽快到陈嘉言看他的眼神带上了几分探究,爽快到阮之之隔着两个人都能感觉到严蕊对自己满满的敌意。
不知道是不是今天出门之前忘了看黄历,总之今天晚上各种游戏里最大的输家就是她,最后桌上的酒几乎三分之二都是时砚喝掉的。
陈嘉言买来的一箱啤酒终于全部喝完,阮之之心里也终于松了一口气。
抬头偷偷看时砚,对方正漫不经心地折着手里一张没用的餐巾纸,一点儿都没有喝醉了的感觉,阮之之心里的愧疚这才稍微减轻了一点儿。
似乎是察觉到了她的视线,时砚抬眼朝她看过来,阮之之看着他一双漆黑的眼睛,忽然有些无可适从。
她不说话,他也不说话,半晌,阮之之才趁着旁人不注意,轻声用口型说了一句:“不好意思。”
对方抿起唇,眼睛里深深浅浅的笑意一闪而逝。他伸出手,把刚刚折好的一朵纸玫瑰递给她,也跟着用口型无声的回答:“送你。”
也许是酒精已经侵入大脑,阮之之连象征性的推脱一下都没有,就把那朵精致小巧的纸玫瑰接了过来。
上面还残留着对方手心的温度,很淡,却很清晰。
脸颊越来越烫,阮之之能感觉到酒劲正在一点一点的升高,她低头盯着手里的纸玫瑰认真思考了半天,抬起头刚打算问他“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就被身边叽叽喳喳的女孩子们抢过了话题。
阮之之好不容易鼓起来的一点勇气立刻宣布告罄,本身问这种问题就很尴尬,搞不好会让时砚以为自己在生拉硬扯跟他搭讪,而且她觉得他们之前见过的可能性基本为零,所以……还是不要这么愚蠢的问出口比较好。
虽然他的眼神真的很熟悉。
阴郁,冷淡,带着些许疲倦感,总是洞若观火,总是作壁上观。
“时砚,我刚刚看到你左手手臂上有一个纹身,有没有什么特殊含义啊?”
“是不是国外特别流行纹身啊?看起来好酷,我也想纹一个。”
“纹的时候疼不疼啊?要不要打麻药?”
……
耳边各种各样的声音此起彼伏,阮之之脑袋越来越晕,想了想还是决定去洗手间洗把脸清醒一下。
刚从洗手间出来,碰巧遇到了走廊上正在打电话的陈嘉言。
阮之之看到他,远远的就忍不住停下脚步。
他跟李司晨真的很像,尤其是笑起来的模样。
“之之,好巧。”陈嘉言挂掉电话,立刻朝她走过来,很是关心的问了一句,“你今晚喝得不算多,应该没醉吧?”
没醉你个大头鬼。
尽管阮之之内心风起云涌各种埋怨,表面上还是非常礼貌的笑了笑,答:“没事儿,喝得确实不多。”
陈嘉言盯着她仔仔细细看了一会儿,确认她的状态还算清醒,这才笑嘻嘻的继续聊下去:“不过阿砚那个怪胎会帮你挡酒还是蛮让人惊讶的,他平时对于这种事情一直都是冷眼旁观的,上次我们一块去夜店,同行的一个女孩子都喝吐了,他连眼皮都没抬一下。”
两个人一边聊天一边往回走,阮之之撩了撩跑到耳朵前面的头发,不怎么在意的回答:“可能他今天晚上想喝酒,玩游戏又一直没输,所以才想到替我挡的吧。”
“你就想多了,阿砚不是这种人。”陈嘉言摆摆手,沉默了几秒钟才突然望向她,语气里半开玩笑半认真地问,“你说,他是不是看上你了?”
阮之之一愣:“……开什么玩笑。”
一颗心却莫名其妙的怦怦直跳。
幸好这个时候两个人已经走到了酒桌旁边,才终于结束了这个有些尴尬的话题。
不知道为什么,阮之之第一眼看过去竟然不由自主的开始寻找时砚的身影,找了半天没找到,这才发现他竟然坐在酒吧左侧舞台的椅子上。
怀里还抱着一把吉他。
时砚低着头,长长的睫毛垂下来,在眼睑处形成一块小小的阴影。他的手指随意抚上吉他弦,神色沉静,像海一样无边无际,深不见底。
阮之之对吉他这种乐器一窍不通,只觉得他弹得很好听,曲调有些慢,淡淡的,带着一种缓慢又浓重的孤独感。
“斑马斑马,你回到了你的家,可我浪费着我寒冷的年华。你的城市没有一扇门为我打开啊,我终究还要回到路上……”
“斑马斑马,你还记得我吗?我是只会歌唱的傻瓜。斑马斑马,你睡吧睡吧,我会背上吉他,离开北方。”
阮之之听过,这是一首民谣歌曲,叫《斑马斑马》。
站在她旁边的陈嘉言破天荒的安静了一会儿,半晌才叹了口气:“阿砚这个人啊,也不知道整天脑子里都在想些什么。”
斑马这种动物,在夜里独自一匹的时候,是无法入睡的。
他一定是在唱给某一个人听。
阮之之歪歪头,第一次觉得这个总是让人觉得难以捉摸的男人,稍微有了一些烟火气息。
至少,他也是一个有七情六欲,或许还受过情伤的人。
她这么想着,忍不住又抬头往舞台上看了一眼,却恰好对上那个男人的视线。
他的眼睛颜色比一片笼罩的迷雾还要浓重,游离在一片灯红酒绿之外,总是很倦怠,总是很颓废,总是很……迷人。
阮之之放在羽绒服口袋里的手指无意间碰到那朵纸玫瑰,突然莫名其妙地抖了一下。
☆、7.C3·玉龙雪山
第二天的行程是玉龙雪山。玉龙雪山海拔5596米,是北半球最南的大雪山,以险、奇、美、秀著称于世。
在前往玉龙雪山景区的路上,导游一直都在车上跟他们讲高原反应有多可怕,表情严肃地不得了。还举了一个例子,说是几年前就有一个游客因为没买氧气瓶,爬山爬到一半就因为缺氧当场晕倒,幸亏及时送往医院才保住了命。
虽然阮之之心里清楚导游话里肯定有夸张成分,但是因为她自身体质实在太差,在别人都只买一瓶氧气的情况下,她在心里翻来覆去的思考了一下,还是跟老板说要两瓶。
一旁的陈嘉言听到,立刻就走过来拦住了她,趁着老板不注意低声跟她耳语:“之之,我跟你说,这些商家跟导游他们都是合作关系,你买氧气瓶租羽绒服什么的,导游都是有提成拿的,其实到时候爬山根本不需要这些,就是让游客白花钱。”
阮之之怔了怔,觉得陈嘉言实在是有点儿太热情了。虽然知道对方是关心自己,不过让她什么都不买就这么直接去爬玉龙雪山,她慎重地想了想,觉得到时候肯定会被医护人员用担架抬着下来。
老板手里拿着两个氧气瓶给也不是不给也不是,只好扭头再次向阮之之确认:“小妹,你还要不要啊?要不然拿一瓶也成。”
阮之之转过头,张了张嘴还没说话,突然听到一个低沉的声音在空气中不轻不重地响起来,很冷静的样子。
“两瓶都要。”
陈嘉言愣了一下,很是无法理解地看着从店门外走进来的时砚:“阿砚,你让之之买这些没用的东西干嘛?”
“她看起来身体不大好。”
时砚漫不经心地瞥了阮之之一眼,丢下这么一句话就转身离开,自顾自地走到一旁的自动贩卖机,好像刚刚开口说话的人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一样。
剩下阮之之和陈嘉言两个人面面相觑。
陈嘉言:“……你身体不好?”
阮之之:“……是有点。”
时砚哪来的这么一双千里眼啊,连这都能看出来?
阮之之腹诽了几秒,忍不住转身望过去,一抬头就看到时砚手上拿着一瓶刚买的矿泉水出了门,慢吞吞地走在人潮里。
身边人来人往川流不息,他穿着一件白色羽绒服,发色漆黑干净,往人群里懒懒散散的那么一站,瞬间就把人山人海都比了下去。
玉龙雪山风光旖旎,美得令人窒息,可现在反倒变成了这个人的陪衬。
阮之之看着他渐行渐远的背影,一时怔怔出了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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