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砚走到饮水机前给她接了杯热水放在办公桌上,不放心地叮嘱:“我马上要去监考,大概一个小时后回来,你乖乖呆在这里等我,如果有事的话立刻给我打电话。”他说完想了想,又补充一句,“左边抽屉里有糖,头晕的话就吃几颗。”
“好。”怔怔点头,阮之之现在仍然没有从刚刚的震惊里回过神来。
对方却淡定地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神色自若地摸了摸她的头发,而后拿了一叠考卷,步伐懒散地走出办公室。
他似乎很喜欢摸她的头发。
阮之之看着他的背影,再一次深深觉得像时砚这样的男人来当大学教授实在是太可惜了。
一个人在办公室里呆坐着实在是很无聊,阮之之一只手费劲地把手机从包里拿出来,习惯性地打开连连看消磨时光。
玩了一会儿之后觉得眼睛有点疼,于是又把手机放下开始发呆。
一颗心在半空中晃啊晃的,就晃到了时砚刚刚说的话上。
如果说……那天在实验室里被自己情急之下抓住的人真的是他,那么他应该是早就知道有阮之之这个人的存在了。
阮之之眯起眼睛,开始仔仔细细地回忆那天发生的事情。
那么深刻的记忆,就算是时隔多年也无法忘记。
她记得,当时停电之后自己极度恐惧,死死抓住旁边一个人的手不放,还用带着哭腔的声音哀求他不要松开自己的手。
当时持续了大概有一个小时,她握着那个人的手不停碎碎念,从自己刚出生时发生的事情一路讲到读大学。包括父母离婚时她的绝望,刚来美国的时候由于人生地不熟被房东欺负,以及,一直默默喜欢李司晨却得不到回应。
长达二十年的人生,就在那短短一个小时的时间里,她全部毫无保留地告诉了一个陌生人。
那个人始终没有开口说一句话,却也始终都没有松手放开她。
她记得,他的掌心温热,手指却冰凉一片。
最后,灯光终于亮起来,实验室的大门也被维修工人从外部打开,阮之之跟着众人一起欢呼雀跃,欣喜地甚至没有回过头看一眼他的样子,就急急忙忙地跑出去拿手机给李司晨打电话报平安。
思绪陷进早已干枯发黄的回忆里,阮之之目光空洞地定格在空气中的某一点,思绪久久无法平静。
时砚从一开始就知道她是谁,所以才会一次又一次的帮助她,宽容她,是这样吗?
可是从头到尾,从过去到现在,她好像一直在享受着他的照顾,却什么都没有为他做过。
就这么神游天外,良久,阮之之回过神来,觉得有些头晕。想起时砚临走时说的话,她低下头,摸索着打开了办公桌右下方的抽屉,里面果然放着一包拆开了的水果糖。
随手拿了一颗出来,阮之之把糖纸剥开,刚含进嘴里就看到抽屉里面还放着一叠书签纸。
反正四下无人,她有些好奇地拿出来,发现上面是时砚做的一些摘抄和笔记。
时砚的钢笔字的确很好,下笔行云流水,字迹力透纸背,从纸面上透着一股随心所欲的洒脱感。
阮之之把这张书签纸举起来,上面写着一行英文:had i not seen the sun, i could have boe the shade
这是美国诗人emily d/ickinson所著的一首四行诗歌,如果翻译成中文的话,意思大概是——
我本可以忍受黑暗,如果我不曾见过阳光。
☆、25.C12·创可贴
周末的闲暇时光转瞬即逝, 很快就到了新的一周,阮之之的手伤已经到了结疤的阶段,不需要再包扎, 每次出门之前只要贴上一个创可贴把结疤的地方遮住就好。
周一的早晨,阮之之被闹钟声叫醒,洗漱装扮好之后拿着包出门赶地铁上班。
阮之之随着人流走到3号地铁站的入口时,上一班地铁刚刚呼啸着疾驰而过,剩下人们无奈的继续等待下一班。
阮之之站在人流中耐心等候, 周围人流拥挤, 喧哗嘈杂。视线穷极无聊的打量着周围的陌生人, 人群中有行色匆匆西装革履的上班族,有穿着校服三五成群去上学的高中生,还有牵手拥抱看上去极尽甜蜜的情侣。
女孩子撅着嘴靠在男人身上,娇声娇气地抱怨没有来得及乘坐上一班地铁, 男人无奈的笑,低头宠溺地摸摸她的头发安抚, 眼神里满满的都是爱意。
阮之之就这样眼睛眨也不眨地看着这对情侣的亲密举动, 竟然怔怔出了神。
时砚也喜欢偶尔摸一下她的头发。
说起来, 这个周末, 每天二十四小时,除去晚上睡觉的时间之外,她几乎时时刻刻都跟时砚在一起。
不知道为什么, 每一次看着他的侧脸, 阮之之都会恍惚间回忆起一些大学时期的事情。
顾念之前跟她说过, 每一次当他们四个人一起出去的时候,不管是去图书馆,食堂,或是学校附近的超市,总是能在周围恰巧碰到时砚。
阮之之垂下头,视线扫过掌心处时砚特地从药店买给她的防水创可贴,终于相信这一切都不是巧合。
可是他不说,她也只能装作不知道。
好不容易挤上地铁,阮之之踩着点风风火火走进公司办公楼打了卡之后,终于长舒了一口气。
她这个月还想拿全勤奖来着。
走到自己的办公桌整理了一些今天需要的文件资料,正想起身倒杯咖啡,刚好撞上了一个快递员。
那个快递员的手上抱着一大捧娇艳欲滴的玫瑰花,由于层层叠叠的花束太过厚重,他抱起来显得有些吃力。
这些玫瑰看上去至少有九十九朵,阮之之随意瞥了一眼,心想大概是又有人想追求公司里的女同事,这种事情时常发生,已经屡见不鲜了。
手里拿着马克杯正想绕路离开,就听到快递员中气十足的声音在办公室里响起来:“阮之之是哪位?有你的快递。”
阮之之听到自己的名字一愣,再三确认之后,才相信这的确是送给自己的玫瑰。
云里雾里地在快递签收单上签了字,然后从快递员手上把玫瑰花束抱过来,阮之之没办法,只得折步回去,找了个妥帖又隐蔽的地方把这束玫瑰花安置好。
花束正中央别着一张紫色贺卡,阮之之皱皱眉,有点疑惑地把贺卡打开,上面是她再熟悉不过的字迹:
之之,一日不见如隔三秋。
晚上下班后我来接你,等我。
落款龙飞凤舞,是李司晨的名字。
是啊,今天已经周一了,李司晨已经出差回来了。可是……他们真的还要这样继续不清不楚地来往吗?
正晃着神,身后突然有个人拍了拍她的肩膀,阮之之被吓了一跳,回过头回过头来才发现身后站着的人是陆婉仪。
陆婉仪满脸好奇地伸过头瞥了一眼贺卡上的内容,忍不住揶揄:“啧啧,看这肉麻的,还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之之,这个男的对你很上心嘛,周一大清早的就开始送花了。”说完,她走过去嗅了嗅玫瑰传来的芳香,继续追问,“怎么样?你的芳心有没有被俘虏呀?”
“别开玩笑了,不是跟你说过了,我跟他之间什么也没有。”阮之之慌乱收起贺卡,下意识地反驳。
热爱八卦的陆婉仪却不打算就这么放过她,振振有词道:“现在什么也没有,不代表将来也什么都没有呀。都说日久生情,再加上女人又是感性动物,有这么一个优秀英俊的男人锲而不舍的追求,被拿下也只是时间问题而已。”
说到这里,她煞有介事地停下来,偷偷打量了一下阮之之的脸色,这才继续一板一眼地开口:“除非——就像我上次说的那样,你心里已经有了另外一个人。”
心跳就在此刻突然变得剧烈,阮之之垂眼盯着自己的掌心,突然有些心慌意乱:“好了,别在这打趣我了,快点去工作吧,不然晚上又要留下来加班了。”
“唉,我的命真的好苦。”一提到加班,陆婉仪刚刚还兴高采烈的神色立刻黯淡下来,乖乖的回去赶稿。
***
下班的时候已经临近七点,夜幕降临,阮之之和陆婉仪走出公司大楼,李司晨的车子果然就稳稳停在马路对面。
看到阮之之出来,李司晨调转车头朝她们开过来,然后摇下车窗:“之之,工作一天累坏了吧,我带你去个好玩的地方放松一下。”
“什么地方?”
李司晨却没有正面回答,只是神秘一笑道:“到了你就知道了。”话音落下,他眼角余光瞥到陆婉仪,心领神会地开口邀请,“这是你的同事吧?如果晚上没有安排的话,就跟我们一起去吧。”
陆婉仪听到这话明显有些激动:“真的吗?那太好了,我正愁晚上怎么打发时间呢。”
阮之之想了想,虽然心里也希望陆婉仪流下来陪自己,不过还是善意地出言提醒:“你要是回去晚了,男朋友会生气吧?”
“哎呀没关系,他这几天出差了,我一个人每天窝在家里都快要发霉了。”陆婉仪摆摆手,不在乎的回答。
阮之之这才放下心来,跟陆婉仪一起上了车。
李司晨带她们来的地方很熟悉,是a市最著名的1943酒吧一条街,和众多都市年轻人一样,阮之之跟顾念周末时曾经是这里的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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