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楼梯的时候才七点过几分,想着自己早到了十多分钟,阮之之哼着歌,慢悠悠地一路从小区走出去,路上正好碰到楼上的邻居,两个人还聊了会儿天。
等她走到小区门口的时候,一眼就看到那辆熟悉的黑色路虎,而那个人穿着一件黑色风衣,现在正倚着车门看着她。他的眼色很淡,背脊很直,远远站在那里,阴郁地仿佛与世隔绝,却又像罂粟一样诱惑吸引。
他竟然已经到了?瞬间觉得自己这幅不紧不慢的样子很碍眼,阮之之赶紧小跑几步,装作一副很着急的样子:“你怎么这么早就到了?我还特地早出门了十分钟。”
“怕你等。”时砚眉眼淡淡地回答,顺便伸手帮她拉开车门,绅士得要命。
阮之之在他的副驾驶座位上简直是如坐针毡,心里竟然后知后觉地感到紧张,半晌,还是率先开口,打破了沉默的氛围:“时砚,你打算去哪里吃早饭啊?”
正在开车的男人头也不回地反问她:“你想吃什么?”
阮之之顿了顿,脑海中豆浆油条小笼包鸭血粉丝走马观花般一一掠过,最终她咽了咽口水,很是礼貌内敛的回答:“随便,我都可以。”
对方挑了挑眉,转过头来看她,意味深长地“哦”了一声。
阮之之:“……”
大概五六分钟之后,时砚把车停在路边上一家名叫“卢记面馆”的店面,阮之之下车看了一眼,这家面馆里的客人很多,人头攒动,看起来生意非常火爆。
鼻子嗅到店里传来的香气,阮之之呼出一口气,十分凑巧,看来时砚也喜欢吃面。
两个人刚走进去,正好有一桌客人吃完了在结账。老板将桌面清理干净,热情地招呼他们坐下。
大概也就十分钟左右,两碗热气腾腾的牛肉面就端了上来。
早已饥肠辘辘的阮之之伸手刚要去端碗,下一秒立刻被烫得眼泪汪汪地缩回了手。时砚面无表情地看着她,一副“你好麻烦”的样子,伸手把放在桌面边缘上的其中一碗面端到她面前,然后拿了一双干净的筷子,不紧不慢地把牛肉面上浮着的香菜全部挑出来,最后才把筷子递到她手上:“吃吧。”
阮之之惊讶地抬起头:“你知道我不吃香菜?”
时砚轻笑:“阮之之,你身上还有很多的习惯,我都知道。”
“上次去a大的时候,我听顾念说,你曾经也在加州洛杉矶分校读书。我们……是不是之前在哪里见过?”阮之之沉默半天,终于还是下定决心,问出了这句从他们第一次见面起就一直想问的问题。
时砚却没有回答她,他低头看了一眼手表,然后不紧不慢地拆开手上的筷子。
他的眼睛垂下来的时候,由于睫毛很长,总是会让人看不清眼神。就像此时此刻,他静静坐在这里,不动声色,阮之之完全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些什么。
这个人好像什么都知道,却又什么都不说破,尽管洞若观火,却只是作壁上观。
半晌,时砚开口,清淡的声音像教科书般毫无情绪:“大二那年在图书馆,我将自己不满意的论文初稿扔进垃圾桶里,你正好坐在我后排,以为我是扔错了东西,又从垃圾桶里捡起来,还将每一张纸页都压平了还给我。我当时就在想,怎么会有这么蠢的人。”
“阮之之,我们曾经见过不止一次,你真的对我毫无印象吗?”
他抬头看她,一双漆黑深邃的眼睛恍如初见那次一般,汹涌热烈,眼底缠绕着的情绪幽深又脆弱。
阮之之的眼睛慢慢睁大,惊讶半天才回过神来。原来不是她的错觉,他们真的曾经见过。
“原来……是这样啊。”下意识地抿起唇,大学时期的光景如浮光掠影般在她脑海中一闪而逝。关于时砚提起的图书馆这件事,阮之之的确是有那么一点记忆的,只不过她当时只是出于好心举手之劳,根本就没有在意时砚长什么模样。
或许真如顾念所言,大学四年,她一颗心满满地全都扑在李司晨身边,对于周边的风景和人根本就没有放在心上过。
时砚看着她的表情,眼神有稍许黯淡,放在桌下的左手紧握,指甲陷入掌心。
他想伸出手触摸她,拥抱她,甚至是占有她,禁锢她。在时砚过去七年的人生里,他不止一次地想过,如果可以拥有阮之之的话,哪怕要拿他的灵魂去跟魔鬼做交易,他也会毫不犹豫地双手奉上。
七岁丧母,而后他亲手将生父送入牢狱,判处无期。从此之后周围的亲戚同学视他如洪水猛兽,说他克父克母,情淡福薄,是天生灾星,不祥之人。
时砚的人生没有光明,没有温暖,更没有爱情。他的影子和灵魂一样阴暗,心脏和肉身一样冰冷。
他曾以为世界是地狱,而他的出生是原罪,直到遇见阮之之。
如果他是一只无法控制自身言行与思维的野兽,也许早就将阮之之拆吃入腹,这样就能与她骨血相融,永远厮守。
可是他更希望能够得到她的灵魂。
因为他早就交付了灵魂。
时砚垂眼,眼睛里升起一团火,映着天光明了又灭,他深吸一口气,努力控制住脑海中嘶吼挣扎的野兽。
“面要凉了。”
陷入沉思的阮之之一怔,顺着他的声音回过神来。
眼神不由自主地盯着时砚,看到对方仍然是一副淡定自若的模样,阮之之想,大概他只是对自己之前的“帮倒忙”留下了印象而已,如果自己因为这样的小事就一厢情愿到认为他对自己有意思,那也太恬不知耻了。
这么想着,阮之之倒也瞬间释然下来,拿起筷子刚打算继续吃面,突然觉得身后好像有一股视线在盯着自己。皱了皱眉头回过身去,只看到面馆门口有一个黑色身影擦过她的眼睛一闪而逝。
这个身影熟悉万分,就算烧成灰都不能错认。
一瞬间天地无声,阮之之握着筷子的手指无意识地开始发抖,连身体都变得冰冷。
☆、17.C8·婚纱
阮之之想,她大概还是太高估自己了。
她真的没有办法忘掉李司晨,只要那个人再次出现在她眼前,就像七年前一样,她还是输得一败涂地。
工作的时候一整天都是一副心神恍惚的模样,就连午休时到茶水间接水都不小心洒了自己一身,旁边的陆婉仪以为她是生病了身体不舒服,担心地不得了:“之之,你没事吧?我看你今天一整天状态都特别差,要不要请假去医院看一下?”
阮之之摇摇头拒绝,嘴角勉强牵起一丝笑来:“你放心啦,我没事,可能是昨天晚上失眠,所以今天精神不太好。”
在阮之之的再三保证下,陆婉仪才勉强放下心来去工作,阮之之把头深深埋在办公桌上,继续神游。
那个身影千真万确就是李司晨,她不会认错。
他真的回到a市了,可是他在美国呆得好好的,为什么要在现在的事业上升期回来?
脑海中有关于那个人的回忆浮光掠影般一一闪过,他笑起来的样子,他在操场上打篮球的样子,他喝多了笑嘻嘻揽住她肩膀的样子,还有,他对别人说和阮之之只是朋友的样子。
脑子里乱七八糟什么念头都有,阮之之下班后就直接打车回了家,一个人窝在沙发里发呆。
她拉开窗帘,看着窗外的灯火声色,觉得自己这幅魂不守舍的模样很傻。李司晨之所以回来一定有他自己的原因,不管是什么样的原因,都跟她半点关系也没有。
阮之之抱着枕头缩在沙发里胡思乱想,连时间的流逝都忘记了。不知道过了多久,她听到自己的手机铃声响起来,思绪被迫拉回到现实世界,阮之之艰难地往外挪了挪身子,伸手把茶几上的手机拿起来。
“宝贝儿,干嘛呢,想我了没有呀?”
电话那头是顾念的声音,一如既往的年轻,娇媚,有活力。
阮之之伸了个懒腰,把手机放在耳侧,有气无力地回答:“在家闲着呢,大小姐有什么指示吗?”
“既然你没事儿,陪我去试试婚纱吧,还有几天我跟程风瑾就要举行婚礼了。”
听顾念娇滴滴的声音这么一说,阮之之才恍然发现,时间过得这么快,转眼间就要到顾念和程风瑾的婚礼日期了。
下意识地咬了咬唇,她抓了抓头发,有些抱歉地回答:“哎呀,抱歉啊亲爱的,最近几天光顾着忙工作了,都忘了你婚礼的事儿,我真是要得老年痴呆了。”
“没事儿没事儿,知道你最近忙,咱俩谁跟谁啊。”顾念毫不在意地笑起来,“那你收拾收拾,十五分钟后下楼,我去你家接你。”
“好的。”
十五分钟后,顾念的白色宝马x5准时停在阮之之所住楼栋的门口。
阮之之打开车门坐上来的时候,顾念两只手正放在方向盘上打着节拍,嘴里还好心情的哼着歌,一副春风得意的模样。
阮之之笑,忍不住揶揄她:“看来我们的顾大小姐对于自己即将嫁出去的这件事情很满意嘛。”
“咳咳。”顾念扭头看她,一张瓜子脸难得红了红,“哎呀你就不要取笑我了啦,我这几天天天吃不好睡不下的,要不是因为程风瑾特别体贴,特别关心我的情绪,我早就得婚前抑郁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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