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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妃跟班这酸爽 完结+番外 (昆山玉)


  成王所部郑薇也见过,便是在避暑山庄搜山的那些黑衣人,而蜀王趁京城守备空虚,伙同内奸打开城门冲进皇宫杀了太子,二王合谋做下了大雍朝世宗年间第一桩,也是唯一桩谋逆大案。
  对了,三天前朝臣们才吵着定了先帝周显的庙号,“世宗”。
  郑薇实在不想再操心这些乌糟糟的事,想起一事,笑道:“我早听说你要放我走的,现在又扣着我,莫不是你舍不得我,不愿意放我走了吧?”
  郑芍促狭地笑道:“好不害臊的妮子,你就这般急着要嫁人?”
  郑薇张口结舌,想开口分辩,脸却不争气地红了:“谁,谁要嫁人!”
  郑芍抬头藏起眼中深深的不舍,早开的秋海棠在窗外摇曳生姿,她轻声道:“再等几日,薇薇,我亲自给你送嫁。”
  (正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我总算可以小小松一口气了,越到结尾越感觉想写的好多没写出来,但是每个零碎的内容单独写的话又觉得索然无味,拖啊拖拖啊拖就拖到了今天。不找任何理由,就是我对不起大家,其实我都记不得有多久没看评论了,不敢看啊,即使我写完了我也不敢看,我,我还是掩面滚走吧。
  对了,之前说有些事在正文里写了觉得拖沓,不说清楚又觉得缺点什么,应该还会有一到两篇番外单独交待,有兴趣的亲们可以等等再看。


第94章 番外一:狼崽子
  一年当中, 沈俊最喜欢的是冬天。就如他被娘亲捡到的那一天一样,今天也是个天高气爽,冬阳温煦的好晴天。
  他身着红袍, 骑着骏马走向皇宫, 去迎他的新娘。
  甲申年冬月十六日,宜开市,宜动土, 宜嫁娶
  午门外的阳光照得人心里暖融融的, 沈俊不经常回忆旧事,却在今天忍不住想起那些以为早已遗忘,却清晰得如同发生在昨日的往事。
  他还记得,被娘亲拣到时, 他正学着自己前一天刚刚重伤死去的狼娘,手下死死按着半死的兔子,大口吞咽着温热的鲜血。
  他想, 大约那时候他像头狼崽子多过于像个人吧。娘亲明显吃惊极了:“你这小孩打哪来的?怎么在吃生食?”
  回答她的, 是沈俊跟狼崽子如出一辙的呲牙嘶吼。
  对付他这样牙都没长齐的小崽子, 娘亲手到擒来。
  娘亲是个身形高大,皮肤黝黑的女子。像她这样健壮高挑的女人,即使在山里也不常见。
  想来为了打猎方便, 她, 爹爹和阿庆一家三口独居在蒙山半山腰的茅屋里。
  每到冬天,山里人的日子都不好过。娘亲是个能干肯吃苦的女人,打猎, 下厨,缝补,浆洗,她样样干得又快又麻利。
  可一家子病的病,弱的弱,只有她一个劳力,如今再多一个沈俊,实在支撑不住。
  在沈家吃了一个月的窝头夹腊肉片后,沈俊跟着娘亲身上的肉味再一次进了山。
  他是狼的孩子,白色的大山在他面前就跟脱光了的美女一样,哪里有兽穴,哪里有野兔,在他眼里一览无余。
  “怎么样?我说这孩子不错吧,也不知道你整日心思怎么就这么重,一个孩子罢了,也值当你吓着。”娘亲领着沈俊在爹爹床前得意洋洋地炫耀。
  爹爹轻声笑,看一眼沈俊,眼神淡淡:“你既然喜欢,养着他便是。”
  娘亲眉飞色舞,比打了一头熊瞎子还高兴:“那说定了,不过,他得跟我姓。谁叫你非让阿庆跟你姓周的,这个孩子一看就是个好猎手,他必须得随我的姓。原本我爹爹是要你给我做上门女婿,你倒好——对了,姓沈,我给他取个什么名呢?”
  素衣散发的男人撑起病骨支伶的身子,凝视着沈俊的眼睛,一笑:“叫沈俊吧,这孩子性子野,起个俊字收收性,愿他即便他以后不是一介俊彦,也不能真成了狼。”
  沈俊直到很久后才发现,娘亲很多时候其实听不懂爹爹的话。只是,她喜欢听他说话,听爹爹说话时,娘亲这种眉目间弥漫着的生动,令她这样眉眼平常的女子也会凭添许多丽色。沈俊其实是不明白的,娘亲那么厉害,若不是有这个整日卧床的男人拖累,她不必在冰冷的雪水中设伏,只为给他赚取看病的银两,她更不必每年在封山的那几个月也不得闲,不辞劳苦地用家里仅有的那辆驴车将他推出山寻亲,只留他和阿庆两个半大孩子在家相依为命。
  图什么呢?
  在沈俊遇到那个人之前,他不懂得那种能让娘亲心甘情愿吃苦的力量。
  蒙山白了绿,绿了白。时光让沈俊学会了写字,学会了算数,还让他学会了做饭,织补。只有阿庆,依然每天乐呵呵的,除了扔石头,什么也学不会。
  沈俊开始忧虑:他幼时在狼群中生活,像阿庆这种傻狼只会憨吃傻玩,最不受狼王待见,是最早一批被撵出狼群的。可是娘亲和爹爹不以为意,娘亲性子简单,想不到倒也罢了,爹爹……若不是看爹爹依然疼爱阿庆,沈俊真会以为他是不是换了个人。
  沈俊有时也会想,他这一生,大约就是跟娘亲一样,当个好猎手,等到了年龄,在山下选个姑娘聘了,把她带上山,生几个孩儿,和和乐乐地过完这辈子,便是完满。
  这样的日子,比起当狼崽子时的朝不保夕,不知要好到哪里去。
  到沈家的第五个冬天,也是娘亲带着爹爹出门寻亲的第二年。
  这一年,娘亲是一个人回来的。
  一回来,她就病倒了,体壮如牛的女人烧得人事不醒,只是反复说着胡话:“我该拦着你的,我怎么就没拦着你的……”
  她再没能站起来。
  五年前沈氏从山里捡的狼崽子撑起了这个濒临破碎的家。
  沈氏在病床上熬了两年,有一天她的精神头出其地旺盛,她叫过沈俊,给了他一块玉佩:“把阿庆带到京城去吧,他的祖父在那,阿庆的祖父,只有这一点骨血了,总得让他看一眼自己的亲孙子,这也是……他爹的遗愿。”沈氏的目光朦胧,决然道:“若是,若是这孩子没有那个造化,你只需好生护着自己,不用再管他。”
  玉佩很漂亮,沈俊认得,玉佩上的图案是两条龙。
  龙?
  十六岁的沈俊还不知道五爪龙纹意味着什么,在他牵着阿庆的手,懵懂站在帝都的城门前时,预感到此行将会艰难万分。他万万没想到,自己的一生从踏入京城的那一刻起便拐了个大弯。
  阿庆,是先帝的亲孙子。
  先帝也不会知道,他唯一的儿子并没有死在十多年前的那场阴谋中,他被沈氏所救,却在最开始的那几年失去了所有记忆。他只记得有人要杀他,伤势略好便催着沈氏从村庄躲进了深山。
  “也许,就是因为这个,先太子才没有被先帝派出的人马搜到。”之前在宫中,两人找不到合适时机说话,郑薇直到今天才解开了所有疑问。
  有了先太子前车之鉴,沈俊不敢把信物直接通过官府递给皇宫,他辗转打听到沈老国公是先太子亲外祖,自太子失踪后,沈家也日渐没落。
  沈家不会愿意错过找到太子遗孤的大功,阿庆跟爹爹长得像,加上沈俊的信物,任何见过太子的人都不会认为他们毫无关系。
  他的运气却不大好,刚跟沈老国公接上头,还不待他入宫面圣,皇帝突然一病不起,就此撒手西归。
  先帝一直到死都不知道阿庆这个孙子的存在。
  至于沈老国公是怎么用阿庆威胁自己,让自己为他做事,这些就不足道哉。
  他在皇宫里遇到了这一生最要紧的人,这是最要紧的事。
  沈俊恍然回神,望着灯烛下的红妆美人,芙蓉玉面柳叶眉,宝石花钿耀人眼。他挥手灭了灯烛,“今日是你我大好日子,何必说这些话题扫兴。”
  “唉,我还有个问题,你不怕死吗?为什么那时候在宫里这么帮我?”郑薇挣扎着不想让他得逞。
  沈俊轻轻摁住她不老实的手脚,忽然想起那年在他掌下挣扎的兔子,他愉悦地找到了那张喋喋不休的小嘴,随即覆了上去。如今红销帐暖玉枕香,怎可辜负大好春|色?
  为什么?他是狼崽子,狼吃兔子,只问美味与否,从来不问为什么。


第95章 番外二:秦之霜雪
  人人都道秦王世子周景是个粗莽无知的浑人。
  周景和周景他爹秦王殿下深以为然。
  “儿子, 这回上京,你只管照你的性子行事,想打谁打谁, 想骂谁骂谁, 出事有你爹我兜着。陛下除非眼睛瘸了,否则必不会让你留在京城当祸害的。”
  听听,这是当爹的说的话吗?
  十二岁的秦景已经快长得和他爹一样高, 他骑着那匹从小和他一块长大的大黑马, 一甩马鞭,马蹄蹶起的尘土撂了秦王一脸:“罗嗦,老头,兽园里的那两头豹子给我养好了, 等我回来要发现他们掉一块肉,我就把你那些破鸟全喂豹子。”
  秦王刚憋出的那点不舍顿时烟消云散:“臭小子,反了天了, 敢跟你爹这么说话!”
  周景哈哈一笑, 躲过他爹挥来的鞭子, 打马而去:“走了!”
  除了随身带着的银两,两套换洗衣物和几天的干粮外,周景几乎是两手空空地去了京城, 他是真以为自己只是去京城游玩一圈便要回来, 他没忘,往年他随父给皇帝伯父贺寿,皇帝并没有表示对他的特别偏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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