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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家记事 (白糖酥)


  虽说小家伙论年纪尚且年幼,开春也不过方才十三岁的年纪。
  可早在四年多之前,在那场百年一遇的天灾*倾覆之时,在还没有足够的认知同阅历来判断人世间相对的善恶同对错的时候,文启就已经开始了九死一生的颠沛生涯了。
  在这既短暂又漫长的半年光景中,他同罗冀还对这个世界尚且懵懂的情况下,就已经踩在刀尖上行走,已经见识到了太多太多人性中恶的、暗的那一面。
  天灾之后,必有“*”。
  完全人为制造的种种灾祸,让天地宛如炼狱。
  以至于虽然罗冀仍旧有些懵懂,需要时间同知识来开窍。
  但已经开蒙了的文启却在飞速的成长,在“人性本恶”的认知同敏感上,已经有了他自己饱经世变的见解,甚至于已经慢慢形成了他的世界观。
  他也因此练就了一身鉴貌辨色的本领。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也就是他们与人同处的时候,有可能只是旁人嘴角眉梢的一个细微动作,也可能只是外来的一道转瞬即逝的目光,就常常会让他汗毛倒竖,心生警惕。
  相依为命的小兄弟两个能从阎王爷手里抢下命来,可以说很大程度上,确实依仗了罗冀坚忍的生存能力,可几次三番的绝处逢生,却是完全依赖于文启的昼警夕惕。
  虽说这一年来的安逸生活,文启的心绪已经渐渐平复,已经很久没有惶恐警惕过甚的,可居安思危,警惕的习惯却已经根深蒂固地长在了骨子里。
  一个照面,那吕姓兄弟二人还则罢了,暂且看不出甚的来,可文启对这位史姓中年男子的第一印象,那就是警觉。
  这样眼神不正,心术亦是不正的小人,他实在见过太多太多了。
  而且侃侃而谈的诸多内容,貌似顺理成章,可实际上却空洞苍白,牵强附会。
  不过哪怕心里头再疑虑,文启也始终没有堆在面上,只是将这其中的蹊跷同秦连熊直接点了出来。
  秦连熊听着脚下就是一顿,瞬间明白了文启的意思,就赞许地伸出蒲扇般的大手,拍了拍他的肩膀。
  真是个聪明孩子!
  他虽然一直知道家里人俱都非常欣赏文启的沉稳聪慧,也知道秦连豹一向看重他,但到底因为他早出晚归,就连自家的小小子都丢给了秦连豹管教,跟家里头其余的孩子俱都接触不多的缘故,却不知道这孩子竟然也有如此敏锐的洞察能力。
  他也是真正进入保婴堂做事儿之后方才了然,敏锐的洞察能力,还有清晰的思路,都是难能可贵的长处。
  对大人亦是如此,更遑论孩子。
  只这能力却从来不会从天而降的,必是必得建立在平日里的点点滴滴的积累之上的。
  秦连熊心里有些唏嘘,暂且将这桩事体摆在一旁,就领着文启一径去了正厅。
  只一跨进门槛,一打眼望过去,他就知道文启的警惕是从何而来的了。
  就连他自个儿的目光都在下首那位看起来就面色乌青身体羸弱的中年男子身上停留了须臾,才又挪开。
  秦连熊是甚的人,或许文启年纪还小,并不懂得这里头的猫腻,可他却是一看就知道这副小身板必是被酒色掏空了的。
  再一介绍,果然就是史姓男子。
  秦连熊生平最看不起的就是控制不住自己的人,不管是甚的,连自己都把不住,这辈子还能成甚的事儿。
  但此时却是不露声色地同人赔不是,又爽快地在下首坐了。
  寒暄了片刻,正要直入话题,那史姓中年男子的眼睛在秦连熊的衣裳上打转了半晌后,却忽的回过神来,又笑嘻嘻地奉承道:“早就听说保婴堂的秦司总是个能耐人,今儿一见,果然名不虚传呀!”
  秦连熊却只呵呵地笑,并不接话,而是拱手问道既是认亲,有何凭证。
  还顺着那史姓男子的话道:“诸位见谅,保婴堂从筹备到开堂,我日(日)都同这些个找孩子寻家的事体打交代,人都魔障了。”
  文启就垂下头去。
  今天可是又学了一招了。
  据他所知,保婴堂可不负责帮人找孩子寻家的,起码至今为止除了自家的那个小妹妹外,还没给旁人找过孩子寻过家。
  而且因着之前最早的一批履行保婴恤产协议的母婴正好陆续到了半周岁这个坎儿。
  按着保婴堂的条例以及签订的契约,第一轮的扶助也就到此为止了。
  不知道多少人瞪大了眼睛盯着保婴堂的下一步动作,而秦连熊同保婴堂实际上早在开堂的时候,就已经达成决定。
  仍旧没有能力抚养孩子的家庭,第二轮扶助自会续上,继续签订为期半年的契书。
  而经过评估之后,慢慢恢复元气已经有能力抚养孩子的家庭,扶助自是基本到此为止的。
  但不管能力如何,这些家庭俱都可以优先租种保婴堂名下的田地,而且还会给以一些佃租上的优惠。
  问题就此迎刃而解,不但越来越多的极贫人家舍弃面子,开始寻求保婴堂的帮助,而且也聚拢了大伙儿的心,让大伙儿一心向着保婴堂……
  可下首并不明所以的三人一听这话,却是齐齐心头一跳的。
  ……
  而后头花厅里,秦老娘关心的也正是这“凭证”二字。
  既是寻人,必是得有凭证的。
  但回答的却是一直站在罗氏身旁低声抚慰着的黄氏。
  一听秦老娘发问,黄氏就微微一僵。
  不过很快回过神来,过来朝着秦老娘福了一福,就道:“老太太,是这么一回事儿。”
  说着就磕磕巴巴地解释了起来,告诉秦老娘,也是说给一众人听的,道:“我家当家的是走南闯北的茶贩子,吕掌柜家里开了家杂货铺,早年间买卖上就有来往,渐渐的两人相交投契,便以兄弟相称,我们两家也算是通家之好了。又因着我家当家的走南闯北的缘故,吕掌柜就托他帮着打听妹妹的消息,我们这才知道吕家早年丢了位姑奶奶,把爹娘心痛的甚的似的。这可是积阴功的善事儿,能帮自是要帮的,只一时我们也没有多想,我家当家的每到一地儿,就拖着熟人打听一二的……”
  黄氏说着,这话越说倒是越顺溜了,缓了一口气儿又继续道:“这一找就是十来年,哪里知道今年过年的时候,我在方家见到了十来年没见过面的朵云妹子,回家后才忽的想起,朵云妹子脖子里不就有一颗胭脂记么!我再这么一寻思,朵云好像也是四五岁的年纪被卖到方家的,口音也对,这不就对上了么!”
  说着还点着眼角转身同罗氏道:“好妹妹,都是做姐姐的不是,这么多年,愣是没有想起来,否则你也不用这么多年都没爹没娘不知道自己家在何处,更不至于连老爷子最后一面都没见上了。你不知道,家里老爷子闭眼前都惦记着你呢!”
  一语未完,不但黄氏自个儿哭了起来,就连那两个妇人也跟着哭了起来。
  倒是那老妇人始终呜咽着,声音频率一切平稳。
  花椒同茴香就傻了眼。
  只茴香想的是,罗氏脖子里确实有一颗胭脂记!
  花椒打小喜欢摸着罗氏的耳垂睡觉,可她小时候却是习惯摸着那颗胭脂记睡觉的。
  那,这堂上坐的果真就是罗氏的亲人,是自己嫡嫡亲的外祖母同舅娘了?
  可心里头为甚的这么不得劲呢!
  而花椒傻的却是竟然凭着一颗胎记,就这样确定了一个人的身世。
  这也实在太荒唐,太潦草了。
  可这会子并没有亲子鉴定的技术,根本无法通过基因检测来确定亲子关系。
  有的貌似只有滴血认亲,也就是合血法。
  可是通过现代法医学理论的分析,早已证明滴血认亲其实是缺乏科学依据的。
  血液滴注入同一器皿,不久都会凝合为一,根本不必尽系骨肉至亲的。
  那究竟要怎么做,才能让罗氏身份明朗呢?
  而秦老娘姚氏诸人,大多亦是知道罗氏脖子里确有黄氏所说的胭脂记的,又再三确认之后,沈氏已经相信了黄氏的话儿同罗氏的身份了,只不过介于婆婆嫂子们还没有开口,并没有她说话的余地,因此甚的都没说,只是陪在罗氏身旁,不住地在心里念佛。
  可剩下诸人,别说秦老娘了,饶是郭氏,也不是这么好糊弄的。
  这桩事儿乍听自是没毛病,可凡事儿不禁细琢磨。
  在她看来,这事儿未免也太顺利成章,太巧合了一些了。
  虽说这世上的事儿都是无巧不成书。
  可听听,这巧的是甚的?
  这可是“书”!
  就好比她喜欢的说唱话本,若没有那一环套一环的巧合让剧情的发展跌宕起伏,如何能吸引她一出一出的听下去的。
  可世上的事儿,虽有天注定,却也有人力穷时。
  就扶着肚子看了姚氏一眼,却发现姚氏同杜氏隔空对视了一眼,杜氏就向前一步,盈盈朝黄氏笑道:“这位娘子,不是我这人疑心病儿重,而是吧,我弟妹脖子里的这颗胭脂记,我说句难听话儿,并不在甚的私密地方,并不稀奇,就连我们这些个妯娌都晓得,更别说您这个做姐姐的还同她一个屋子住了五六年了,哪有不知道的道理的,您说我这话说的有没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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