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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红帐暖 (风之灵韵)


  他相信她做女人一定颠倒众生,做男人一定迷死女群,就算不男不女也会把几国王宫的太监给迷晕了。
  以前从没想过她是什么人,现在想来,她很诡异也很古怪,行为举止似是贵族,可谁家贵族女儿能养成她这样?
  无奈地摇摇头,问她,“你当真不记自己是谁吗?”
  三春摆手,她不记得自己是谁,但她永远忘不了醒来的那一日。
  她醒来的时候,感觉自己似乎沉睡很久。模模糊糊地睁开眼,从窗外望出去,月亮在枝头,只是一个淡黄色光轮,四周寂静无声。然后她一转头,就看到了他。
  一袭青衣,一张面无表情的俊脸,标杆般笔挺的修长身材,小麦色的健康肤色,刀削的眉,高挺的鼻梁,薄薄却紧抿的唇,以及一双漆黑的眼珠,双眸时而还闪过一丝墨绿。
  他身上并没有如日月星辰般折射出光芒,甚至有一种大隐隐于市的凉薄气息,很冷,却很是吸引人。
  在与她对视时,他那面无表情的脸忽的变了,对她眨着眼,面上线条也瞬间柔和了许多。然后用他略微磁性的声音,问她是否记得自己是谁。
  她当时的表情是一脸茫然,一度以为那是爱慕的眼神,以至于被他的英俊外表所迷,认为他是她的夫郎之类的。也因为此,她开始喜欢他,喜欢他眼里的温柔。直到之后的某一天,与他深谈之下,她才知道那天是他眼不舒服,刚用了药,只能不停地眨眼缓解眼疾。
  她当时的回答也是茫然的,没有像现在这样大声地告诉他“不知道”。这……应该也算是她的进步吧?
  后来的一些常识,一些本能的东西,都是他一点点教起来的,可是有些东西她似永远学不会,比如干活,比如做饭,比如谋生……
  青说像她这样的人无论到哪儿都会饿死,这也是他肯带着她一起的最主要原因。她对此很认同,即便不会饿死,可赖着他已经成了习惯。
  看她手摆的快要断掉,青知道问不出什么,就她那摔坏了的脑袋,能想出来的早想出来了。
  “哼”了一声,催促她赶紧上路。
  两人翻过一座山,终于走出偏僻的山村来到官道。
  这里是属于楚国的地界,他们无论想去哪儿都得从楚地经过。青说他想去拜见楚国的奉凌君,听说这位大人物门客舍人上千,最喜欢结交能人异士。
  三春摸了摸鼻子,颇为狐疑,“咱们算得上能人异士吗?”
  青冷冷看她,“你自不是,我是。”
  好吧,她承认自己比他差了许多,但这么直白也太不厚道了。
  她撅着嘴,表示自己不高兴。暗想着她会剑术,也不知算不算能人?只是她的剑从来没在他面前展示,或者哪天也给他瞧瞧,她并没忘记所有东西,至少本能的深入骨髓的东西还保留着。
  但该死的,她的本能到底包括什么呢?
  ……
  ※
  五日后,三春抱着包袱,和青一同出现在楚国的边陲。
  在任何地方任何国家,要赶路都是需要盘缠的,钱这东西无论什么时候都有用,有钱的是大爷,要是没钱可就有当孙子的危险了。
  走了三天的路,身上的钱全花完了。现在他们就是两个穷困潦倒的蛋,简称穷光蛋。浑身上下连一个铜子也翻不出来。
  三春饿得直揉肚子,埋怨道:“青,你好歹也是大夫,为何这般穷困?”
  青白了她一眼,“有那功夫抱怨,还是先想想怎么赚点钱吧。”这几天要不是她非得住客栈,又不肯只啃干粮,他们身上的钱至少可以走一半的路。当然,另一半路就要像现在这样伤透脑筋了。
  三春真的很努力的想了想,这荒郊野岭的赚钱是不可能,饿到后来甚至开始考虑不如找个镇子,让青卖个身什么的。
  青转过头,深深地看她,“你不如去死。”
  死,三春自是不同意的,受了那么重的伤好容易活过来,又怎能辜负他当年的救治之恩?
  放弃让他卖身的念头,想着或者碰上去郢城的商队,他们能搭一段顺风车也未可知。
  青也认为光靠两条腿走到郢城难度有点大,两人无计可施之下,只得坐在道边等着。
  两个大男人席地而坐,还是在人来人往的官道上,自是显眼,偶有单身的路人走过,都会多瞧他们一眼。多半是觉得这两人有毛病吧。
  当然这是青的想法,三春却认为这些人肯定是被他们的美貌所迷,生了爱慕之心。
  两人等了大约一个时辰,官道上真的来了一个车队,十几辆的马车,大都被华丽的装饰着,七八个护卫在前面开道,后面跟车的还有伺候奴隶无数,眼看着竟是浩浩荡荡。
  
  第十章 貌美胜过一切

  从没见过这么明艳的颜色,每一个车身都像一只飞舞的蝴蝶,耀眼夺目,车上的人也都穿着鲜艳的服装,初初看去,竟是分外的好看。而最醒目的是一个长方形的旗帜,居然是粉红色。
  车队越来越近,渐渐的,喧嚣声不绝于耳,这喧嚣声中,有马车滚动的声音,人们呼喝笑的声音,还有牛马长嘶声,煞是热闹。
  三春看得神往,直愣愣走过去,在路中间拱手施礼。
  青想拦已经来不及,只能任她做下去,心里却忍不住想,反正这样的事他是做不出来,难为她脸皮这般深厚。倒也省了他的事了。
  三春以为自己笑得足够灿烂,礼数足够周到,上回看见青对一个樵夫问路就是这般。可等那车队猛地停了下来,立时有人大喊:“劫匪来了,大伙抄家伙啊。”
  十几个剑士亮出宝剑,护住马车,当中一个骑士纵马而出,喝道:“哪来的小子,想咒咱们死吗?”
  行礼数,左手跟这右手有位置,君子鞠泽贵气左,右手打仗拿兵刃用的,左手压右手代表的是和平,不能反。反过来就是出殡用的,祭奠死者,这是规矩。而三春的姿势正是标准的右手压左手,如果来的是送葬队还很得宜,至于其他的,别人想打死她的心都有了。
  一个四十来岁,很像管事模样的男子上前,看她一眼,摇头叹息,“看你长得斯文瘦弱,怎么不学好?”
  看众人眼光都停留在她手上,三春这才觉得自己做错了,他们定是以为她故意嘲弄,是个想杀人越货,给人送葬的劫匪了。
  忙手臂放下来,脸色出奇的难看,瞧见旁边眉眼带笑的青,更觉脸上挂不住。她咳嗽一声,朗声道:“这位大哥,咱们是过路的,因要去寻亲,盘缠用尽,不胜惶恐之时见到大哥的车队,欣喜之下便走到路中间,请大哥勿怪。”
  青忍不住一掩脸,说得像她这么直白的,倒也少见。
  四十岁的人了让她叫大哥,那管事真不知该哭还是该笑,挥了挥手,十几个剑士一起宝剑还鞘。他们也不退走,都在旁边看着,不过看她的脸上全是鄙视。
  这是一个强者说话的世界,敢于抢劫的都可归为英雄类,至于那些上门想求饭吃的就没人会给好脸色了。
  管事的脸一耷拉,“咱们这是歌舞队,不留吃白饭的。”
  三春忙道:“小人识得字,算得帐,会武功,出身贤良,缝补做饭,劈柴打水无一不会,如今只求一个容身之所,不至将身躯陷入野兽之口,还求大哥慈悲。”
  她说的不是她,是青,青是万能的,而她是万万不能的。
  那管事听了,沉思片刻转身拍马走了,不一会儿一辆马车赶过来,一只玉手掀起车帘。在一群男人包围的队伍里,出现这样一只手是一种极为赏心悦目的事。那芊芊玉手透着婴儿白,好像一下子就可以挤出水来,白白的肤色,想拿初雪一般,却看不出一点苍白。还有那指甲比又脆又小的贝壳和又薄又小的花瓣,显得更加透明清澈。
  单看那只手便知这是个绝色女子,她只往外瞧了一眼,便放下帘子,接着一个清脆莺声道:“带他一起吧。”
  三春乐了,忙把青拉过来,“还有他,他叫青,也识字、会算账、会武功,出身贤良……”
  话还没说完,那车上女子已打断,“瞧模样甚好,也带着吧。”
  三春这才明白,合着费了吐沫说了半天都敌不过他俩人的模样。可着这一群人里的男人女人,恐怕还没有像她和青这么出色的吧?青是英气十足,她是俊美清丽,也难怪人家会同意带着他们。
  带他们下去的是第一个唤住她的骑士,他叫重夷,后来与三春成为了不错的朋友。在许多日子里他一直让着她,对她很是俯首帖耳的恭敬。
  三春不解,问他为何?他说她有一种凛然天生的贵气,让人不可逼视。
  从来没听到被人这么赞颂过,她屁颠屁颠地特意找了个水洼去照了照,倒看到了一脸“饿”气。两顿没吃饭,那张脸能不写着“饿”才怪呢?还有就是因风餐露宿的缘故,弄得灰灰的满是脏污。至于凛然贵气,鬼才知道那到底是什么东西?
  裳大家的车队等级分明,最前面是马车队,只有少数几人可乘,其后是半里长的牛车队,这里大多数都是各地搜罗来的少男少女,已经调教好的,姿容都是上佳,其中少女居多,她们彼此嘻笑打闹着,在看到他们时,一个个都投来好奇地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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