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不过是被残酷的显示弄得收敛锋芒而已,她小小年纪学会隐忍,只因为知道隐忍才有好日子过。
如果那个时候,早被人吃得骨头都不剩了,有些人是靠一张利嘴讨巧卖乖,有些人是凭借着老实在长辈面前博好印象,月华就是后者。她没法让自己变得聪明招人喜欢,只能想办法让自己老实变得不讨人厌烦。
她老实不懦弱,拐子不讨厌她,在拐子那里,虽然比不得机灵的那样讨拐子喜欢,拐子还是很喜欢她这种老实劲儿,没有过分苛待她,也比那些蠢笨木讷懦弱的好一些,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黑暗的生活,完全看不到未来,不知道未来是怎么样,也从来不去想未来是怎么样的,有一口吃的就吃一口,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
后来到了皇宫,其实碰见了秋雁,秋雁挑中了自己,月华一直觉得是因为自己被狗屎撞了一下,走了狗屎运。
美人确实有天生的优势,当年秋雁其实并没有看上月华,不过是看在她的脸长得好看而已。
ps:作者大大出门了,只写了三千字,网站4000才有全勤拿,为了我的600块,我伪更了,写好了替换下来,给大家带来麻烦,抱歉(未完待续。)
第318章
现在回过头去看自己,想到当年幼稚的自己会觉得可笑,想到当年自己也曾做了那么多有成就的事情又觉得有些骄傲,有时候想到以前的辛苦又觉得自己挺可怜的,总之五味杂瓶。
“夫人,爷又来信了。”
今天这封信沉甸甸的,足足一寸厚,也不知道信封里装了什么,月华倒是挺好奇的,何珩别看看起来闷闷的,有的时候还真会去做点儿出人意表的事情,她还真不知道何珩这次又给她寄了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想想还颇为期待,打开一看,里头是两本书,一本《奇门遁甲》和《天工开物》,还有一张信笺,看得出来信笺是匆匆忙忙写的,笔迹有些潦草:“这两本书你先看着,又不懂得地方问我。”
何珩跟月华写家书,一点儿也不拽文,都是日常大白话,月华觉得何珩小事情上称得上体贴,对于月华这种读过书,文化程度又不高的人,遣词造句,咬文嚼字的写信需要坐下来好好地想,月华有事那种有点儿要强的人,如果何珩写书面语,她肯定也得写书面语……何珩不写书面语,她倒是乐得松一口气。
不过更让她哑然失笑的是,月华不过提了一句对何珩上次做的那个机关感兴趣,他就很认真的给自己寄了两本书过来,其实月华喜欢归喜欢,但是对那些机关是怎么弄的还真没什么兴趣。
不过既然何珩很兴奋的寄东西过来让她学习,自己把这两本书撂到一边有点儿不太好,她还是很给面子拿了两本书来看。
不知道女人是不是天生对这些机关啊什么的不太敏锐,《天工开物》大多只是记载了一些手工手艺,机关记载的不多,她读起来还是不太吃力《奇门遁甲》读起来就有些吃力了,她兴趣不大学习起来又费劲,每天摊开书看两页,看不下去,撂在一边,想起何珩拿起来看两页,看不下去又撂在一边,折磨了两天,到了第三天,决定不再折磨自己给何珩写信,她当然不说自己不喜欢这些东西,只委婉的标示自己看不懂:“两本书两天我才翻了一页,有些地方兀自没看明白。”她觉得自己的意思已经很明显了,两天看一页分明是不想看,看不明白分明是看不懂。
月华觉得何珩那么聪明的人肯定知道自己既不喜欢学又学不懂,不过何珩第一次没明白她的意思吗,很快给她回信:“第一次看这些确实有些吃力,我这里有一些图纸和一些我平时研究机关的手记,比较好懂,你看看。”他画的机关图纸和手写的手记,用棉线仔仔细细的订成一本小册子。蝇头小楷沉稳清秀,很多重点的地方都用朱笔仔仔细细的标出来了,最后一页是何珩写的《天工开物》和《奇门遁甲》这两本书里一些机关的注解,月华看了看墨迹很新,一定是他新写的,也难为他帮自己写这些东西。
月华觉得她不认真学有点儿对不起他,接到了这本注释倒是真认认真真的拿起那两本书对照注释好好研究起来,她一开始觉得自己没什么兴趣,认真看看,认真研究,学了两天,发现其实还是挺有意思的,其实何珩给自己做的那个金球的机关很简单,不过是手工费点儿功夫。
大概以前何珩经常不在家,在家要么匆匆忙忙,来无影去无踪,要么就是自己坐在书房看书写字忙自己的,两人几乎没有什么坐下来闲谈的机会,如今两人写信,讨论一些奇门遁甲和机关,月华有不懂的就写信去问他,他像教学生一样去教她,两人偶尔还聊些吃饭穿衣的琐事。
何珩对穿衣打扮看起来似乎很漫不经心,月华跟她聊天发现他对穿衣打扮还挺在行的,而且居然还挺臭美的,还知道打扮自己。
其实大家子出来的公子哥儿,就算没有把心思全都放在穿衣上,也不可能像普通人那样完全不注意形象。
何珩以前每天都黑色的衣服,大概是自己没时间捯饬自己,黑色稳妥不出错又省事儿,一年四季都是黑衣服,现在月华肯管着他的衣食住行了,不用自己做衣服搭配,只用他动嘴,他也乐得跟月华讨论。
月华在信中提到夏天快到了,得做薄衫,以前月华看他一年四季都是黑衣服,以为他对穿衣服毫不在意,也就照着样子给他做黑衣服,从来没问过他相穿什么。
她做的衣服,他拿起来就穿,也从来不挑毛病,月华觉得何珩还是很好养活的!
两人讨论吃饭穿衣,月华这次给何珩做薄衫,头一次问何珩要什么款式的,何珩还真的认认真真的给月华写信:“我喜欢白色,你给我做一件白色的薄衫,绣石青色的云纹,领子边和袖口记得用银线滚边儿,料子就用普通的白色的缎子就行了……”
月华拿着何珩的信总觉得他跟信里啰啰嗦嗦的提一堆要求的人不是一个人。
不过这种感觉居然不赖,以前两人只是一块儿过日子的夫妻,这些日子写信,反倒有种越来越熟的感觉,月华在边关也很牵挂他,月华在牵挂的同时又多了几分跟朋友似的惺惺相惜。
以前月华穿什么衣服,带什么首饰从来没想过要问他,现在月华做新衣服居然也会去征求他的意见,他半开玩笑的说:“你没穿过艳色的衣服,倒是可以穿穿蜜合、胭脂色这种鲜艳的料子的衣服,其实我喜欢你穿点儿鲜艳的衣裳,我知道你肯定不肯穿鹅黄这种嫩生生的颜色,这种颜色的我觉得你还是会尝试一下。”
模样清秀端庄的人穿得太过素淡未免有些寡淡和老气横秋,她以前的衣服都太过朴素,看起来端庄秀气,对于一个不到双十年华的女人而言,未免太过死气沉沉,故意把自己穿老几岁,然而她生了孩子葱绿和藕色这种少女的颜色又不大适合,蜜合色和胭脂色这种颜色,压得住又不过分寡淡,她听了也觉得挺有道理,不得不说何珩还真是了解她,她的个性一定不会穿的过嫩,这两个颜色还真是她会试着去尝试的颜色。
她真去做了一件胭脂色的石榴裙,一件蜜合色的流仙裙,胭脂色比大红色要沉,没那么鲜艳,胭脂色的石榴裙配了白绫胭脂色滚边短袄,艳丽不失端庄,蜜合色绣云纹妆缎流仙裙,裙摆大大的非常华美,袖子上绣了折枝花卉,银线滚边,雅致不失华美,腰肢上是同色的宽腰带,让原本纤细的腰肢看起来越发纤细,没有刻意扮嫩之嫌也不老气横秋,颜色鲜亮得正正好,一切都恰到好处,穿出来大家都说好看。
……
她跟何珩来往信笺变得更加频繁,几乎一天一封,四月过得快,转眼就到了五月,今年四月份下了一个月的雨,五月份月华正式搬去了泗州的督尉府邸。
边关条件不好,生活条件很艰苦,五品督尉府邸也不过是个三进的院子,砖瓦结构,老房子,虽然已经返修过在景城,这种三进的院子只是一般富户的屋子,五品的官员谁会住这么简陋。
前面几个督尉都盖有别院,平时不来住,这府邸里头长期不住人,屋里的墙角的地砖的石头缝里长出来苔藓,到处都是一股霉味,拿了烟熏了好久屋里才没了味道,宁碧云又让人取了香过来熏屋子,熏香味加上没有去掉的霉味儿,几种味道掺和在一起,味道难以言说,总之月华是受不了的。只能每天把门窗都敞开通风透气。五月的头几天,老天爷很给面子的晴了两天又开始下雨,屋里的霉味没去掉,反倒更潮湿了,屋里的苔藓又开始长起来了……
宁碧云听说月华要搬去泗州的督尉府邸就不大乐意,觉得屋子太寒酸,琢磨着要给月华买个大点儿的院落,衬得起督尉夫人的身份,自己住的也舒坦,月华不是个清高的人,她当然更乐意住好房子,可是何珩是军户出身,这会子高调的买大宅子!钱从哪里来!万一有人那这事儿做文章呢!这个时候就算想要浪也得忍着。
月华是个很谨慎的人,她就委婉的拒绝了宁碧云的提议,买宅子也得过了这段时间,至少得让何珩在皇帝面前刷足了脸,地位稳固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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