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者,他内心深处是希望小丫头不要嫌弃他准备的这些衣物首饰。
书香从被子里伸出一只手来,将那银钗放在手里细细的瞧,面上渐渐涌上来掩饰不住的欣喜,再将衣物全部扒拉过去,绣着鸳鸯的粉红色肚兜,葱绿色的小裤……从里到外的颜色都是鲜艳的,热热闹闹的,布料密而厚实,不是京中那些华贵的绫罗绸断……她面上珠泪滑下,将这些衣物全部搂在怀里……
裴东明的心一点点的变凉……果然看到这样粗糙的东西伤心的哭了起来吗?
小姑娘仰起脸来,珠泪蒙蒙的眸子努力的想要看清眼前男子的样貌,“我十二岁的时候,被兄嫂卖了给林家做丫环,就为了小侄子开蒙,要交给先生的束修……”
裴东明呆呆站在当地,大气也不敢喘一声,驰马杀敌的时候,他从来没有遇到过这种难题,也从来没有觉得自己是个没用的人,可是军师替他定了书香的,他上街替她置办家常穿的衣服,才发现……原来自己穷的叮当响。
这些年,他差点忘了这件事。
“其实家里有钱,替小侄子交束修的钱还是有的,我心里清楚,不过是爹娘一死,兄嫂不愿意替我出嫁妆,这才将我卖了给人家做丫环……亲人待我尚切如此,何况外人?”
她抽抽咽咽的哭,上气不接下气,“……林府富丽堂皇,金银古玩,美味佳肴,绫罗绸缎,这些都与我无关,这些我都不爱……我只想要自由……”
呼吸过前世自由的空气以后,再被当作鸟圈在笼子里,这种由人摆布命运的痛苦,是无处可说无以言述的。
“……你送我的衣服,还有簪子,我很喜欢,很喜欢很喜欢……这些都是我的!”
裴东明一颗心提起来又落下去,几乎砸在地上摔的粉碎,这会听到她的话,那发自内心的欢喜便一丝丝从眉眼间满溢了出来,炯炯双目热热的粘在她身上,上前去一把连人带被子捞在怀里,重重在她泪意模糊的面上连连亲了好几口:“媳妇儿哎——”你真是我的心肝肉啊!
他的小媳妇儿这会大大方方伸出两条雪臂来,圈住了他的脖子,“这些衣服连你……都是我的!”说完重重在他额头盖了个章子。
裴东明一颗心都醉了。
什么才是最重要的?
活过两世头回成亲的书香对恋爱这课题可能一知半解,对婚姻也全然不懂,不过她觉得,有个人巴心巴肺的对你,就应该知足,就应该珍惜。用文艺一点的话说,叫“不如怜取眼前人。”
她在裴东明的阻碍之下,无数次拍飞摸上来的爪子,最后终于将衣裙穿好了,又喝了两小碗白粥,吃了一个咸鸭蛋,连辣辣的咸菜丝也极对胃口,自动自发的收拾了碗筷。
昨晚她是蒙着盖头坐着马被迎回来的,此刻才有机会细细瞧了瞧住的地方。
这是一个小小的院子,正房外加东西厢房,她们的卧房就在西厢,东厢空着,两个人都身无长物,东厢里只摆着一架竹床,似乎是夏天摆在外面乘凉用的。
正房拿来做了厅堂,只摆着方桌与几把椅子,书香在里面转了一圈,满意的点点头,厅堂大可以叫一桌人来搓搓麻将……不过她对这个东西实在不在行,也就想想而已。
院子很小,还有一间厨房一间闲置的库房,连米缸面瓮都没有……裴东明在小媳妇儿兴致勃勃的拖着他在巴掌大的小院子里转悠的时候,满面惭色的解释:“等我发了饷银,就马上置办这些东西。”
书香满意的点点头:“觉悟好就是好夫君呐!”穷点不要紧,要紧的是要有向组织汇报的端正态度,向领导上交全部收入的决心……还有一颗肯负责任的男儿心。
裴东明原本还以为小媳妇转一圈会脸黑,哪知道她越转越开心,最后扒着小院子的门往大街上瞧,兴致高昂。
他大大方方打开院子的门,拉着媳妇就要往外走,书香欣喜的都语不成句了:“可以……可以出去玩?”
裴东明朗朗笑出声来,大掌在她脸蛋上使劲揉了两下,她激动的表情太讨人欢喜了。
“有何不可?你又不是坐牢,怎么不能上街去玩?”
书香高兴的眼睛都要放出光来,恨不得捧过来裴东明的脸狠狠亲几口。
在林府高墙之内的四年形同坐牢,难道如今自己是要刑满释放了么?
裴东明拖着她出来,回身关好了院门,看着小媳妇高兴的手舞足蹈的样子,打从心里生出了满满的欢喜之意。——这分明就是个小孩子,还没长大啊。
响水城是百年老城,占地颇大,各色小摊小贩的货品多粗糙不堪,连果蔬也只有数得着的几样,客栈酒家商铺多是以服务城内驻军为主,因此所卖的东西大多以实用为主。
说起来,这座城其实就等于是一个大的驻军营,整个城池一分为二,东面是连绵军营,西面是百姓住家,摊贩商铺,市井烟火。
书香跟着裴东明在街上一路走一路看,见这街上虽然年轻女子不多,但出来的大多数风风火火,嗓门洪亮,身体健壮,毫无京中大户人家那种从上至下的绮丽文秀之色。
这是一个截然不同的世界。
大约是她打量那些女子们的眼光太过直接,裴东明生怕她不喜这些女子的作派,或许会觉得此地的妇人粗蛮,连忙解释:“边城不同京师重地,每年打仗的时候,城中妇人都会有人组织救护伤兵,或者帮助火头军煮饭煮茶,有时候战事紧张的时候,还会协助守城……所以……”
哪知道书香主动伸出手去,握了一下他的大手旋即松开:“我倒觉得这样更好。比起坐在深闺等着战事结束,不如尽自己所能,大家一起守城来的更有意义。”
一位大嫂追着一个淘气的小子从两人面前旋风般刮过,那大嫂的嗓半洪亮,响彻了半条街:“小兔崽子你往哪里跑?”
书香笑的合不拢:“这些大嫂们真……真好。”
不被禁锢,没有许多条规,自由自在的过着朴实的小日子,呼儿唤女,喜笑随心。
是真的好。
裴东明与她并肩而行,此刻心神激荡,不由伸出手去,隔着袖子使劲的捏了一把她的小手:“娘子真是天性豁达……”他原还想着,有些事情说不定她不能接受,又或者年龄小,万一哭闹……哪知道她旷达至斯,真是令他越来越庆幸当初不曾看走眼。
二人携手逛了一圈,书香在各个小商贩面前皆恋恋不去,兴致勃勃的拿起木刻的簪子来,抚摸着上面的花纹赞赏了一番匠人的手巧,在小贩热切的目光之下歉意的放还,又站在卖馄饨的小摊子面前,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感觉到元荽的香味在鼻端,裴东明摸了摸荷包,自忖请一碗馄饨的银子还是有的,拉着她想要坐下来,却被她笑着拖走了。
她拉着他的胳膊小声道:“我只是想闻闻味道,肚子又不饿。很久以前,我就想这样在街市间自由的行走了,闻一闻市井百味,可惜一直没有机会。”
裴东明:“娘子,就算为夫再穷,一碗馄饨面的银子我还是有的。”
书香笑咪咪诱惑:“其实……我们可以买菜回去自己煮,好像我自己应该还会煮饭吧?”
离开灶台太久,不知道手艺有没有生?
于是两个人跑去买米买菜,哪知道途中碰到了雁儿。
雁儿今日打扮的甚是整齐,只是身上还是昨日那件新嫁衣,身边跟着一个面相老实的男子。
她看到书香,惊喜的上前打招呼。本来往日二人也不算熟稔,可是在一间房里里待嫁三天,又在同一天同一个婚礼上出嫁,婚后再见,竟然难得的觉得亲近了几分。
雁儿瞧见书香身上的新衣新裙,虽然布料与在林府完全不能可比,可是女子总是对衣裙的诱惑总是不可抵御。
她扯着书香追问:“这套衣裙是你夫君买给你的?”
书香点点头。
难为裴东明竟然是个极为细心的人,连新婚第一日的穿着都替她打理好了,这一点她打从心里觉得温暖。
雁儿回头便站在了那年轻憨厚的男子面前,一脸的不愉:“夫君,你看书香夫君都替书香买了新衣新裙,你怎么不给我买?”
那一脸老实的男人讨好的拉着雁儿的胳膊小声道:“娘子,咱们成亲是好生过日子的,书香的夫君就是个败家子,军饷早都换了酒钱花光了,不过面上光,才给自己媳妇儿买了一身新裙子。过日子是要勤俭持家……”
败家子裴东明被人当着面打击,一脸不在自的转头去瞧自己的小媳妇儿,却见她背着雁儿向他眨了眨眼睛,一脸调皮的模样。
……她这是一点气也没生?
裴东明就不信他的命这么好,娶回来的小媳妇儿这么好性子。
不会是装的吧?
那老实男子瞧着憨厚,但嘴头子甚是利落,没一会功夫,雁儿便被他哄的不情不愿与书香道别,跟着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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