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珠将三十六片细薄的金叶子小心的放入手中,掂了掂:“比给老尼的那些金铸钱要沉一些,大概有五六两。”
“不错了,日后换成银子仔细些用,够我们用上一段时间。”
以前小姐何曾在意过这点小钱,如今却想着换成银子省着用,瑞珠本来还高兴的心情,又变得心酸起来,她不敢在小姐眼前露出神态,只得拿出向老尼借来的针线,低头挑着肚兜好的地方剪下来,飞快给小姐缝了只荷包,将金叶子装进荷包里。
檀婉清看着被寒雨打湿一片的窗户,只觉浸骨的冷,这个被褥有剌鼻的霉味,陌生的没有一丝热气的屋子,手脚如抵冰块,除了心口处,骨肉都冷得刺骨。但与前些日子的境遇相比,她倒宁愿活在这种光景中。
想到以后会越来越好,心情慢慢放松下来,加之多日疲累,困意很快涌了上来,原以为会是一个不眠之夜,但一合眼,便沉沉睡去。
陷入梦乡的檀婉清万没想不到的是。
身处的破败草屋古庙,早已被十几黑骑兵团团围住,直等着一声令下冲进去捉人,直到那穿着盔甲的男子驾着马来回绕在那点橘色光晕窗前,似突然改了主意般抬手阻止了几人。
雨中的马不适的发出几声嘶鸣。
他骑在马上,顶着冷雨不言不语盯着窗看了很久,才回头点了手下两名夜不觉探子,指着窗户冷声道:“给我盯住里面的人,我要知道她所有行踪,去了哪里,都做了什么。”
第4章
夜雨过后,窗外传来鸟儿清脆的叫声。
昨日来时天色已晚,两个人来时匆匆也没有细看,待早上光线清楚了,方知昨夜老尼话语中的苦楚,不到万不得已,谁又舍得背井离乡,离开半辈子的居所呢。
因这古庵实在太破旧了,正殿是供奉之所,已是缺砖少角,斑驳不堪,后面僧尼居住的低矮的南房就更破旧,老尼昨夜还把自己住的地方让给她们安置,自己则在漏了雨的房中屈就了一夜。
瑞珠从外面端着碗进来,看了眼屋顶斜掉的横梁连连摇头低声道:“小姐,怪不得那老尼要走,我还当她得了咱们的银子,不想再待了呢,原来不是。”
“刚才出去看,房子整个大梁都是歪的,今年冬天若雪厚些,说不定要塌掉呢。”
瑞珠“啧”了一声,边说边将碗放在桌上。
“她若真是贪财逐利,也不会一个人待在这清苦之地了。”檀婉清整理了下两人少的可怜的家当,擦了手坐下,看了眼桌上的食物。
海碗里几块黑乎乎的黍面饼,一小叠酱色咸菜,再无其它。
“厨房里的米缸是空的,就剩几把糙米和一小瓢黑黍面,就是咸菜还是坛底划拉的,连点油星都没有。”瑞珠有些抱怨。
“行了,有东西填饱肚子就不错了。”檀婉清伸手将粗面的黍饼拿起来,放到嘴边咬了一口,又拿起筷子挟了一根分不出什么野菜根茎的东西放在口中,慢慢的嚼。
瑞珠听罢只好跟着坐了下来,看着小姐一口口咬着那黑乎乎带着馊味的杂面饼,吃着咸喉了的菜根,一时间忍不住用手抹了下眼角,想到小姐不久前的锦衣玉食,再到现在这般吃糠咽菜,总觉得难受,心里就想着这么会变成这样,小姐不应该是这样。
檀婉清看了看莫名其妙掉泪的瑞珠,拿着筷子的手一顿,挑眉诧异道:“这菜虽然不爽口,但你也不至于嫌弃的哭了吧?”
瑞珠当即把泪一擦,拿起一块黍饼:“小姐都不嫌弃,瑞珠有什么可嫌弃的。”说完狠狠咬了一口道,也不知跟谁堵着气。
吃完了饭,老尼翻出了一些以前女尼出家前留下的衣裳,檀婉清两人穿的还是山贼身上扒下来的衣服,实在有些不伦不类。
瑞珠将衣物拿回了屋,翻翻拣拣一通,都是些粗衣粗布,还有打了补丁的,被虫蛀的洞眼,这对一直掌管着小姐精致衣裳手饰的瑞珠来说,简直粗鄙极了,连檀府里的最低等的丫鬟小厮都比这穿得好百倍,这样的东西小姐怎么能穿出门呢。
檀婉清却觉得不错,粗衣宽裤,用来掩饰身份最好不过,只是衣服放的年头太久,一股呛鼻的霉味儿,需得洗洗才能上身。
瑞珠哀怨的抱着衣服出去了,檀婉清却是寻了老尼向她打听了下周边的城镇,离开古庵,人生地不熟,她们还不知哪里有可落脚的方。
老尼想也不想,便道卫安城可去。
这益洲地界虽大,但论起太平,如今还是要数卫安城那块儿地段,不仅城墙高耸结实,城内还有官军驻守,听说周边不少商户都投奔过去,想来两个女子到卫安城落脚,是最适合的。
且卫安城离这里不算远,两天的脚程,若坐驴车,赶些一日便到了。
檀婉清也没其它选择,便打算去看看。
她们没有等到中午便换上半干的衣服,庵中已没米没粮,再待下去就要饿肚子。
下山的路倒也平坦,过了条河,岸边有几家零零散散的庄户,老尼虽一直待在半山庵中,但对这些庄户人家的老人颇为熟悉,大概都是曾到庵里上过香的村民。
村里人丁不多,赶路用的牲畜稀少,老尼寻着一家好说歹说,并掏出些零碎钱,总算雇得一六十多岁的农家老翁的驴车使和。
三人当晚借宿在农家的空厢房,打算第二日一早便起程。
待进了空厢房,两人转身便与老尼道谢。
若不是师太与村民认识,兵荒马乱的世道,她们两个陌生女子,就是给再多钱,人家也不会随便答应下来,老尼如此照顾,再三感谢都是应该的。
自己的一番好意被人受领,老尼心下也妥贴,又见她二人言语亲切,并无什么贵人的架子,晚上三人住在厢房小屋内,便对两人稍微指点,像她这般年纪大的老太,出门在外倒也不惹人眼,可两个年轻女子就不同了。
尤其是两个言行举止一看便知是大宅里娇生惯养出来的主儿。
那小丫鬟倒也罢了,涂抹上香灰,扮个农家女尚可,可这主子,老尼瞅着却有一丝犯愁。
就算换了身粗衣,涂上香灰,可一举一动,哪里能是一层灰掩得住的,这要在贵人里扮扮丑还能蒙混过去,可是放在土生土长的农家人当中,便是违合,便是扎眼,老尼侧目端量来端量去,终找出些端倪,拿香灰又涂了涂她脖子与手,矫正了下走路的姿势,又让她遇人拼命压下脖颈,最好压的低低的,这般弯了三分脊梁,多了几分卑恭曲膝才好了些。
好在这贵人极听人言,学得很快,立即便有了样子。
第二日天不亮农家翁喂饱了驴,便赶车上路,知道有人要到卫安城,邻村母子二人一早便央求搭了顺风车,一车六人挤的满当当。
搭车的母子是三十里外庄子里的农户,妇人身着一件破旧的红袄,原本的鲜艳洗的发了白,脸色也蜡黄,提到自己的庄子,面上更是凄苦,眼圈红通通的,赶车的老翁也跟着叹气。
这世道山贼出没,瓦刺猖獗,一旦进了庄户,那庄里的百姓就倒霉遭了殃,妇人的牛头庄便是前不久被屠了,好在这母子二人在外走亲,才保下命来,可惜家里其它人没逃出来。
“他老叔,你们庄子里人就没想过迁走?那群畜生这次屠了我们牛头庄,说不定下次又冲进来,你们庄子又离我们那么近……”那妇人边擦眼泪边道。
“怎没想过?”老翁甩了下鞭子,“可这一村子的人几辈子的土地家什都在庄户里,那都是命根子,哪能说迁就迁,就算迁了,上哪安家落户去?这世道一旦无家可归就成了流民,说饿死便饿死了,还不如守着祖宗的地,活一天算一天……”
“我听说不少流民都跑到卫安边城去了,那边城卫墙又高又厚,不用担心瓦刺冲进来,还按人头分米粮和土地农具,开出来的地归自家,只要往城里交一点粮。”妇人的儿子是个十二岁的男娃,看着却已经是半大小子,此时正与老翁一人一边坐在车前,这一路来,听人说起不少事,此时忍不住插口道。
“那怎么行?”老翁道:“到了那里落户就成了军户,家里壮丁要被拖去当兵,祖祖辈辈都脱不了军籍,不行不行。”老翁头摇的像拨浪鼓。
可那妇人却是想开了,自言自语道:“怎么不行,总比被屠了庄子好,不用提心吊胆,还能吃饱穿暖,要是我们庄子还在……”说完又忍不住眼圈发红。
“娘,别哭了,当心眼晴肿。”
“是啊大妹子,你们娘俩卫安城里有亲戚,日后住在城里,可是让人羡慕,卫安城可是个好地方,听说去年新上任镇守卫安城的守备,曾领军斩首了八百多个瓦刺人头,厉害的紧呢。”
“是谢大人!”半大小子正是崇拜英雄好汉的年纪,闻言立即兴奋道:“我和我娘一路听好多人都在讲,说谢大人手下兵马悍勇无比,打得那些瓦刺鞑子望风而逃,还抢了那些贼人好多粮草,大家都说卫安城内外有他老人家坐镇,家家户户都放心了。”
“哎哟,这可好,你娘俩进了城有福了,这兵荒马乱的有一处安身之地可不容易。”那老翁羡慕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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