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风点头,其实他知道当她看到这些画稿的时候,肯定会这么问,既然他愿意画出来,那么他已经愿意告诉他,他的真实身份。
“嗯!”
“那为何你和他们的称呼不一样?”他自称为草民,他明明也是和他们平起平坐的皇子,为何有得却是这么一个称号。
楚风幽然地笑笑:“因为我现在不是皇子,我现在只是凤栖庄主,这是我最大的一个身份,其它,我是一个普通百姓。”
“为什么?”陶菀觉得这期间肯定有很多故事。
“我是楚国三殿下,只是,我不祥!”楚风简单地说出这几个字,“所以一出生,我是平民。”
“为什么?”
楚风摊开自己的手,婚姻线有一个红色的痣:“你或许不知道,在楚国一直流传着,手心有红痣者不祥,会给楚国带来灾难,若是出生,必当处死。但是,我福大命大,没有死。”
“为什么?”陶菀觉得她是十万个为什么,对这些很是好。
楚风拉起陶菀的手,摊开她的手,男左女右,同一个位置各自有红色的掌心痣:“因为皇寺的方丈说,我不能死,因为我要等一个女子。为防止灾难发生,只能降为平民。”
陶菀听着他半真半假的解释,也不多说什么,但至少她感觉到,她手心的红痣不能让其他人发现,不然可能会带来杀身之祸,他是皇子,能够免于一死,但她什么都不是。
“吼吼,原来我们还挺像!”陶菀笑着说道,“咱两都是被抛弃的孩子啊!”
“菀儿,你究竟是谁?”楚风第一次正面向她问出了久久缠绕心间的疑问,他太想知道,她像一个谜。
陶菀如说人般,假意捋了捋那虚无的胡子,清咳两声:“说来话长啊!”
楚风望着她的动作,面色很是柔和:“说吧,我有的时间听你说。”
陶菀端起桌的茶杯,轻吹,抿了两口:“楚风,也许你们是我的祖先,只是你们这个朝代我并未在史见过,我大致翻过你们的史,你们的存在大概是在我们隋朝之前,但却是一个不被记载的一段历史,或者说是一段被遗忘的历史。也说你们和我的时差至少有一千多年。”
一千多年?这是多么遥远的距离。楚风听着她的话,感觉天谈,却也并未打断。
“你们于我们来说,差别很大。从生活,你们还在用蜡烛,我们却已经用了电,至于什么是电,怎么造电,别问我哈,我研究过。你们靠骑马,坐马车,来行走。而我们是靠火车,汽车,飞机,船,路跑的,水开得,天飞得,都有。而且速度要你们快很多很多。你们需要行走两三个月的路程,我们那儿也许只需要一天行!是不是觉得很不可思议?”
楚风颔首,这样的速度,是他们难以达到的一种程度,是要靠多少人的智慧才能弄出这么先进的东西呢。
“至于其它的呢,我们坐在家里便可知天下事,一切近在电脑!至于这是什么东西,你应该有见过,是之前我搁在桌子的黑漆漆闪着光的东西。”陶菀划着解释道。
楚风应声,那个所谓电脑的东西,他见过了,很是神。
“它需要电,但这儿没电,所以过不了多久,我不能用它了!”陶菀叹了口气,“哎!”
“你的意思是,它发出的光线,是电所致?”楚风如好宝宝地询问道。
陶菀点头,这娃还算聪明。
“总之呢,我们和你们的差距很大很大,男不可娶二妻,不然是犯法,重婚罪。”
“你当初说的男女平等?是这个吗?”楚风还记得那日她的说教,野花家花香,家花野花长。
“唯一没有差别的是食物,你们这儿的东西也很好吃!”陶菀说着说着又扯到了吃的,说得时候,还不忘吞咽口水,“晚给我做好吃的呗?”
楚风点头同意,看在她说了这么多神的事,好好的犒劳她一下,但他依旧还是好,她是怎么来这儿的:“你是如何来到这儿,又成了陶成的女儿?”
听他这一问,陶菀的心情瞬间变得低落,要不是她不赌气,一个人离家出家,不会这么孤单了。
看到她落寞的神色,楚风温和地说道:“若是不想说,不要说呢。”
“不是,我赌气,离家出走,一个人出去旅游,爬山的时候,不小心跌落,落到了这儿,是陶成的女儿和她的丫环救了我,然后陶菀死了,我顶替了!”陶菀故作轻松的说道,心里却很是难受,她那天干嘛要和嫂子赌气,嫂子不也是为了她好吗,不想让她一天到晚趴在电脑,不想让她挑食……
楚风温柔地望着心情忧郁地陶菀,伸手将她抱在怀里:“是和你哥哥嫂子赌气?”
第六十三章 打情骂俏
陶菀一脸惊讶的望着楚风,除却秀英,并没有人知道她还有哥哥嫂子,警觉性立刻提高,防备意识也开始渐生:“你怎么知道?”
他看到全身都成防范状态,宠溺的刮了刮她的鼻子:“你说呢?你难不倒不知道自己有个很不好的习惯?”
“什么习惯?”她不好的习惯多的去了,只是这和他知道哥哥嫂子的事有什么关系,她仰着头睁着一双清澈美丽的大眼睛不解地望着他。楚风看着她如此纯真的模样,心越发沦陷,他甚至觉得自己快要控制不住自己了:“你呀,习惯自言自语,而且还会说梦话,有时候一旦聊得欢了,会口无遮拦……”
陶菀惊讶的捂住自己嘴巴,难以相信地望着他,结结巴巴地反问道:“我有这么糟?”
“这要问你自己了!”他柔和地望着怀的女孩儿,她有太多他遇见过的女孩子不一样的性格,她可以大大咧咧,她可以不要矜持。
陶菀歪着头,也不去理会自己现在正处在某人的怀抱,回想着她的这些破习惯,在什么时候发生过,可绞尽脑汁都不曾有发现一点迹象:“我不记得耶!你给点提醒呗!”她撒娇道。
她似乎渐渐习惯他的温度。
“你还记得你第一天来凤栖的时候,是在哪儿度过一个晚?”楚风一想到那日回来时,看到阵法,躺着他的娇妻,把他的鸟笼,宠物笼纷纷给拆了,烧了,更让他想不到的是,她竟然把她的嫁衣也给烧了,真是一个少见的新娘,当然她还是个怜爱仆人的主子,自己饿着肚子,却不忘给自己的丫环留下鸟蛋。
经她这么一说,她眉头染一层娇怒,娇眉一横:“都是你,要不是你不给我准备吃得,我的新婚怎么会过得这么凄惨,以天为盖,以地为铺。饿了,还得爬树掏鸟蛋……”说道后面,越说越委屈,整一个受气的小媳妇。
楚风看着她一颦一笑,一哭一闹,心里更加不好受,有些事,他必须要加快脚步,不能再这么深陷下去:“好,是我的错,当初我不应该丢下你一个人。”
陶菀频频点头:“是呢,是呢!”忽地,她娇呼一声,“我记得你,那日成亲拜堂的时候,你明明坐在角落,却故意不出来,是不是?”
“你想起来了?”楚风并不掩饰,直截了当的反问道。
陶菀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大声地喝斥道:“我讨厌你,你竟然让我一个人应付那群人,让我一个人也罢了,你竟然还在一边看戏!”
楚风想到那日她让长歌找公鸡和狗的举动,还着实惊讶万分,当然很有兴趣看她一个人演下去,结果没想到她还不忘敲诈人,她真是个斤斤计较的女子,不让别人白看戏,当然还是个钱鬼,掉进钱眼里的女子,也不怕一身铜臭味:“那谁让你演戏这么出色!”
“切!”陶菀鄙夷地说道,“你丫的想看我出丑,直接说嘛!”
“哪有?”楚风又开始他的无赖狗腿风格,“为夫哪有这么坏,为夫一直都是很善良的,怎会舍得让你出丑呢!”
如今打情骂俏,似乎成了他们生活必不会少的乐趣之一,却也真真实实地加速了他们二人的感情,这让彼此都有些不适应。
原先两人都不想走得太近,各自都有自己的盘算,可又由于各种原因而黏糊在一起,相处的时间久了,有时候独自一个人的时候,心里不免有些空落落。
两人,都在朝着一个地方走去,即便有时候会想得收住脚步,却又情不自禁地往前跨出一步。
听闻,陶菀更加鄙视,她嫌弃地说道:“去去去,少给我说些好听的,姐无感!”
楚风打趣地问道:“那怎样才有感?”
“不晓得!”陶菀想都没想回答了,本来是只是和他斗斗嘴,没必要想太多的东西,也没必要想得太深奥,省得让大脑疲惫,不是吗?
“哦哦!”楚风假意烦恼地应了声,又不断地叹气,“看来为夫的路途很是遥远,娘子,你让为夫一个人来追随你,自己怎可以一动不动呢,好歹也要朝我挪动下呢!”
他的话,让她响起络一句流传的很广泛的爱情语言。
我们之间有100步的距离,你只要跨出一步,剩余的99步由我来完成。
他想表达的是这个意思,是吧?
纵使有千山万水相阻隔,她只要回头,跨一步好。而后注视着他缓缓走来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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