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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凰 (卫幽)


果然,安烈侯的脸色有些凝重,他沉默良久,终于说道,“这件事,我知道了。”
他低声叹口气,忽然又问道,“你最近和小三走得近?”
颜筝嫌弃地皱了皱眉,把颜夕称作小三这也太难听了,怎么说人家也是个玉雪可爱的肉包子啊!她点点头说道,“是啊,肉包子最近很粘我。”
从一开始的厌恶捣乱,到现在的亲近信任,完全说明真心是可以换到真心的。
安烈侯哈哈大笑起来,“肉包子?这个好!”
他十分满意地叫了好几声“肉包子”,然后说道,“家里的男孩子们一个两个都是这个德行,绝不能再让我们的肉包子重蹈哥哥们的覆辙,他不被再被他母亲耽误了。以后,你多将他带在身边吧。”
颜筝却摇摇头,“父亲,在后宅之中,兄弟姐妹之间的影响就算有也十分有限,何况女儿的处境……夫人是不会允许肉包子跟随在我左右的。”
她顿了顿,“不如父亲将肉包子送去国子监请名儒大学们教导弟弟如何?”
安烈侯府是有私塾家学的,但先生们都受着颜家的束脩,怎么可能对颜夕严厉教导?何况,有廖夫人在,肉包子也很难不长歪。
而国子监的先生们则不然,他们受着天子俸禄,不需要巴结任何人,这样才能真正地让肉包子学到知识,得到锻炼,有所成长。
安烈侯听了,觉得这确实是个更好的办法,不由点头,“也好。”
他这些年来跟随永帝,将绝大多数的精力都放在了仕途上,没有好好地管教这几个孩子,结果后宅被廖氏弄得乌烟瘴气。大女儿就不提了,那是一段伤心往事,为了家族的脸面和利益,他只能当做孩子已经不在了。而长子,原本该是这诺达侯府的继承人,却被捧成了个不知天高地厚只懂小情小爱还自以为伟大的懦夫。次子纨绔跋扈只会闯祸。现在,就只剩下这个小儿子还尚算得可以改造。
而他能意识到这一点,还都要感谢筝筝这个才来没多久的女儿。
也不知道为什么,安烈侯总觉得这个孩子与自己有着天生的缘分,她的脾性很合自己的口味,不论是才能还是智慧,都颇有自己的风范,虽然才相处没有多少日子,但却像是在一起磨合了许久了一般。
他想,这就是血缘的神奇之处吧,这么一看,他就越发觉得这个女儿漂亮顺眼合心意了。
天色已晚,颜筝见目的达到,便也不再多说,起身告辞。
在她心里,安烈侯一直都是一个非常有智慧的人,许多话不必跟他说得太透彻,他也能一点就通。所以,她并不担心,破坏了颜朝的婚事,颜家与永帝的结亲就需要用她嫁给景王去弥补。她知道,就算没有这次联姻,颜家也会越走越强,成为皇城数一数二的贵族名门。
私心里,她甚至更希望颜家莫要沾上与皇室的联姻,因为在前世,成为后族,才是颜家被灭门的主要原因。
就这样过了几日,宫里要颜筝去当安雅公主伴读的旨意便下了来。
她在这家里,除了父亲和肉包子,也没有别个亲近的人,所以倒也没有什么好耽搁的。她跟肉包子交待嘱咐了几句,留给他一些好玩的玩具几本有趣的书,又私下里跟安烈侯聊了聊,便拿着收拾好的行礼,由安烈侯亲自送进了宫。
安雅公主原是跟贤嫔娘娘一块住的,前两个月永帝赐了新居给她,正好这几日才陆陆续续搬过去了,正是一个人寂寞无聊至极时,盼来了颜筝后,她的小脸乐开了花。
她拉着颜筝的手臂道,“筝筝快来,跟我先去见过母妃,下午我带你逛逛御花园,你头一次来,肯定没有见过这么大这么美的地方,一定会喜欢的。”
颜筝苦笑起来,她心想,御花园的确很美,前世她初进宫时也是欢喜的,但后来与缪太后数次交锋少帝不顾事实,只一味让她忍让之后,她却觉得御花园再美也不过是一座埋藏鲜活生命的囚笼。
这整座宫,都散发着令她厌恶的气味。
若不是为了她所珍视的人,她是绝对不会再来这里。
安雅公主见她沉默,以为她只是不好意思表达欢喜,便说得更起劲了,“最近天色渐暖,花园里除了开得最好的腊梅,居然还有迎春花!筝筝,春天马上就要来了呢。”
颜筝一边点头附和,一边小声问道,“我来了这里,不需要先拜见皇后娘娘吗?”
自从洛王的尸首被找到之后,后.宫的格局便就变了。
姜皇后虽然没有自己亲生的儿子了,但宁王却记在她名下,如今是朝中炙手可热的储君人选。皇贵妃闵氏虽然颇受恩宠,但唯一的儿子洛王已经没了,她手中没有砝码,自然也就失去了与人夺嫡的资格。贤嫔燕氏虽然仍旧在宫里不咸不淡地过着,但她生下了一双儿女,都是永帝心头疼爱的子女。
没有了洛王这个最强有力的竞争者,不管是宁王还是景王,都多了不少支持他们的人。而皇后娘娘和宁王这边,因为占了一个嫡字,所以,拥护他们的人更多一些。
按照前世受过的宫斗法则,颜筝觉得,至少应该先去跟皇后请个安,这才能避免以后被寻衅。
但安雅公主却摇摇头,“皇后娘娘病了,已经好些日子了,她免了众人的晨昏定省,所以咱们不必过去向她请安。”
她笑着道,“好啦,赶紧走,母妃说会亲自准备拿手小菜等我们一块用膳,再不走菜都要凉啦。”
亲自准备拿手小菜?颜筝好奇,便跟着公主脚步飞快地往贤嫔的宫殿走去。
贤嫔的月雅殿住得偏僻,但占地却不小,里面亭台楼阁水榭假山一样都不缺,论景致倒是极美的。
贤嫔出身不高,小时候曾在乡下的外家待过,不知怎得居然学会了农耕。
先前曾听安雅公主提起过,贤嫔在月雅殿内开垦了一小块菜地,据说亲自播种浇水,等到收获的季节,就用亲自种下的菜给儿女们做一顿拿手的家常菜,原先她是不信的,史书上也没有提及过,但今日亲眼所见,她确实有些目瞪口呆了。
安雅公主却很自豪地说,“筝筝你今日有口福了,我母妃烧的菜那水平可是一绝,连父皇都赞不绝口呢。”
她拉着受到震撼的颜筝进了月雅殿的花厅,果然已经摆好了一桌菜。
贤嫔笑着向她们招了招手,“你就是筝筝吧?我听陛下提起过你,说你是个特别好的孩子。我家安雅也很喜欢你。来,快坐下,就像在家里,随便一些,莫要拘谨了才好。”
颜筝心下暖洋洋的,眼中隐隐有些酸涩和一种想哭的冲动,贤嫔,就是她前世的外祖母啊!
她还记得年幼时被母亲带进宫,每一回外祖母都亲自将她抱在怀里哄着亲着,临走时再赏赐一堆东西。只可惜,在她四岁那年,外祖母得了一场重病之后,就去世了。当初一别,已有快二十年了,如今再见,恍若梦中。
一张八仙桌,四副碗筷,一桌家常菜。
安雅公主问道,“哥哥呢?怎得还不来?”
贤嫔笑着道,“说好要来为筝筝接风的,该快要到了,不急,再等他片刻。”
正说着,珠帘攒动,一个深蓝色的身影在铃铃铛铛中进了来,正是景王元融。

  ☆、110 作诗

景王笑着跟颜筝打过招呼,便落了座,“母妃今天烧了什么拿手好菜招待颜二小姐?”
一边说着,一边已经举起筷子往盘子里去,他倒丝毫没有将颜筝看作外人,毫不介意将他最放松的状态展露出来,不过片刻,好几筷子的菜已送入他口中,“好吃,好吃,颜二小姐你也多吃一点!”
安雅公主看了眼她毫无形象的哥哥,又看了眼身旁的颜筝,又是好气又是好笑,“我哥哥他平时不是这个模样的,一定是母妃烧的菜太好吃了,他实在没有办法忍耐。筝筝,你可千万别介意啊!”
贤嫔也十分无奈,“融儿你这吃相也不怕吓到筝筝……”
景王笑着说,“我若是在母妃这里也要端着的话,那岂不是太没意思了。再说,我又没有做什么……”
他转过头对着颜筝问道,“颜二小姐你不介意的对吧?”
颜筝连忙点头,“当然。”
在不明真相的群众眼中,景王是个温润优雅的男子,他有天生的贵族气质,举手投足像礼法书中写的那样规范,是整个皇城公子们的学习样板。但她却知道,私底下的景王十分随性,他不拘小节,喜欢说逗人笑的俏皮话。
眼前这个他,才是景王的本来面目。
贤嫔别有深意地看了他二人一眼,便只笑笑不再多说,“来,筝筝多吃一点。”
颜筝也不客气,每道菜都使劲往嘴里塞,心中别提有多么满足了。久远之前的记忆里,也曾有过这样四人围坐在一块用膳的时光,但那时她太小,那段时光也太短,匆匆地过去之后,就再也没有了。谁能想到,竟还有这样的一天?
用过午膳,景王便离开了。
安雅公主看贤嫔也有些疲倦,便拉着颜筝回了自己宫中。
颜筝对安雅公主的喜好十分了解,事事处处都顺着她的意,但又不过分地谦卑,就像是真正的朋友那样相处,令安雅公主十分开心,觉得这是遇到了真正投缘的朋友,两个人的感情一日千里,没过多久,便像认识了一辈子似的形影不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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