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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门医色 (舒长歌)


  安荞一把将皇长孙抓了过来,叫大牛来帮忙摁住,然后把匕首抽了出来。
  皇长孙看到那锋利的匕首,吓得差点连魂都飞了,急得大喊:“你们要做什么?我可是皇长孙,你不能伤我……不,别杀我,我不要娶你了,以后我见着你一定会躲得远远的,再也不跟你跟前晃了,我说的是真的,我一定啊……”
  安荞嫌这人聒噪,随手撕了块布塞进其嘴去。
  被撕了块布的某大牛:……
  安荞早就发现皇长孙有些不对劲,脖子侧边那里竟然有块凸起,而那块凸起看起来像块旧伤疤,想必那里曾经受过伤。
  可就算是受了伤,那里也不至于凸得那么高。
  给安荞的感觉,那里头似乎有个小生命,而皇长孙之所以好色,就是受这小生命的影响。
  果然把那块凸起划开,里头露出来一只狰狞的小虫子,看起来与百足虫十分相似,每一根足都深入皮肉当中,甚至有些直接伸入血管当中。
  安荞眉头皱了起来,将从天毒体上取来的一瓶子拿出来,拿针挑了一小滴抹在小虫子背上。
  不过片刻小虫子突然挣扎起来,一根根足收了回来,吧嗒一下落到地上,满地打着滚,只是没多会就没有了声息。
  皇长孙看着眼珠子一凸,虽然不知道安荞划破他脖子是做什么,可他能感觉得到,这条虫子就是从他脖子上掉下来的。
  只是脖子上为什么会有虫,并且还是活着的,看起来还是真恶心。
  皇长孙浑身抖了抖,最重要的是好可怕。
  大牛几人看着也是一脸惊讶,这人脖子竟然长有虫子,而且还是这么长一条,看起来还真是恶心。
  没多会金太子赶来了,带了整整五万两黄金票子。
  安荞接过来看了看,上面戳了一下大大的雪字,是这一片大陆通用的银票,便笑眯眯地接呐了,完了丢给金太子一瓶治疗外伤的药。
  “你家熊孩子之所以会变成那样,是因为脖子上被人种了一颗虫卵,完了这虫卵长出虫子,在它脖子上扎根,喝了他的血后产生的排泄物有毒,就是因为这个毒,你家熊孩子才痴迷于男女之事。”安荞指了指地上的虫子,好在发现得早,若是再晚一些,这虫子就会下卵,再变成虫子,到时候可就不好说了。
  金太子一脸狐疑,不太相信这鬼话,可见自爱熊孩子一副被吓到又恶心到的样子,不免就有些狐疑,难不成真是这样。
  又问了一下身边几个亲信,得到的答案都是一样的。
  “本太子姑且相信你,只是为什么会有虫子呢?”金太子一脸疑惑。
  安荞淡淡地说道:“这东西不是寄生虫,哪怕遇到顶多吸点人血,不会选择寄生在人体上。只有从破壳开始就一直寄居于人体的,才会选择继续寄居于人体里面。我提醒的只有这么多,剩下的就要看你自己了。”
  金太子面色沉了下来,却不是针对安荞,而是另有其人。
  安荞见没有自己什么事,就背起五行鼎继续赶路,打算趁天黑前离开大金国京城。
  都什么人呐,竟然往人身上种这样的虫子,真特么恶心。
  杀人不过点头地,真要看那皇长孙不顺眼,直接杀了不就得了,偏生就是不直接杀,往人家身上种恶心的虫子,让人家好好的一个半大的小子,愣是自己把自己作死在床上。
  才十六岁的少年啊,最后很有可能就是死在女人肚皮上,那结果简直了。
  算他们运气好,遇到她这个大神医,好心救了他一命。
  以后怎么死的不知道,但至少不会死在女人肚皮上那么丢人了吧?
  安荞觉得自己做了一件大好事,甩了甩上的银票子,不知打哪抽出个防水的袋子,往里头一装,然后塞到了怀里头去。
  等回去就换成金子,然后存放在地下宫那里,留给子孙后代使用。
  黑丫头一边走一边盯着安荞的怀里看,等出了城门终是忍不住开口:“胖姐你真厉害,随便动动刀子,就得了五万两黄金,真心黑。”
  是真厉害,也是真黑心!
  安荞瞥了她一眼:“我跟你讲,你嫉妒我也没用,我这叫有真本事,懂不?换成是你,你能一眼就看出那小子脖子不对劲?”
  这还真不能,要不然哪能不服气,早就自己去赚这银子了。
  黑丫头还记得十几年前,就是一个铜板也得计较好久,现在却五万两黄金就能随手得来,感觉都不太真实。
  也不知是十几年前的过去不真实,还是现在的生活不真实。
  “别不痛快啊,等你出嫁的时候,姐给你添多点嫁妆!”安荞一脸认真地说道。
  黑丫头就问:“五万两黄金么?”
  安荞翻了个白眼:“你咋不上天呢?”
  黑丫头:“等我死了,我肯定上天。”
  安荞:“……”
  为什么会这么想呢?难道不知道死了最有可能是下地吗?还真是个会幻想的小黑驴子。
  因为要背着五行鼎走,这一路上走得很慢,算着时间至少要走三个月才能到家。
  一路上见到不少死人,大多都是饥寒交迫而死。
  安荞不想承认自己是乌鸦嘴,可偏生六年前遭了大旱灾,旱情一直持续到现在,在过年前都不曾下过一场雨,也不曾下过一场雪,大多地方都颗粒无数。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了五年,原先还以为今年会继续,不想刚离开大金国皇城就下起了大雨。
  这是一场等了足足五年的雨,人们既期待又害怕。
  大陆的各个地方都开仓振粮,那些意图将粮食收藏起来的,严重的被判流放,再轻也要重打三十大板,这种强硬的手段下,没人敢把粮食藏起来,宁愿把粮食拿出来换银子,反正天灾过后银子还能用。
  倘若今年再不下雨,定然有许多地方没有办法再撑下去,到时候尸横遍地,甚至还有可能会出现人吃人现象。
  或许那种事情早就发生,只是没传出来罢了。
  这一场雨是人们所期待的,可也担心雨会一直下个不停,老话说久旱之后必有大涝,人们都怕会发生水灾。
  只是天公似乎作美,大雨仅下了三天就停了下来。
  人们所担心的大涝并没有出现,开春种下的粮食种子也不怕被大水冲走,只是这一次虽然没有冲走,可下一次呢?
  对下一次的雨水,人们既盼望又害怕,担心下一次会成水涝。
  安荞看了看雨后的天空,觉得天象还是可以的,最近这几天虽然还会有雨,但应该不会下太久,说不准还是三天那样。
  天空放晴,几人继续赶路,一路上倒是采了不少蘑菇。
  雨后的蘑菇一晚上就能冒起,若是仔细观察,会发现它们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长。
  只是遇到的毒蘑菇也不少,很多都是从尸体上长出来,安荞几人看到后都是一阵沉默。
  人为什么会有三六九等之分,很多时候人们都不太明白,可显然易见的,一旦一个人有了能力,很轻易就能凌驾于比自己能力低的人之上。
  虽然各处都在闹灾荒,可显然安荞几人并没有受到多少影响,上河村乃至整个丰县都没有受到太大的影响,因为在灾情发生的那一年,整个丰县的城门都关闭了,这一关就是整整五年。
  安荞家后山那片洼地开发出来后有六千多亩,全都种上了稻谷,因为地理位置的原因,那个地方温度偏高,一年能种植两次,收获也是极高,勉强能供应整个丰县的食度。
  只是粮食也贵得很,这五年上河村真的是肥得流油。
  而丰县运气很好地在上青河的源头,一直到上青湖那一段都不曾断流,因此干旱虽然使得很多地方收成不高,但也绝不是颗粒无收。
  与此相比较,成安府城的情况就不太好,为此蓝天锲还来过不少次上河村,为的是高价购买粮食。
  那些洼地讲真蓝天锲很是眼红,却不敢动什么歪主意。
  早在蓝天锲封王前,丰县就被荣王划分为顾惜之的封地,属于顾惜之的地盘。
  蓝天锲还没脑残到跟顾惜之抢地盘,哪怕丰县不是顾惜之的地盘,蓝天锲也没那个胆子去动,毕竟安荞等人太过厉害,讲真那就不是个人。
  再且蓝天锲还等着安荞回来,如果安荞再不回来他就得疯了。
  上一次明明就说好要给看病的,结果病还没看人就跑了,最后还一跑就是十年,连个影子都找不到。
  王府里的孩子已经多到住不下去了,纵观整个历史,说不定也没几个人跟他那么能生的,生孩子就跟下蛋那么简单,一个没注意就下了好几个,光是取名字就令人头疼。
  好在姑娘比小子多,否则真得吃死他这老子。
  阿啾!
  安荞打了个喷嚏,觉得自己被人给惦记上了。
  小心摸了摸肚子,听说有人打喷嚏,把孩子给喷早产了的,也不知道是真还是假。
  安荞虽然是个当大夫的,可生孩子这种事情是头一次,什么事情都觉得新鲜好奇,以前明明就懂得的事情,如今却变成一知半解。
  还真是一孕傻三年,安荞摸了摸肚子,又摸了摸自己的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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