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开春了,我们在果木中间,种上一些时令蔬菜。自己栽种的蔬菜,无公害,吃着好。”
墨九在园子里忙活。
今儿天气好,冬季的太阳格外暖和舒适,她让玫儿在园子里支了一张桌子,把织娘扶过来坐好,亲自将萧乾送来的铁观音冲上桂花,泡出一壶桂花乌龙茶,让织娘品着,看她腌菜。
为了口腹之欲,墨九很拼。
眼看要入冬了,蔬菜什么的吃着就没有那么便利了,她今儿大早就让人去集市上买了好些陶瓷的坛子,趁着季节腌上青菜、萝卜、大头菜、姜、蒜等等,又将一些青菜洗净晾晒,准备做咸菜干……
坐在藤椅上,她穿了件素淡的裙子,黑色的长发松松挽了个妇人髻,白笋似的手指一根根梳理着菜梆子,时不时扬起一串水花,带出一股淡淡的菜香,那一副认真的样子,织娘并未见过,她也从来不知自家女儿会做这些事情。
慢慢的,她目光就蕴上了泪。
“九儿,在萧家,你定是吃了不少苦头吧?”
墨九哪晓得她的心情?
回头一看,她笑,“还好呐。”
织娘审视着她,有些不忍,却还是长叹了一声,“你准备什么时候回去?!老待在娘身边……难免会让人闲话。出了嫁的姑娘,终归是婆家的人了。”
墨九一怔,没有回头,“再说罢。”
人在心情烦躁的时候,一定要有事做。尤其墨九,对于做吃的,她向来就当成一件高兴的事,并没有织娘想的那样复杂。
尤其如今,有了这么一个宅子,有了一个便宜娘,她突然就有了一种家的归属感。在她看来,人的精神领域里,归属感太过重要。一个人不管流浪到何方,不管经历了什么,只要心里有一个踏实的角落,有一个避风的港口,什么风浪也都不惧了。
以前她从盱眙到楚州,又从楚州到临安,因为没有娘,没有一个可以称为自己人的人,没有一个可以称为自己的地方,她始终觉得自己是飘着的,只是一个没根的浮萍。但在这里,她有了一个“亲娘”,虽然她丑陋衰老,可目光里的慈爱却真真切切的……
如此,她突然满足了。
于是做事也就有了意义。
她把洗好的菜放入坛子,把盖子盖上,又在坛檐浇上水,低头嗅了嗅,满意的拍拍手。
“这一坛好了,玫儿搬到边上去,换下一个。”
玫儿笑道:“姑娘,这样就好了吗?什么时候可以吃?”
墨九侧过眸子,“这一坛泡的,过两天就可以吃,那一坛腌的,这一坛酱的,得多等些时候……”
玫儿听她说着,咽了口唾沫,赶紧把盖子盖上去,把陶瓷坛子搬到角落里,又指了指那些鸭蛋。
“姑娘还要做松花蛋吗?”
墨九点头,“必须呐,我要为我的冬眠,准备食物!”
玫儿兴高采烈,“好哇好哇,我来帮你做。”
蓝姑姑也笑道:“我来调草木灰。”
一家人在一起做吃的,那感觉很是愉快,墨九笑吟吟地看着她两个,又看了一眼坐在阳光里的织娘,看微风撩起她帷帽一角时,露出来那一片狰狞的肌肤,心头突地一窒。
昨儿织娘说,当年她开始有失颜征兆的时候,月事就不来了,接下来,脸上就开始长痘长疮,容颜尽毁。
……她不由摸摸自己中了醉红颜的脸,觉得这已经够丑了,若毁成这般,可怎么活?
尤其她月事也没来。
晓得了这事之后,她向蓝姑姑打听过,她其实是来过月事的,就在她第一次逃婚的前几日,才刚过去。算算日子,也就是说,她有三个月没来月事。
虽然她暂时感觉不到身体有什么异常,但就算没有早衰一说,这个事儿对姑娘家来说,都得重视了。
若往常在萧家,她肯定会问问萧六郎。只如今两个人关系僵持了,她不方便找他,而且,她也不知道萧六郎在妇科方面,算不算得上千金圣手?
“噗!”想到萧六郎治妇科病,她冷不丁恶寒一下,有些想笑。
玫儿正在搅拌草木灰,看她发笑,不由一愣,“姑娘怎么了?”
墨九摇了摇头,含着笑低头教蓝姑姑包松花蛋,脸上笑容未退,院门口,沈心悦就大着嗓门在喊。
“小九,薛家小郎又来了。”
墨九起身看去,可不就是薛昉来了?不过他手上还拖着一条大黄狗,探头探脑地摇着尾巴,似乎不太敢进来。
“旺财!”墨九见到这家伙,有些兴奋,顾不得手上沾了草木灰,直朝旺财招手。
然而,往常旺财见到她都会扑过来亲热,今儿也不晓得怎么回事,一直摇尾巴,那四条腿就是不肯挪入院子。
“怎么了?”墨九走过去,蹲下身子,狐疑地看着这条傲娇的狗。
“不认识我了?财哥!”
旺财委屈地“嗷”一声,用无辜的眼神儿看她。墨九蹙着眉头,与它的狗眼睛对视片刻,不明原因,又抬头问薛昉,“财哥怎么了?”
薛昉讷讷道:“使君说,把它交给你了。”
“给我了?”墨九一喜,“真的?他居然舍得把旺财给我?”
看着她眼底的光芒,想到那两只可怜的兔子,薛昉打了个冷战,用同情的目光看了旺财一眼,结结巴巴道:“那我就把人……哦不,把狗放这儿了,大少夫人,我先走了啊。”
墨九觉得薛昉今儿有些奇怪,猜不出来为什么,只点了点头,没再多说。可薛昉却一步三回头,不时看旺财一眼,那依依惜别的样子,让墨九越发奇怪了。
“可是萧六郎还有什么话?”
薛昉抿紧嘴巴,把头摆得像个腰鼓,可摆完了,又突地咬牙,良心发现似的地冲上来,喘着气站在墨九的面前。
“大少夫人,你喜欢吃狗肉吗?”
墨九一想,明白了:“……”
薛昉道:“狗肉其实不太好吃。”
墨九瞪着他:“……”
薛昉又红着眼补充,“当然,狗肉汤也不好喝,尤其旺财这样的老狗,身上的肉又紧又老,说不定还会伤牙。”
墨九阴恻恻地盯着他,突地伸出爪子,“我其实一直以为,把人肉剁碎了包成饺子,味道才不错。”
“哇!”一声。
她的手还没有落下去,薛昉已经一溜烟跑出了院子,很快外面就传来他的马蹄声,还有他风中的呜咽。
“旺财,别了。”
“嗷嗷”的叫唤着,旺财垂死挣扎一般,死死趴在地上,拿脑袋拱着墨九,一副乖巧可怜的样子。
墨九有些哭笑不得,“你这只狗,也太晓事了,比个孩儿都聪慧。”墨九拉住它脖子上的毛就往里揪,“好吧,算你猜对了,我今儿晚上就吃你了。”
旺财两条前腿蹬着门槛子,“呜呜”叫唤着,就是不肯进去,把墨九气得拿过门口的扫帚作势就要收拾它。
“进不进来?你主子把你给我了,还敢反抗。快点,信不信我真的剁了你?”
“嗷!”旺财耷拉下了脑袋,拿长长的嘴巴戳一下她的腿,终于乖乖进去了。
墨九晓得这狗智商高,为免给它留下心理障碍,没有再吓唬它,赶紧让玫儿去灶上把昨晚上熬汤的大骨棒取了一根来丢给它。
“便宜你了,吃!”
旺财对人的指令与情绪很有感悟力,看墨九笑眯眯的样子,又丢了一根骨头,大抵晓得小命保住了,于是一个纵身就扑过去,两条前腿抱着墨九的腿,一副“亲人相拥”的样子,让院子里几个人忍不住哈哈大笑。
“这狗,比人还精。”织娘笑道。
“那是。”墨九回头望一眼她娘,又使劲儿揉揉旺财的脑袋,一双眼睛里全是开心的光芒,“我家财哥是最棒的,我怎么舍得吃了它呢?”
趁着中午太阳好,墨九给旺财洗了个澡,回到房里,又为它擦干净身子,伺候得极是精细。
旺财放松的由着她折腾,两只狗眼睛半眯着,样子很是飘飘然的享受。
“好了。如今你成我的活祖宗了。”墨九把巾子搭在椅子上,又拍拍旺财的头,“走吧,跟我出门一趟。”
她去了织娘屋子里,与她说了一声,就领了玫儿与沈心悦去城里,准备先找个郎中瞧瞧身子。
沈心悦在临安呆了小两年了,大街小巷都很熟悉,有她带路,墨九一路东游西逛,很是舒心。
三个姑娘一条狗,引得无数路人围观。
“我家财哥就是逗人喜欢。”
墨九平白得了旺财,很是得意,玫儿也笑得合不拢嘴:“萧使君对姑娘是真真儿的好,把最爱心的狗狗都给姑娘了咧。”
墨九抿了抿嘴,不置可否。
实说她也没有想明白为什么萧乾要把旺财送过来。若是寻常东西也就罢了,再珍惜也只是一个物什,可旺财不同,说它是萧乾的宝贝半点都不为过。
琢磨一阵,她突然想明白了,“或许他是怕我一时想不开,闹了自杀,这才把旺财弄来……安慰我情绪的吧?”
她喃喃自语,把个玫儿吓一跳,“姑娘……你为什么要自杀?萧使君又为什么怕你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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