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老板来了,你也不能吃白食!”小二冷哼了一声,能在这儿开店,那肯定有两把刷子,他们老板也是黑白两道吃得开的人,不然能在这儿立足吗?
“你再说一次!”胖子怒吼,眼看就要磨肩擦掌,手掌快伸到小二哥脸上了,这时看到沈寻投来很随意的目光,他又赶紧缩了缩脖子,和颜悦色地捏着嗓子,温柔的说:
“呵呵,小二哥,怪我刚刚没听清楚,麻烦叫你们老板出来。”
这时一个四十多岁的粗壮汉子走了过来,问明情况,吩咐小二下去,他笑呵呵地说:
“二位客官,小的们不懂规矩,二位爷不要见怪,小店小本经营,本来客少利薄,如果每个人都挂账,那我们只能喝西北风了,还望二位爷体谅,赏个饭钱。”
胖瘦二人脸露怒色,把手中的刀往桌子上一拍,本想大骂,又忌惮沈寻在旁边,只得说:“我不差你这点银子,说了忘带钱,等下给你,少不了你的!”
“二位爷,如果每个客官都说没带钱,你那小店如何经营下去!”店老板继续陪笑说,口气却很坚决。
“这个够吗?”瘦子摸出自己腰间的佩玉,拍在桌子上:“这可是成色俱佳的古玉,给我保管好,我会过来赎的。”
“三天之后客官要是不来赎,小店就自行处理了。”店老板接过古玉在手里掂了一下,色泽莹润,价格不菲,丝毫不在意二人怒气冲天。
“哼!”
胖瘦二人一瘸一拐地出了小店,偷鸡不成蚀把米,没偷到钱,反而被别人偷了钱,还被筷子插了,真是阴沟里翻了船,二人都知道是沈寻干的,可是没有证据,又打不过他,把那小子恨得牙痒痒,临走时还特意看了她一眼,哼,大爷记住你了,小子最好祈祷别落在大爷的手里。
二人的功夫也不算弱,没想到被一个毛头小子给戏耍了,这一世英明,这一辈子的幸福还能保住吗?
没错,刚刚沈寻拍二人的肩膀时,在众目睽睽之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速度,神不知鬼不觉的解下了二人腰间的钱袋,纳入自己的口袋,二人还浑然不觉。
二人出了门,才敢骂骂咧咧,沈寻心中爽到不行。
师傅还说自己半废品,难道是不想自己骄傲,故意这么说的,看把那俩强盗打的,把那美女气的,怎么都感觉自己是绝顶高手呢。
她心里开始自我膨胀了,像饿了八百年一样,毫无形象地大吃大喝起来,看的周围的人都皱起了眉头,她也毫不在意,老子就是这个样子,我乐意,如果过分在意别人的目光,那就别活了。
酒足饭饱之后,摸摸圆鼓鼓的肚子,站起来,走向柜台说了句:“老板结账!”
老板看沈寻面容清秀,衣服华丽,连忙堆笑说:“公子,一共六两八钱银子。”
六两多银子,按照银子的价值算,换成人民币,一两千块钱啊,物价挺贵啊,不过好在带的银子够多。
她眼皮跳了跳,说着摸向左的口袋,这一摸不由得心中一惊,口袋空空如也,她又连忙摸向右边的口袋,天!顺手摸来的钱也不翼而飞。
沈寻两边口袋摸不着钱,心中大吃一惊,也慌了起来,绕是春天,天气不打算太热,她额头也不自觉布满了细腻的汗,店老板看她面色不对,疑惑地问:
“公子,你老怎么了?”
沈寻面色微红,她明明带了钱在身上的,就算没带,刚刚偷的钱也该有啊,真没想到,居然遇到了妙手神偷,敢在她身上动手动脚,她却一无所知,有些尴尬地看了看店老板。
店老板看她在身上摸来摸去,渐渐明白了,感情又是吃白食的,真是人不可貌相,冷冷地说:“公子可是也想拿玉来抵押?”
他这么一说,沈寻又愧又恼,一拍桌子,刚想发作。
“四海之内皆兄弟,这位小兄弟的账我来结了。”只见那个白衣公子醉眼迷离,脚步不稳地走了过来,从怀里摸出一锭银子,扔给店老板:“不用找了,多的赏给你。”
店老板笑逐颜开地接了过来,连声道谢。
沈寻有些面红耳赤,笑的有些狗腿说道:“多谢帅哥,哦不,公子!”
心里又想,长得帅的人,心眼也不错,算了,昨天今天之事都一笔勾销了,只是那银子足足有十两之多,干嘛剩下的打赏给店老板啊,找给我多好。
那白衣公子放声爽朗地大笑,“小兄弟不用客气,我教你个办法,下次出门的时候,多带几块美玉,这样就不怕没钱结账了,哈哈!”他说完,再也不看沈寻一眼,大摇大摆,摇摇晃晃地出了门。
沈寻心中有些恼火,瞪了一眼他的背影,看来他们这账还不是那么容易勾销的,心想道:“刚刚不是我及时出手,你的钱早被贼偷走了,所以你的钱是我帮你保下来的,帮我付顿饭钱也是应该的,这叫知恩图报,还有昨天的车祸,搁现代我再来个碰瓷,是要赔不少银子的,所以那个谁谁谁,你还欠我银子,知道吗?”
嘴这么刻薄,怎么配得上帅哥这俩字,那个谁谁谁,这样想着她居然心安理得,丝毫也不感激那位公子了。
她环视了一下整个小店,刚刚吃饭的人已经都离开了,她的银子到底是谁偷的,也不得而知了,只得悻悻离开,出了门,看到那位白衣公子骑着一匹白马,在前面不远处缓缓前行。
☆、011:人生何处不相逢
她心里忖度:“会不会是他扮猪吃老虎,偷了我的钱。”越是这种表面上看着很无辜,很道貌岸然的人,越是有一副坏心肠。
沈寻飞身上马,双腿一夹马肚子,“驾!”飞奔追了上去。
很快追上了白马,她随手摘了一片路边的树叶,很随意的反手向后抛了出去,一道绿光飞向白衣公子的要害,她有心试一下这公子会不会功夫。
虽然师傅说她功夫三脚猫,其实也还可以的,只是她老人家要求太高,不过飞镖打的还不赖,这片树叶她只用了三成功力,就算打中也伤不着人,功夫一般的,也能躲过,如果是高手就会出手相挡,叶子沾上公子的衣服时,已没有多少力道,即便如此他也摇摇晃晃,闪避不开,身体一歪掉下马去。
“哎呦!”一声,白衣公子一屁股坐在地上,又“噌”地弹跳了起来,原来好死不死坐在了一块凸凹不平的石头上,如果不是起得快,差点就屁股开花了。
他捂着屁股,一脸惊恐痛苦地抬头,看到是沈寻,大声叫道:
“原来是你啊,吃我的,喝我的,还拿东西砸我,好没道理!”
沈寻看他不像会武功的样子,有些内疚,又不愿给他道歉。
那公子气呼呼地上马说:“你不要看我有几个钱,就跟我套近乎,我又不认识你,我再有钱,也不会平白无故养个吃白食的。”
“你……”谁要你养,呸!你个小白脸才让让人养呢,注意你的措辞。
白衣公子忍着痛,一抽马鞭,只听到一声长嘶,白马如一道闪电飞奔了出去,瞬间就没了踪影。
沈寻摇摇头,还好他没认出自己,这人不会功夫,马可是神俊非凡,在师傅的藏书阁看过,如果猜的不错的话,这是上等的白龙驹,俗称照夜狮子马,带那么多钱,又骑着宝马,也没请个保镖什么的,昨天的车夫也没带,仗着帅就可以这么任性了吗?
别人的事她也不愿管,也上马继续前行,丢了银子,总有些闷闷不乐,不过她是乐天派,相信天无绝人之路。
夕阳已经西下,沈寻骑马来到一个小镇,哇,这就是古代的小镇啊,果然很落后,看惯了现在的大都市,这古朴静谧的小镇,倒别有一番情调。
路人并不是太多,行了半日,肚子也有些饿了,可囊中空空,投宿的话,没有银子。
她皱了一下眉头,不行的话,就去那些为富不仁的富人家顺手牵羊,也学学古代侠客,劫富济自己,说不定还能成为一代女侠呢,做着白日梦,心里乐不可支,牵马大步流星的向前走。
前面有两个身材高大的年轻男人,在一个货架旁,讨价还价买着什么东西,沈寻经过他们旁边时,只听到“啪”地一声,什么东西掉在地上,二人浑然不知,自顾走了。
“喂!朋友,你掉东西了。”沈寻喊了一声,二人并没回头,她捡起那个做工精致的锦袋,打开一看,有几两碎银。
她心里一惊,虽然银子不多,总归也是别人的,万一人家家里再有孩子等着这钱吃饭,自己饿一顿倒没什么,孩子不能饿,她虽然没钱,但也不是贪财的人,总的来说还算正派,连忙加快步子追了上去。
“喂,两位朋友,等一等,你们掉东西了。”沈寻一边追,一边喊。
街上的人并不太多,按理应该能听的到,可二人显然是没明白是怎么回事,看到有人追,一脸惊恐,本能的撒腿就跑。
他们越跑,沈寻追的越紧,越紧越跑,引来路人驻足,指指点点,还以为是官兵抓强盗呢。
靠,又不是逮兔子,跑什么啊,沈寻想快些追上他们,不想再引起那么多人的好奇,她松开马,飞身一掠,路人只看到一个人影在眼前一晃,像一阵风一样,转瞬就飞出去好远,身影轻灵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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