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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叔有礼 (茹落)


  沈寻挠了挠耳朵,难道又要和他共骑一匹马?此马虽是宝马,但却不是彼宝马,彼宝马空间大,可躺可卧,可坐前可坐后,此宝马只能两人挤在一起。
  上马就上马,谁占谁便宜还不知道呢。
  “段长风,你一个人仗贱走江湖,不带个保镖,不怕有危险吗?”
  沈寻坐前,段长风坐后。
  “仗剑?”爷有带剑吗?说话怎么一个点都对不上,这么漂亮的丫头,不会傻吧,不然你哪只眼看到爷带剑了。
  沈寻忍住笑,终于扳回了一次,也不争辩,反正骂人的目的已达到,谁还给你解释啊。
  段长风也不在意,后面的话他听得懂,就说:“游历天下,就是感受造物神秀,风土民情,徜徉于自然之间,带些不相干的人,不但破坏心情,还不能随心所欲,更影响结交秉性相投的朋友。”
  后面一句话说的意有所指。
  这几句话说的和沈寻的心情一样,她不也是怕人跟着碍事,才把李瑜他们都甩掉的嘛。
  无所谓了,等找个地方吃点早餐,休息休息,就分道扬镳吧,你游你的,我回我的京都,这囊中羞涩嘛,也难不了小爷,有了轻功,还怕没钱吗?
  说不定一不小心成了盗帅沈寻,那可就不得了了,和楚留香齐名,那不就是最潇洒流氓,最风流的强盗。
  “阿寻,你这是要去哪里?”段长风又问。
  “京都啊。”沈寻不加思索,擦,这是不是回答太快了。
  “哦,真是巧了,我家就住京都。”段长风一夹马肚子,马儿闪电一样地飞了出去。
  哥,这怎么和碰瓷一样巧。
  找了地方,吃了早餐,又休息了一晚,当然钱都是段长风付的,吃人家嘴短,沈寻也不想,可实在没钱,又听段长风说:“阿寻,你今日充当我的保镖,我理应请你喝一杯。”所以你再推辞,岂不显得小气。
  第二天,段长风看出来沈寻实在不想和他同乘一匹马,正准备给她买匹马,那匹不讲义气的枣红马,自己到回来了,小样儿还算有点良心。
  沈寻看看天色说:“咱们该分手了,你走的,我走我的。”说出之后,自己听了都有些惋惜之情,又问:“你去哪里?”
  段长风扬声一笑说:“真是巧了,我也去京都,正好结伴同行。”
  沈寻眼皮跳了跳,这样也行。
  又听段长风说:“不如你还做我的保镖,价格你说,一路上有个伴儿也不至于寂寞。”
  他知道自己没钱,这是变相的想包吃包住啊,这意思就是一路上不用担心钱的问题了,这个可以有。
  管他是不是保镖,说是给他当保镖,就当给自己找个古人当导游了,看他懒懒散散的,实则贼精着呢,你鸡贼,小爷也不傻,只是我得高傲一点,是你求着我当保镖的,可不是上赶着的。
  所以沈寻不理他,倏地上马,刚走出小镇,就听到马蹄声传来,段长风的白马已经跟了上来,催马上前,与她并行,说:“这儿有两条路可以去京都,一条是官道,道路平整可途中噪杂,路途遥远,一条景色宜人,草木幽静,路途又近,你想走那一条?”
  沈寻嘟了嘟嘴,人都追来了,索性就当他的保镖吧,也好让他带自己来个古代几日游,于是就说:“你是老板当然你说了算了,我就是一个打工的,怎能指手画脚。”
  “老板?打工的?”段长风听的一头雾水。
  “地主,长工。”沈寻解释了一句,把他带入更糊涂的地步,她眨眨眼,觉得说保安更合适。
  “地主,长工?”段长风挑挑眉十分诚恳地说:“我没让你去种地啊。”
  看看看,三岁一代沟,他这个古人都不知道是那个时代的,这都隔了银河系了,沟通障碍啊。
  好在这小子反应还算快,“你是说我们是雇佣关系,对吗?”
  小伙儿,不傻。

  ☆、018:一间房?

  只听段长风又说:“这个不好,我比你年长几岁,我觉得称你为寻弟更合适。”
  呦呦呦!你弟弟不见了啊,还寻弟,你怎么不寻爹呢,不就是想占伦家便宜,想让伦家叫你一声疯哥哥吗?这个不可以有,怕他没被叫疯,自己先恶心疯了。
  沈寻斜瞅了他一眼说:“你还是叫我阿寻吧。”这个听了还顺耳一些。
  后来还是听了段长风的提议,走大路,官道安全一些。
  段长风谈笑风生,天文地理词章武事,奇门遁甲竟似无一不知,沈寻听得津津有味,渐渐忘了戒备,心想这小子,除了不会功夫之外,到是什么都懂。
  一路行来,不觉天色已暮,段长风扬鞭一指说:“阿寻,前面有个小镇,我们该投宿了。”
  两人快马疾驰,片刻就到了小镇,找了一家客栈。
  段长风连忙上前说:“掌柜的,麻烦给我们一间靠南边的大房间。”
  什么?一间,沈寻急忙上前说:“掌柜的,两间靠南边的房间。”
  掌柜的挠挠头问:“二位爷,到底是一间还是两间?”
  沈寻急急的说:“两间,两间!”
  掌柜的看了一眼段长风,段长风微微一笑说:“两间。”
  掌柜的又问:“就你们两位?”
  段长风点点头说:“对,就我们两位。”
  掌柜的心想,这俩小哥有意思,反正他能多租出一间房,对他有利,也就不再多问什么,叫住从楼上下来的小二哥,吩咐他带客人去看房。
  小二哥为难地说:“楼上只剩下一间房了。”
  “什么?一间房?”
  沈寻急问,那意思就是她和段长风要住一间房,这个不行,不行,绝对不行,虽然她是新新人类,可也没开放到,随便就和男人去开房的地步。
  “是的,爷,这方圆五十里就只此一家客栈,所以房间很紧张,二位爷,我带你们上去看看。”小二哥十分恭敬地做了一个请的姿势,心里还在纳闷儿,两个大男人住一间房,这个可以有啊!
  沈寻太阳穴欢快地跳了几下,你大爷,小二哥的话已经把所有的事都交代清楚了,方圆五十里只有一家客栈,也就是说这一间房,说不定马上也没了,你要是不住就只能露宿街头。
  这时店门口又进了几个人,段长风扫了沈寻一眼,伸手拉住她,忙说:“小二哥,那你就带我们去房间吧。”
  几乎同一时间,门口的客人高呼:“掌柜的,来两间上好的客房。”
  又听掌柜的很抱歉的说:“几位爷,对不住了,小店的客房已经住满了。”
  沈寻松了一口气,可内心却是十分的蛋疼,这这这,赶潮流啊,认识两天就约炮,哎呦喂,我滴妈呀!
  又一想,反正段长风不会武功,这两天相处下来,发现他虽然有点贱,也不是坏人。
  但素,不是有句话吗,人不可貌相,这越闷骚的男人,看起来越正经,越是神经病的人,看起来越正常,晚上的时候只能小心谨慎了,大不了点他的穴。
  房间还算雅致,床也很宽大,睡两个人绰绰有余。
  “多谢小二哥,就这间了,几两碎银不成敬意。”段长风掏出几两银子,递给小二哥。
  小二哥笑逐颜开,接过连忙道谢。
  沈寻扯了一下嘴角,差距,这就是差距,我这边身无分文,还为生计而发愁的时候,看人家随随便便给人家几两银子作小费。
  想到晚上两人要住一间房,沈寻的神情是冷冷的,小二哥看着她是怕怕的,反观大公子让人暖暖的。
  也就是说,这简单的几个眼神交流,段长风的形象是高大光辉的,沈寻是任性拒人千里的。
  小二哥自去制备酒菜,段长风放下手里的行李说:“阿寻,其实一间房正合我意,我们可以抵足彻夜长谈,岂不更好。”
  好你大爷,她心里连骂几遍,才开口说:“你不知道,我自幼就不喜欢与人同住,我睡不着的。”
  “这样啊,那晚上你睡床,我睡地上。”段长风漫不经心地说。
  “还是我睡地上,你睡床吧。”
  吃瓜子的看官们,沈寻真的只是随便假意客气一下的,是个人在这种情况下都会客气一下吧,那段长风不应该说:还是我睡地上吧。
  本指望两人推辞一番,最后她再来个盛情难劝,只好说:那就多谢了。
  谁知道段长风像抢答一样,沈寻话刚落音,他就说:“那好吧!”
  能不能抽他,能不能抽他……,沈寻心里默念三遍,才把这口气给压下去,淡淡地说:“嗯!”

  ☆、019:共处一室。

  不多时小二哥送来饭菜,跟着老板混,伙食当然不会太差,可她怎么滴就食不知味呢。
  不过站在段长风的角度来说,肯定的,他是老板,你一个员工肯定得让老板睡床上,老板甜的时候不一定会想到你,但是有难的时候,你一定得顶在前面,就像现在,你就得睡地上。
  想要成为一个优秀的员工,你就得想老板所想,急老板所急,处处为老板着想。
  再说,老板是文弱书生,你一个会功夫的保安,主动让老板睡床,充分证明你尊重上司,再延伸一下,你公众责任心强,尊老爱幼,关心老弱病残,这样想着就平衡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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