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毓秀 (弄雪天子)


  “娘不用管,我心里有数。”欣姐儿的脸色苍白,目光却是极冷淡,板着脸站在那儿,哪怕见到薛家大小姐,也没流露出太多恐惧和愤恨。
  红尘本没想管这件事儿,可也不知为何,看到欣姐儿的眼睛,竟动了一点儿恻隐之心。
  犹记得当年她同样举目四顾,无一人可以求助,一切都要靠自己,家里亲眷虽多,却无一人是真心待她,要是当时有人施以援手,那该多好?
  薛大小姐抱着她妹妹,下人婆子撑开大伞,把两个人都笼罩进去,外面车夫一早打开车门,一行人施施然走了,剩下母女两个,呆愣当场。
  红尘挑了挑眉,站起身走到薛夫人身前,凑到她的耳边低声说了几句话。
  薛夫人一怔:“啊?”
  “不难,能做到吗?”红尘笑了笑,“只要你能做到,我至少有八成把握,保你女儿平安无事。”
  薛夫人沉默半晌,终于点了点头。
  她其实最怕的乃是那位薛家大小姐,女儿当宫女已经够惨,若是那位大小姐再心怀不忿,在这方面使坏,孤身一人远离父母亲人的孩子,真能活得下去?
  或许薛大小姐没那么小心眼,也没精力对付一个什么都不是女孩子,可她只要稍微流露出几分不喜,就不知有多少人上赶着替她出力,一个受宠王爷的侧妃能办到的事儿,有时候绝对多得让普通老百姓惊吓万分。
  薛夫人其实是个聪明人,女人为了孩子,总会想得多更想得远。
  雨终于停了。
  小莫扶着红尘登车,驾着马车慢悠悠地回去,一边走,一边回头问道:“小姐让薛夫人做什么?”
  “只是小事儿,让她把月老庙的烛台拿着供到自家祖宗灵位前去,再出钱给庙里修一修神像,每天带女儿在祖宗灵前跪一跪,多上两柱香。”
  小莫眨了眨眼,听红尘的声音很无辜。不觉失笑,也只有这时候能看出她点儿小姑娘的模样来,干脆也就不问了。
  回到家,罗娘她们连忙把红尘抓过去让她泡了个热水澡,又灌了一大碗姜汤,再拿棉布的大斗篷把她整个人都给裹好,现在可是五月。正热的时候。不过红尘到没多挣扎。
  以前罗娘她们好多姐妹,都是淋了雨,只是略染风寒。结果就失去了年轻的生命,她们一向讨厌下雨的天气,更不喜欢自己亲近的人淋到雨。
  “再这么下下去,我们这边还好。江南怕又要闹水灾。”
  大周朝的老百姓们,哪怕随便一个小孩子。遇见连续阴雨连绵的天儿,也忍不住就开始考虑收拾东西逃难,现在老百姓们都是看天吃饭,洪涝干旱。冰霜雪雨,下降蝗虫,随意哪一种都能轻易摧毁一个村子。甚至一个城池。
  杞县
  “怎么这么吵!”
  薛大小姐烦躁地翻了个身,伺候她的丫鬟刚捧着铜镜过来给她梳妆。一见自家小姐的脸,顿时大吃一惊,手里的镜子啪嗒一声掉到地上。
  大小姐的芙蓉玉面上,冒出四五颗火疖子,通红通红的,薛大小姐本能地伸手去抓挠,她家丫鬟忠心耿耿,见识也算多的,连忙扑过去一把拦住……
  这一夜,薛家的灯火彻夜通明,黑色的马车偷偷摸摸载了好几个大夫进门。
  管家更是大晚上就赶往锦城,打算把锦城的名医请来,阖府上下的丫鬟下人全被下了禁令,许进不许出,谁也不能随便在外头乱说。
  这两日,外面大雨倾盆,家里也是浓云密布,整个薛家气氛凝滞的要命。
  薛大小姐本来清冷孤傲,可待下人还算温和,脾气也没那么坏,可这两天一直说外面很吵,让她不舒坦,大门紧闭,窗户也关得严严实实,她还是觉得很闹。
  这座薛宅在县城东面,临街,街面上热热闹闹,确实显得稍微不清净,可那是下人们住的地方,外院或许隐约也能受点儿影响,宅子那么大,薛大小姐的闺房,哪里能听见嘈杂声?她不过是心不静罢了。
  马上就到婚期,她要以侧妃的身份,堂堂正正地进京,进入王府,可自己的脸变成现在这副模样,那还得了?
  她最清楚不过,厉王不算薄情,可绝对是个喜新厌旧的,过了热乎劲再进他的王府,恐怕到时候,他早就没有现在的好心情,更不会等她。
  一个女人的好韶华有限,抓住一个像厉王殿下那样男人的机会更是有限。
  吃了好几日的药,病情不光不见好,还又严重了些,脸上的火疖子开始往身上蔓延,越来越大,现在薛大小姐敷粉总要敷上去厚厚一层,这还有点儿遮盖不住。
  小姐越来越暴躁,丫鬟心里也发愁。
  “怎么忽然就这样了,药也吃不好,胡太医以前做太医的时候,做到院判,现在出来了,其实医术比当年还好,连他开了药都不行,查不出病因,莫不是遇见什么脏东西了?”
  小丫鬟咬着嘴唇愁眉苦脸。
  她这么一说,薛大小姐的脸色微变,想了想,低声招呼贴身大丫鬟过来:“你去请三叔公,悄悄去,别惊动旁人。”
  她三叔公是个奇人,有神鬼莫测之能,只不过当年好像犯了什么事儿,十几年来生活都特别低调,深居简出,别的薛家人甚至以为他得了怪病,脑子不清楚。
  就是家里几个知道的,他也从不允许他们提起他那些本事,渐渐的,薛家知道他能耐的越发寥寥可数,薛大小姐也是小时候意外才发现的。
  大小姐如今是整个薛家最珍贵的瑰宝,她三叔公一听这事儿,连忙就赶来看了看。
  乍一见大小姐的面貌,三叔公的脸色骤变,失声惊呼:“怎么可能!”
  这一嗓子,吓得屋里几个丫鬟差点儿腿软。
  薛大小姐也心慌了下,深吸口气,让下人退出去,才拉着三叔公坐下,皱眉问:“怎么了?您可看出什么?”
  三叔公脸色凝重,四下看了看,才坐过来拉着她的手,小声道:“你最近几日有没有遇到什么特别的人,特别的事儿?”
  “特别的事?”
  薛大小姐很慎重。把这几日她的所有行程,遇见的每一件事都细细说了一遍,甚至连派了丫鬟去买一盒胭脂这类小事儿也不曾忘记,她一向最谨慎不过。
  絮絮叨叨地说完,好像没有什么地方不对,只有——在古庙内讽刺薛家本家夫人时,貌似得罪了人。
  可薛家那一家子能有什么能力对付她?
  薛大小姐宁愿相信是有人嫉妒她能嫁给厉王。故意使坏。
  三叔公到与她不同。一听就道:“月老庙!”
  “明珠,你双肩上的明火让人给熄灭了一盏,另外一盏也暗淡了点儿。能做到这个,也敢做这个的,绝对是相当厉害的灵师,当年我师父在世时。也不敢轻易在人身上动手脚,你仔细想想。那日月老庙里有什么特别的人没有?”
  薛大小姐皱眉。
  她那天根本没多注意,反正就是杞县一群普通老百姓而已,何须她来关注?
  三叔公陷入沉思,想着想着简直要着了魔:“太不可思议了。人居然真能触动别人身上的明火,我以前听师傅说的时候,还以为这就是吓唬我们的传说而已。但谁敢这么做?又是怎么做到的?难道就不怕反噬?”
  他说着说着,目光炯炯。惊人的亮起来,薛大小姐皱眉:“叔公所说之人,很厉害吗?”
  “什么叫很厉害吗?把那个‘吗’去掉!”
  三叔公翻了个白眼,“对于一个活人来说,头顶肩膀三把明火,是最重要的。上至神明,下到鬼魅,不能轻易触碰到凡人,正因为凡人身上的火,一旦明火暗淡或者熄灭,邪祟就会很轻易地入侵人体,正因为明火如此重要,所以很难被触动,只要是有些修为的灵师都知道这是禁忌,一碰就万劫不复。而且厉害的灵师要害死一个人,或者让一个人倒霉,那容易得很,完全没有必要玩这种手段。”
  薛大小姐听得到害怕起来,怎么说得好像干这事儿的人很疯狂,她不怕和理智的人打交道,只要有理智就能被说服,就能讲道理,可一个厉害的疯子要怎么防备?
  她三叔公却冷静下来,闭了闭眼,轻声道:“不用着急,只是灭了你的明火不算什么,只要不出意外,过两日自然能恢复如初,你就忍耐几日,最近不要出门,更不可以接近阴气汇聚之处,对方搞这么大的手笔,肯定会有后招,咱们见招拆招便是。”
  薛大小姐闻言更担心,见招拆招,说得到好听,这不就是被动挨打?
  还不等她理清楚思绪,开始想对策,外面门房来报,说有一个举着帆布的白发老人求见。
  “回小姐,来人自称王半仙,说能给小姐指一条明路。”
  薛明珠怔了怔,二话不说,立时就把人请进院子,因为她最近烦躁,院子里站岗放哨的都是彪形大汉,一个个虎背熊腰,身上佩戴兵器,杀气腾腾。
  但凡一般人看见这么一群大汉,先就吓得腿软三分,王半仙却是大大方方,目不斜视地进来。
  薛明珠不由觉得此人是个人物,大概非欺世盗名。
  她哪知道,王半仙这个老骗子最近遇见红尘,算是见惯了大风大浪,直面过各种恐怖,和他碰见的邪事儿比,几个人间大活人,再壮实,再杀气足,他也很难放眼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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