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毓秀 (弄雪天子)


  不过,这人会来事儿,也算是能屈能伸会奉承人,不多久就结交了几个朋友。
  说是朋友,其中胡远是大户人家的少爷,书读得不怎么样,不过人家也不在意,本来家里送他读书,就是想让他有个地方呆,不要惹是生非,再读点儿圣贤书,改改自己冲动易怒的脾气也就罢了,他自己都不在意读书读得怎么样。
  白怀信就给他写个功课,他被家里长辈们罚了,就帮他抄个书什么的,不说卑躬屈膝,也算是恭恭敬敬,哄得胡远很乐意带他玩,去个秦楼楚馆,或者有个什么应酬,一律带着他。
  虽然一帮狗肉朋友,凑在一处吃吃喝喝,玩玩闹闹,看着都不似正经人,但白怀信在疏远的名声却越来越好,因着他脾气很好,书读得虽然不说出类拔萃,到也还过得去,尊师重教,对先生十分敬重,也不和那帮同窗起争执,遇事先让三分。
  可以说,差不多在书院有三年的时间,白怀信没有和任何一个人红过脸,绝对到了唾面自干的地步,到后来,大部分同窗就是不怎么和他往来,也绝对说不出他半句不是。
  胡远很爱欺负人,有点儿跋扈性子,整个书院的人都怕他,连先生都头疼,可这家伙家里势力大,书院的人又不好得罪,也就白怀信在他面前还说得上话,经常劝着他,好歹帮那些被他欺负的人少受几回罪。
  红尘看了前面的介绍,叹息一声:“这种人,不是圣人,就是大奸大恶之辈……让我觉得有点儿可怕。”
  薛柏桥冷着脸:“他们那个小书院的先生都觉得他不错,将来有出息,没少给他开小灶,要是这些人有郡主的眼力,也不会让这么个伪君子混在读书人圈子里这么长时间。”
  要是只看调查结果的前半部分,白怀信还真是个好人,即便红尘觉得他有点儿不对,恐怕也只能说这是个伪君子,要是能伪装一辈子到也无妨,伪君子好歹还带着君子两个字,愿意装君子的,总比穷凶极恶的好对付。
  但看了后半部分,红尘也觉得此人该被凌迟。
  那白怀信的确喜欢当好人,书院附近有些特别贫寒的人家,他没少把攒下的银钱拿出来,给这些人家买些米粮什么的,当不得大用,在人家看来也是一份心意。
  胡远就因为这个,一直觉得自己的朋友品行很好,对他也越来越好。
  白怀信平日里花的银子,到大部分都是胡远随意塞过来的,知道他有时候会接济下旁人,胡远连这家伙的伙食一起给包了,自己吃什么,就让白怀信一起吃。
  胡远这人是少爷性子,为人霸道,但也有点儿小孩子脾气,爱看新鲜,知道白怀信偶尔去给那些孤寡之家做点儿力所能及的事,他也就跟着去看看。
  白怀信京城去帮忙的一家,就在书院后头,别看住得地方还不错,但因为当家的男人去了,只剩下一个守寡的女人,带着一儿一养女,日子难过,家里的东西能典当的都典当出去,只剩下空空荡荡的屋子。
  都说寡妇门前是非多,不过这个到没什么,那寡妇已经过了四十五,这年头都算老人,家里的孩子算是丈夫的老来子,儿子十五,养女是收养的人家的弃婴,今年才六岁,就是白怀信登门勤快,别人只说他热心肠,到不会有什么别的龌龊想法。
  白怀信闲来无事就去给帮个忙,胡远一动心思也就跟了过去。
  当然,大少爷养尊处优,去了也帮不上忙,纯粹是捣乱,经常弄得那些人家不知所措,根本不懂怎么招呼这位,还战战兢兢的,生怕恶行恶相的大少爷哪天一动怒,就要他们倒霉。
  白怀信就不一样了,门面功夫他做得很好,寡妇病了,知道私底下请了大夫过来,粗活居然也能做得来,并不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少爷。
  这一家子孤儿寡母,日子过得凄惨,可那个孩子却是个聪明的,过目不忘,过耳成诵也不为过,自己光靠着四处去打零工,或者帮着书院扫地什么的,靠偷听,竟然也能识字,还知道不少书,只可惜不大完整,支零破碎。
  胡远去了之后就会捣乱,偶然见到这孩子背书的模样,一下子惊为天人。
  他这大少爷自己不读书,却也敬重那些会读书的,要不然也不会和白怀信交好,一看那孩子天资不俗就动了心思,自己教了几回,还把白怀信拉过去一块儿教。
  那孩子果然能称得上一句天才,十好几岁了,刚刚正式接触书本上的知识,就显露出令人震惊的一面,书看过一遍就忘不了,字只要教一次,过上好几日再考,绝对不会错,虽然还很稚嫩,却真是个能参加科举的好苗子。
  胡远一时特别高兴,便许诺要资助这孩子正经去读书,白怀信也说,他先给孩子补上基础,省得他还要重新读蒙学,孩子年纪大了,要是按部就班地读蒙学,恐怕会耽误,而且这一家到底贫寒,少了个劳动力,更是艰难,不光是交学费的问题。
  白怀信这般热心,人家自然是感激涕零,那孩子更是扎扎实实地给磕了好几个头。
  胡远也挺高兴的,大包大揽,答应以后孩子读书的花费他全出,那孩子倔强,不肯受人施舍,胡远就说让他去给自己童,自己赚钱读书。
  不过是几句话,却给了这一家孤儿寡母改变命运的机会。
  
  第380章 惊闻
  
  胡远这人本来是个没长性的,却不曾想,这回到对此事上了心,那天才叫狗娃,一直长到现在也没有大名,小时候是怕不好养活,大了跟着寡母生活,寡母不说大字不识一个,总也没什么见识,起名的事儿做不来,胡远就给他取名叫孙志,果真带在身边做书童,还让他进了书院,各种费用就算他借的。
  孙志自然感激不尽,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这人也是人穷志不短,知道自己遇到了好心人,却不肯白白受人恩惠,一直对胡远还有白怀信都特别感激,时常跟着忙前忙后,一有空儿就去后山采摘野果子,洗干净了给他们送去。
  白怀信自己家里也困难,对于山野间的这些东西,并不怎么喜欢,胡远到爱得很。
  其他的什么端茶倒水,抄个口信,拎个包,跑个腿,所有的杂活,只要孙志看到,一声不吭就都给做了,那样子是真把自己当胡远的小厮,做什么都心甘情愿,连书院那帮同窗的白眼儿都不在乎。
  这么一来,胡远不喜欢他才怪。
  一个人要是真心实意地对人好,那人一定能感觉得到,而且,对胡远这样的大少爷来说,做一件事之后有了回报,那种满足感,肯定很是稀奇,渐渐的,胡远到是对孙志比对白怀信还要好很多,尤其是孙志和白怀信不同,白怀信读书也就一般般,他们书院本身一般,他的天资更是很一般,别管家里怎么吹捧,也改不了他是个普通人的事实,孙志却是真正有天分的。
  书院的先生和学生们,再嫌贫爱富,瞧不起穷人家的孩子,也看得出这人将来肯定有前途,本身的能力,有时候比家世更重要,若是孙志这种人,一辈子没机遇便罢了,现在有胡远愿意帮衬,照他读书的进度,将来说不准哪一日就科举中第,一朝入庙堂,到时候他们这些人,和他有这么个同窗之谊,那是天大的缘分。
  一时间,孙志的人缘自然大好,连先生都对他另眼相看。纵使有那么些人心怀嫉妒,在面上也很少表现出来。
  现实生活中,真因为某人太出色,就各种欺负冷落什么的,只有白痴才会当面做。
  书院比较小,里面的学生一门心思读圣贤书的书呆子少,所谓文人相轻,在这儿也不适用,大部分人心中想的是一回事,面上还是要讲和气。
  孙家因为有孙志,几乎是很短的时间,就有兴旺的迹象,孙志他娘整日笑得合不拢嘴,人都显得年轻了好几岁,可惜好景不长,也可能是天妒英才。
  前一阵子,胡远说想吃山里的新鲜野果,孙志马上就进了山林,这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
  因为太阳下山了,儿子都没归家,他那寡母特别着急,就忍不住出门去找,走到山脚下,也没找到人,等左邻右舍的乡亲不放心,去把她寻回来,回了家一看,女儿居然也不见了,乡亲们赶紧四下里寻找,可大晚上的,黑灯瞎火,谁也没看见,根本就找不到。
  私底下大家都觉得,那女孩儿大约是等不到娘亲着急,就溜出门去,不小心让拐子拐走。
  京城的拐子多,打杀了一批,就又来一批,颇有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之势。
  可怜老寡妇丢了儿子,又丢了闺女,急得欲哭无泪,后来就报了官,书院这边也挺上心,胡远还找了些人跟着一起进山寻找,找了许久,终于找到孙志的衣服碎片。
  孙志居然落下了山崖,后来在山崖下发现半副尸骨,一看就是让野兽给啃了,寡妇得了消息,当时就厥了过去,等醒过来,半边身子都不能动,只哭喊着要儿子,要女儿,邻居们都觉得惨不忍睹,没过两日,可能是伤心失望至极,一口气没上来,人也没了,胡远特意给置办了棺木,好生安葬,听说老太太死不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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