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毓秀 (弄雪天子)


  要说女红,红尘还真是差点儿劲儿,缝缝补补那绝对没问题,手熟的很,绣花等精细活,就做不惯了,胜在她心思灵便,绣出来的花样新鲜。
  只看这一手活计,她到像是千娇百宠宠出来的女儿。
  “对了,年礼别处还好,夏家要怎么送?”
  罗娘把年礼分门别类地收拾妥当,亲近的人家都送了去,因为还收了好些别人送的,必须回礼。
  回礼比较容易,照着对方的礼单,大差不差地送一送便罢,红尘的朋友不多,处置起来比别人家省事儿。
  “夏家送了年礼,挺重的。”
  罗娘把单子递过去,红尘看了一眼,也觉得颇重,估计夏家给那些王孙贵胄送礼,也就是这么回事儿了。
  “唔,咱们没人家富裕,可也不缺这点儿银子,差不多回一份儿就好。”
  红尘笑了笑,目光落在礼单上一对儿金锁,一对儿玉锁,一套从小到大的衣服鞋帽上,忍不住叹了口气。
  她其实应该感动一下,可也不知道为什么,只有淡淡的伤感,公主那一腔母爱眼下给不出去,应该感伤。她如今这般冷心冷性儿,也该感伤。
  时间是多么恐怖的东西,磨平了一个人心头棱角,连那融入血脉里的爱,竟然也能给磨得淡了好些。
  红尘怔了怔,坐起身打开箱子,翻出她自己缝的一个枣红色。龙凤呈祥图案的抹额。还有一双千层底,同样是很喜庆的大红色的高腰靴子。
  “把这些加在回礼里面。”
  罗娘愣了下,低声应了。怕是觉得自家小姐也不是不想她娘亲,可其实她猜错了,红尘前几天,只是忽然有一点儿怅惘。没来头的伤春悲秋,翻出针线。就这么做了。
  上辈子她每年都给娘亲做一双鞋,做一点儿零碎的小东西,现在都不用打听,估算也能估算出来。自家那个公主娘亲穿多大的鞋合适。
  手上做着东西,红尘知道自己没怎么走心,小女儿家对父母的孺慕和眷恋。她如今便是努力去找,还不知能找回来几分。
  “……以后。夏家就当普通的点头交交往。”
  在京城,她既然踏进了这个圈子,总要和人交往,夏家有一位公主下嫁,只要公主还在,别管怎么交际,总是少不了他们的。
  一份儿厚礼送到夏家。
  公主看到就呆了半晌,驾车就出去,一路狂奔到红尘的郡主府,可在门口徘徊良久,人家守门的侍卫都忍不住想过来问,却终究没有进去。
  回去之后,陈婉嚎啕大哭,哭了整整一宿,第二日床上的枕头被子不得不全换了新的,身体到显得好了些许,只是沉默寡言,做什么都恍恍惚惚,吓得夏安也不敢出门应酬,一直在家里陪着她。
  红尘把年礼送出去,心里到是很踏实,一觉到天明,舒舒服服,迷迷糊糊睁开眼睛时,就听见床榻边上有小东西哼哼。
  她一低头,平安趴着床沿,一个劲儿往被子里面拱,伸手把它捞起来放在床上,好大一坨,肥的不行,红尘简直不忍看了,拿手指点点平安的脑门。
  “哎,你再吃就变成了小肥猪。”
  都是和小严家那吃货‘休休’学的。
  半坐起身,外面忽然传来一阵阵的香气。
  香味浓郁,还带着一股子辛辣。
  平安的口水哗啦啦就下来了。
  红尘连忙一弹它脑门,让它蹿下去,坐起来穿衣服,外面两个小宫女捧着烤得特别温暖的外袍,给她穿戴整齐,洗漱完毕,又喝了一杯蜜水。
  推开窗户一看,林旭正围着一条雪白的貂皮大斗篷,坐在椅子上,抱着炭盆,指挥律风荷给他烤一只肥硕的,起码有二百斤的大肥猪,烤得外焦里嫩,油滴滴答答地落在地上,溅起一层火花来。
  红尘的目光却只落在小荷身上。
  不只是她,院子里一群小宫女,小太监,人人手里忙着差事,眼角的余光,却还是免不了要扫过去。
  没办法,这场面实在是太有诱惑力。
  虽是冬日,可烤猪时火力旺,热得很,小荷洁白如玉的脸也多了几分红润,就如仙子落入凡尘,额头上汗水滚滚,连汗都是香汗,和寻常粗糙男人不同。
  衣服穿得严严实实,只卷起袖子,露出雪白的胳膊,更是让人垂涎欲滴。
  世人都一样,你要是高高兴兴地露出来给他看,他反而嫌你轻佻,越是这样结结实实地藏起来,越是撩得人心里又麻又痒的。
  红尘同样俗人一个,也忍不住悄没声地扫了几眼。
  小严低着头,一脸严肃,一张嘴就轻声道:“以后恐怕是真嫁不出去了,小姐养我。”
  看到如斯没人,除非有一个一般出众的男人冒出来,否则谁还能乐意嫁?
  林旭招招手。
  小荷随手从旁边的桌子上摘下一片长叶子,也不知是什么叶儿,冬日里还保持鲜绿。
  刷刷几刀下去,一叠薄如蝉翼,入口即化的肉片落在叶子上,他捧过来四给林旭:“小心烫,慢点吃。”
  又给他把酒葫芦拧开,倒一杯果酒。
  一瞬间,红尘觉得周围小宫女们的目光,差点儿把自家林师兄给杀了。
  “唔,好想也养一只小荷。”
  红尘叹了口气。
  律风荷迷迷糊糊看她一眼,以为她也想吃,长刀一甩,挽了个十分漂亮的刀花,又是几片肉落在叶子上,直接递到红尘手里。
  红尘咬了一口,好香,更想养一只小荷了。
  
  第178章 绣衣
  
  林旭得意洋洋,翻了个身,笑道:“养他可不容易,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不如养我。”
  红尘挑肥拣瘦地扫了一眼,摇头:“长得不漂亮,太懒惰,不好。”
  周围一片窃笑,林旭也笑了,懒洋洋地舒展开四肢,往火盆那儿靠了靠。
  正懒着,外面忽然有人吹响哨子,声音清亮,小荷蹭一下就没了,林旭抬头看着那头猪,“熄火吧。”
  虽然火候还差一点儿,可吃到嘴里才最要紧。
  红尘可没他那么悠闲,罗娘和小严更是吓了一跳。
  刚才的哨响,是警戒哨,有人入侵,惊动放哨的暗卫才会如此。
  自从搬入京城以后,这可是第一次响动,一瞬间,罗娘她们的手脚都有些发软。
  一阵阵的犬吠声,此起彼伏,半晌才静了下去。
  罗娘忍不住吐出口气:“出什么事儿了?”
  说白了,她们以前只是再寻常不过的女儿家,遇见这等事,不害怕才奇怪。
  红尘也有一点儿吃惊,幸好之后又响起来一阵轻轻的,余味悠长的撞钟声,众人才松了口气。
  撞钟代表平安。
  不多时,小荷轻轻从树上跳下来,落在石桌上,鼓着脸,递给林旭一块儿腰牌。
  红尘凑过去一看,登时惊讶:“皇城内司的人?”
  所谓皇城内司,同内府一样。也是为皇帝服务,只是更神秘些。内府操办的那些事儿,它并不管,它只为万岁爷做一些不能为外人所知的差事。
  内司大统领是三品太监总管,品级不高,却受皇帝亲派,便宜行事。监察朝廷内外。直属绣衣使者,那是连正一品的文武百官,也能直接登门问话。
  红尘还好,罗娘她们却是十二分好奇,忍不住接过牌子翻来覆去,覆去翻来看了好几遍。
  主要是皇城内司,绣衣使者,这两年实在是威名赫赫。
  不过,哪怕只是前些年。寻常百姓,哪怕一些小官,都不知道绣衣使者的大名,虽然他们受命于皇帝。执掌生杀大权,可是大部分时候都是暗中行事,一旦官员知道了他们,也就差不多到了认罪伏法的时候,寥寥几个能逃出生天,一提及他们也是浑身发抖,恨不得当没见过。怎么可能还四处宣扬?
  直到三年前,大周出小商人曾午,状告当时的铁面御史为贪图妻子美色,心怀歹意,买凶杀人,杀死曾家三十七口,连尚在襁褓中的婴儿也没放过,要不是曾午天上心长在右边,逃过一劫,恐怕就是满门灭绝的下场,曾午求告无门,却正好撞上出任务归来的一个绣衣使者,连名字都没有,得知此事,便接了状纸,上达天听,三日之内查出来有关铁面御史高凤歌十多条大罪,甚至涉及宫中隐秘,陛下亲自勾决,杀之以平民愤。
  曾午事后感念,把这事儿说给一身为落魄文人的好友听,他那朋友也是个傻大胆,竟然为了点儿银钱就编成段子,让说书先生传唱,从此以后,绣衣使者算是威震大周了。
  皇帝听说也没多说什么,一笑了之。
  也许是锦衣使者神秘了近百年,又涉及到皇帝,满足了老百姓们喜欢猎奇的心态,到是自此开始成了京城说书人的挚爱,动不动就把各种事情往他们身上栽。
  今天出了一贪官,锦衣使者给杀了。
  明天出了一江洋大盗,锦衣使者千里奔袭一刀夺命。
  明天又是哪个采花贼让一个过路的锦衣使者杀死,还是顺手救下几个美人!
  要是这帮人真有这么闲,什么事儿都要插一手,那朝廷大员们还不得用奏折淹没了万岁爷的桌案。
  毕竟朝中大臣的心目中,锦衣使者叫得再好听,那也是万岁爷养出来的猎犬,是家奴,不是用来代替朝廷官员判案,断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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