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毓秀 (弄雪天子)


  一行人绕了个弯下山坡。
  红尘看了一眼,脚下一顿——竟然是她!
  只有十岁左右的年纪,却差不多长开了,脸颊略有些白,眉毛和时下流行的柳叶眉不同,浓黑却又顺贴,衬得她的五官都变得明丽许多,立在风中,举目远眺,神态间带着些孩子不该有的愁绪。
  她是平郡王家的五小姐,平郡王陈升是个闲散王爷,整日斗鸡遛狗,在京城里没多高的位置,可好歹也是皇亲,皇帝平日逢年过节,也忘不了赏赐点儿什么,算得上是上得了台面的勋贵。
  家里妻妾众多,嫡王妃过世得早,只留下一个儿子,后来平郡王娶了继室,长子就离家从军,还是从普普通通的小兵做起,虽是勋贵出身,这位却做得不错,如今也算是军中新贵。
  五小姐陈琳,就是平郡王继室所出,也算嫡女,她还有个哥哥,这个哥哥在胎里的时候没养好,生出来就有祖疾,还比别的孩子,脑子转得慢半拍,二十几岁,还像没长大的孩子一般。
  好在郡王府不缺衣食,他就是个傻子,也能富贵一生,如今还不傻,性子宽厚,天真质朴,哪怕有些残疾,也并不介怀,到是很得平郡王的喜爱,在京城虽然有些不着调的人说些风言风语,但人家不在意,名声也很好。
  五小姐现在也就十岁,名副其实的孩子,可没有后世那等名声,她也看到红尘,瞥了眼就扭过头去,显然半点儿不在意。
  红尘也没多看,和徐太傅他们慢慢走,心中却有一种特别荒诞的感觉。
  谁能想象得到,这个孩子后来竟然喜欢上一个有妇之夫,还为了个男人苦等多年,闹得家宅不宁。
  红尘叹了口气,希望这辈子这位五小姐的命好一点儿,脑子清醒一点儿,别再闹了。
  她上一世其实对陈琳一点儿感觉也没有,毕竟这档子事,从来没闹到她眼前。
  当然,说白了,红尘觉得不过是自己太骄傲,骄傲到绝不会因为个渣男就和女人去闹,她还想感谢感谢她,好歹让自己把王越看得更清楚。
  上辈子嫁进王家多年,红尘确实尽了一个妻子的职责,努力去帮助王越,他处于低谷,自己安慰他,照顾他,他有上进的心,自己利用一切人脉,使劲各种手段,让他如愿以偿地考中科举,家里缺钱,她就拿出嫁妆来为王家经营产业,她为他操持家业,伺候他的爹娘,关心他的妹妹。
  她做到了所有她能做的,一转头,丈夫爱上了别的女人。可这事儿能全怪那个女人不成?害死自己的是王家,负心薄幸的是王越,那个王越,不只是不爱她,也不爱陈琳……其实爱不爱的,没什么好说,天底下那么多夫妻,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哪里来得爱情?不都是相处久了,慢慢就成了亲情,于是有了爱。重要的是‘责任’二字。
  王越那种人,永远弄不懂这两个字是什么!
  遇见故人,红尘心下感叹,面上到没露出来,真和徐太傅又去吃了一顿美食,于太夫人还亲自下厨做了一大锅面,红尘也去做。两个人做的面各具特色。都很好吃,算得上面中翘楚!
  徐太傅就享到了好口福,吃得十分尽兴。
  临别分手。太夫人笑问:“我看你们都是京城来的,可是要参加祭天大典?”
  红尘点头。
  太夫人就乐了:“那可要早些去,早点儿占位置,能吃到正正经经的福面。”
  “主要是为了这个。”
  祭天大典之前。全场老百姓们都能分得福面,那是要供奉给天神的好东西。一个碗里,就是一根完完整整的长面条,象征着福禄寿不断,据说吃过一年都能有好运。
  颍川今年是头一次举行祭天大典。可能老百姓们还没有印象,以前京城举行的时候,好些权贵人家。为了争夺靠近祭台的那五十张桌子,都能打出脑子来。甚至还有人为此结仇,一年都互不搭理。
  第二日
  一大早红尘她们就起身,换了身漂漂亮亮……却并不很显眼的衣服,穿戴整齐。
  红尘看了方怡一眼,就让她回去换身清爽的,别这样层层叠叠,多层的裙子是很好看,可一来捂得难受,二来也不方便。
  穿戴整齐就出了门。
  门口小太监一早就静候,看见他们出来连忙引路。
  坐车来到祭典的场地,远远看出都是密密麻麻的人头,方怡目瞪口呆:“颍川的人这么多?”
  红尘笑道:“恐怕不只是颍川的。”
  那小太监也道:“小姐说的不错,听说周围郡县,甚至还有京城消息灵通的大户都千里迢迢赶了过来,不少人到的比咱们万岁爷还早,幸亏陛下早有预料,让人沿途运送粮食物资,要不然就靠颍川本地这点儿粮食,可是要饿死人的。”
  方怡咋舌。
  颍川如今还处在灾情严重的困难时期,哪里能招待得起?不过这帮人既然有能力赶上祭典,那都是不差钱的主儿,随身都带着吃用的东西,随行的车辆规模很大,商人也云集,大批量的物资运送过来,可比朝廷的那点儿赈灾粮款多得多。
  人一多,需要的劳力就多,开办这等祭典,对颍川来说也不是坏事儿,好些灾民都有个活儿干,甚至还有点儿人手不足。
  “小姐,请。”
  红尘和外面等候的那些人不同,直接就被迎到后面的帐子里头,奉上茶水,还有点心。
  一路穿行而过,外面那些远道而来的权贵们都不禁好奇——不知道几个小孩子是什么来头!
  能被迎到帐子里去的,多是皇族亲贵家,要不也是至少二品以上的官员,像这么小年纪的孩子,难不成是哪位公主郡主,随驾出游?
  一念至此,所有人都低头,不敢直视。
  红尘还好,方怡一进帐子就长长地吐出口气:“我的老天爷,回去一定跟我爹说,今天我可比他威风得多!”
  帐子里本来有的两个人抬头,齐齐发出一声轻笑。
  方怡一扭头,这才发现居然还有人,一张脸登时通红。
  红尘已经过去见过礼。
  她们的身份虽然不算高,可是呆的帐子还是又大又华丽,距离万岁爷也非常近,当然,因为人太多了,不免和别人挤一挤。
  现在已经在这里静候的,一个是朝廷礼部尚书崔远,一个是熟人,他们那位钦差大人徐太傅,两个人正坐在一块儿下棋,徐太傅春风得意,显然是赢了,一看红尘就道:“坐下坐下,别看现在就让咱们过来,可还得等吉时,起码要等到正午才能去呢。”
  红尘从善如流,招呼方怡他们坐下,自己也歪在一边,从怀里拿出个本子,又让小太监准备笔墨,伏案写作。
  方怡一脸好奇地凑过去两步,看红尘没有反对,就笑眯眯过去看,一看才知道,原来红尘在写话本,登时来了兴致。
  这一路上,她又害怕又紧张,要不是红尘给他讲故事,安慰她。逗她,逗了一路,恐怕坚持不到颍川就要崩溃。
  “原来阿尘你还会写话本,一定写得很好……”
  方怡咕哝了句,借了前面的稿子看,红尘很随意地塞给她,结果这一看就入了迷。
  小胖没事儿做。干脆也就凑过来。
  两个人看着看着。就沉浸进去,目不转睛!
  “哈哈哈哈哈!”
  “嘿嘿嘿,嘿嘿嘿!”
  那边下棋的两个。耳朵里没一会儿就钻进一阵古古怪怪的笑声,不觉毛骨悚然。
  徐太傅和红尘熟悉些,把棋子一扔,就走过来。“笑什么呢,这写的什么这么好笑。”
  站在方怡身后一看。首先入目的字,他就心下赞了赞,一笔好字。
  不是他小瞧了女儿家,红尘的身世他再清楚不过了。在小山村里长大,没遇见过名师,都是自己习字。竟也能小小年纪写出这么一笔,是不是该说夏家的血脉的确好——唔。也许是公主的功劳。
  他这会儿到忘了,皇家那一帮人,虽然喜欢附庸风雅,皇帝还爱收藏个名字名画什么的,其实都是粗人,以前祖上可是从军的,就是现在,皇帝写出来的字也很难去模仿,写得太一般了。
  再一看内容,徐太傅也不觉失笑,摇了摇头:“胡闹!”
  红尘写的话本,名字就叫——《上仙》
  写的是天上的故事,主角是个初修成仙的小仙人,怀着惶恐崇拜的心情上了天庭,然后发现地位最高的女神仙,或许就是他们心目中的天神娘娘王母,很喜欢讨论家长里短,月上居住的女仙嫦娥是个脸盲,玉帝的外甥二郎神是个二货,还有一个喜欢炼丹的太上老君,其实是个天界男神,每天都要往脸上沾满白胡子,画出皱纹,这才能抵挡女仙们的骚扰,每天神仙们的生活都是鸡飞狗跳的。
  这样的话本他还真没看过,十分风趣幽默,可细细读来,又让人欲罢不能。
  大周朝到是有一些神仙传说,各地也有什么山神,水神,龙王之类的神灵,崇拜天神娘娘,动不动就要送祭品去祭拜娘娘,天帝,各种星君,但其实完全不系统,现在乍一看,自然觉得很高大上,不自觉就入了迷。
  而且他说红尘胡闹,但写得非常真实,刻画的那个天庭,好像当真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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