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胜今日很自觉的放了谢夙卿的假,谢夙卿便换了一身男装,混入了人群,看着长街为太皇太后送行的队伍,眼泪不自觉的下来了,止也止不住,太皇太后待她这般好,她却没能见到太皇太后的最后一面。
谢夙卿看见楚胤,楚胤的目光一直都是朝着正前方的,没有看向人群的地方,目光空洞,没有焦点,仿佛扩散到了很远很远的地方。
他的神色没有特别的哀伤,可是谢夙卿知道,这样的他,才是最哀伤的,他的哀伤从来都不表现在脸上。
到了凌云山的脚下,百姓都不能再上去了,谢夙卿只能跟着百姓一起散去,不舍的回望了一眼穿入云端的阶梯,阶梯尽头是楚胤所在的地方。
“彩玉,要不……我们离开吧。”谢夙卿久久没有回身,望着阶梯,就站在原地,目光中有太多复杂的情绪,就像一团乱麻怎么理都理不清,谢夙卿想着,不如剪断了,这样就不用再理下去了。
趁此机会,离开,或许是个最好的选择,不让楚胤为难,也算是帮了他吧。只要自己离开,楚胤可以宣布自己的死讯,这世上就再没有谢夙卿了。
事实上,谢夙卿的心里还在逃避,逃避这个让自己只会伤心难过的地方,她需要出去走走,看看外面的世界,领略更多的风景,淡忘伤痛。
彩玉却没有听懂她的话,以为谢夙卿说的离开是指离开这座山脚,回到军营中去。
“好啊,我们回去吧。”彩玉安慰的笑道。
“不,是离开京城,去别的地方。”谢夙卿凄然的一笑,她道:“你方才看见了没有,皇帝身边剩下的都是韩向雁母家一派的人。”
彩玉不解,不明白这其中有什么联系。询问的眼神看相向谢夙卿,谢夙卿苦笑一声道:“情况不一样了,我若留下,只会成为楚胤的软肋,他们韩家也会拿我来做文章,到时候,韩家的气势只会越涨越高。我只会成为他们达到目的的垫脚石。”谢夙卿冷静的分析道。
彩玉一下子听明白了,便说道:“主子去哪儿我就去哪儿。”这算是表明态度了,谢夙卿欣慰的笑了,点了点头,道:“就当,去游山玩水吧,放松心情,世上还有许多的美景等我们去发现。”
仓促突然的决定,谢夙卿却第一次觉得,这个决定无比的随心,也许很久以前,心里就有着这份冲动,只是没有这么一个契机罢了。
太皇太后的遗体被送入皇陵的那一日,天空阴沉沉的,却迟迟未有雨落下来。
烟尘滚滚的城郊小道上,一辆简单朴素的马车在小道上疾驰。
同日,宫中再次传出消息,谢贵妃主动入皇陵为太皇太后守灵,为期一年。
一年。或许,这是他给她的一个期限,一年之后,她跑到天涯海角,他也要将她追回。
这个结果,韩向雁并不满意,本来她有足够的把握要了谢夙卿的性命,可是楚胤这么一招,虽然送走了谢夙卿,却也保住了谢夙卿,谁知道楚胤有没有金屋藏娇,在宫外好吃好喝的养着谢夙卿呢,韩向雁心有不甘,却也只能屈于楚胤的强势之下。
她再一次失去了好时机,这让韩向雁的性格越发的暴躁起来,对待下面的宫人越发的不客气了,手上不留情。谢夙卿虽然走了,逃脱了,可是梅林苑的人走不了。
她让侍女去与内务府的总管打了声招呼,要了那个叫“步怜”的丫头来,即使整不到谢夙卿,整到她身边的侍女也是舒心的,她笑的十分畸形,眼睛里尽是怨恨。
楚胤在知道谢夙卿离开之后,面上没有一丝波澜,然而谁也没有看见,他宽大的袖口中,一双手紧紧的捏做了拳头,骨节被捏的咯咯作响。
事情已经走到这个地步,便没有了退路,谢夙卿确确实实离开了京城,而楚胤身穿着龙袍,就由不得他想怎样做了。
谢夙卿与彩玉今日落户在一户农家,男主人是个猎人,女主人是个普普通通的农妇。
这是在京城向北的一条穿过深山的路,秉持着游山玩水的想法,谢夙卿另辟蹊径,给游山玩水下了一个新的定义,游穷山,玩恶水。
这块地不能说是荒芜,却也不能说青山绿水,一片锦绣,因为山的深处,还是有许许多多的树木的,枝繁叶茂,绿意盎然,可是外边的土地极其贫瘠,简直就是两极分化,天差地别的两个世界。
男主人姓张,谢夙卿能够走到这边完全是由于一颗杀死猫的好奇心,见着有一条道没有多少人走便大胆的走了过来,没想到就到了这么一个地方,这都不能算作是一个村子,因为山中多为猎户,星星点点的坐落,不会聚集在一个地方,相互之间虽有联系,但也只是联系联系,仅此而已。
“张大哥,你回来啦!”谢夙卿正在灶房里替张大嫂切菜,见着张大哥提着一个猎物就进来了,便打了声招呼。
张大哥憨厚的笑了笑,又冲着张大嫂道:“小宝呢?”
张大哥和张大嫂有一个八岁大的儿子,名字叫小宝,小宝从小被张大哥熏陶,再加上骨子里流着猎人的血液,小小年纪就很有当一名出色猎人的潜质。
“在外头玩弹弓呢。”张大嫂随手一指窗外,那是房屋后头,靠近一条就快要干涸的小溪。
听说那条小溪的水从前还是很充沛的,可是那么多年过去,它在不断的干涸,之前还看不出来,之后却猛然发现,它干涸的速度太可怕,更让人感到不解的是,这条小溪的味道有些奇怪,原本这里的人还会舀水来喝,现在都不再喝了,小溪由清澈透明变得有些浑浊泛黄,也不知道是什么缘故。
谢夙卿听见小宝欢喜的笑声,小宝一向很喜欢他的父亲,在他的眼里,他的父亲是这个世上头等的勇士,无所不能,因此他总是崇拜的看着他的父亲。
不一会儿,菜就做好了,香喷喷的,让人看上去垂涎欲滴。张大嫂喊了张大哥和小宝过来吃饭,五个人围在一个窄小的木桌上吃饭,也很是温馨,这是谢夙卿来到这里的第三天。
“姐姐,京城很大很好看么?”小宝整天都缠着谢夙卿给他讲京城的事情,他像是对那个地方很感兴趣。“今日二狗子和我说,京城的人都不穿毛皮做的衣裳,我很想看看他们到底穿什么样的衣服,还有啊,那里的人是不是都长的很好看,像姐姐一样?”
谢夙卿噗哧一声笑了,道:“小宝的嘴怎么这般甜,那边的衣裳啊,确实都不是用动物的皮毛做的,可是皮毛在那里也是很珍贵的东西。”谢夙卿耐心的回答他的问题,这个年纪的孩子,最爱问问题。
谢夙卿的心里忽然想到了楚余,楚余当日在楚胤回朝的时候就被带回了皇宫,当时谢夙卿还以为自己不出意外也会回到皇宫,可是没想到,会走到今日这步。
谢夙卿相信,楚胤会照顾好楚余的,这也是她为什么如此放心走的原因。
“那京城有打猎的地方么?”小宝很是关心这个问题。
谢夙卿摸了摸他的头,笑道:“当然有了,只不过那个地方只有皇帝才可以进去。”
“小宝为什么对京城这样感兴趣?”谢夙卿问道,只是她的心里是抗拒这件事的,在她看来,京城并不是什么好地方,那里让人沉沦,使人失去自我,小宝那么单纯的孩子,不适合那个地方。
“二狗子去了一趟京城,回来可神气了,而且他说的京城,太神秘,太好玩儿了,我也想去看看,姐姐,你什么时候去京城,带我一起去看看吧。”小宝越说,兴致越发的高涨了。
谢夙卿心里在默默的叹息,却听见张大哥头一次阴沉下了脸,用筷子敲了敲桌子,即使动作不大,却发出了剧烈的声响,仿佛那筷子都要敲断了。
“吃饭!京城有什么好的,二狗子去了一趟京城回来,整个人都变成什么样子了!”看来张大哥对京城并没有什么好感,他早就从二狗子的身上看出了变化,哪里想小宝去那种地方。
小宝撇了撇嘴,埋头吃饭了。
谢夙卿看这两位主人的脸色都不是很好,知道他们都不是很喜欢京城,谢夙卿忽然觉得自己在这里待下去很不合适了。
“张大哥,明日我就要离开了,这锭银子是给你们的报答!”谢夙卿临时决定,把离开的期限提前。
从京城出来,谢夙卿带了不少的银子银票,这些都是她积攒下来的,存在钱庄里。
第一百九十四章 山北夹道
张大哥和张大嫂立马把银子推了回去,他们一年也不会见着这么大数量的银子,自己只不过收留了人家三日,人家就要给自己那么大的报酬,这银子自然是不能收的。“谢姑娘不要客气,我们也只是行了行举手之劳,你若明日要走,我让老张去送送你,正好他明日要去市集采办一些东西。”
谢夙卿不认得路,便答应了下来,让张大哥明日送送她,而那银子,谢夙卿暂且放回了自己的袖中,只是决定在第二日走的时候,将银子留于被下。
只是次日谢夙卿要走的时候,正去向张大哥和张大嫂辞行,他们俩却先一步到了谢夙卿的房门口,急促的开口道:“小宝不见了,留了一封书,说要去京城看一看。”张大嫂捏着书信,上也不是下也不是,着急的看着谢夙卿,仿佛只有谢夙卿才能帮到他们一样。
“谢姑娘,你是京城来的,你带我们去找找小宝吧。”张大嫂恳求道。